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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理系统、服务器以及记录介质的制作方法

2021-11-09 20:28: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技术特征:
1.一种信息处理系统,具备:第一终端,其具备第一处理器,所述第一处理器具有硬件;第二终端,其具备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二处理器具有硬件;服务器,其具备第三处理器和存储装置,所述第三处理器具有硬件,所述第一处理器向所述服务器发送与使用了被存入于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所述第三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当接收到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向和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当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并且所述第二处理器在对于从所述服务器接收到的所述批准请求而被输入了表示批准的信息的情况下,向所述服务器发送该信息。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三处理器在接收到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对在存储装置中被存储为所述使用人的第一用户信息、以及在所述存储装置中被存储为与该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的第二用户信息进行特定。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三处理器向与被特定的所述第二用户信息相对应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4.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使用人所使用的使用人终端,所述第二终端为所述批准人所使用的批准人终端,所述第一处理器基于由所述使用人实施的所述使用人终端的操作而向所述服务器发送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5.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还具备店铺终端,所述店铺终端具备第四处理器,所述第四处理器具有硬件,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使用人所使用的使用人终端,所述第二终端为所述批准人所使用的批准人终端,所述第四处理器在检测到表示来自所述使用人终端的支付请求的信息时,向所述服务器发送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四处理器基于从所述使用人终端取得的信息,而向所述服务器发送与所述使用人相关的查询信息,所述第三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基于来自所述店铺终端的所述查询信息,并参照所述存储装置来对与所述使用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批准人信息进行特定,并且向被特定的批准人所持有的所述批准人终端发送所述批准请求。7.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
还具备第三终端,所述第三终端具备第四处理器,所述第四处理器具有硬件,所述第一终端为被设置在店铺中的店铺终端,所述第二终端为所述批准人所使用的批准人终端,所述第三终端为所述使用人所使用的使用人终端,所述第一处理器在检测到表示来自所述使用人终端的支付请求的信息时,向所述服务器发送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8.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在所述存储装置中,作为与所述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而登录有多个批准人,所述第二终端包括:第一批准人终端,其由所述多个批准人中的第一批准人所使用;第二批准人终端,其由所述多个批准人中的第二批准人所使用。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三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向所述第一批准人终端和所述第二批准人终端发送所述批准请求,当从所述第一批准人终端和所述第二批准人终端中的至少一方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10.如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9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二终端具备显示器,所述第二处理器在接收到来自所述服务器的所述批准请求时,作为请求批准的画面而使所述显示器显示能够受理对于该批准的请求的操作的批准按钮。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二处理器在检测到所述批准按钮被选择的操作时,判断为检测到了决定进行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操作。12.如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1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二处理器在接收到来自所述服务器的所述批准请求时,使所述显示器显示能够受理对于所述批准的请求的操作的驳回按钮。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其中,所述第二处理器在检测到所述驳回按钮被选择的操作时,向所述服务器发送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支付处理的驳回的信息,所述第三处理器在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支付处理的驳回的信息时,中止所述支付处理。14.一种服务器,具备:处理器,其具有硬件;存储装置,所述存储装置对与电子钱包相关的钱包信息、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关的用户信息、以及与所述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信息以建立对应关系的方式而进行存储,所述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当从第一终端接收到与使用了被存入于所述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向和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第二终端发
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并且当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服务器,其中,伴随着在店铺终端处检测到来自所述第一终端的支付请求的情况,而对从该店铺终端被发送出的信息进行接收,基于从所述店铺终端接收到的信息,并参照所述存储装置来对与所述使用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批准人信息进行特定,并且向被特定的批准人所使用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批准请求。16.如权利要求14或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服务器,其中,所述处理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向与所述使用人相对应的第一批准人所使用的第一批准人终端、和与所述使用人相对应的第二批准人所使用的第二批准人终端发送所述批准请求,并且当从所述第一批准人终端和所述第二批准人终端中的至少一方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17.一种记录介质,其记录有程序,所述程序使具备处理器和存储装置的服务器执行如下处理,即:当从第一终端接收到与使用了被存入于电子钱包中的电子货币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向和与所述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并且当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到表示对于所述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所述支付处理。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记录介质,其中,在接收到与所述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对在存储装置中被存储为所述使用人的第一用户信息、以及在所述存储装置中被存储为与该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的第二用户信息进行特定。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记录介质,其中,向与被特定的所述第二用户信息相对应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对于所述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20.如权利要求17至权利要求19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记录介质,其中,所述第一终端为所述使用人所持有的使用人终端,所述第二终端为所述批准人所持有的批准人终端,通过由店铺终端取得来自所述使用人终端的信息,从而接收从该店铺终端被发送出的与所述使用人相关的查询信息,基于来自所述店铺终端的查询信息,并参照所述存储装置来对与所述使用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批准人信息进行特定,并且向被特定的批准人所持有的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批准请求。

技术总结
本公开提供一种即使为被限制了利用的使用人也能够进行使用电子货币的支付的信息处理系统、服务器以及记录介质。在信息处理系统(1)中,当在钱包管理服务器(10)处接收到来自第一用户终端(20)的与使用了电子钱包的支付处理相关的信息时,钱包管理服务器(10)向与电子钱包的使用人相对应的批准人被建立了对应关系的第二用户终端(30)发送对于支付处理的批准请求,第二用户终端(30)向钱包管理服务器(10)发送表示对于批准请求的批准的信息,钱包管理服务器(10)在从第二用户终端(30)接收到表示批准的信息时,实施支付处理。实施支付处理。实施支付处理。


技术研发人员:松谷慎太郎 横田美里 大崎裕实子 米木淳 堤和成 五十田光范 山田雄三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技术研发日:2021.04.29
技术公布日:2021/11/8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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