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特征:
1.一种包含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热解油)的裂化器原料组合物,其中所述r-热解油以按重量计不超过20%的量存在于所述原料中,基于原料总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至少5重量百分比的所述r-热解油获自回收废物的热解。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不超过95重量百分比的所述r-热解油获自回收废物的热解。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回收废物包含废塑料、废纺织品、废地毯纤维、废改性纤维素、废生物质、工业后废物流、工业中间废物流,或其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至少一部分所述r-热解油获自废塑料的热解。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未经加氢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r-热解油以不超过20重量百分比和/或至少约1重量百分比的量存在于所述裂化器原料中。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组合物包含至少60重量百分比和/或不超过100重量百分比的非回收C5-C22烃。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具有不超过360℃和/或至少200℃的终沸点。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不超过25重量百分比的裂化器原料具有300℃或更高的沸点。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至少0.5重量百分比的所述裂化器原料具有300℃或更高的沸点。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具有不超过25重量百分比的总C15 含量,基于所述流的总重量。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具有至少0.5重量百分比的总C15 含量,基于所述流的总重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具有不超过20ppm的总氯含量。
15.根据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具有至少0.25ppm的总氯含量。
16.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r-热解油包含不超过约30重量百分比的总芳香烃,基于所述r-热解油的总重量。
17.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r-热解油包含至少1重量百分比的总芳香烃,基于所述r-热解油的总重量。
18.根据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r-热解油包含至少15重量百分比和/或不超过80重量百分比的链烷烃,基于所述r-热解油的总重量。
19.根据权利要求1-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包含不超过约15重量百分比的含氧烃。
20.一种用于制备一种或多种烯烃的方法,包含:
(a)将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热解油)与非回收C5-C22烃流组合以形成裂化器进料流,其中所述r-热解油以按重量计不超过20%的量存在于所述裂化器进料流中;和
(b)在裂化器炉中裂化所述裂化器进料流以提供含烯烃流出物流。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1重量百分比的所述r-热解油获自回收废物的热解。
22.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不超过95重量百分比的所述r-热解油获自回收废物的热解。
23.根据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回收废物包含废塑料、废纺织品、废地毯纤维、废改性纤维素、废生物质、工业后废物流、工业中间废物流,或其组合。
24.根据权利要求20-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回收废物包含回收废塑料。
25.根据权利要求20-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化器是气体裂化器。
26.根据权利要求20-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化流出物流包含至少10重量百分比的C2-C4烯烃,基于所述裂化流出物流的总重量。
27.根据权利要求20-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化流出物流主要包含丙烯或主要包含乙烯。
28.根据权利要求20-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热解油以不超过约15、10、5或2重量百分比和/或至少约1重量百分比的量存在于所述裂化器进料流中。
29.根据权利要求20-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化流出物流具有至少2:1的烯烃与芳香烃之比。
30.根据权利要求20-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化流出物流包含不超过约20重量百分比的芳香烃,基于所述流的总重量。
31.根据权利要求20-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5-C22烃流包含至少75重量百分比的C5-C8烃组分。
32.根据权利要求20-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组合之前,所述热解油和所述裂化器原料均未经加氢处理。
33.根据权利要求20-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将所述裂化器进料流引入所述裂化器炉的对流段。
34.根据权利要求20-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将所述裂化器进料流引入所述裂化器炉的交叉区。
35.根据权利要求20-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向所述裂化器进料流中添加蒸汽,其中所述蒸汽稀释的流中的蒸汽与烃之比为至少约0.25:1。
36.根据权利要求20-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在步骤(b)的所述裂化之前加热所述裂化器进料流以提供预热的裂化器进料流。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将所述预热的裂化器原料引入所述气体裂化器中的一个或多个对流管。
38.根据权利要求20-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将所述裂化器流进料至所述裂化炉的对流段管中,并将另一C5-C22烃流进料至所述裂化炉的另一对流段管中,其中所述另一C5-C22烃流包含不超过10重量百分比的所述热解油。
39.根据权利要求20-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烯烃流出物流包含至少50重量百分比的乙烯,基于含烯烃流出物的重量。
40.根据权利要求20-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烯烃流出物流包含至少50重量百分比的丙烯,基于含烯烃流出物的重量。
41.根据权利要求20-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分馏所述含烯烃流出物以提供烯烃产品流。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烯烃产品流包含至少80重量百分比的乙烯,基于产品流的重量。
43.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烯烃产品流包含至少80重量百分比的丙烯,基于产品流的重量。
44.根据权利要求20-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在所述引入之前,在热解单元中热解回收废物流以提供热解油,其中所述r-热解油包含所述热解油。
45.根据权利要求20-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在所述引入之前,从外部源获得r-热解油流。
46.一种用于制备一种或多种烯烃的方法,包含:
(a)提供具有第一杂质含量的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物(r-热解油);
(b)提供C5-C22烃组合物;
(c)将所述r-热解油与所述C5-C22烃组合物组合以提供裂化器原料组合物,其中所述裂化器原料组合物的最终杂质含量比所述第一杂质含量低至少50%;和
(d)在裂化炉中裂化包含至少一部分所述裂化器原料的裂化器进料流以提供含烯烃流出物流。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1重量百分比的所述r-热解油获自回收废物的热解。
48.根据权利要求46或47所述的方法,其中不超过95重量百分比的所述r-热解油获自回收废物的热解。
49.根据权利要求47或4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回收废物包含废塑料、废纺织品、废地毯纤维、废改性纤维素、废生物质、工业后废物流、工业中间废物流,或其组合。
50.根据权利要求46-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热解油的至少一部分获自废塑料的热解。
51.根据权利要求46-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化器进料流未经加氢处理。
52.根据权利要求46-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在步骤(a)之后,将所述第一杂质含量与最大杂质含量进行比较以确定差值,并且,基于所述差值,确定在步骤(c)中与所述r-热解油组合的C5-C22烃的总量。
53.根据权利要求46-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杂质含量为含氧烃含量且所述最终杂质含量不超过5重量百分比的含氧烃。
54.根据权利要求46-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热解油以不超过40重量百分比的量存在于所述裂化器原料组合物中。
55.根据权利要求46-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组合之前所述r-热解油和所述C5-C22烃组合物均未经加氢处理。
56.根据权利要求46-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热解油包含不超过约30重量百分比的总芳香烃,基于所述热解油的总重量。
57.根据权利要求46-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r-热解油包含至少15重量百分比和/或不超过80重量百分比的链烷烃,基于所述r-热解油的总重量。
58.根据权利要求46-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烯烃流出物流包含至少50重量百分比的乙烯,基于所述含烯烃流出物的重量。
59.根据权利要求46-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烯烃流出物流包含至少50重量百分比的丙烯,基于所述含烯烃流出物的重量。
60.根据权利要求46-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含,分馏所述含烯烃流出物以提供烯烃产品流。
技术总结
烃裂化器流与回收成分热解油组合以形成组合裂化器流,且该组合裂化器流在裂化器炉中裂化以提供含烯烃流出物。r‑热解油可进料至裂化器进料。更特别地,该r‑热解油以基于所述原料的总重量按重量计不超过20%的量存在于所述原料中。
技术研发人员:达里尔·贝汀;肯尼·伦道夫·帕克;迈克尔·加里·波拉塞克;大卫·尤金·斯莱文斯基;武显春;小杰罗姆·伦纳德·斯塔维诺哈;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伊士曼化工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05.22
技术公布日: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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