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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和疗毒膏药的制作方法

2022-03-23 08:16:5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疗毒中药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尤其涉及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


背景技术:

2.中医中药可以提高人体正气,增强患者抗御外邪的能力,目前市面上的疗毒药物,成分复杂,具有严重的毒副反应,对人体危害极大,疗毒效果不太明显。
3.因此,如何提供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其能够具有疗毒功能,成分温和且毒副作用下小,已经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其能够具有疗毒功能,成分温和且毒副作用下小,本技术还涉及一种疗毒膏药,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5.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6.本技术提供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丹皮1.5~49重量份;陈皮1.5~49重量份;地骨皮1.5~49重量份;槐皮1.5~49重量份;香油半斤2~92重量份。
7.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还包括:重量份为2~48份的官粉。
8.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所述官粉具体为3.2~40重量份。
9.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还包括:重量份为1.5~49的柳皮。
10.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所述柳皮的重量份具体为3.2~40。
11.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所述丹皮具体为3.5~41重量份;所述陈皮具体为3.5~41重量份。
12.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所述地骨皮具体为3.5~40重量份;所述槐皮具体为3.5~40重量份。
13.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所述柳皮的重量份具体为11.5~23重量份。
14.进一步地,在本发明一种优选的方式中,还包括重量份为2.65~11.9的鹿角胶。
15.此外,本技术还提供一种疗毒膏药,所述疗毒膏药包括如上所述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16.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与现有技术相比,包括:丹皮1.5~49重量份;陈皮1.5~49重量份;地骨皮1.5~49重量份;槐皮1.5~49重量份;香油半斤2~92重量份。本技术涉及的技术方案,经过上述成分有机配比,药物之间有机协调作用,共同发挥疗效,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其能够具有疗毒功能,成分温和且毒副作用下小,本技术还涉及一种疗毒膏药,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17.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上,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设置在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另一个元件上。
19.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第一”、“第二”、“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20.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若干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1.具体阐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丹皮1.5~49重量份;陈皮1.5~49重量份;地骨皮1.5~49重量份;槐皮1.5~49重量份;香油半斤2~92重量份。
22.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具体包括以下重量份组分:丹皮1.5~49重量份;陈皮1.5~49重量份;地骨皮1.5~49重量份;槐皮1.5~49重量份;香油半斤2~92重量份。本技术涉及的技术方案,经过上述成分有机配比,药物之间有机协调作用,共同发挥疗效,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其能够具有疗毒功能,成分温和且毒副作用下小,本技术还涉及一种疗毒膏药,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23.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还包括:重量份为2~48份的官粉。
24.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官粉具体为3.2~40重量份。
25.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还包括:重量份为1.5~49的柳皮。
26.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柳皮的重量份具体为3.2~40。
27.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丹皮具体为3.5~41重量份;所述陈皮具体为3.5~41重量份。
28.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地骨皮具体为3.5~40重量份;所述槐皮具体为3.5~40重量份。
29.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柳皮的重量份具体为11.5~23重量份。
30.具体地,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还包括重量份为2.65~11.9的鹿角胶。
31.此外,本技术还提供一种疗毒膏药,所述疗毒膏药包括如上所述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32.此外,本技术还涉及一种疗毒膏药,所述疗毒膏药包括如上所述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同样具有上述有益效果。
33.更为具体地,本技术实施例涉及的疗毒膏药的成分通过以下实施内容予以展现:
3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具体包括:丹皮、陈皮、地骨皮、槐皮、柳皮、官粉各四钱,香油半斤,共熬成膏,贴患处神效。
35.选用本实施例涉及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制备为药物,采用实施例进行如下测试:外伤患者疗毒试验。
36.试验过程:邀请受到皮外伤患者受试者200人其中男性100人,女性100人,年龄30~40岁。
37.其中,100人受试者采用市面上普通的止血药进行止血测试,100人受试者采用本发明实施例涉及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制备的药散进行实验。
38.试验结果如表1-1和1-2所示:
[0039][0040]
表1-1
[0041]
其中,本次实验的疗效标准具体如下:
[0042]
很好:能明显感觉疗毒效果,效果佳。
[0043]
一般:能减轻不适症状。
[0044]
无效:疗毒效果不明显。
[0045][0046]
表1-2
[0047]
由此可见,将由本发明所提供的疗毒膏药用于实验者后,其中使用市面现有疗毒膏药的实验者中,实验后表示疗毒效果很好的人数为58,实验后表示疗毒效果疗毒效果一般的人数为42,实验后表示疗毒效果无效的人数有0人。其中使用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疗毒膏药的实验者中,实验后表示疗毒效果很好的人数为93,实验后表示疗毒效果疗毒效果一般的人数为7,实验后表示疗毒效果无效的人数有0人。
[0048]
并且,针对本实例涉及的治疗疗毒用中药组合物,进行了如表2中的见效时长实验,其中使用市面现有疗毒膏药的实验者中,起效时间3天内的有35人,起效时间4~15天内的有55人,起效时间15天以上的人数有10人;其中使用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疗毒膏药的实验者,起效时间3天内的的有70人,起效时间4~15天内的有29人,起效时间15天以上的人数有1人。
[0049]
由上所述,结合表1-1和表1-2可知,本发明实施例涉及的疗毒膏药与现有技术中
市面的同类产品相比而言,在疗毒效果和作用时间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本技术涉及的技术方案,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其疗毒效果佳,见效快。
[0050]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他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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