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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方法、系统及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1-12-17 18:08: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信息处理方法、系统及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企业是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如土地、设备、劳动力、技术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组织。企业的经营是需要有监督的。目前,对企业的经营监督是由执法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实地监察完成的。而各执法部门或相关人员存在执法偏差,导致目前的企业监察相对粗放。
3.因此,需要提供一种企业监察智能化程度高,且监察标准较为统一、方便实施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各实施例提供一种解决或部分解决上述问题的信息处理方法、系统及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
5.于是,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
6.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
7.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8.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9.在本技术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系统。该信息处理系统包括:
10.客户端设备,用于获取针对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申请请求;
11.发码方设备,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申请请求后,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12.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13.在本技术的又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装置。该信息处理装置包括:
14.第一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组织标识,获取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
15.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16.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17.在本技术的又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及处理器,其中,
18.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
19.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耦合,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程序,以用
于:
20.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
21.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22.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23.在本技术的又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程序被计算机执行时能够实现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步骤或功能。
2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根据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比如监管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该许可凭证可用来进行展示,便于相关工作人员查看;或者该许可凭证用于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核验;将本方案应用于企业监察场景,可有效提高企业监察的智能化程度,且企业的许可凭证可基于企业的实时数据生成,实时性高、又不存在执法偏差等问题,方便实施,效率高。
附图说明
2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利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6.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7.图2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28.图3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系统中增加管理方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29.图4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0.图5为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1.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32.在本技术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描述的一些流程中,包含了按照特定顺序出现的多个操作,这些操作可以不按照其在本文中出现的顺序来执行或并行执行。操作的序号如101、102等,仅仅是用于区分各个不同的操作,序号本身不代表任何的执行顺序。另外,这些流程可以包括更多或更少的操作,并且这些操作可以按顺序执行或并行执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第一”、“第二”等描述,是用于区分不同的组织、消息、设备、模块等,不代表先后顺序,也不限定“第一”和“第二”是不同的类型。此外,下述的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3.图1示出了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34.101、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
的数据信息;
35.102、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36.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37.上述101中,所述第一组织可以是企业(如食品企业、药品企业等)、社会组织(如公益组织)等。组织标识可以是组织名称,如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社会组织名称、社会组织代号等等。
38.在具体实施时,可先获取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标识,该组织标识可携带在申请请求中。然后,再基于组织标识获取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具体的,用户通过客户端设备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申请请求;本步骤101的执行主体(如发码方设备)在接收到该申请请求后,可基于所述申请请求获取到所述第一组织的标识信息。又或者,本步骤101的执行主体可在接收到用户通过客户端设备上的一应用(app)触发的针对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申请请求后,可基于用户在注册该应用(app)时所绑定的第一组织的实名认证信息对第一组织进行实名制认证,认证通过后,基于该实名认证信息可以获得所述第一组织的标识信息。
39.所述组织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名称、地址、注册类型、批准设立部门、组织代码机构、证照号码、开业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所处行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名称、税务登记证号、核算方式、从业人数等等。
40.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第二组织对应的具体实体会有所不同。比如,对企业的监管场景,第二组织可以是:税务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消防监察部门等等。对于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的监管场景,第二组织可以是用于受理社会团体登记的民政局、行业指导部门、社会团体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等。
41.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税务数据、执法部门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执法信息、司法部门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法院公告等等。
42.上述102中,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因具体的应用场景不同,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企业监管应用场景中,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为市场监管部门利用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触发的监管事件。在社会组织监管应用场景中,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为社会组织或团体对应的监督部门利用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触发的监督事件。
43.具体实施时,监管部门人员可使用相应的设备(如扫描设备、pda等)检测所述许可凭证来触发对第一组织的核验事件。
44.在一可实现的技术方案中,上述步骤102“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可采用如下步骤实现:
45.1021、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确定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状态;
46.1022、基于所述组织状态,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47.上述1021中,假设第一组织为企业(如食品企业、药品企业、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等),可基于预置的判定规则,结合所述组织信息及数据信息,确定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状态。其中,所述判定规则可基于现行的企业监管条例来制定。相应的,所述组织状态可包括但不限于:正常经营、停业整顿等。
48.假设第一组织为社会组织(如慈善组织等),同样可基于现行的社会团体监管条例制定的规则,结合所述组织信息和所述数据信息,确定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状态。相应的,所述组织状态可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运营、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给予警告、撤销登记等。
49.上述1022中,可利用编码规则,对所述组织状态及所述组织标识进行编码得到所述许可凭证。其中,该许可凭证可以是字符串、或图形凭证。具体实施时,所述图形凭证可以是条形码、二维码等。当然,该条形码或二维码还可含有颜色属性;例如,针对不同的组织状态对应生成不同颜色的图形凭证;举例来说,组织状态为正常经营时,所述图形凭证为绿色;组织状态为停业整顿时,所述图形凭证为红色。
50.在一种可实现的场景中,许可凭证展示在客户端设备上供相关人员查看。相关人员可通过查看该许可码便可了解到该第一组织的组织状态。
51.在另一种可实现的场景中,相关人员(比如监管部门的监察人员等)利用管理方设备对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进行检测(若所述许可凭证为二维码时,此处可理解为是利用管理方设备识别该二维码),以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核验。管理方设备可向核验方设备发送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核验申请,核验方设备在接收到该核验申请后,会对所述第一组织进行核验,以核实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状态;并将核验结果发送至管理方设备。此时,相关人员便可通过管理设备获知该第一组织的组织状态。
52.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根据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比如监管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该许可凭证可用来进行展示,便于相关工作人员查看;或者该许可凭证用于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核验;将本方案应用于企业监察场景,可有效提高企业监察的智能化程度,且企业的许可凭证可基于企业的实时数据生成,实时性高、又不存在执法偏差等问题,方便实施,效率高。
53.进一步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如下步骤:
54.103、获取利用所述许可凭证触发的申请;
55.104、对申请进行处理。
56.在一种可实现的技术方案中,上述步骤103“获取利用所述许可凭证触发的申请”可包括:
57.1031、将所述许可凭证发送至客户端设备,以便在所述客户端设备上进行展示;
58.1032、接收管理方设备通过检测许可凭证触发的申请。
59.假设所述许可凭证为二维码,则管理方设备可以是具有扫码功能的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pda等,检测(或识别)该二维码,在成功识别所述二维码时,生成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核验申请。管理方设备将该核验申请发送至本步骤的执行主体。本步骤的执行主体在接收到该核验申请后执行上述步骤104。
60.具体实施时,步骤104“对申请进行处理”,可具体包括:
61.1041、利用所述许可凭证,对所述目标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核验,得到核验结果;
62.1042、基于所述核验结果,针对所述申请做出相应的响应。
63.上述1041“利用所述许可凭证,对所述目标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核验,得到核验结果”,包括:
64.确定所述许可凭证是否为有效凭证;
65.确定为有效时,利用所述许可凭证对所述目标组织进行许可核验,得到核验结果。
66.具体实施时,验证所述第一安全生产凭证是否为有效凭证的规则,可以具体是:验证所述第一安全生产凭证的真伪和时间是否有效。
67.当然,在另一实施方案中,所述核验结果可发送至所述管理方设备,便于管理方设备根据核验结果针对所述目标人员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
68.需要说明的是:生成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后,并不意味着该许可凭证不会发生更新,当该许可凭证符合预设的更新条件时,则更新该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可选地,更新条件可以包括如下任一种:许可凭证已经达到设定的生命周期、用户触发更新,组织信息和/或所述数据信息发生改变。即本实施例提供的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如下步骤中的至少一个:
69.105、在所述组织信息和/或所述数据信息发生变化时,更新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70.具体实施时,可监听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是否发生变化,在监听到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中至少一个发生变化时,便根据变化后的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为第一组织生成新的许可凭证。
71.106、在所述许可凭证的生命周期达到时,更新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72.在生成一个许可凭证时,可以设定该许可凭证的生命周期,比如一天即24小时。那么当该许可凭证达到生命周期时,将自动触发为第一组织更新许可凭证。假设t1时刻为第一组织生成的许可凭证称为许可凭证a,过24小时之后的t2时刻将许可凭证a更新为许可凭证b。其中,许可凭证b的生成过程与许可凭证a的生成过程相似。可以理解的是,即使生成许可凭证a和许可凭证b时,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和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未发生变化,严格来说,许可凭证b与许可凭证a也是不同的;比如,在生成许可码时将生成日期也作为了编码入参,致使两个许可凭证不同。
73.107、在所述用户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的更新操作时,更新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74.假设某用户在t1时刻首次为第一组织申请许可凭证,此时为第一组织生成了许可凭证a。用户得到该许可凭证a后,利用该许可凭证a触发了核验事件,该许可凭证a由于已经被使用过,则此时可以触发许可凭证的更新处理以备之后使用。或者是,用户通过客户端应用提供的更新控件触发的更新操作,此时可更新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75.许可凭证更新机制,可以保证凭证的安全性,避免其他人盗用,还可以保证许可凭证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76.上述方法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采用如下系统架构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各步骤的执行主体可以是本系统架构中的发码方设备。具体的,如图2所示,所述信息处理系统包括:
77.客户端设备201,用于获取针对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申请请求;
78.发码方设备202,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申请请求后,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79.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80.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根据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比如监管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该许可凭证可用来进行展示,便于相关工作人员查看;或者该许可凭证用于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核验;将本方案应用于企业监察场景,可有效提高企业监察的智能化程度,且企业的许可凭证可基于企业的实时数据生成,实时性高、又不存在执法偏差等问题,方便实施,效率高。
81.进一步的,本实施例所述的系统还可包括:
82.服务端设备203,与所述客户端设备201及所述发码方设备202通信连接,用于将所述客户端设备201发送的申请请求发送至所述发码方设备202;还用于将所述发码方设备202发送的所述许可凭证转发至所述客户端设备201。
83.即本实施例中所述客户端设备201中安装有相应的客户端应用,用户可通过该客户端应用提供的接口申请许可凭证。该客户端应用在检测到用户触发的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申请操作后,会向所述服务端设备203发送相应的申请请求。服务端设备203作为一个中间服务提供方,或称为平台方,将该申请请求转发至发码方设备202,以由发码方设备202为所述第一组织发放相应的许可凭证。
84.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所述系统还可包括管理方设备204及核验方设备。具体的,所述客户端设备201,还用于获取所述许可凭证1,并对所述许可凭证1进行展示。管理方设备,用于检测所述客户端设备201上的所述许可凭证以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核验任务。核验方设备,用于在监听到所述核验任务后,利用所述许可凭证,对所述第一组织进行许可核验,得到核验结果;将所述核验结果发送给所述管理方设备204。
8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具体实施时,所述发码方设备与所述核验方设备为同一设备。另外,参见图3所示,所述核验方设备(即图3中的发码方设备202)与所述管理方设备204之间数据通信,也可通过所述服务端设备203来实现。即,管理方设备204在检测所述客户端设备201上的所述许可凭证后,向服务端设备203发送核验申请;服务端设备203将该核验申请转发至核验方设备(即图3中的发码方设备202)。核验方设备(即图3中的发码方设备202)在得到相应核验结果后,将该核验结果发送至服务端设备203,由服务端设备203转发至管理方设备204。
86.进一步的,如图2和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所述系统还可包括数据提供方设备205。相应的,所述发码方设备202,还用于根据所述申请请求,向所述数据提供方设备205发送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信息获取请求。所述数据提供方设备205,用于根据所述信息获取请求,向所述发码方设备发送所述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及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
87.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各实施例中的所述客户端设备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手表)等。服务端设备、发码方设备可以是单个服务器、集群服务器或是云端等。所述管理方设备可以是: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个人数字助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带扫码设备的计算机等等。所述数据提供方设备可以包括:数据库服务器、云数据库(被优化或部署到一个虚拟计算环境中的数据库)等。
88.本实施例中各组成设备所具的功能或可实现的步骤,未在本实施例中详尽的内容可参见上述实施例中的相应内容,此处不作赘述。
89.图4示出了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所述信息处理装置包括:第一获取模块11及生成模块12。其中,第一获取模块11,用于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生成模块12用于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90.本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根据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比如监管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该许可凭证可用来进行展示,便于相关工作人员查看;或者该许可凭证用于触发针对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核验;将本方案应用于企业监察场景,可有效提高企业监察的智能化程度,且企业的许可凭证可基于企业的实时数据生成,实时性高、又不存在执法偏差等问题,方便实施,效率高。
91.进一步的,本实施例提供的所述信息处理装置还包括:第二获取模块及处理模块。其中,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利用所述许可凭证触发的核验申请;处理模块,用于对申请进行处理。
92.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在用于获取利用所述许可凭证触发的核验申请时,具体用于:
93.将所述许可凭证发送至客户端设备,以便在所述客户端设备上进行展示;
94.接收管理方设备通过检测许可凭证触发的申请。
95.进一步的,所述处理模块在对申请进行处理时,具体用于:
96.确定所述许可凭证是否为有效凭证;
97.确定为有效时,利用所述许可凭证对所述目标组织进行许可核验,得到核验结果;
98.将所述核验结果发送至所述管理方设备。
99.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装置可实现上述信息处理方法实施例中描述的技术方案,上述各模块或单元具体实现的原理可参见上述信息处理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应内容,此处不作赘述。
100.图5示出了本技术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21及处理器22。存储器21可被配置为存储其它各种数据以支持在电子设备上的操作。这些数据的示例包括用于在电子设备上操作的任何应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存储器21可以由任何类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设备或者它们的组合实现,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m),只读存储器(rom),磁存储器,快闪存储器,磁盘或光盘。
101.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耦合,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程序,以用于:
102.获取第一组织的组织信息以及至少一个第二组织记录的有关所述第一组织的数据信息;
103.根据所述组织信息及所述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组织的许可凭证;
104.其中,所述许可凭证用于在与所述第一组织有关的许可核验事件中使用。
105.其中,处理器22在执行存储器21中的程序时,除了上面的功能之外,还可实现其它
功能,具体可参见前面各实施例的描述。
106.进一步,如图5所示,客户端设备还包括:通信组件24、电源组件25、显示器23等其它组件。图5中仅示意性给出部分组件,并不意味着传感器只包括图5所示组件。
107.相应的,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程序被计算机执行时能够实现上述信息处理方法的步骤或功能。
108.下面将结合一具体应用场景对本技术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109.假设第一组织为食品生产企业。第二组织包括:税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第二组织中各部门中都记录有该食品生产企业的税务缴纳信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等。
110.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可通过手机客户端触发为自己公司申请许可凭证的操作,客户端设备在检测到用户的申请操作后,向服务端设备发送申请请求。服务端设备在接收到该申请请求后,便向发码方(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设备发送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请求。该食品生产企业的标识(如企业的证照号码)可携带在该申请请求中。发码方设备接收到该申请请求后,从数据提供方设备获取该食品生产企业的数据信息,即税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记录的该食品生产企业既往的缴税信息、历次食品安全检查的检查信息等。发码方设备基于获取到的数据信息及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信息(如证照号码或企业名称等),生成许可凭证。发码方设备通过服务端设备,将所述许可凭证下发至工作人员的手机客户端。
111.假设基于获取到的数据信息及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信息,确定该食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状态为正常营业;相应的,该许可凭证(如二维码)的颜色为绿色。
112.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执法监察时,可查看该许可凭证便可获知该食品生产企业当前的组织状态。此时,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可使用管理方设备(如pda或手机)扫描该食品企业的许可凭证,以验证该许可凭证的真伪及时间是否有效。
113.如上文中提及的,本技术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除可应用于企业(如食品企业、药品企业、服装制造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及社会组织(如慈善组织、研究会、商会、联合会、协会等)外,还可应用于需要准入资质的行业场景。例如,医疗卫生行业、建筑行业、法律行业、采矿行业、金融行业、保险行业等等。
114.例如,本技术各实施例中的第一组织为保险公司;第二组织可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第二组织记录有该保险公司的审查和监管信息。
115.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可通过手机客户端触发为自己公司申请许可凭证的操作,客户端设备在检测到用户的申请操作后,向服务端设备发送申请请求。服务端设备在接收到该申请请求后,便向发码方设备发送针对保险公司的申请请求。该保险公司的标识(如公司的证照号码)可携带在该申请请求中。发码方设备接收到该申请请求后,从数据提供方设备获取该保险公司的数据信息,如历年审核和监管信息、公司注册资本、近3年内的违规记录等。发码方设备基于获取到的数据信息,生成许可凭证。发码方设备通过服务端设备,将所述许可凭证下发至工作人员的手机客户端。
116.假设基于获取到的数据信息确定该保险公司的组织状态为正常营运;相应的,该许可凭证(如二维码)的颜色为绿色。
117.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执法监察时,可查看该许可凭证便可获知该保险公司当前的组织状态。此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还可使用管理方设备(如pda
或手机)扫描该保险公司的许可凭证,以验证该许可凭证的真伪及时间是否有效。
118.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119.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各实施方式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基于这样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120.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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