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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油烟消杀机的制作方法

2022-03-02 00:54:53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油烟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油烟消杀机。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人们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油烟气是大气污染中常见的一种污染源,对空气质量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很大。不论是工厂在对工件进行热处理或厨房内烹饪,都会产生大量油烟,而大部分选择不对这些油烟进行处理,任由这些油烟弥散在车间或厨房内,最终排放到大气环境中,这么做不仅会对工人或家人的健康造成危害,而且还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油烟消杀设备,来对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的一种能够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分离,分离后的污油便于收集,对分离后的烟气进行过滤、杀菌消毒,保证油烟排放不污染环境,且整体油烟消杀效率高,结构稳定使用简便的油烟消杀机。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油烟消杀机,包括机体,所述机体的一侧为弧形面,弧形面上设有可拆卸的过滤网,所述过滤网的上方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机体的顶部设有排气筒,所述排气筒内设有过滤层与消毒机构,所述机体的底部设有可拆卸的集油槽,所述机体内设有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所述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通过控制面板上的控制按钮控制启停,所述排气装置与排气筒连通,所述集油装置与集油槽连通。
5.优选的,所述排气装置包括设在机体内的第一离心风轮与两个第二离心风轮,所述第一离心风轮设在排气筒的正下方,两个所述第二离心风轮对称设在第一离心风轮的两侧,所述第一离心风轮的上方连接主管道,所述主管道连接排气筒,两个所述第二离心风轮分别连接辅管道,所述辅管道与主管道连通。
6.优选的,所述集油装置包括第一集油罩与两个第二集油罩,所述第一集油罩设在第一离心风轮的周围,所述第二集油罩设在第二离心风轮的周围,所述第一集油罩的两侧对称设有第一集油管,所述第一集油管的一端与第一集油罩连通,另一端与第二集油罩连通,所述第二集油罩的底部设有第二集油管,所述第二集油管向集油槽内延伸。
7.优选的,所述第一集油罩与第二集油罩的结构相同,均包括外壁与内壁,所述外壁与内壁形成集油空腔,所述内壁上设有多个连通集油空腔的过油孔,所述集油空腔的底部设有排油管,所述第一集油管的一端与第一集油罩底部的排油管连通,另一端插至第二集油罩的集油空腔内,所述第二集油管的一端与第二集油罩底部的排油管连通,另一端向集油槽内延伸。
8.优选的,所述机体的顶部还设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包括上固定环与下固定环,所述上固定环设在主管道的端部,所述下固定环设在排气筒的底部,所述主管道与排气筒通过固定螺栓在固定环上连通。
9.优选的,所述上固定环的下表面设有上凹槽,所述下固定环的上表面设有下凹槽,所述过滤层设在上凹槽与下凹槽之间,所述固定螺栓连接上固定环与下固定环时贯穿过滤层。
10.优选的,所述消毒机构为紫光灯管,所述紫光灯管呈弹簧状设在排气筒的内壁,所述紫光灯管内设有uv灯珠,所述紫光灯管由控制面板控制,其中uv灯珠的波长为245~425nm。
11.优选的,所述第一离心风轮、第二离心风轮与集油空腔的表面均设有特氟龙防油层。
12.本发明公开的一种油烟消杀机,包括机体,所述机体的一侧为弧形面,弧形面上设有可拆卸的过滤网,所述过滤网的上方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机体的顶部设有排气筒,所述排气筒内设有过滤层与消毒机构,所述机体的底部设有可拆卸的集油槽,所述机体内设有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所述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通过控制面板上的控制按钮控制启停,所述排气装置与排气筒连通,所述集油装置与集油槽连通;该发明油烟消杀机能够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分离,分离后的污油便于收集,对分离后的烟气进行过滤、杀菌消毒,保证油烟排放不污染环境,且整体油烟消杀效率高,结构稳定使用简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发明一种油烟消杀机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发明一种油烟消杀机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发明图1的剖视图。
16.图4为本发明中集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5为本发明图3中a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18.其中:1、机体;2、过滤网;3、控制面板;4、集油槽;5、排气筒;6、固定环;61、上固定环;611、上凹槽;62、下固定环;621、下凹槽;63、过滤层;64、固定螺栓;7、述第一集油罩;71、第一集油管;8、第二集油罩;81、第二集油管;9、主管道;10、辅管道;11、第一离心风轮;12、外壁;13、内壁;131、过油孔;14、集油空腔;15、排气筒;16、第二离心风轮。
具体实施方式
19.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附图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发明有关的构成。
20.请参阅图1-5,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油烟消杀机,包括机体1,所述机体1的一侧为弧形面,弧形面上设有可拆卸的过滤网2,所述过滤网2的上方设有控制面板3,所述机体1的顶部设有排气筒5,所述排气筒5内设有过滤层63与消毒机构,所述机体1的底部设有可拆卸的集油槽4,所述机体1内设有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所述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通过控制面板3上的控制按钮控制启停,所述排气装置与排气筒5连通,所述集油装置与集油槽4连通,当排气装置与集油装置启动时,油烟经过过滤网2进入机体1内,经过排气装置、集油装置与消毒机构最终在排气筒5处排出。
21.其中,所述排气装置包括设在机体1内的第一离心风轮11与两个第二离心风轮16,其中第一离心风轮11与两个第二离心风轮16串联连接,多个离心风轮能够增大油烟处理效
率,所述第一离心风轮11设在排气筒15的正下方,两个所述第二离心风轮16对称设在第一离心风轮11的两侧,所述第一离心风轮11的上方连接主管道9,所述主管道9连接排气筒5,两个所述第二离心风轮16分别连接辅管道10,所述辅管道10与主管道9连通,当第一离心风轮11与两个第二离心风轮16启动时,机体1外部的油烟经过过滤网2进入离心风轮,油烟在辅管道10内进入主管道9,最终从排气筒5内排出。
22.在本发明中,所述集油装置包括第一集油罩7与两个第二集油罩8,所述第一集油罩7设在第一离心风轮11的周围,所述第二集油罩8设在第二离心风轮16的周围,所述第一集油罩7的两侧对称设有第一集油管71,所述第一集油管71的一端与第一集油罩7连通,另一端与第二集油罩8连通,所述第二集油罩8的底部设有第二集油管81,所述第二集油管81向集油槽4内延伸。
23.在本发明中,所述第一集油罩7与第二集油罩8的结构相同,均包括外壁12与内壁13,所述外壁12与内壁13形成集油空腔14,所述内壁13上设有多个连通集油空腔14的过油孔131,所述集油空腔14的底部设有排油管15,所述第一集油管71的一端与第一集油罩7底部的排油管15连通,另一端插至第二集油罩8的集油空腔14内,所述第二集油管81的一端与第二集油罩8底部的排油管15连通,另一端向集油槽4内延伸;当第一离心风轮11与第二离心风轮16高度旋转时,油烟中的油雾会附着在第一离心风轮11与第二离心风轮16的扇叶上,经过离心力,油将会成滴甩至第一集油罩7与第二集油罩8的内壁13,由于内壁13上设有连通集油空腔14的过油孔131,因此,油滴将内壁13上经过过油孔131进入集油空腔14,最终排放至集油槽4内,将集油槽14拆卸时再进行冲洗。
24.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机体1的顶部还设有固定环6,所述固定环6包括上固定环61与下固定环62,所述上固定环61设在主管道9的端部,所述下固定环62设在排气筒5的底部,所述主管道9与排气筒5通过固定螺栓64在固定环6上连通;所述上固定环61的下表面设有上凹槽611,所述下固定环62的上表面设有下凹槽621,所述过滤层63设在上凹槽611与下凹槽621之间,所述固定螺栓64连接上固定环61与下固定环62时贯穿过滤层63,因此,当上固定环61与下固定环62拆卸时可对过滤层63进行拆卸,其中过滤层63为熔喷布、活性炭、过滤棉与hepa滤纸的任意两种;所述消毒机构为紫光灯管51,所述紫光灯管51呈弹簧状设在排气筒5的内壁,所述紫光灯管51内设有uv灯珠,所述紫光灯管51由控制面板控制2,其中uv灯珠的波长为245~425nm,经过除油、过滤后的烟雾经紫光灯管51的照射进行杀菌消毒,经杀菌消毒后的空气再进行排放,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所述第一离心风轮11、第二离心风轮16与集油空腔14的表面均设有特氟龙防油层,能够起到良好的隔油作用。
25.该发明油烟消杀机在使用时,启动第一离心风轮11与第二离心风轮16,此时油烟经过过滤网2进入机体1内,经过第一离心风轮11的油烟经除油进入主管道9,经过滤、消毒后进度排气筒5,从而排出,经过第二离心风轮16的油烟,经辅管道10进度主管道9,经过滤、消毒后进度排气筒5,从而排出,能够对产生的油雾进行除油、杀菌消毒,保证气体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26.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
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27.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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