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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装置及排烟消防车的制作方法

2021-11-10 01:59: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泡沫灭火装置及排烟消防车。


背景技术:

2.负压式泡沫发生装置属于一种主流的现有灭火装置,其产生的低倍数泡沫虽然流动性好,射程较远,但是由于发泡倍数低,产生泡沫量较少。负压式泡沫发生装置产生的中高倍数泡沫流动性差,喷射距离小,主要采用淹没式灭火方式,具有一定的缺点。现有的排烟消防车,由于功能单一而导致使用场景较为局限。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发泡倍数较高、泡沫生成速度较快、泡沫量较大、灭火效率较高的泡沫灭火装置。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泡沫灭火装置;其中,包含风筒、送风组件、发泡网组件以及泡沫液管路;所述风筒具有出风口;所述送风组件设置于所述风筒内,所述送风组件包含风机,用以朝向所述出风口送风;所述发泡网组件设置于所述风筒内,并位于所述出风口;所述泡沫液管路一端连接于泡沫液源,另一端设置有出液口,所述泡沫液管路设置于所述风筒内并位于所述送风组件与所述发泡网组件之间,用以将泡沫液输送至所述风筒内;其中,所述泡沫灭火装置用以通过所述送风组件吹送泡沫液,使得泡沫液通过所述发泡网组件形成泡沫并经由所述出风口喷出。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发泡网组件包含多个发泡网,所述多个发泡网沿所述出风口内周环绕布置。
7.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发泡网组件包含呈环型的发泡网,所述发泡网沿所述出风口内周环绕布置。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发泡网组件包含多组发泡网单元,多组所述发泡网单元沿所述风筒轴向间隔布置。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发泡网组件可调节地设置于所述风筒内,以能在一工作状态与一收折状态之间转换;其中,工作状态下,所述发泡网组件覆盖所述出风口的至少部分,以使泡沫液通过所述发泡网组件形成泡沫,收折状态下,所述发泡网组件收折于所述风筒。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泡沫灭火装置还包含导流罩,所述导流罩共轴设置于所述风筒内,所述导流罩一端位于所述出风口并供所述发泡网组件设置,另一端用以设置所述送风组件;其中,所述发泡网通过连接板连接于所述导流罩外壁。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泡沫液管路包含主管以及多根支管;所述主管一端连接于所述泡沫液源,另一端设置于所述风筒内;所述多根支管各一端分别连接于所述主管另一端,各另一端分别设置有多个所述出液口,所述多个出液口沿所述周
向环绕所述主管布置。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发泡网组件包含发泡网,在所述风筒的一径向截面上,所述多个出液口的正投影图形均落在所述发泡网的正投影图形内。
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发泡网组件包含多个发泡网,所述多个发泡网沿所述出风口内周环绕布置;其中,每个所述发泡网分别与至少一个所述出液口对应。
1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主管另一端设置有多通道转接头,所述多根支管各一端分别连接于所述多通道转接头的多个转接通道,以使所述多根支管以并联形式分别连接于所述主管。
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泡沫灭火装置还包含导流罩,所述导流罩共轴设置于所述风筒内,所述导流罩一端位于所述出风口并供所述发泡网组件设置,另一端用以设置所述送风组件;其中,所述主管另一端位于所述导流罩内,所述多根支管另一端分别由所述导流罩伸出。
1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实施方式,所述支管的伸出于所述导流罩的部分通过连接杆连接于所述导流罩外壁。
17.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18.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通过将发泡网组件设置于风筒的出风口,并通过将泡沫液管路设置于风筒内,并位于送风组件与发泡网组件之间的设计,使得泡沫灭火装置能够通过泡沫液管路将泡沫液输送至风筒内,并通过送风组件吹送泡沫液,使得泡沫液通过发泡网形成泡沫并经由出风口喷出。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利用风筒内部空间和送风组件,为泡沫液移动和泡沫喷出提供强劲动力,据此能够快速产生大量泡沫,发泡倍数较高,进而增加射程。相比于现有设计方案,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功能,并能够更广泛地应用于不同的消防灭火场景,有效提高灭火效率。
19.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主要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至少一种缺陷,提供一种具有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排烟消防车。
20.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2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排烟消防车;其中,所述排烟消防车包含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并在上述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泡沫灭火装置。
22.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排烟消防车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23.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排烟消防车,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上述泡沫灭火装置,能够实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功能,能够增加射程,并能够更广泛地应用于不同的消防灭火场景,有效提高灭火效率,拓展排烟消防车的应用功能。
附图说明
24.通过结合附图考虑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目标、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显而易见。附图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范性图解,并非一定是按比例绘制。在附图中,同样的附图标记始终表示相同或类似的部件。其中:
25.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示出的一种泡沫灭火装置的剖视图;
26.图2是图1示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正视图。
27.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28.100.风筒;
29.110.出风口;
30.210.送风桨叶;
31.220.送风驱动机构;
32.310.发泡网;
33.320.连接板;
34.321.减重孔;
35.410.主管;
36.411.多通道转接头;
37.420.支管;
38.421.出液口;
39.422.连接杆;
40.500.导流罩。
具体实施方式
41.体现本实用新型特征与优点的典型实施例将在以下的说明中详细叙述。应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在不同的实施例上具有各种的变化,其皆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且其中的说明及附图在本质上是作说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42.在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下面描述中,参照附图进行,所述附图形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并且其中以示例方式显示了可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多个方面的不同示例性结构、系统和步骤。应理解的是,可以使用部件、结构、示例性装置、系统和步骤的其他特定方案,并且可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情况下进行结构和功能性修改。而且,虽然本说明书中可使用术语“之上”、“之间”、“之内”等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示例性特征和元件,但是这些术语用于本文中仅出于方便,例如根据附图中所述的示例的方向。本说明书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理解为需要结构的特定三维方向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43.参阅图1,其代表性地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剖视图。在该示例性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是以应用于排烟消防车为例进行说明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为将本实用新型的相关设计应用于其他类型的灭火装置或其他消防设备中,而对下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做出多种改型、添加、替代、删除或其他变化,这些变化仍在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原理的范围内。
44.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包含风筒100、送风组件、发泡网组件以及泡沫液管路。配合参阅图2,图2中代表性地示出了能够体现本实用新型原理的泡沫灭火装置的正视图。以下将结合上述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各主要组成部分的结构、连接方式和功能关系进行详细说明。
45.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风筒100具有出风口110。送风组件设置于风筒100内,送风组件包含风机,用以朝向出风口110送风。发泡网组件设置于风筒100内,并位于出风口110。泡沫液管路一端连接于泡沫液源,另一端设置有出液口421,泡沫液管路设置于风筒100内并位于送风组件与发泡网组件之间,用以将泡沫液输送至风筒100内。据此,泡沫
灭火装置能够通过送风组件吹送泡沫液,使得泡沫液通过发泡网组件形成泡沫并经由出风口110喷出。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利用风筒100内部空间和送风组件,为泡沫液移动和泡沫喷出提供强劲动力,据此能够快速产生大量泡沫,发泡倍数较高,进而增加射程。相比于现有设计方案,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功能,并能够更广泛地应用于不同的消防灭火场景,有效提高灭火效率。
46.可选地,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发泡网组件可以包含多个发泡网310,这些发泡网310可以沿出风口110内周环绕布置。据此,泡沫液通过泡沫液管路输送至风筒100内后,能够被送风组件吹送至多个发泡网310。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通过这些发泡网310沿出风口110的周向喷出泡沫,使得泡沫的喷出更加均匀。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发泡网310亦可为一个,且发泡网310亦可采用其他布置形式。例如,多个发泡网310可以设置在出风口110的全部区域(包含出风口110的内周及中部)、出风口110的内周的部分区域或者出风口110的中部区域等。又如,发泡网组件还可以包含呈环型的发泡网310,该发泡网310可以沿出风口110内周环绕布置,即,该呈环型的发泡网310仅需一块即可覆盖出风口110的内周的全部环型区域。再如,发泡网组件还可以包含多组发泡网单元,这些发泡网单元可以沿风筒100的轴向间隔布置,且每个发泡网单元可以包含至少一个发泡网310,每个发泡网单元所包含的发泡网310的数量和布置形式可以参考上述设计,均不以本实施方式为限。
47.进一步地,在本实施方式中,每个发泡网310可以包含多层网状单体结构,这些网状单体结构可以层叠布置。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利用包含多层网状单体结构的发泡网310进一步增加泡沫量,提高发泡倍数,进一步有利于实现中高倍数泡沫的快速、大量生成。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每个发泡网310亦可仅包含一层网状单体结构,并不以本实施方式为限。
48.进一步地,在本实施方式中,发泡网310的材料可以包含金属。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发泡网310的材料亦可包含其他材料,例如尼龙,并不以本实施方式为限。
49.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基于发泡网组件包含多个发泡网31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多个发泡网310可以沿出风口110内周间隔均匀地环绕布置。
50.可选地,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还可以包含导流罩500。具体而言,该导流罩500共轴设置于风筒100内,导流罩500一端位于出风口110并供发泡网组件设置,导流罩500的另一端用以设置送风组件。在此基础上,发泡网310可以通过连接板320连接于导流罩500的外壁。另外,基于本实施方式中发泡网组件包含多个发泡网310的设计,多个发泡网310可以分别通过多块连接板320连接于导流罩500的外壁。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在设置有导流罩500的基础上,利用连接板320实现发泡网310与导流罩500的连接安装,从而实现发泡网组件相对于风筒100的连接安装。
51.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发泡网组件可以采用可调节的方式设置于风筒100内,使得发泡网组件能够在一工作状态与一收折状态之间转换。其中,工作状态下,发泡网组件能够覆盖出风口110的至少部分,以使泡沫液通过发泡网组件形成泡沫,收折状态下,发泡网组件收折于风筒100,从而不遮挡出风口110的出风,避免对排烟风力产生影响。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在需要进行泡沫灭火时,将发泡网组件调节至工作状态,使得发泡网组件张开而能够进行泡沫作业,当仅需要排烟作业时,将发泡网组件收折于风筒100内(例如收
折于导流罩500上),避免对排烟风力产生影响。
52.进一步地,当发泡网组件采用可调节的设置方式时,发泡网组件的发泡网310可以通过转轴、伸缩杆、铰链等方式活动连接于风筒100,并通过上述可调节的连接结构实现工作状态与收折状态的转换。另外,当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包含导流罩500时,发泡网组件亦可通过上述连接结构连接在导流罩500上,均不以本实施方式为限。
53.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基于发泡网310通过连接板320连接于导流罩50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连接板320上可以开设有减重孔321。据此,连接板320能够通过减重孔321减轻自重。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在利用连接板320实现发泡网310的安装连接的同时,利用减重孔321进一步减轻设备部件自重。
54.可选地,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泡沫液管路可以包含主管410以及多根支管420。具体而言,主管410的一端连接于泡沫液源,主管410的另一端设置于风筒100内。多根支管420的各一端分别连接于主管410的另一端,各另一端分别设置有多个出液口421,这些出液口421大致沿周向环绕主管410布置。据此,泡沫灭火装置能够通过多根支管420将泡沫液输送至风筒100内的沿周向的内周空间内。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利用环绕主管410布置的多根支管420,使得泡沫液更加均匀、全面地输送至风筒100内。
55.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基于泡沫液管路包含主管410以及多根支管42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在风筒100的一径向截面上,多个出液口421的正投影图形可以均落在发泡网310的正投影图形内。据此,在送风装置的吹送下,经由每根支管420的出液口421送出的泡沫液,均能够被吹送至发泡网310上。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进一步增大泡沫量和泡沫产生速度,进一步提升发泡倍数。
56.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基于多个出液口421的正投影图形均落在发泡网310的正投影图形内,同时基于发泡网组件包含多个发泡网31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每个发泡网310可以分别与一个出液口421对应。换言之,在附图的一径向截面上,每个发泡网310的正投影分别与一根支管420的正投影相对于。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每个发泡网310所对应的出液口421的数量亦可为多个,并不以本实施方式为限。
57.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基于泡沫液管路包含主管410以及多根支管42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主管410的另一端可以设置有多通道转接头411,多根支管420的各一端可以分别连接于该多通道转接头411的多个转接通道,以使多根支管420以并联形式分别连接于主管410。据此,泡沫液能够依次经由主管410、多通道转接头411和支路输送至风筒100内。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利用泡沫液管路将泡沫液更加均匀地输送至风筒100内。
58.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基于泡沫液管路包含主管410以及多根支管420的设计,同时基于泡沫灭火装置包含导流罩50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主管410的另一端可以位于导流罩500内,多根支管420的另一端可以分别由导流罩500伸出。具体而言,风筒100设置有导流罩500时,风筒100内设置有导流罩500的部分形成截面大致呈环形的筒腔,支管420的另一端由导流罩500伸出后是位于该环形筒腔内。
59.进一步地,如图1和图2所示,基于支管420的另一端由导流罩500伸出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支管420的伸出于导流罩500的部分可以通过连接杆422连接于导流罩500外壁。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利用连接杆422加强支管420的连接强度,避免在送风装置吹送强风等情况下产生松动、摇摆。
60.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基于泡沫液管路包含多根支管42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多根支管420可以以主管410的另一端为中心间隔均匀地呈辐射状布置,换言之,多个出液口421是沿风筒100内周间隔均匀地环绕布置。
61.可选地,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方式中,送风装置包含送风桨叶210以及送风驱动机构220。具体而言,送风桨叶210可以设置在风筒100内并位于泡沫液管路的后侧(即远离出风口110的一侧)。送风驱动机构220传动连接于送风桨叶210,用以驱动送风桨叶210转动,从而实现风筒100内的动力气流供给。
62.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基于送风装置包含送风桨叶210的设计,同时基于风筒100内设置有导流罩50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送风桨叶210可以设置在导流罩500的远离出风口110的一端。再者,送风桨叶210可以与风筒100共轴布置。
63.进一步地,基于送风装置包含送风驱动机构220的设计,在本实施方式中,送风驱动机构220可以包含电机、减速机及传动组件。具体而言,电机传动连接于减速机,减速机经调速可以将电机的动力通过传动组件传递至送风桨叶210的转轴。传动组件可以为传动轴、传动齿轮组或者传动皮带等。
64.进一步地,在本实施方式中,泡沫液源亦可包含混液机构,混液机构能够将水与泡沫粉剂进行预设配比的混合,并将混合后的泡沫液通过泡沫液管路输送至风筒100内。
65.在此应注意,附图中示出而且在本说明书中描述的泡沫灭火装置仅仅是能够采用本实用新型原理的许多种泡沫灭火装置中的几个示例。应当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绝非仅限于附图中示出或本说明书中描述的泡沫灭火装置的任何细节或任何部件。
66.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通过将发泡网组件设置于风筒的出风口,并通过将泡沫液管路设置于风筒内,并位于送风组件与发泡网组件之间的设计,使得泡沫灭火装置能够通过泡沫液管路将泡沫液输送至风筒内,并通过送风组件吹送泡沫液,使得泡沫液通过发泡网形成泡沫并经由出风口喷出。通过上述设计,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利用风筒内部空间和送风组件,为泡沫液移动和泡沫喷出提供强劲动力,据此能够快速产生大量泡沫,发泡倍数较高。相比于现有设计方案,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功能,并能够更广泛地应用于不同的消防灭火场景,有效提高灭火效率。
67.再者,为验证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应用效果,申请人进行了实际试验,将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应用于排烟消防车中,具体采用直径为2m的风筒,送风装置的排风量最大可达1200000m3/h。部分具体试验数据可参见下表:
[0068][0069][0070]
承上,在上表中,风量的单位为“m3/h”,输入压力的单位为“bar”,水流量的单位为“l/s”,泡沫流量的单位为“l/min”,泡沫射程的单位为“m”。
[0071]
试验证明,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能够快速产生大量中高倍数泡沫,并
能够对远距离着火区域进行泡沫覆盖。
[0072]
基于上述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的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详细说明,以下将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排烟消防车的一示例性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0073]
在本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排烟消防车包含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并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详细说明的泡沫灭火装置。
[0074]
在此应注意,附图中示出而且在本说明书中描述的排烟消防车仅仅是能够采用本实用新型原理的许多种排烟消防车中的一个示例。应当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绝非仅限于附图中示出或本说明书中描述的排烟消防车的任何细节或任何部件。
[0075]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排烟消防车,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上述泡沫灭火装置,能够实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功能,并能够更广泛地应用于不同的消防灭火场景,有效提高灭火效率,拓展排烟消防车的应用功能。
[0076]
以上详细地描述和/或图示了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及排烟消防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这里所描述的特定实施方式,相反,每个实施方式的组成部分和/或步骤可与这里所描述的其它组成部分和/或步骤独立和分开使用。一个实施方式的每个组成部分和/或每个步骤也可与其它实施方式的其它组成部分和/或步骤结合使用。在介绍这里所描述和/或图示的要素/组成部分/等时,用语“一个”、“一”和“上述”等用以表示存在一个或多个要素/组成部分/等。术语“包含”、“包括”和“具有”用以表示开放式的包括在内的意思并且是指除了列出的要素/组成部分/等之外还可存在另外的要素/组成部分/等。
[0077]
虽然已根据不同的特定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泡沫灭火装置及排烟消防车进行了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认识到可在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进行改动。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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