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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2021-11-05 20:26: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属于物流供应链金融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2.现有的物流供应链金融领域,已经有很多线上资费结算方法,然而目前资费结算系统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承运人往往在完成运输任务后需要多方的审核才能取得运费,导致承运人收到费用的时间严重滞后,使类似的物流承运企业承担了很大资金压力,也使司机不能够及时收取运费等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4.本发明基于物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应收、应付账款服务,包括资金方、承运人、货主及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本平台在资金方、承运人、货主之间起到运输资费借贷、结算的关键中转功能,司机本人/承运人、物流承运企业只需要经过本平台单方的审核后就能取得运费,非常适用于缺乏运输资金、需要提前预借费用完成运输任务的司机本人/承运人、物流承运企业这类运力方,以及已完成运输任务需要及时回款的运力方,可以有效缓解物流承运企业的资金压力,满足司机本人/承运人最快收回运费的需求。
5.根据本发明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6.接收用户端发起的资金授信请求和对应的货运任务数据;
7.审核授信请求对应的用户数据,判断用户数据是否为首次用户;
8.如是,自动引导用户端完成用户数据的采集和解析;
9.对用户数据利用校验算法进行一次合规校验,将校验合规的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前授信风控模型,判断是否提供贷款资金给所述用户;
10.当判断可以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时,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运费借款/结算;
11.将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再次输入预设的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
12.对符合贷中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资金支付,完成借款。
13.进一步地,还包括如下步骤:
14.接收用户端在完成货运任务后上传的收货单据;
15.通知货运任务的发起端支付相应的运费;
16.接收运费并与用户的借款金额进行核对,用运费清偿借款。
17.进一步地,所述用户数据包括借款用户身份信息、银行卡的开户信息、人脸图像、车辆信息、首次承运时间、以及近六个月借款用户在物流企业的运单信息。
18.进一步地,所述将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前授信风控模型,判断是否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包括:
19.根据资金方的标准数据和合规的用户数据,确定可行的授信参数;
20.根据授信参数构建贷前授信风控模型;
21.将用户数据带入贷前授信风控模型进行判断;
22.得到是否放贷的结果。
23.进一步地,所述根据授信参数构建贷前授信风控模型,包括:
24.根据授信参数确定放贷条件;
25.依据放贷条件构建贷前授信风控模型;
26.计算用户偿还贷款概率;
27.将用户偿还概率与机构利润结合。
28.进一步地,所述当判断可以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时,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运费借款/结算,包括:
29.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利用校验算法进行二次合规校验;
30.对校验合规的用户数据进行运费借款/结算。
31.进一步地,所述将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再次输入预设的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包括:
32.根据金融机构的标准数据和合规的用户数据,确定可行的授信参数;
33.根据授信参数构建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
34.将已发起运费借款/结算的用户数据带入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进行判断;
35.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
36.进一步地,所述根据所述授信参数构建所述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包括:
37.根据授信参数分析用户的基础风险;
38.根据授信参数判断用户的金融信贷风险;
39.根据授信参数评估用户的行车风险;
40.根据基础风险、金融信贷风险、行车风险构建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
41.进一步地,所述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基础利率 (综合评分*浮动基准利率)
42.s=b ∑xw
[0043][0044]
其中,res为最终动态利率结果,bl为产品基础利率,fl为浮动基准利率值;s为综合评分,b为基础分数,x为授信参数,w为参数权重。
[0045]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系统,包括:
[0046]
数据提取模块,用于从用户端采集用户数据并进行校验,提取合规的用户数据;
[0047]
贷前判断模块,用于将合规的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前授信风控模型,判断是否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数据对应的用户;
[0048]
运费发起模块,用于当判断可以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时,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运费借款/结算;
[0049]
利率计算模块,用于将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确定用户的可贷款金额;
[0050]
资金结算模块,用于对符合贷中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支付资金,完成借款。
[0051]
根据本发明的第三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实现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0052]
根据本发明的第四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实现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0053]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和系统,可以提前或及时满足物流承运企业、司机本人/承运人这类运力方的资金需求,针对运力方的信用进行线上授信风控评估,针对已发生的实际运输过程进行线上信用风控评估。使得运力方能够在完成运输任务后、甚至在开始运输任务前及时取得运费,缓解物流承运企业资金压力,满足司机本人/承运人及时收取运费的需求。
附图说明
[0054]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0055]
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流程图;
[0056]
图2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标准信贷决策树构建流程图;
[0057]
图3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进一步流程图;
[0058]
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三方交互资费借款业务流程图;
[0059]
图5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四方交互运费借款流程图;
[0060]
图6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四方交互运费结算流程图;
[0061]
图7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资费业务流程图;
[0062]
图8示出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63]
图9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64]
图10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一种存储介质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65]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0066]
本发明详细说明了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系
统,可以及时满足物流承运企业、司机本人/承运人的资金需求,针对物流承运企业与司机本人/承运人的信用进行线上授信风控评估,针对已发生的实际物流运输过程进行线上信用风控评估。
[0067]
如图1所示,本技术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68]
s100、接收用户端发起的资金授信请求和对应的货运任务数据。
[0069]
其中,货运任务数据包括借款用户选定的货运任务信息,包括货运请求,需要承运的货运订单或已经承运完成的货运订单。
[0070]
s200、审核授信请求对应的用户数据,判断用户数据是否为首次用户;如是,自动引导用户端完成用户数据的采集和解析。
[0071]
其中,所述用户数据包括借款用户身份信息、银行卡的开户信息、人脸图像、车辆信息、首次承运时间、以及近六个月借款用户在物流企业的运单信息。
[0072]
s300、对用户数据利用校验算法进行一次合规校验,将校验合规的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前授信风控模型,判断是否提供贷款资金给所述用户。
[0073]
其中,预定义的校验算法,例如可以使用查询数据库中白名单的方式来进行。例如,如果借款用户身份信息在白名单里则校验合格,如果借款用户身份信息在黑名单里则校验不合格等。
[0074]
其中,s300进一步包括:
[0075]
s301、根据资金方的标准数据和合规的用户数据,确定可行的授信参数;
[0076]
s302、根据授信参数构建贷前授信风控模型;
[0077]
其中,s302进一步包括:
[0078]
s3021、根据授信参数确定放贷条件;
[0079]
其中,如图2所示,假设金融机构从按约还款的借款用户处获得利润g,因借款用户违约而遭受损失l,而好借款用户的概率是p,借款用户会还款的线段权重是p,借款用户违约的线段权重为1

p。如果金融机构接受每个借款用户的申请,每笔贷款的期望利润是pg (1

p)(

l);如果金融机构拒绝每个借款用户的申请,期望利润是0。因此,在期望价值准则下,金融机构接受申请要满足条件pg

(1

p)l>0或p/(1

p)>l/g
[0080]
其中,p/(1

p)是好借款用户的可能性与坏借款用户的可能性之比,也叫做好坏比率。
[0081]
s3022、依据放贷条件构建贷前授信风控模型(标准信贷决策树);
[0082]
其中,假定决策树只有概率的两个预测值:偿还可能性高(h)和偿还可能性低(l)。金融机构要决定是否为每个借款用户提供贷款。若提供,接下来的事件是借款用户是否接受机构贷款合约,这对借款用户来说是一个决定,但对金融机构是一个随机事件,设贷款被接受的概率是q。得到如图3所示的标准信贷决策树。
[0083]
如果初始预测表明借款用户有很大可能偿还贷款,这些结果概率为p(h)和1

p(h);如果相反,这些结果的概率为p(l)和1

p(l)。按期望价值准则沿决策树反推,接受预测偿还可能性高的借款用户的条件是
[0084]
q[p(h)g (1

p(h))(

l)]>0
[0085]
接受预测偿还可能性低的借款用户的条件是
[0086]
q[p(l)g (1

p(l))(

l)]>0
[0087]
目前,借款用户接受贷款概率q暂时不影响决策。接受申请的条件是借款用户的预测风险x满足
[0088][0089]
如果定义p(g|x)=p(x)是风险x对应的好人概率,p(b|x)=1

p(x)则是坏人概率,那么
[0090][0091]
这里o(g|x)表示好人比率,是好人概率与坏人概率之比。这里可以延伸到一系列不同结果的情形。当x∈x时,金融机构要最大化利润可以取满足上面公式的借款用户。
[0092]
s3023、计算用户偿还贷款概率;
[0093]
s3024、将用户偿还概率与机构利润结合。
[0094]
s303、将用户数据带入贷前授信风控模型进行判断;
[0095]
s304、得到是否放贷的结果。
[0096]
其中,是否金融信用良好用户、区分物流平台运营不超过三个月用户和三个月以上用户、近六个月的运单运费信息与车辆轨迹匹配核对,授予用户贷前额度1万~5万不等额度。
[0097]
s400、当判断可以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时,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运费借款/结算。
[0098]
其中,s400进一步包括:
[0099]
s401、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利用校验算法进行二次合规校验;
[0100]
s402、对校验合规的用户数据发起运费借款/结算。
[0101]
其中,步骤s401中的预定义的校验算法,可以与s300中的算法相同。例如可以使用查询数据库中白名单的方式来进行。例如,如果借款用户身份信息在白名单里则校验合格,如果借款用户身份信息在黑名单里则校验不合格等。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知,步骤s401中的预定义的校验算法,也可以与s300中的算法不同。
[0102]
s500、将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再次输入预设的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
[0103]
其中,s500进一步包括:
[0104]
s501、根据金融机构的标准数据和合规的用户数据,确定可行的授信参数;
[0105]
s502、根据授信参数构建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
[0106]
其中,s502进一步包括:
[0107]
s5021、根据授信参数分析用户的基础风险;
[0108]
其中,授信参数包括:用户基础画像数据(用户年龄、学历、职业、收入、手机在网时长等基本信用信息),用户消费行为数据,用户信用数据(个人司法涉诉信息以及依赖于征信报告分析的用户历史借贷以及违约信息),用户行车数据(车里程、用油量、运营车辆数、高速行驶里程、车辆年限、车辆常跑路线、车辆残值评估等信息综合分析车主司机运营及收入数据)。
[0109]
s5022、根据授信参数判断用户的金融信贷风险;
[0110]
s5023、根据授信参数评估用户的行车风险;
[0111]
s5024、根据上述基础风险、金融信贷风险、行车风险分析结果构建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
[0112]
其中,在每个评分节点中包含该类评分指标,各个节点根据每个指标评分综合评定用户该类综合评分,所有节点评分完毕后得出综合评分。
[0113]
最后得出: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基础利率 (综合评分*浮动基准利率)
[0114]
s=b ∑xw
[0115][0116]
其中,res为最终动态利率结果,bl为产品基础利率,fl为浮动基准利率值;s为综合评分,b为基础分数,x为授信参数,w为参数权重;最终得分越高则最终动态利率越小。
[0117]
其中,b1为贷款产品推出时,定义的利率,针对个人以及企业用户有不同的取值,为固定值。f1一般为监管规定最高利率与产品定义利率的差值,其中b为基础分数,定义为50分,用户分数取值范围一般为50

100,可调整。
[0118]
其中,还需要判断近期借款用户和物流承运企业金融信用是否良好、本次运单和车辆轨迹是否匹配等。
[0119]
s503、将已发起运费借款/结算的用户数据带入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进行判断;
[0120]
s504、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
[0121]
其中,所述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是指根据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的分析结果以及本次货运订单的运费最终确定用户的可借款金额。
[0122]
s600、对符合贷中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资金支付,完成借款。
[0123]
其中,s600进一步包括:
[0124]
s601、向资金提供端发起资金借款请求;
[0125]
s602、资金提供端根据确定的可借款金额出借等价的资金;
[0126]
s603、将资金提供端出借的资金支付给符合贷中授信要求的用户,完成借款。
[0127]
如图3所示,本技术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0128]
s700、接收用户端在完成货运任务后上传的收货单据。
[0129]
s800、通知货运任务的发起端支付相应的运费。
[0130]
s900、接收运费并与用户的借款金额进行核对,用运费清偿借款。
[0131]
其中,s900进一步包括:
[0132]
s901、接收运费并与用户的借款金额进行核对;
[0133]
s902、当借款金额等于运费时,用运费清偿资金提供端的借款;
[0134]
s903、当借款金额小于运费时,用运费清偿资金提供端借款后,将剩余运费支付给用户。
[0135]
其中,所述当借款金额小于运费时,是指用户除借款外,仍然负担了一部分运费,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用清偿完资金提供端借款后的剩余运费,继续清偿用户负担的那部分运费。
[0136]
如图4所示,本技术的三方交互资费借款业务方法,应用场景是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资金方、货主、承运人三方交互资费结算业务流程,其中资金方相当于出借人,货主相当于担保人,承运人相当于借款人。包括如下步骤:
[0137]
(1)货主和承运人双方签订运输协议;
[0138]
(2)承运人向资金方发起运费借款请求;
[0139]
(3)资金方根据借款请求,将资金放款至承运人账户;
[0140]
(4)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0141]
(5)货主向资金方发起运费还款;
[0142]
(6)如果借款少于运费,货主向承运人补足除借款外还负担的一部分运费。
[0143]
本实施例的步骤还可以是:
[0144]
(1)货主和承运人双方签订运输协议;
[0145]
(2)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0146]
(3)承运人向资金方发起运费结算请求;
[0147]
(4)资金方根据结算请求,将资金放款至承运人账户;
[0148]
(5)货主向资金方发起运费还款;
[0149]
(6)如果借款少于运费,货主向承运人补足除借款外还负担的一部分运费。
[0150]
如图5所示,本技术的四方交互运费借款方法,应用场景是资金方、货主、承运人、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其中资金方相当于出借人,货主相当于担保人,承运人相当于借款人,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相当于支付宝或融资平台,整体流程是四方行为的交互,为商户、用户提供资金托付和监管风控的职责。包括如下步骤:
[0151]
(1)货主有货物运输需求的,在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上发起线上货运请求和货运订单;
[0152]
(2)承运人选定货主需要运输的货运订单并签订运输协议;承运人有运费借款需求的,在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上发起线上授信请求;
[0153]
(3)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对承运人的授信请求、货主的货运请求,以及承运人信息和货运订单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承运人信息判断是否为首次用户;
[0154]
(4)如是,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向承运人返回申请人线上授信url,并自动引导承运人输入授信信息,包括绑定卡片、人脸识别等过程,完成采集和解析;
[0155]
(5)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对承运人信息进行合规校验,针对合规的承运人信息进行贷前风控决策;
[0156]
(6)如符合贷前风控要求,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通知承运人发起线上运费借款请求;
[0157]
(7)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审核运费借款请求,存储承运人信息和货运订单信息并推送给资金方备案;
[0158]
(8)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再次对承运人信息进行合规校验,针对合规的承运人信息进行贷中风控决策;
[0159]
(9)如符合贷中风控要求,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确定借款额度并推送给资金方;
[0160]
(10)资金方根据确定的借款额度,将资金出借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61]
(11)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将资金支付给承运人;
[0162]
(12)承运人完成货运订单后,将收货单据上传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63]
(13)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通知货主支付运费;
[0164]
(14)货主将运费支付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65]
(15)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核对货主运费和资金方出借资金,将等价运费返还给资金方;当承运人借款小于运费时,将剩余运费继续返还给承运人。
[0166]
如图6所示,本技术的四方交互运费结算方法,应用场景是资金方、货主、承运人、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其中资金方相当于出借人,货主相当于担保人,承运人相当于借款人,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相当于支付宝或融资平台,整体流程是四方行为的交互,为商户、用户提供资金托付和监管风控的职责。包括如下步骤:
[0167]
(1)货主有货物运输需求的,在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上发起线上货运请求和货运订单;
[0168]
(2)承运人选定货主需要运输的货运订单并签订运输协议;承运人完成货运订单后,将收货单据上传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69]
(3)承运人有运费结算需求的,在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上发起线上授信请求;
[0170]
(4)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对承运人的授信请求、货主的货运请求,以及承运人信息和货运订单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承运人信息判断是否为首次用户;
[0171]
(5)如是,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向承运人返回申请人线上授信url,并自动引导承运人输入授信信息,包括绑定卡片、人脸识别等过程,完成采集和解析;
[0172]
(6)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对承运人信息进行合规校验,针对合规的承运人信息进行贷前风控决策;
[0173]
(7)如符合贷前风控要求,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通知承运人发起线上运费结算请求;
[0174]
(8)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审核运费结算请求,存储承运人信息和货运订单信息并推送给资金方备案;
[0175]
(9)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再次对承运人信息进行合规校验,针对合规的承运人信息进行贷中风控决策;
[0176]
(10)如符合贷中风控要求,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确定借款额度并推送给资金方;
[0177]
(11)资金方根据确定的借款额度,将资金出借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78]
(12)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将资金支付给承运人,并通知货主支付运费;
[0179]
(13)货主将运费支付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80]
(14)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核对货主运费和资金方出借资金,将等价运费返还给资金方;当承运人借款小于运费时,将剩余运费继续返还给承运人。
[0181]
如图7所示,本技术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资费业务,应用场景是资金方、货主、承运人、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其中资金方相当于出借人,货主相当于担保人,承运人相当于借款人,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相当于支付宝或融资平台,整体流程是四方行为的交互,为商户、用户提供资金托付和监管风控的职责。包括如下步骤:
[0182]
(1)资金方根据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对承运人的授信风险评估结果所确定借款额度,将等价的资金出借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83]
(2)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将资金支付给承运人;
[0184]
(3)承运人完成货运订单后,货主将运费支付至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
[0185]
(4)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用运费清偿资金方的借款;
[0186]
(5)如果承运人借款少于实际运费,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将除借款外的运费补足给承运人。
[0187]
其中,承运人借款少于实际运费,是指承运人除借款外仍然负担了一部分运费,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用清偿完资金方借款后的剩余运费,继续清偿承运人负担的那部分运费。
[0188]
如图8所示,本技术的一种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系统,包括如下模块:
[0189]
数据提取模块501,用于从用户端采集用户数据并进行校验,提取合规的用户数据;
[0190]
贷前判断模块502,用于将合规的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前授信风控模型,判断是否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数据对应的用户;
[0191]
运费发起模块503,用于当判断可以提供贷款资金给用户时,对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发起运费借款/结算;
[0192]
利率计算模块504,用于将符合贷前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输入预设的贷中动态贷款利率模型,确定用户的可贷款金额;
[0193]
资金结算模块505,用于对符合贷中授信要求的用户数据支付资金,完成借款。
[0194]
本技术的上述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系统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具有与其存储的应用程序所采用、运行或实现的方法相同的有益效果。
[0195]
本技术实施方式还提供一种与前述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对应的电子设备,以执行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本技术实施例不做限定。
[0196]
如图9所示,本技术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电子设备2包括:处理器200,存储器201,总线202和通信接口203,所述处理器200、通信接口203和存储器201通过总线202连接;所述存储器201中存储有可在所述处理器20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200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执行本技术前述任一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
[0197]
其中,存储器201可能包含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也可能还包括非不稳定的存储器(non

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通过至少一个通信接口203(可以是有线或者无线)实现该装置网元与至少一个其他网元之间的通信连接,可以使用互联网、广域网、本地网、城域网等。
[0198]
总线202可以是isa总线、pci总线或eisa总线等。所述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其中,存储器201用于存储程序,所述处理器200在接收到执行指令后,执行所述程序,前述本技术实施例任一实施方式揭示的所述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可以应用于处理器200中,或者由处理器200实现。
[0199]
处理器200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可以通过处理器200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上
述的处理器200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简称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结合本技术实施例所公开的方法的步骤可以直接体现为硬件译码处理器执行完成,或者用译码处理器中的硬件及软件模块组合执行完成。软件模块可以位于随机存储器,闪存、只读存储器,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或者电可擦写可编程存储器、寄存器等本领域成熟的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位于存储器201,处理器200读取存储器201中的信息,结合其硬件完成上述方法的步骤。
[0200]
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具有与其采用、运行或实现的方法相同的有益效果。
[0201]
如图10所示,本技术实施方式还提供一种与前述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对应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示出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为光盘30,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即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会执行前述任意实施方式所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
[0202]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例子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光学、磁性存储介质,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0203]
本技术的上述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基于供应链资金服务平台的物流线上资费结算方法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具有与其存储的应用程序所采用、运行或实现的方法相同的有益效果。
[0204]
需要说明的是:
[0205]
在此提供的算法和显示不与任何特定计算机、虚拟装置或者其它设备有固有相关。各种通用装置也可以与基于在此的示教一起使用。根据上面的描述,构造这类装置所要求的结构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本技术也不针对任何特定编程语言。应当明白,可以利用各种编程语言实现在此描述的本技术的内容,并且上面对特定语言所做的描述是为了披露本技术的最佳实施方式。
[0206]
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技术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0207]
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技术并帮助理解各个发明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技术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方法解释成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技术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如下面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发明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
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技术的单独实施例。
[0208]
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设备中的模块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组合成一个模块或单元或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模块或子单元或子组件。除了这样的特征和/或过程或者单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方法或者设备的所有过程或单元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0209]
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技术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0210]
本技术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在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实践中使用微处理器或者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来实现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虚拟机的创建装置中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技术还可以实现为用于执行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设备或者装置程序(例如,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这样的实现本技术的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者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信号的形式。这样的信号可以从因特网网站上下载得到,或者在载体信号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0211]
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技术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本技术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适当编程的计算机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装置的单元权利要求中,这些装置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硬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
[0212]
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其各种变化或替换,这些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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