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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方法和设备与流程

2021-11-15 19:02: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大数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方法和设备。


背景技术:

2.智慧城市起源于传媒领域,是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市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以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管理和服务,以及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3.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品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比如国产药品将近16万多。实践中发现,由于药品信息的复杂多样,使得各种来源的药品信息目录中记录的药品信息各不相同。这使得各种来源的药品信息很难与基准药品库的药品信息进行匹配,难以对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提出了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方法应用于智慧城市系统中,所述智慧城市系统包括服务中心、管理终端、服务终端,所述方法包括: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生产方的产方信息,将所述产方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生产方的药品编号,根据所述药品编号建立药品对应的模块化药品信息表,并将所述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所述服务中心;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的出厂信息、流通信息、库存信息,将所述出厂信息、所述流通信息、所述库存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将所述医生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的销售信息、使用信息,并将所述销售信息、所述使用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建立并实现录入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对所述药品进行监测。
5.在一个示例中,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生产方的产方信息,具体包括: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生产方的第一注册信息,根据所述第一注册信息确定所述药品生产方的所述产方信息;通过所述管理终端接收所述药品生产方的药品注册申请,根据所述药品注册申请确认对应的所述药品编号。
6.在一个示例中,将所述产方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产方信息将对应的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所述管理终端反馈给所述药品生产方;根据所述产方信息确认所述药品生产方的生产权限,根据所述生产权限对所述药品生产方的生产资质进行检查。
7.在一个示例中,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的出厂信息,具体包括:对所述药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加工数据进行实时记录,并根据所述加工数据确认加工数据表,将所述加工数据表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中;所述加工数据包括药品说明书信息、药品生产信息和药品检测信息。
8.在一个示例中,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具体包括: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所述开药医生的第二注册信息,根据所述第二注册信息确认所述开药医生的
医生信息;通过所述服务终端接收所述开药医生的药品查询申请,将所述药品查询申请发送至所述服务中心,根据所述开药申请确认对应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并将对应的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所述服务终端反馈给所述开药医生。
9.在一个示例中,将所述医生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医生信息确认所述开药医生的开药权限,并将所述开药权限通过所述服务终端反馈给所述开药医生;通过所述服务终端接收所述开药医生的开药申请,将所述开药申请发送至所述服务中心,将所述开药申请和所述开药医生对应的开药权限进行比对,若所述开药申请在所述开药权限的范围内,确认所述开药申请对应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并将对应的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所述服务终端反馈给所述开药医生;根据所述医生信息,通过所述服务中心对所述开药医生的医生资质进行检查。
10.在一个示例中,所述智慧城市系统还包括移动终端,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所述开药申请,通过所述服务中心确认所述开药申请对应的用药者,并将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给所述用药者。
11.在一个示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所述服务中心对所述库存信息进行检查,并根据所述库存信息确认所述药品对应的缺货情况;根据所述缺货情况对所述药品的所述库存信息和所述流通信息进行调整;根据所述缺货情况,通过服务中心将可替代药品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服务终端。
12.在一个示例中,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的销售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所述药品当前对应的促销活动;在所述促销活动中,确认除所述药品以外其他药品对应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判断所述药品的药效与所述其他药品的药效是否能够针对于同一种病症;若否,则确定所述促销活动为违规活动。
13.另一方面,本技术还提出了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设备能够执行: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生产方的产方信息,将所述产方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生产方的药品编号,根据所述药品编号建立药品对应的模块化药品信息表,并将所述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所述服务中心;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的出厂信息、流通信息、库存信息,将所述出厂信息、所述流通信息、所述库存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将所述医生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的销售信息、使用信息,并将所述销售信息、所述使用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通过建立并实现录入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对所述药品进行监测。
14.通过智慧城市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结合物联网技术对药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进行可视化和集成化的管理,快速构建药品信息平台,用大数据共享有效地减少药品管理的技术和安全障碍,消除信息孤岛、数据差异,合理调配药品资源,实现对药品的实时管理,大幅度提升对药品的管理效率、减低管理成本、减少人力需求、增强应急能力,提升百姓满意度。
附图说明
15.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6.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7.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技术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9.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技术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20.如图1所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方法,应用于智慧城市系统中,该智慧城市系统包括服务中心、管理终端、服务终端,方法包括:
21.s101: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生产方的产方信息,将所述产方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
22.药品生产方在药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对生产的药品进行一体化的管理和监控,使用的一系列管理系统,在本技术提供的智慧城市系统中,服务中心用于处理药品信息流,管理终端是用于为药品生产方提供注册服务的终端,生产方通过管理终端,上传自己的产方信息,产方信息包括药品生产方的药品生产许可、生产的药品种类、生产厂建立时间、生产设备、主要经营范围等。在药品生产方将产方信息上传后,管理终端将该产方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23.s102: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生产方的药品编号,根据所述药品编号建立药品对应的模块化药品信息表,并将所述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所述服务中心。
24.药品生产方通过管理终端上传药品的信息,一种药品对应一个药品编号,根据该药品编号建立一个对应的模块化药品信息表,该药品信息表用于实时记录该药品的信息。管理终端将该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服务中心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25.s103: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的出厂信息、流通信息、库存信息,将所述出厂信息、所述流通信息、所述库存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
26.药品生产方通过管理终端上传上述药品的出厂信息,并将该出厂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录入药品信息表中。至此,开始对该药品的实时记录。
27.药品从药品生产方出厂后,开始运输至各个售卖点,在此期间,管理终端实时记录该药品的流通信息,该流通信息包括该药品的发出时间、发出地点、物流公司、物流路径,接收时间和接收地点等,并将该流通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录入药品信息表中。
28.药品生产方在药品制作完成后,不会第一时间运出,而是暂时放在仓库里进行储存。此外,各个药品售卖点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储存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了及时了解一定区域内各药品的储存和分布情况,通过管理终端实时记录药品的库存信息,该库存信息包括该药品的各个储存地点,以及该地点的药品储存种类和数量。将该库存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录入药品信息表中。
29.s104: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将所述医生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
30.药品送到售卖点后,由医生进行开药,售卖点才能将药品卖给用药者。在此之前,开药的医生先通过服务终端上传自己的医生信息,医生信息包括医生的相关执业证明、从业时间、主治方向等信息。在开药医生将医生信息上传后,服务终端将该医生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31.s105: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的销售信息、使用信息,并将所述销售信息、所述使用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
32.在药品通过开药医生从售卖点卖出后,服务终端记录下该药品的销售信息,该销售信息包括开药医生信息、开药时间、售卖点信息、付款信息、取药时间、购买者信息等信息。服务终端将该销售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录入药品信息表中。
33.服务终端还记录下该药品的使用信息,该使用信息包括用药者姓名、用药者年龄、用药者病情、服用方法和剂量等信息。服务终端将该使用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录入药品信息表中。
34.s106:通过建立并实现录入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对所述药品进行监测。
35.在一个实施例中,药品生产方通过管理终端进行注册,管理终端接收药品生产方的注册信息(在此称为第一注册信息),根据该第一注册信息确定该药品生产方的产方信息。注册完成后,药品生产方通过管理终端发起药品注册申请,根据该药品注册申请为该药品建立一个对应的药品编号。
36.在一个实施例中,药品生产方需要了解某种药品的流通情况、库存情况、销售情况和使用情况,在药品制造完成并运输出去后,服务中心根据产方信息,将药品生产方注册的药品对应的药品信息表发送至管理终端,药品生产方通过管理终端对该药品的信息进行监控。此外,服务中心还会对药品生产方的生产资质进行检查,通过产方信息确认该药品生产方对某种药品的生产权限,若检查出该药品生产方对某种药品的生产权限存在异常,则服务中心立刻关闭该药品的流通,并通过服务终端提醒开药医生和售卖点禁止售卖该药品。
37.在一个实施例中,为了使开药医生和用药者对该药品具有充分的了解和监督,药品在生产时,通过智慧城市系统对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加工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并获取加工数据形成加工数据表,将该加工数据表录入模块化的药品信息表中。该加工数据包括药品说明书信息、药品生产信息和药品检测信息,分别记录了该药品的制造,检测和使用的基本信息。
38.在一个实施例中,开药医生通过服务终端进行注册,服务终端接收开药医生的注册信息(在此称为第二注册信息),根据该第二注册信息确定该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注册完成后,开药医生通过服务终端发起药品查询申请,服务终端将该药品查询申请发送至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根据该药品查询申请分析出具体的药品编号,并查找出对应的药品信息表,将该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服务终端。开药医生通过服务终端查看该药品的基本信息。
39.在一个实施例中,服务中心根据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分析出该医生的开药权限,并将该开药权限发送至服务终端,开药医生通过服务终端查看自己的开药权限,该开药权限包括医生能够开药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在为用药者开药时,医生通过服务终端发起开药申请,服务终端将该开药申请发送至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该开药申请与该开药医生对
应的开药权限进行比对,若该开药申请中的药品在该医生的开药权限的范围内,服务中心确认该药品对应的药品信息表,将该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服务终端,开药医生通过服务终端查看所需药品的售卖点信息、库存信息、药品说明书信息、药品使用信息等,为用药者开药进行辅助。此外,服务中心还根据医生信息对开药医生的医生资质进行检查。若检查出该开药医生对某种药品的开药权限存在问题,则服务中心停止处理该开药医生对该药品的开药申请,并通过服务终端对开药医生发出警告。若检查出该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存在异常,则服务中心停止处理对该开药医生的所有服务申请。
40.在一个实施例中,该智慧城市系统还包括移动终端。部分用药者存在某种特殊情况,以至于购买药品后需要再次确认该药品的服用方法等信息。在完成开药医生的开药申请后,服务中心根据该开药申请获取对应的药品使用者信息,分析出该药品的用药者信息,并将该药品对应的药品信息表发送至该用药者的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
41.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个别地区的某种药品会造成短缺的状况,服务中心对药品的库存信息进行检查,确定该地区的缺货情况,该缺货情况包括缺货药品种类、缺货药品数量,根据该缺货情况查看药品的库存情况,服务中心通过管理终端向药品生产方发送补货信息,对该缺货地区进行补货。在从药品生产方调运药品不方便或时间来不及的情况下,服务中心根据该缺货情况查看该药品的库存情况,通过服务终端向有库存的售卖点发送调货信息,对该缺货地区进行补货。此外,服务中心还根据药品信息表,查找该缺货药品的其他可替代药品,并将该可替代药品的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服务终端,开药医生或代售点通过服务终端查看该可替代药品的基本信息。
42.在一个实施例中,部分售卖点,例如药店等,会对部分滞销的药品进行促销活动。例如:购买第一种药品,就会拥有对第二种药品的打折购买机会。在上述促销活动中,服务终端确认该售卖点促销活动的具体促销信息,该促销信息包括促销时间、促销药品、促销活动规则、促销售卖点信息等。将该促销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对上述情况的促销活动中的第一种药品和第二种药品进行审查,获取第一种药品和第二种药品对应的药品信息表,通过药品信息表对第一种药品和第二种药品的药效是否能够共同针对同一种病症进行判断。若该第一种药品和第二种药品能够共同针对同一种病症,例如:第一种药品为治疗胃病的药品,第二种药品为养胃的药品,则判定该促销活动为合法活动。若该第一种药品和第二种药品能够共同针对同一种病症,例如:第一种药品为治疗胃病的药品,第二种药品为治疗踢打损伤的药品,则判定该售卖点在对滞销药品进行恶意促销,确定为违规活动,以便于对该售卖点的违规行为做进一步的管理和惩罚。如图2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设备,包括:
43.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44.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45.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一种基于智慧城市的药品监测设备能够执行:
46.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生产方的产方信息,将所述产方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
47.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生产方的药品编号,根据所述药品编号建立药品
对应的模块化药品信息表,并将所述药品信息表发送至所述服务中心;
48.通过所述管理终端确认药品的出厂信息、流通信息、库存信息,将所述出厂信息、所述流通信息、所述库存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
49.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开药医生的医生信息,将所述医生信息发送至服务中心;
50.通过所述服务终端确认所述药品的销售信息、使用信息,并将所述销售信息、所述使用信息录入所述药品信息表;
51.通过建立并实现录入的所述药品信息表,对所述药品进行监测。
52.本技术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设备和介质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5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设备和介质与方法是一一对应的,因此,设备和介质也具有与其对应的方法类似的有益技术效果,由于上面已经对方法的有益技术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因此,这里不再赘述设备和介质的有益技术效果。
54.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

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55.本技术是参照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56.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57.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58.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59.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60.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
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

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61.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62.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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