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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系统、服务器以及记录介质的制作方法

2021-11-09 20:28: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涉及一种信息处理系统、服务器以及记录介质。


背景技术:

2.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针对实施由电子货币实现的电子结算的信息处理系统而设置向电子货币的存入限制、一次交易中的结算金额的上限、累计结算金额的上限的技术方案。
3.在先技术文献
4.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5

111351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5.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
6.在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结构中,在于使用人欲实施由电子货币实现的支付的状况下而符合了被预先设定的电子货币的利用限制的情况下,会导致使用人无法使用电子货币。
7.本公开是鉴于上述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即使为被限制了利用的使用人也能够进行使用电子货币的支付的信息处理系统、服务器以及记录介质。
8.用于解决课题的方法
9.本公开所涉及的信息处理系统具备:第一终端,其具备第一处理器,所述第一处理器具有硬件;第二终端,其具备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二处理器具有硬件;服务器,其具备第三处理器和存储装置,所述第三处理器具有硬件,所述第一处理器向所述服务器发送与使用了被存入于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所述第三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当接收到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向和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当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并且,所述第二处理器在对于从所述服务器接收到的所述批准请求而被输入有表示批准的信息的情况下,向所述服务器发送该信息。
10.本公开所涉及的服务器具备:处理器,其具有硬件;存储装置,所述存储装置对与电子钱包相关的钱包信息、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关的用户信息、以及与所述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信息以建立对应关系的方式进行存储,所述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当从第一终端接收到与使用了被存入于所述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向和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并且,当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
11.本公开所涉及的记录介质记录有程序,所述程序使具备处理器和存储装置的服务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当从第一终端接收到与使用了被存入于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的支
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向和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并且,当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
12.发明的效果
13.根据本公开,即使为被限制了利用的使用人也能够进行使用电子货币的支付。
附图说明
14.图1为表示第一实施方式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的概要结构的示意图。
15.图2为表示第一实施方式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的功能模块的框图。
16.图3为表示用户信息的数据表的一个示例的图。
17.图4为表示钱包信息的数据表的一个示例的图。
18.图5为表示钱包信息的数据表的其它示例的图。
19.图6为表示第一实施方式中的支付时的批准流程的顺序图。
20.图7为表示被显示在表示批准人的终端上的批准请求画面的一个示例的图。
21.图8为表示第二实施方式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的概要结构的示意图。
22.图9为表示第二实施方式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的功能模块的框图。
23.图10为表示第二实施方式中的支付时的批准流程的顺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4.以下,参照附图来对本公开的实施方式中的信息处理系统、服务器以及记录介质进行具体说明。另外,本公开并不被限定于以下所说明的实施方式。
25.第一实施方式
26.参照图1以及图2来对第一实施方式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结构进行说明。如图1所示,第一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具备钱包管理服务器10、第一用户终端20、第二用户终端30和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
27.(信息处理系统)
28.在信息处理系统1中被构成为,钱包管理服务器10、第一用户终端20、第二用户终端30以及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能够经由网络nw而相互进行通信。网络nw例如由互联网络、移动电话网络等而构成。
29.该信息处理系统1被构成为,在作为第一用户的使用人使用第一用户终端20来实施由电子货币实现的支付时,从作为第二用户的批准人经由第二用户终端30而实时地获得与该支付处理相关的批准。如图1所示,第一用户终端20为使用人所使用的使用人终端,第二用户终端30为批准人所使用的批准人终端。
30.(钱包管理服务器)
31.钱包管理服务器10为用于综合性地对钱包系统进行管理的服务器,并由钱包系统的管理者所管理。如图2所示,钱包管理服务器10具备通信部11、控制部12、以及存储部13。
32.通信部11例如由lan(local area network)接口板、用于进行无线通信的无线通信电路等而构成。通信部11与作为公共通信网络的互联网等网络nw相连接。而且,通信部11通过与网络nw相连接,从而在其与第一用户终端20、第二用户终端30以及结算运营商服务
器40之间实施通信。
33.控制部12具备处理器和存储器。处理器由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字信号处理器)、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等组成。存储器为主存储装置,且其由ram(random access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只读存储器)等组成。该控制部12通过将被存储在存储部13中的程序载入到存储器(主存储装置)的工作区中而执行,并通过程序的执行来对各结构部等进行控制,从而实现与预定的目的相匹配的功能。在第一实施方式中,控制部12所具备的处理器相当于第三处理器。
34.存储部13由eprom(erasable programmable rom:可擦除可编程rom)、硬盘驱动器(hard disk drive:hdd)以及可移动介质等记录介质而构成。作为可移动介质,可以列举出像usb(universal serial bus:通用串行总线)存储器、cd(compact disc:光盘)、dvd(digital versatile disc:数字多功能光盘)、bd(blu

ray(注册商标)disc:蓝光光盘)那样的盘片记录介质。在存储部13中,能够存储操作系统(operating system,os)、各种程序、各种表格、各种数据库(db)等。该存储部13具有用户信息数据库131和钱包信息数据库132。
35.用户信息数据库131储存与利用信息处理系统的用户相关的信息(以下,称为“用户信息”)。作为用户信息,例如可以列举出实施了钱包系统的利用登录的用户的用户id、密码、用户的姓名(用户名),用户的联系方式(例如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利用登录历史、与被登录为存入方法的支付方法相关的信息、被登录为结算方法的支付方法的信息、结算时的暗码、分类、批准人的有无、利用限制的有无等。另外,用户信息中的用户id以及密码被使用于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登入等认证处理中。
36.此外,在用户信息数据库131中,储存有表示为向电子钱包的存入以及从电子钱包的取出被限制利用的用户的信息(以下称为“利用限制信息”)。电子钱包表示电子货币的虚拟的存取款账户。利用限制信息被储存在用户信息数据库131的限制人表中。
37.如图3所示,限制人表被构成为,包括用户id、用户名、分类、批准人id、批准人名等信息。用户id为“0001”的记录包括,表示用户名为“a”的用户被分类为“使用人”、且批准人id为“0002”的批准人名“b”被登录为批准人的信息。也就是说,用户名为“b”的用户被登录为与用户名“a”相对应的批准人。作为使用人与批准人的组合,可以列举出使用人为孩子且批准人为父母的情况。作为另外的组合,可以列举出使用人为老年人且批准人为该老年人的儿子或女儿的情况。并且,可以列举出使用人与批准人在分离的地点生活的情况等。此外,用户id为“0002”的记录包括表示用户名为“b”的用户被分类为“批准人”、且批准人id与批准人名的字段为空的信息。批准人id的字段与批准人名的字段均为空的意思是指,并未设定有与该用户相对应的批准人的情况。
38.此外,也能够对于一名使用人而设定多名批准人。如图3所示,对于用户id为“0003”且用户名为“c”的用户,作为批准人而登录有用户名为“d”和用户名为“e”这两名。在登录有多个批准人的情况下,将向各批准人分别请求批准。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名为“d”的批准人为第一批准人,其使用作为第一批准人终端的第二用户终端30。用户名为“e”的批准人为第二批准人,其使用作为第二批准人终端的第二用户终端30。另外,在该说明中,有时会将在限制人表中设定有批准人的用户记载为“使用人”。
39.钱包信息数据库132储存与信息处理系统1的电子钱包相关的信息(以下,称为“钱
包信息”)。作为钱包信息,可以列举出用户id、电子货币的余额、电子货币的存入历史、电子货币的使用历史等。
40.此外,钱包信息数据库132储存与钱包系统的结算相关的信息(以下,称为“结算信息”)。作为结算信息,可以列举出用户id、结算中所利用的结算方法(例如电子货币支付、扫描支付、代码支付等)、结算历史等。另外,电子货币结算为非接触结算。
41.并且,在钱包信息数据库132中,存储有表示使用人的申请历史以及支付历史的信息(以下,称为“历史信息”)。历史信息被存储在钱包信息数据库132的历史表中。
42.如图4以及图5所示,历史表被构成为,包括实施了申请的日期、店铺名、商品名、批准人id、申请结果、交易金额、余额等信息。在图4中,对表示关于用户名“a”的历史信息的历史表进行了例示。在图5中,对表示关于用户名“c”的历史信息的历史表进行了例示。
43.图4所示的示例为,当用户名为“a”的使用人在日期“2020/3/10”于店铺名“x店”中购买商品名“aaa”、“bbb”、“ccc”时,作为实施了向批准人的申请的结果而申请结果为“批准”的情况下的历史信息。该历史信息表示实施了交易金额“3000日元”的支付处理、且交易后的电子货币余额变为“2000日元”的情况。此外,在图4中,对当欲在日期“2020/3/10”于相同的店铺名“x店”中再次购买相同的商品名“aaa”时,作为向批准人实施了申请的结果而申请结果为“驳回”的情况下的历史信息进行了例示。该历史信息表示未能进行利用电子钱包的支付的情况。
44.图5所示的示例为,当用户名为“c”的使用人在日期“2020/3/17”于店铺名“y店”中购买商品名“ddd”时,作为向多个批准人实施了申请的结果而从所有的批准人处得到了批准的情况下的历史信息。该历史信息表示在进行了交易金额“1000日元”的交易后电子货币余额变为“5000日元”的情况。此外,在图5中,对当在日期“2020/3/18”于店铺名“y店”中购买商品名“eee”时,作为向多个批准人实施了申请的结果而仅从一名批准人处得到了批准的情况下的历史信息进行了例示。该历史信息表示在进行了交易金额“500日元”的交易后电子货币余额变为“4500日元”的情况。并且,在图5中,对当欲在相同的日期“2020/3/18”于相同的店铺名“y店”中再次购买相同商品名“eee”时,作为向多个批准人实施了申请的结果而仅从一名批准人处得到回答,且该回答为“驳回”的情况下的历史信息进行了例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会被驳回。当申请被驳回时,利用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将不被实施。
45.例如,在对于一名使用人而登录有多个批准人的情况下,有时会对于申请而无法从所有的批准人处得到回答。因此,哪怕只有一名批准人对于申请而实施了批准这样的回答,则该支付处理也被许可。也就是说,当在得到的回答中包括有批准和驳回这双方的情况下,批准会被优先。换而言之,在从任何批准人处都没有得到批准的回答的情况下,该申请才会被驳回,且支付处理被中止。作为其具体示例,可以列举出在向多个批准人实施了申请时,从所有的批准人处得到回答,且该回答全部为驳回的情况。或者,可以列举出虽然没有从所有的批准人处得到了回答,但是得到回答的内容全部都是驳回的情况。此外,预先设定有对于批准请求的回答期限。而且,钱包管理服务器10会以在回答期限内接收到的回答为对象,来对“批准”和“驳回”进行判断。并且,在该回答期限内从任何批准人处都没有得到回答的情况下,钱包管理服务器10会视为该申请被驳回。在期限内没有回答的情况下,历史表中的申请结果的字段为空。
46.(第一用户终端)
47.第一用户终端20为,作为第一用户的使用人所使用的计算机终端。作为第一用户终端20,可以列举出第一用户所使用的智能手机、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终端、可穿戴式计算机、个人计算机等。在第一实施方式中,第一用户终端20相当于第一终端。
48.第一用户终端20具备通信部21、控制部22、存储部23、显示部24。该第一用户终端20所具备的通信部21、控制部22以及存储部23在物理上与钱包管理服务器10所具备的通信部11、控制部12以及存储部13同样。第一用户终端20只要为能够经由网络nw而在与钱包管理服务器10之间进行信息的发送/接收的便携式终端,则为哪种终端均可。
49.控制部22通过执行被储存在存储部23中的程序,从而作为显示控制部、存入方法登录部、结算方法登录部、存入处理部以及结算处理部而发挥功能。在第一实施方式中,控制部22所具备的处理器相当于第一处理器。
50.控制部22在作为显示控制部而发挥功能时,对显示部24上的显示内容进行控制。该控制部22基于第一用户的操作(触摸操作、滑动操作等),而在显示部24上对各种画面进行显示。作为显示画面,可以列举出登入进钱包系统时的登入画面、实施由扫描支付等实现的结算时的结算画面、表示结算等的利用历史的一览的利用历史画面、表示支付历史的详细内容的支付历史详细画面、实施向电子钱包的电子货币的存入时的存入画面等。并且,控制部22基于第一用户的操作来使各画面发生转变。
51.此外,控制部22在作为存入方法登录部而发挥功能时,对用于存入电子货币的存入方法进行登录。存入方法表示用于向作为虚拟的存取款账户的电子钱包存入电子货币的方法。作为存入方法,包括支付方法中的银行账户以及信用卡。通过将银行账户以及信用卡登录为存入方法,从而使得向电子钱包存入电子货币成为可能。此外,支付方法表示成为实施结算时的支付本金的方法。作为支付方法,包括银行账户、信用卡以及电子钱包内的电子货币的余额。在信用卡上分别附加关联有银行账户,从而成为了各卡的利用金额会在日后从银行账户被扣款的结构。
52.该控制部22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用于将多个运营商所运营的多个不同的支付方法登录为向电子钱包的存入方法的存入方法登录请求。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2在接收到来自第一用户终端20的存入方法登录请求时,将该存入方法登录请求中所包含的支付方法作为用户信息而储存在存储部13的用户信息数据库131中。由此,在用户信息数据库131中,该支付方法被登录为存入方法。
53.此外,控制部22在作为结算方法登录部而发挥功能时,也将登录为存入方法的支付方法登录为结算方法。结算方法表示利用支付方法来实施结算的方法。作为结算方法,可以列举出扫描支付。扫描支付为,通过由第一用户终端20的摄像机等来读取被公布在店铺中的条形码或qr代码(注册商标)从而被实施的结算。另外,在扫描支付中,也可以由第一用户终端20来对被显示在收银台等店铺终端上的条形码或qr代码(注册商标)进行读取。
54.此外,控制部22在作为存入处理部而发挥功能时,向电子钱包存入电子货币。控制部22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用于通过被登录为存入方法的支付方法来使电子钱包存入电子货币的存入请求。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2在接收到来自第一用户终端20的存入请求时,基于存入请求中所包含的存入金额信息而使电子钱包内的电子货币的余额增加。即,控制部12根据电子钱包内的电子货币的余额的增加量,而对被储存在存储部13中的钱包信息进行更新。
55.此外,控制部22在作为结算处理部而发挥功能时,实施由支付方法实现的结算。例如,在实施扫描支付的情况下,控制部22通过由第一用户终端20的摄像机等来读取被公布在店铺中的qr代码(注册商标)等,从而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支付请求(结算请求)。
56.另外,控制部22在作为结算处理部而发挥功能时,还能够通过除电子钱包内的电子货币的余额以外的支付方法(例如银行账户、信用卡)来进行结算。例如,在从第一用户终端20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了存入方法登录请求时,控制部22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用于将该存入方法登录请求中所包含的支付方法登录为结算方法的登录请求。也就是说,控制部22在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而将某种支付方法(例如m银行的银行账户)登录为存入方法时,也自动地将该支付方法(m银行的银行账户)登录为结算方法。“将支付方法登录为结算方法”是指,将该支付方法设为支付源以成为可结算的状态的情况。即,是指将m银行的银行账户设为支付源以使扫描支付成为可能的情况。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2在接收到来自第一用户终端20的登录请求时,将该登录请求中所包含的支付方法作为用户信息而储存在用户信息数据库131中。由此,将支付方法登录为结算方法。而且,控制部22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用于通过银行账户或信用卡而利用多个结算方法中的任意一个来进行支付的支付请求。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2在接收到来自第一用户终端20的支付请求(结算请求)时,将该支付请求中所包含的结算金额信息向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发送。而且,通过钱包管理服务器10与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之间的信息通信来实施结算处理。
57.在存储部23中,储存有控制部22使显示部24显示的各种画面的数据。此外,在存储部23中,根据需要而临时性地储存有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以及钱包信息等。
58.显示部24例如由触摸面板显示器而构成,且具有受理由第一用户的手指或笔等而实施的操作的输入功能、和基于控制部22的控制来对各种信息进行显示的显示功能。
59.(第二用户终端)
60.第二用户终端30为作为第二用户的批准人所使用的计算机终端。作为该第二用户终端30,可以列举出第二用户所使用的智能手机、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终端、可穿戴式计算机、个人计算机等。在第一实施方式中,第二用户终端30相当于第二终端。
61.第二用户终端30具备通信部31、控制部32、存储部33、显示部34。该第二用户终端30所具备的通信部31、控制部32、存储部33以及显示部34在物理上与第一用户终端20所具备的通信部21、控制部22、存储部33以及显示部24同样。第二用户终端30只要为能够经由网络nw而在与钱包管理服务器10之间进行信息的发送/接收的便携式终端,则为哪种终端均可。在第一实施方式中,控制部32所具备的处理器相当于第二处理器。
62.(结算运营商服务器)
63.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为用于对用户的账户以及信用卡进行管理的服务器,其被设置在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信用金库、信用合作社、劳动金库等)以及信用卡公司中。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具备通信部41、控制部42和存储部43。该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所具备的通信部41、控制部42以及存储部43在物理上与钱包管理服务器10所具备的通信部11、控制部12以及存储部13同样。
64.存储部43中储存有每个钱包系统的用户的账户信息以及信用卡信息。作为账户信息,可以列举出用户的姓名、账户号、账户余额、存取款历史等。作为信用卡信息,可以列举出用户的姓名、信用卡号、信用卡的有效期限、利用限额、卡利用历史等。
65.(批准方法)
66.图6为表示第一实施方式中的支付时的批准流程的顺序图。
67.第一用户终端20对被公布在店铺中的电子结算用的代码进行读取(步骤s101)。在步骤s101中,根据由第一用户实施的第一用户终端20的操作,而由第一用户终端20来对被公布在店铺中的qr代码(注册商标)等代码进行读取。例如,在第一用户于店铺中购买商品时欲使用电子钱包来实施支付的情况下,第一用户使用第一用户终端20而实施支付请求。
68.而且,第一用户终端20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与使用了电子钱包内的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步骤s102)。在第一用户与被限制了电子钱包的利用的限制人相符合的情况下,将会在步骤s102中申请支付处理的许可。也就是说,在步骤s102中所发送的、与使用了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成为用于得到对于支付处理的批准的申请信息。
69.钱包管理服务器10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终端20的申请信息(步骤s103)。在步骤s103中,关于与第一用户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电子钱包,而接收与使用了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钱包管理服务器10基于接收到的申请信息,而参照存储部13来对与发送了申请信息的第一用户终端20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使用人的信息以及批准人的信息进行特定(步骤s104)。在步骤s104中,基于申请信息中所包含的用户id等识别信息而参照存储部13来对使用人进行特定。此外,在批准人的信息与使用人的信息被建立了关联的情况下,也一并对该批准人进行特定。
70.钱包管理服务器10向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对于由第一用户实施的使用了电子钱包的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步骤s105)。在步骤s105中,基于通过步骤s104而被特定的批准人信息,来向被登录为该批准人的终端的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对于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
71.此外,钱包管理服务器10在向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了批准请求时,会将表示支付处理等待批准的信息发送至第一用户终端20(步骤s106)。在步骤s106中,也可以在与向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批准请求的时刻同时地向第一用户终端20发送表示等待批准的信息。而且,第一用户终端20在接收到表示支付处理等待批准的信息时,会将该表示等待批准的信息显示在显示部24上(步骤s107)。
72.第二用户终端30接收来自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批准请求(步骤s108)。而且,第二用户终端30将表示批准请求的信息显示在显示部34上(步骤s109)。在步骤s109中,能够受理由批准人实施的画面操作的图像被显示在第二用户终端30的显示部34上。
73.例如,如图7所示,在第二用户终端30的显示部34上,作为批准请求的内容而显示有表示用户名、日期、商品名、店铺名、总计金额的申请信息341、批准按钮342和驳回按钮343。在申请信息341中,包含有包括各商品名与店铺名的信息在内的明细信息344。批准按钮342与驳回按钮343以能够受理由第二用户实施的选择操作的状态而被显示在显示部34上。
74.而且,作为来自批准人的操作,第二用户终端30对决定进行对于批准请求的批准的操作进行检测(步骤s110)。在步骤s110中,通过由第二用户实施的选择操作,从而由第二用户终端30而检测出图7所示的批准按钮342被选择了的情况。第二用户终端30的控制部32在检测出批准按钮342被选择了的操作时,判断为检测出了决定进行对于批准请求的批准的操作。
75.第二用户终端30在检测出决定进行对于批准请求的批准的操作时,向钱包管理服
务器10发送表示该对于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步骤s111)。在步骤s111中,从第二用户终端30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表示许可对于批准请求的支付处理的信息。
76.钱包管理服务器10从第二用户终端30接收表示批准的信息(步骤s112)。而且,钱包管理服务器10实施使用了与使用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电子钱包的余额的结算处理(步骤s113)。在步骤s113中,通过钱包管理服务器10与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之间的信息的发送/接收,从而实施了结算处理。
77.而且,钱包管理服务器10在与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之间的结算处理完成时,向第一用户终端20发送表示结算已完成的信息(结算完成通知)(步骤s114)。
78.第一用户终端20在接收到来自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结算完成通知时,在显示部24上对表示使用了电子钱包的结算已完成的信息、与表示对于支付处理的批准被决定的信息一同进行图像显示(步骤s115)。
79.此外,存在对于通过步骤s109被显示出的批准请求,通过由第二用户实施的选择操作而选择了图7所示的驳回按钮343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来自批准人的操作,第二用户终端30检测出决定进行对于批准请求的驳回的操作。此时,第二用户终端30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表示对于批准请求的驳回的信息。在从第二用户终端30接收到表示驳回的信息时,钱包管理服务器10中止支付处理。而且,从钱包管理服务器10向第一用户终端20发送表示支付处理的申请被驳回的信息。
80.如以上所说明的那样,根据第一实施方式,即使为被限制了利用的使用人也能够进行使用电子货币的支付。也就是说,即使第一用户为被限制了电子钱包的利用的限制人,也能够通过实时地接受来自批准人的批准,从而进行使用了电子钱包的支付。此外,批准人能够针对使用人的电子钱包而实时地对电子货币的使用进行监控。
81.第二实施方式
82.接下来,参照图8至图10来对第二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如图8所示,在第二实施方式中,信息处理系统1以包括店铺终端50的方式而被构成。另外,在第二实施方式的说明中,对与第一实施方式同样的结构省略说明,并引用其参照符号。
83.(信息处理系统)
84.如图8所示,第二实施方式的信息处理系统1被构成为,钱包管理服务器10、第一用户终端20、第二用户终端30、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以及店铺终端50能够经由网络nw而相互进行通信。通过被带入店铺60内的第一用户终端20来实施使用了电子钱包的支付处理的申请。在第二实施方式中,店铺终端50相当于第一终端,第二用户终端30相当于第二终端,第一用户终端20相当于第三终端。
85.(第一用户终端)
86.如图9所示,第一用户终端20具备通信部21、控制部22、存储部23、显示部24、近距离无线通信部25。
87.控制部22向店铺终端50发送结算请求,所述结算请求用于利用被预先设定的多个结算方法(电子货币支付、扫描支付、代码支付)中的任意一种,并通过被存入至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来使之进行结算。作为结算方法,可以列举出扫描支付、电子货币支付以及代码支付。该扫描支付、电子货币支付以及代码支付均为利用了电子钱包内的电子货币的余额的结算方法。例如,在实施电子货币支付的情况下,控制部22经由近距离无线通信部25来向
店铺终端50发送支付请求。此外,在实施代码支付的情况下,控制部22通过使店铺终端50的读码器等读取部54来读取被显示在第一用户终端20上的条形码或qr代码(注册商标),从而向店铺终端50发送支付请求。在第二实施方式中,控制部22所具备的处理器相当于第三处理器。
88.近距离无线通信部34例如具有根据nfc(near field radio communication:近场通信)、ble(bluetooth(注册商标)low energy:蓝牙低能耗)、irda(infrared data association:红外数据组织)等的标准的通信功能。第一用户终端20例如在实施电子货币支付时经由近距离无线通信部25而与店铺终端50实施近距离无线通信。
89.(店铺终端)
90.店铺终端50由被设置在能够利用钱包系统的店铺60中的收银台终端等而构成。该店铺终端50具备通信部51、控制部52、存储部53、读取部54、近距离无线通信部55。通信部51、控制部52、存储部53以及近距离无线通信部55在物理上与通信部11、控制部12、存储部13以及近距离无线通信部25同样。在第二实施方式中,控制部52所具备的处理器相当于第一处理器。
91.读取部54由被设置在收银台终端中的条形码读码器而构成。代码支付为,通过由店铺终端50的读取部54来读取被显示在第一用户终端20上的条形码或qr代码(注册商标)从而被实施的结算。
92.此外,电子货币支付为,通过将被带进店铺60内的第一用户终端20覆盖至店铺终端50处,从而在第一用户终端20的近距离无线通信部25与店铺终端50的近距离无线通信部55之间以非接触的方式而被实施的结算。
93.接下来,店铺终端50的控制部52经由网络nw而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支付请求。接收到来自店铺终端50的支付请求的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2基于来自店铺终端50的支付请求中所包含的信息而执行各种处理。
94.(批准方法)
95.图10为表示第二实施方式中的支付时的批准流程的顺序图。
96.第一用户终端20将用于实施代码支付的条形码显示在显示部24上(步骤s201)。第一用户终端20通过对由第一用户实施的操作进行检测,来使显示部24显示条形码。
97.店铺终端50对被显示在第一用户终端20的显示部24上的条形码进行读取(步骤s202)。在步骤s202中,通过由读取部54来对条形码进行读取,从而使店铺终端50取得第一用户终端20的信息。在通过步骤s202而被读取的信息中,包含有与第一用户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电子钱包的信息。另外,在步骤s201、s202中能够使用qr代码(注册商标),而并不限定于条形码。
98.店铺终端50基于从第一用户终端20所取得的信息,而在钱包管理服务器10中查询使用电子钱包的第一用户的信息(步骤s203)。在步骤s203中,对被限制了电子钱包的利用的使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此外,在步骤s203中,也可以并不在店铺终端50中对第一用户是否为被限制了利用的使用人进行判断。
99.钱包管理服务器10从店铺终端50接收与由第一用户实施的电子钱包的使用相关的查询的信息(步骤s204)。
100.此外,钱包管理服务器10基于接收到的查询的信息,来对使用人信息以及批准人
信息进行特定(步骤s205)。在步骤s205中,基于查询的信息中所包含的用户id等识别信息,并参照存储部13来对符合的使用人信息以及批准人信息进行特定。
101.钱包管理服务器10向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对于由第一用户实施的使用了电子钱包的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步骤s206)。步骤s206与步骤s105同样。
102.此外,钱包管理服务器10向第一用户终端20与店铺终端50发送表示支付处理等待批准的信息(步骤s207)。在步骤s207中,也可以在与向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批准请求的时刻同时地向第一用户终端20和店铺终端50发送表示等待批准的信息。当第一用户终端20接收到表示支付处理等待批准的信息时,将该表示等待批准的信息显示在显示部24上(步骤s208)。当店铺终端50接收到表示支付处理等待批准的信息时,将该表示等待批准的信息显示在显示部上(步骤s209)。
103.而且,图10所示的步骤s210至s215与图6所示的步骤s108至s113同样。
104.如图10所示,当钱包管理服务器10完成与结算运营商服务器40之间的结算处理时,向第一用户终端20与店铺终端50发送表示结算已完成的信息(结算完成通知)(步骤s216)。
105.当第一用户终端20接收到来自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结算完成通知时,在显示部24上对表示对于支付处理的批准被决定的信息、以及表示使用了电子钱包的结算已完成的信息进行图像显示(步骤s217)。当店铺终端50接收到来自钱包管理服务器10的结算完成通知时,在显示部上对表示批准和结算已完成的信息进行图像显示(步骤s218)。
106.此外,在第二实施方式中,存在对于通过步骤s211而被显示的批准请求,通过由第二用户实施的选择操作而选择了图7所示的驳回按钮343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从钱包管理服务器10向第一用户终端20和店铺终端50而发送将表示支付处理被驳回的信息。
107.如以上所说明的那样,根据第二实施方式,即使为被限制了利用的使用人也能够进行使用电子货币的支付。也就是说,即使第一用户为被限制了电子钱包的利用的限制人,也能够通过实时地接受来自批准人的批准,从而进行使用了电子钱包的支付。此外,批准人能够针对使用人的电子钱包而实时地对电子货币的使用进行监控。
108.符号说明
[0109]1…
信息处理系统;
[0110]
10

钱包管理服务器;
[0111]
11

通信部;
[0112]
12

控制部;
[0113]
13

存储部;
[0114]
131

用户信息数据库;
[0115]
132

钱包信息数据库;
[0116]
20

第一用户终端;
[0117]
22

控制部;
[0118]
23

存储部;
[0119]
24

显示部;
[0120]
30

第二用户终端;
[0121]
40

结算运营商服务器;
[0122]
nw

网络。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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