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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多向调节的轮胎吊起重机的制作方法

2022-04-27 18:38:2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轮胎吊相关领域,具体为一种多向调节的轮胎吊起重机。


背景技术:

2.利用轮胎式底盘行走的动臂旋转起重机。轮胎吊是把起重机构安装在加重型轮胎和轮轴组成的特制底盘上的一种全回转式起重机,其上部构造与履带式起重机基本相同,为了保证安装作业时机身的稳定性,起重机设有四个可伸缩的支腿。它由上车和下车两部分组成。上车为起重作业部分,设有动臂、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平衡重和转台等。
3.目前阶段的轮胎吊起重机机体体积较大,较为笨重,不方便车载托运,导致其长途运输过程需要配备专门的准运工具,不但收费较高,且安全性不够,且车体在行走过程无法进行平衡调节,导致其行车速度会较慢,无法在路况较差的环境下快速移动。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向调节的轮胎吊起重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轮胎吊起重机机体体积较大,较为笨重,不方便车载托运,导致其长途运输过程需要配备专门的准运工具,不但收费较高,且安全性不够,且车体在行走过程无法进行平衡调节,导致其行车速度会较慢,无法在路况较差的环境下快速移动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向调节的轮胎吊起重机,包括平衡台、导轨板、起重机构、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支撑台和机身主体,所述起重机构设在平衡台上,所述起重机构与平衡台的连接处通过回转机构连接,所述平衡台设在导轨板上,且平衡台可在导轨板横向移动,并通过平衡台两侧的第一锁杆对其位置进行锁死固定,所述支撑台与机身主体通过旋转轴连接,并在两者之间拐角处通过第二锁杆锁死固定,所述机身主体的下方设有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用以控制机体整体转运。
6.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起重机构包括吊机臂、第一电机、收卷轮、挂钩、吊挂机构和液压杆;
7.所述吊机臂的一侧设有收卷轮,所述吊机臂的顶部一侧设有支撑架,支撑架上通过箍架设有第一电机,且第一电机与收卷轮通过传动带传动连接;
8.所述吊机臂的一端设有伸缩臂,所述伸缩臂的一端设有吊挂机构,所述吊挂机构由吊头、摆臂和滑轮组合而成,所述摆臂设在吊头与滑轮之间,所述滑轮通过钢丝绳与挂钩连接;
9.所述液压杆设在耳架与吊机臂铰接处的内侧。
10.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回转机构包括耳架、回转轴、轴承、机箱座和第三电机;
11.所述回转轴设在耳架与轴承之间,所述轴承设在机箱座的顶部,所述第三电机设在机箱座的内部,且第三电机的输出轴与回转轴的一端连接。
12.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平衡台的顶部一侧设有物品栏,所述平衡台的底部两侧设有腰孔,用以与第一锁杆配合使用。
13.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导轨板包括螺杆、滑槽、导向板、第二电机和齿轮箱;
14.所述螺杆设在导轨板的中部,滑槽设在导轨板的居中两侧,所述导向板的底部设在导轨板上,且导向板与螺杆丝杆传动连接,与滑槽滑动连接,所述导向板的顶部与平衡台连接;
15.所述第二电机的一端设有齿轮箱,且第二电机设在导轨板的内侧端部位置,所述齿轮箱的输出齿轮与螺杆一端连接。
16.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包括车体底盘、轮胎和可伸缩支撑腿;
17.所述轮胎和可伸缩支撑腿均设为四个,且四个可伸缩支撑腿分别设在车体底盘的端部两侧,四个轮胎设在车体底盘两侧,所述车体底盘的顶部一侧与机身主体底部的护板连接。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9.1、该实用新型的体积设置小巧,适用于室内和室外作业,可以用于货物托运转运,功能性较高,通用性大大提高,且起重机构设在平衡台上,此平衡台通过丝杆传动方式由导向板与导轨板连接,使其可以对上部起重端和下部的形状端之间保持平衡状态,可以保证车体安全性,避免出现侧偏事故发生,且可以根据起重货物的重量,向平衡台的物品栏处放置平衡用的重物来调节平衡,可以有效提高起重货物的重量范围。
20.2、该实用新型吊机臂的一端与回转机构连接,使其可以调节吊机的方向,可以进行多方向转运控制,方便灵活性控制,且支撑台与机身主体之间通过旋转轴连接,使其可以控制车体的上半步整体转动,配合回转机构使用,使机体整体的灵活性大大提高,使用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向调节的轮胎吊起重机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收拢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起重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导轨板的俯视图;
25.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摆臂的主视图;
26.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a部的结构示意图。
27.图中:1、物品栏;2、平衡台;3、导轨板;4、第一锁杆;5、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6、第一电机;7、箍架;8、支撑架;9、耳架;10、回转轴;11、机箱座;12、支撑台;13、第二锁杆;14、机身主体;15、护板;16、液压杆;17、收卷轮;18、吊机臂;19、伸缩臂;20、吊头; 21、摆臂;22、滑轮;23、挂钩;24、螺杆;25、滑槽;26、导向板;27、第二电机;28、齿轮箱;29、轴承;30、第三电机;31、可伸缩支撑腿。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9.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多向调节的轮胎吊起重机,包括平衡台2、导轨板3、起重机构、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 5、支撑台12和机身主体14,起重机构设在平衡台2上,起重机构与平衡台2的连接处通过回转机构连接,平衡台2设在导轨板3上,且平衡台2 可在导轨板3横向移动,并通过平衡台2两侧的第一锁杆4对其位置进行锁死固定,支撑台12与机身主体14通过旋转轴连接,并在两者之间拐角处通过第二锁杆13锁死固定,机身主体14的下方设有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5,用以控制机体整体转运。
30.通过平衡台2用以对起重机构进行平衡调节,通过回转机构可以调节起重机构的任意转向,通过第一锁杆4用以对平衡台2的横向位置进行锁死固定,通过旋转轴可以调节支撑台12旋转,方便对其进行多向转向控制,通过第二锁杆13对其转向位置进行锁死固定,通过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5方便拖动起重机构的转运。
31.进一步,起重机构包括吊机臂18、第一电机6、收卷轮17、挂钩23、吊挂机构和液压杆16;
32.吊机臂18的一侧设有收卷轮17,吊机臂18的顶部一侧设有支撑架8,支撑架8上通过箍架7设有第一电机6,且第一电机6与收卷轮17通过传动带传动连接,通过收卷轮17用以对吊绳进行卷收,使其在滑轮22 的作用下控制挂钩23的起吊,通过第一电机6自动控制收卷轮17转动;
33.吊机臂18的一端设有伸缩臂19,伸缩臂19的一端设有吊挂机构,吊挂机构由吊头20、摆臂21和滑轮22组合而成,摆臂21设在吊头20 与滑轮22之间,通过伸缩臂19调节吊挂机构的位置,使吊挂机构安装吊绳,并使吊绳与挂钩23连接,滑轮22通过钢丝绳与挂钩23连接;
34.液压杆16设在耳架9与吊机臂18铰接处的内侧,通过液压杆16用以调节吊机臂18的角度。
35.进一步,回转机构包括耳架9、回转轴10、轴承29、机箱座11和第三电机30;
36.回转轴10设在耳架9与轴承29之间,轴承29设在机箱座11的顶部,第三电机30设在机箱座11的内部,且第三电机30的输出轴与回转轴10 的一端连接,通过第三电机30控制回转轴10转动,使其自动控制回转机构的回转。
37.进一步,平衡台2的顶部一侧设有物品栏1,平衡台2的底部两侧设有腰孔,用以与第一锁杆4配合使用,通过物品栏1可以存放重物,用以调节平衡,且可以存放起吊后的货物。
38.进一步,导轨板3包括螺杆24、滑槽25、导向板26、第二电机27 和齿轮箱28;
39.螺杆24设在导轨板3的中部,滑槽25设在导轨板3的居中两侧,导向板26的底部设在导轨板3上,且导向板26与螺杆24丝杆传动连接,与滑槽25滑动连接,导向板26的顶部与平衡台2连接,通过第二电机27 在齿轮箱28的作用下带动螺杆24转动,使螺杆24与导向板26的底部导向孔丝杆传动,使导向板26在导轨板3上滑动,并带动平衡台2移动;
40.第二电机27的一端设有齿轮箱28,且第二电机27设在导轨板3的内侧端部位置,齿轮箱28的输出齿轮与螺杆24一端连接。
41.进一步,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5包括车体底盘、轮胎和可伸缩支撑腿 31;
42.轮胎和可伸缩支撑腿31均设为四个,且四个可伸缩支撑腿31分别设在车体底盘的端部两侧,四个轮胎设在车体底盘两侧,车体底盘的顶部一侧与机身主体14底部的护板15
连接,通过四个可伸缩支撑腿31用以使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5作业过程较为稳定。
43.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手动推动,或采用遥控电动方式控制轮胎式底盘行走机构5移动至工作区域,并将四个可伸缩支撑腿31底端支撑脚支撑在地面上,通过第三电机30控制回转轴10转动,使回转轴10带动耳架9转动,使耳架9带动起重机构转向,并通过液压杆16调节吊机臂18 的角度,通过伸缩臂19调节吊臂长短,通过挂钩23与货物悬挂,然后通过第二电机27通过齿轮箱28带动螺杆24转动,使螺杆24与导向板26 底部的导向孔丝杆传动,使导向板26带动平衡台2横向移动,调节挂钩23 悬挂货物后与车体保持平衡,若货物较中,可以向物品栏1内放入加重物件,使车体保持平衡,并通过第一锁杆4对平衡台2的位置进行锁死,通过第一电机6带动收卷轮17转动,使收卷轮17通过吊绳在滑轮22的作用下控制挂钩23升降,使其进行高低起吊调节。
44.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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