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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稻免受第15组除草剂的伤害

2022-06-01 21:07:54 来源:中国专利 TAG:

plant sciences(2014)5:2040)。但是,抑制vlcfa的除草剂并未被标明可用于美国水稻生产,主要是因为它们对水稻有伤害。不过,如果能够形成水稻耐受性,那么抑制vlcfa的除草剂会提供一种替代除草剂soa。已经证明,诸如在秋季播种前施用等特定施用方法和缓释微胶囊化除草剂制剂能够减少由这些除草剂引起的伤害。但是,目前没有可用的方法能将伤害降低到商业上可接受的水平。因此,在本领域需要一种从栽培稻中有选择性地除去杂草稻和其它杂草而不严重伤害作物的新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8.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种植水稻的方法。该方法涉及用安全剂处理水稻,并向土壤中施用微胶囊化的第15组除草剂。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安全剂是解草啶,所述第15组除草剂是乙草胺。
9.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通过本文公开的方法生产的水稻植株,以及由所述水稻植株产生的种子。
附图说明
10.图1是一组温室实验照片,这些照片比较了在播种的同时以每公顷1050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施用了微胶囊化(me)乙草胺(bayer cropscience,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的杂草稻和栽培稻、在种植前三周向土壤中添加乙草胺后种植的栽培稻、以及在种植前三周向土壤中添加乙草胺时用本发明提供的安全剂处理种子后种植的栽培稻。发现在种植前施用除草剂的情况下和用安全剂预先处理种子的情况下伤害量均减少;
11.图2的柱状图以对植物的伤害百分比示出了图1的温室实验结果;
12.图3的柱状图示出了在通过出苗前施用安全剂解草啶和除草剂微胶囊化乙草胺的组合处理后21天(dat)时的水稻伤害百分比。配制成乳油(ec;深灰条)或微胶囊化(me;浅灰条)形式的乙草胺的施用量为每公顷313、632、1262和2524克有效成分;
13.图4的柱状图示出了在播种后4天延迟出苗前施用的安全剂解草啶和除草剂乙草胺的组合处理后21天(dat)时的水稻伤害百分比。配制成乳油(ec;深灰条)或微胶囊化(me;浅灰条)形式的乙草胺的施用量为每公顷313、632和1262克有效成分;
14.图5的一组照片示出了用乙草胺处理的水稻(左)、未处理的水稻(中)、以及先用解草啶对种子处理再用乙草胺处理的水稻(右)在施用后四周时的情况。微胶囊化乙草胺是延迟出苗前施用的。
具体实施方式
15.根据本发明,已经发现,用安全剂和微胶囊化的第15组除草剂处理水稻能将对水稻的伤害降低到商业上可接受的水平,同时仍然能提供有效的杂草稻控制。在实施例中,用安全剂解草啶和第15组除草剂乙草胺的微胶囊制剂的组合处理水稻。重要的是,本发明人表明,单独施用解草啶或微胶囊化乙草胺仅提供对水稻的部分保护。因此,需要将这两种处理结合起来,以达到对商用施用量的第15组除草剂的足够耐受性。
16.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种植水稻的方法,该方法涉及用安全剂和微胶囊化的第15组除草剂的组合处理水稻。
17.除草剂
18.在本文中所用的术语“除草剂”指用于破坏或抑制不想要的植物的物质。除非另有限制,否则当在本文中以除草剂为名称统称某种除草剂时,该除草剂包括本领域已知的所有市售形式,例如盐、酯、游离酸和游离碱、以及它们的立体异构体。除草剂通常以乳油(ec)的形式使用。但是,在本发明中,主除草剂也用在微胶囊化(me)制剂中,在该制剂中,通过多孔聚合物壳保护除草剂分子不发生降解过程。例如参见第9,877,478号美国专利,该专利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在暴露于土壤水分时(例如通过活化降雨),聚合物壳溶解,并允许除草剂缓慢释放。除草剂的延迟释放使水稻有时间在发芽期间吸收土壤水分,并在施用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受抑制地生长。此外,相对于乳油制剂,除草剂随着时间的逐渐释放允许除草剂提供对目标杂草的更长残留控制。在本技术中和其它地方,本发明人已经证明,水稻对微胶囊化除草剂制剂的耐受性比对乳油的耐受性更强,这可能是由在降雨后从乳油制剂中立即吸收除草剂的潜力(weed technology(2018)33:239-245)所致。
19.在微胶囊化制剂中,可通过选择多个参数来控制核心物质的释放速度,这些参数包括:壳壁的组成、除草剂与壳壁材料的重量比、核心物质的组分、平均微胶囊粒度、工艺条件(例如混合剪切和时间)、以及它们的组合。在一些制剂中,可加入稀释剂(例如溶剂)来改变核心物质的溶解特性,从而提高或降低有效成分从微胶囊中释放的速度。所述稀释剂基本上可选自本领域中已知的任何一种,只要它与核心物质和外壳相容即可。在一些制剂中,核心物质可包含提供多模态(例如双模态)释放速度的第一和第二种颗粒状微胶囊化除草剂的混合物。可向核心物质中添加附加的成分以改善其特性。示例性的成分包括但不限于增稠剂、稳定剂、防填塞剂、漂移控制剂、杀生物剂或防腐剂、防冻剂和消泡剂。
20.第15组除草剂是超长链脂肪酸(vlcfa)抑制剂。因此,术语“第15组除草剂”、“vlca抑制剂”和“抑制vlcfa的除草剂”在本技术中可互换使用。这些向土壤施用的除草剂主要通过幼苗的芽和根部吸收,它们在芽和根部处抑制细胞发育和细胞分裂。全世界只有五种杂草对抑制vlcfa的除草剂有抗性,这表明,相对于其它水稻除草剂来说,对这类除草剂的抗性风险较低。抑制vlcfa的除草剂包括氯乙酰苯胺化学家族(例如乙草胺、甲草胺、异丙甲草胺、二甲酚草胺、烯草胺、丙草胺、丁草胺)和异噁唑啉化学家族(例如罗克杀草砜)。
21.虽然vlcfa抑制剂丙草胺和丁草胺在亚洲水稻生产中很常用,但它们仅提供微不足道的杂草控制。因此,在优选实施方案中,在本发明中使用的除草剂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水平实现杂草控制。适当的除草剂包括但不限于乙草胺、异丙甲草胺和二甲酚草胺。在特别优选的实施方案中,使用除草剂乙草胺。乙草胺是一种广泛使用的vlcfa抑制剂,属于氯乙酰胺家族。目前,在美国,它被标明可用于玉米、棉花、大豆和高粱。乙草胺通常苗前施用,用于控制一年生草类和小种子阔叶植物。乙草胺在市场上可以微胶囊化(me)制剂的形式购得(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的monsanto company)。
22.在本发明的方法中,第15组除草剂可在水稻种植之前或之后施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在种植前1-250天将该除草剂施用到田间。在其它实施方案中,在种植后施用该除草剂,可以苗前或苗后施用。与出苗前植物相比,出苗的植物受幼苗生长抑制型除草剂的影响通常较小。因此,现有技术做法是在作物出苗后但在杂草出苗前施用除草剂。苗后处理包括苗后早期(epost)施用、以及在出土、一至二叶期或三至四叶期施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除草剂是苗前施用的。“(出)苗前”指从作物种植到作物出苗期间的任何时间,但不包括
作物出苗时(即,在破壳而出或出土之前)。苗前处理包括在播种前对耕作区域的处理(即,播前混土)、以及对植物尚未出苗的已播种作物区域的处理。应说明的是,除草剂(例如乙草胺)的活性高度依赖于降雨,在较早的施用时间存在对水稻伤害的更大可能性。因此,在其它实施方案中,所述第15组除草剂是延迟苗前施用的。“延迟(出)苗前”通常指播种后至少4天到播种后至多14天的时间(此时种子已经吸收水分并发芽),但在幼苗出现之前。
23.施用于农田的微胶囊的有效量取决于包封的除草剂的特性、微胶囊的释放速度、待处理的作物、以及环境条件,尤其是土壤类型和湿度。通常,除草剂(例如乙草胺)的施用量为每公顷施用大约0.1、0.2、0.5、1、2、3、4或5公斤除草剂,或者在其范围之内,例如每公顷0.1至5公斤、每公顷0.2至4公斤、每公顷0.25至2公斤、或每公顷0.5至1公斤。适当的施用量为每公顷大约0.25至大约2公斤。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以每公顷至少250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施用所述除草剂。在其它实施方案中,以每公顷至少1260克有效成分的使用量施用所述除草剂。
24.所述方法可与另外的除草剂结合使用。施用多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可能是有用的,例如用于处理具有抗除草剂杂草(例如稗草)的田地。示例性的辅助除草剂包括但不限于accase抑制剂(例如芳氧苯氧丙酸类)、烯醇丙酮莽草酸-3-磷酸合成酶(epsps)抑制剂(例如草甘膦)、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例如草铵膦)、合成生长素(例如芳香酸、苯氧基和吡啶除草剂)、光系统ii(ps ii)抑制剂(例如脲类和三嗪类)、als或ahas抑制剂(例如磺酰脲类、三唑嘧啶类和咪唑啉酮类)、光系统i抑制剂(例如百草枯)、原卟啉原氧化酶(ppo)抑制剂(例如二苯醚类、苯基吡唑类、芳基三嗪酮类和恶二唑类)、有丝分裂抑制剂(例如苯胺、酰胺、某些有机磷和苯基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纤维素酶抑制剂(例如腈类和噁唑类除草剂)、氧化磷酸化解偶联剂、二氢蝶酸合成酶抑制剂、脂肪酸和脂质生物合成抑制剂(例如硫代氨基甲酸酯和某些有机磷除草剂)、生长素运输抑制剂(例如酰胺类和尿素类除草剂)、以及类胡萝卜素生物合成抑制剂(例如异噁唑酮、苯甲酰基环己二酮和苯甲酰基吡唑类除草剂)、它们的盐和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一种或多种辅助除草剂不是被包封的。
25.安全剂
26.在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安全剂”用于指拮抗除草剂对栽培植物的有害作用的化合物。安全剂以前被称为“解毒剂”,这些术语可互换使用。优选这些化合物保护栽培植物,而不会显著影响除草剂对其想要控制的杂草的作用。本发明的方法可利用任何保护水稻免受第15组除草剂的伤害的安全剂。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安全剂是解草啶(4,6-二氯-2-苯基-嘧啶)。
27.安全剂在除草剂之前施用或与除草剂同时施用最有效,防止除草剂的伤害。根据安全剂的特性,安全剂可用于对栽培植物的种子(拌种或幼苗)进行预处理,可在播种之前或之后掺入土壤中(例如在犁沟时),或者在植物出苗之前或之后单独施用或与除草剂一起施用(例如作为桶混剂)。因此,用安全剂处理植物或种子可独立于除草剂的施用时间进行,或者该处理可同时进行。在优选实施方案中,在播种前将安全剂施用于种子(即,通过用安全剂包覆种子)。
28.安全剂相对于除草剂的施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用方式。当安全剂单独地或作为与除草剂的桶混物用于田间处理时,安全剂与除草剂的比例通常是1:100至10:1,但更
corporation,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三角研究园区)水稻。虽然这些性状改良的品种非常受欢迎,但是与这些品种一起广泛使用某些抑制剂并且不遵守管理指南会很快导致某些杂草种群产生出抗性。因此,本发明的利用具有不同作用位点的除草剂的方法对于种植受抗性杂草困扰的性状改良的品种特别有用。可用于本文提供的方法的具体栽培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水稻栽培品种diamond、titan、fp 7521、fp 7321、pvl01和pvl02。
34.可使用多种技术种植用本发明的方法处理的水稻。在美国,水稻生产总体分类为干播和水播。在干播系统中,用谷物播种机或者通过撒播种子并使用圆盘或耙子将种子播种到准备好的苗床中。种子发芽所需的水分是由灌溉或降雨提供的。在优选实施方案中,以喷洒粉末或浓缩制剂的形式向稻种施用安全剂,并通过干播法播种。相比之下,在水播系统中,将稻种浸泡12至36小时以引发发芽,然后用飞机将种子播撒到浇过水的田地中。幼苗穿过浅水层出现,或者可在短时间内将水从田中流出以促进幼苗的建植。因此,在利用水播系统的实施方案中,可将安全剂施用到用于引发发芽的浸泡液中。
35.此外,可在不利的环境条件下种植用本发明的方法处理的水稻。具体而言,本发明人已经证明,所述该方法可在寒凉、潮湿的条件下使用(参见实施例5)。因此,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水稻是在寒凉且潮湿的环境条件下种植的。根据植物的繁殖期,10-15℃范围内的温度会导致水稻植株的寒害。因此,夜间温度平均在10℃和16℃之间和/或白天温度平均在20℃和27℃之间的气候可被认为是种植水稻的“寒凉”气候。在本文中所用的种植水稻的“潮湿”条件包括土壤湿度平均为70%-90%的条件。
36.在生长箱内,在13.8℃(夜间)和23.8℃(白天)的温度下,使用夜间10小时和白天14小时的光照周期进行了实验。在整个实验期间,将diamond水稻种植在填充相同重量的土壤的盆中,保持80%的土壤湿度。处理包括以每公顷0和1050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施用微胶囊化乙草胺,并且以每公斤种子0和2.5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使用解草啶对种子进行处理。使用r分析了数据,并进行了方差分析(anova)。使用fisher的最小显著差数法(lsd)(α=0.05)分离了平均值。
37.本发明的方法可用于控制多种杂草,即,被认为是有害植物或是商业上重要的作物的竞争者的植物。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可控制的杂草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稗属的稗草(echinochloa crus-galli)和其它杂草品种、马唐属的马唐草、苋属的长芒苋(amaranthus palmeri)和其它杂草品种、马齿苋属的普通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和其它杂草品种、藜和其它藜属品种、金色狗尾草和其它狗尾草属品种、龙葵和其它茄属品种、多花黑麦草和其它黑麦草属品种、阔叶臂形草(brachiaria platyphylla)和其它臂形草品种、小蓬草和其它假蓬属品种、以及牛筋草。在一些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杂草品种是oryza sativa l.var.sylvatica(杂草稻)或oryza sativa l.(红稻)。
38.在本文中进一步使用的“杂草控制”指控制植物生长的任何可观测的措施,可包括以下行为之中的一种或多种:(1)杀死,(2)抑制生长、繁殖或增殖,以及(3)除去、破坏或减少植物的出现和活性。可通过本领域已知的各种方法之中的任何一种来测量杂草控制。例如,可按照标准程序以相对于未处理的植物的百分比来测定杂草控制,在所述标准程序中,植株死亡率和生长减弱由本领域技术人员目测评价。例如,可根据在苗前施用除草剂后平均植物重量减少量或未出苗的植物的百分比来限定控制。“商业上可接受的杂草控制率”随着杂草种类、侵染程度、环境条件和相关的作物而变化。商业上有效的杂草控制率可限定为
至少大约50%、55%、60%、65%、70%、75%、80%、或者甚至至少85%、或甚至至少90%的破坏率(或抑制率)。虽然从商业角度来看80%或更多的杂草被消灭通常是优选的,但是商业上可接受的杂草控制可以低得多的消灭或抑制水平出现,尤其是对于一些非常有害的抗除草剂的植物。有利的是,在施用按照本发明使用的除草剂微胶囊后,该除草微胶囊能够在从施用到3周、4周、5周、6周、7周、8周、9周、10周、11周或甚至12周的时间段内实现商业上可接受的杂草控制。
39.作物伤害可通过本领域中已知的任何方法来测量,例如使用上述的用于杂草控制测定的方法来测量。本发明的“商业上可接受的作物伤害率”同样随着作物种类而变化。典型情况下,商业上可接受的作物伤害率被定义为低于大约20%、18%、16%、15%、13%、12%、11%、10%或甚至低于大约5%。从施用后大约24小时(大约1天)至3周(大约21天)的测量结果表明,本发明的方法将作物伤害限制在商业上可接受的伤害率。
40.本公开不限于在本文中阐述的构造、部件的布置或方法步骤的具体细节。在本文中公开的组合物和方法能够以各种方式制造、实践、使用、实施和/或形成,根据以下公开内容,这些方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在本文中所用的措词或术语仅用于说明目的,不应将其视为对权利要求的范围的限制。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用于指代各种结构或方法步骤的顺序指示符(例如第一、第二和第三)不应被解释为指示任何特定的结构或步骤、或者这些结构或步骤的任何特定顺序或配置。除非在本文中另有说明或与上下文明显矛盾,否则在本文中说明的所有方法可按任何适当的顺序执行。除非另有声明,否则在本文中提供的任何和所有示例或示例性语言(例如“例如”)的使用仅旨在便于说明本公开,并非意味着对本公开的范围的任何限制。说明书中的任何语言和附图中所示的任何结构均不应被解释为表明任何未要求保护的元素对于所公开的主题的实施是必不可少的。在本文中对术语“包含”、“包括”或“具有”及其语法变化形式的使用意味着涵盖其后所列的元素及其同等元素、以及附加元素。被叙述为“包含”、“包括”或“具有”某些元素的实施方案也被认为是“基本上由”这些特定元素组成和“由”这些特定元素组成。
41.除非在本文中另有说明,否则在本文中对数值范围的叙述仅旨在用作逐个指明落入该范围内的每个独立数值的速记方法,并且每个独立数值均被并入到本说明书中,如同其在本文中被逐个叙述一样。例如,若浓度范围被声明为1%至50%,则意味着诸如2%至40%、10%至30%或1%至3%等数值在本说明书中被明确列举。这些仅仅是具体意图的例子,在所列举的最低值与最高值之间并且包括最低值和最高值的所有可能的数值组合均被认为是在本公开中明确声明的。“大约”一词的使用用于说明特定的所述数量或数量的范围旨在表明非常接近所述数量的值被包括在该数量中,例如因制造公差、形成测量结果时的仪器和人为误差等原因可能或自然地会被考虑的值。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指代数量的百分比都是重量百分比。
42.在此并未承认任何参考文献(包括在本说明书中引用的任何非专利或专利文献)构成现有技术。尤其是,应理解,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本文中对任何文献的引用并不构成承认这些文献之中的任何一个构成美国或任何其它国家的本领域公知常识的一部分。对参考文献的任何论述皆是在陈述其作者的主张,并且本技术人保留对在本文中引用的任何文献的准确性和相关性提出质疑的权利。除非另有明示,否则在本文引用的所有参考文献均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若在引用的参考文献中出现的任何定义和/或说明之间存在任何
差异,则应以本公开为准。
43.以下实施例仅是示例性的,并非意味着对本发明或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限制。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通过本文公开的方法种植的水稻植株,以及由这些水稻植株产生的种子。
44.实施例
45.在以前的研究中,我们确定,通过在微胶囊化(me)缓释制剂中提供第15组除草剂乙草胺,水稻对这种除草剂的耐受性得到了提高(weed technology(2018)33:239-245)。在下面的实施例中,用微胶囊化乙草胺和安全剂解草啶的组合对水稻进行了处理。解草啶是作为种子处理剂施用的,微胶囊化乙草胺是苗前或延迟苗前使用的。
46.实施例1:温室研究
47.为了确定除草剂施用的时间或任何其它过程是否支持对水稻使用第15组除草剂,我们进行了多次温室实验。图1是一组温室实验的照片,这些照片表明了在种植时施用第15组除草剂乙草胺能够有效地减少杂草稻的生长。但是,当在种植时向水稻作物施用微胶囊化(me)乙草胺时,它对水稻造成了大量损害(超过80%的伤害),如图2所示。相比之下,当在种植前三周施用乙草胺时,对水稻作物的伤害减少到大约50%,这对于商业应用来说仍然是过大的伤害。最后,用安全剂解草啶处理栽培的稻种,并在种植前三周将微胶囊化乙草胺除草剂施用到土壤中。在此实验中,对水稻的伤害仅为大约10%(参见图2),这对于商业应用来说是可接受的。
48.实施例2:田间研究
49.材料和方法:
50.进行了田间试验,以评价由解草啶保护的水稻对以不同的施用量、施用时间和剂型施用的乙草胺的耐受性。所有的实验都是在粉壤土中进行的。在实验之前,使用标准程序以每公斤种子0、0.25或2.5克(g/kg-1
种子)的解草啶包覆水稻品种diamond的种子。使用裂区设计设置实验,其中乙草胺施用量和制剂作为主区,而用解草啶处理的种子作为次区。处理重复四次。每区宽2.2米,长1.5米,周围有1.5米的边界。在每区中,用10行锥形条播机以每0.3米22粒种子的密度在间隔15厘米的犁沟中手工种植稻种。将以每公斤种子0、0.25和2.5克解草啶的施用量处理的种子分别种植在第2行和3、第5和6行、以及第和9行中。
51.结果:
52.处理1:苗前施用乙草胺
53.以每公顷313、632、1262和2524克有效成分(g ai ha-1
)的等效乙草胺施用量苗前施用配制成乳油(ec,)或微胶囊剂(me,)的乙草胺。使用配有110015aixr喷嘴的二氧化碳加压背负式喷雾器进行施用,该喷嘴被校准为以4.8千米/小时(km hr-1
)的速度递送140升/公顷(l ha-1
)。之后,使用架空式横向灌溉系统对各区进行灌溉,以将除草剂结合到土液中。在处理后21天时,记录水稻的损伤,结果在图3中示出。
54.处理2:延迟苗前施用乙草胺
55.以每公顷313、632和1262克有效成分(g ai ha-1
)的等效乙草胺施用量延迟苗前施用配制成乳油(ec,)或微胶囊剂(me,)的乙草胺。使用配有110015aixr喷嘴的二氧化碳加压背负式喷雾器进行施用,该喷嘴被校准为以4.8千米/小时的速度递送140升/公顷。在对稻种播种后,用横向灌溉系统对各区进行架空灌溉,以促进水稻发芽。四
天后施用除草剂进行处理,经过两天后除草剂在自然降雨的作用下被结合到土液中。水稻植株的胚芽鞘此时开始从土壤中拱出(出土)。在处理后21天时,记录水稻的损伤,结果在图4中示出。
56.结论:
57.用微胶囊化乙草胺和安全剂解草啶的组合处理的水稻表现出提高的除草剂耐受性,使得强效第15组除草剂乙草胺能够用于控制杂草,例如杂草稻。虽然这种组合处理在苗前施用乙草胺和延迟苗前施用乙草胺时都有效,但是观察到延迟施用对减少水稻伤害最显著。
58.实施例3:水稻对微胶囊化乙草胺的苗前和延迟苗前(dpre)施用的耐受性
59.在2020年春季进行了一次实验,以确定在典型种植条件下用解草啶对水稻种子处理是否能提高水稻作物对微胶囊化乙草胺的耐受性。以每行中72粒种子/米的密度种植了水稻品种“diamond”。使用标准的小块研究应用方法对稻田进行了处理。处理包括两次施用时间[苗前(pre)和延迟苗前(dpre)]、三种微胶囊化乙草胺施用量(0、1260和1890g ai ha-1
)、以及一次解草啶种子处理(0和2.5g ai kg-1
种子)。使用r分析了数据,并进行了方差分析(anova),使用fisher的lsd(α=0.05)分离了平均值。
[0060]
表1:相对于未处理的对照物,处理后三周时按施用时间和施用量平均的由微胶囊化乙草胺导致的diamond水稻的林分减少
[0061][0062]a种子处理
[0063]b栏内不同字母表示处理间的显著差异;使用fisher的lsd以α=0.05分离的平均值
[0064]
表2:相对于未处理的对照物,处理后3周时diamond水稻的林分减少
[0065][0066]a种子处理,g ai kg-1
种子
[0067]b基于fisher的lsd,在α=0.05时,后面带有相同字母的栏中的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
[0068]
结论:
[0069]
解草啶种子处理以减少由微胶囊化乙草胺导致的林分损失的形式证明了其保护效果。按施用时间和乙草胺施用量平均的由乙草胺导致的林分损失减少了50%以上(表1)。虽然不显著,但是在按pre和dpre施用时间以及乙草胺施用量对处理进行比较时能发现,未使用解草啶对种子处理的块区中的林分减少更大(表2)。在包括解草啶种子处理时,采用pre施用时间的处理的林分减少不超过16%,采用dpre施用时间的处理的林分减少不超过13%。
[0070]
实施例4:使用解草啶种子处理的多个水稻品种对微胶囊化乙草胺的耐受性。
[0071]
在2020年春季进行了一次试验,以确定水稻品种对解草啶稻种处理和微胶囊化乙草胺的反应。分别以每行中72粒和36粒种子/米的密度种植了两个自交水稻品种(“diamond”和“titan”)和两个杂交水稻品种(“fp 7521”和“fp 7321”)。使用标准的小块研究应用方法对稻田进行了处理。处理包括以每公顷0和1260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施用微胶囊化乙草胺,并且以每公斤种子0、2.5和5.0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使用解草啶对种子进行处理。使用r分别分析了各个品种,并进行了方差分析(anova),使用fisher的lsd(α=0.05)分离了平均值。
[0072]
表3.作物出苗后六周时四个水稻品种响应于微胶囊化乙草胺施用量的目视地被率
[0073][0074]
a g ai ha-1
(每公顷克有效成分)
[0075]b解草啶种子处理(g ai kg-1
种子)
[0076]c基于fisher的lsd,在α=0.05时,后面带有相同字母的栏中的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
[0077]
表4.出苗后3周时由微胶囊化乙草胺导致的4个水稻品种的伤害和林分减少
[0078][0079]
a g ai ha-1
[0080]b解草啶种子处理(g ai kg-1
种子)
[0081]c基于fisher的lsd,在α=0.05时,后面带有相同字母的栏中的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
[0082]
结论:
[0083]
品种研究的结果证明了解草啶种子处理的保护效果。从处理后6周时的地被数据能观察出到保护效果(表3)。随着解草啶种子处理量的提高,林分损失和伤害普遍减少(表4)。解草啶种子处理在未经过乙草胺处理的水稻品种titan的冠层闭合中提供了积极的响应。此外,在使用乙草胺处理的块区中,解草啶种子处理改善了冠层闭合,这表明所有品种的种子处理均提供了保护。
[0084]
实施例5:在寒凉且潮湿的土壤条件下水稻对微胶囊化乙草胺的耐受性
[0085]
在2019年秋季进行了一次实验,以确定在寒凉且潮湿的环境条件下用解草啶对水稻种子处理时水稻对微胶囊化乙草胺的耐受性。在生长箱内,在13.8℃(夜间)和23.8℃(白天)的温度下,使用夜间10小时和白天14小时的光照周期进行了实验。在整个实验期间,将diamond水稻种植在填充相同重量的土壤的盆中,以保持80%的土壤湿度。处理包括以每公顷0和1050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施用微胶囊化乙草胺,并且以每公斤种子0和2.5克有效成分的施用量使用解草啶对种子进行处理。使用r分析了数据,并进行了方差分析(anova)。使用fisher的最小显著差数法(lsd)(α=0.05)分离了平均值。
[0086]
表5.在不利于水稻出苗和生长的条件下,在生长箱试验中微胶囊化乙草胺对水稻的伤害和林分减少
[0087][0088]a施用后周数
[0089]b施用量,单位为g ai ha-1
[0090]c解草啶种子处理(g ai kg-1
种子)
[0091]d相对于0乙草胺和0解草啶处理的林分减少、伤害和生物量
[0092]e基于fisher的lsd,在α=0.05时,后面带有相同字母的栏中的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
[0093]
在寒凉、潮湿的条件下,解草啶种子处理提供了耐受微胶囊化乙草胺的充分保护(表5)。在施药后三周(waa)和四周waa时进行的评估中,用解草啶种子处理和微胶囊化乙草胺处理二者处理的水稻与未处理的水稻没有显著差异。图5示出了在生长箱中观察到的保护效果。
[0094]
实施例6:使用微胶囊化乙草胺和解草啶种子处理的杂草控制和水稻耐受性。
[0095]
在2020年春季进行了一次试验,以确定在用解草啶对水稻种子处理时微胶囊化乙草胺对栽培稻中的稗草和杂草稻的控制。该实验是以标准的小块研究方法进行的。以每行
中72粒种子/米的密度种植了“diamond”水稻。处理包括在四个施用时间(苗前、延迟苗前、出土和一叶期)施用微胶囊化乙草胺、三种施用量(630、1260和1890g ai ha-1
)、以及以0和2.5g ai kg-1
种子的量进行的解草啶种子处理。使用r分析了数据,并进行了方差分析(anova)。使用fisher的最小显著差数法(lsd)(α=0.05)分离了平均值。
[0096]
表6.3waa /-3天时的杂草稻和稗草控制
[0097][0098]a种子处理,g ai kg-1
种子
[0099]b稗草
[0100]
c wr-杂草稻或红稻
[0101]d基于fisher的lsd,在α=0.05时,后面带有相同字母的栏中的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
[0102]
表7.按三waa /-3天的施用时间平均的微胶囊化乙草胺导致的栽培稻伤害
[0103][0104]a种子处理,g ai kg-1
种子
[0105]b基于fisher的lsd,在α=0.05时,后面带有相同字母的栏中的平均值没有显著差异
[0106]
对于微胶囊化乙草胺的pre和dpre施用(1260和1890g ai ha-1
),该除草剂对稗草的控制率超过80%,对杂草稻的控制率超过50%(表6)。若不使用解草啶种子处理,则不可能安全地从栽培稻中除去杂草稻。此外,解草啶种子处理还降低了微胶囊化乙草胺的施用
导致的伤害的水平,并且种子处理并未对杂草控制产生负面影响(表7)。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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