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背景技术:1、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ol...
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显示面板成为主要发展趋势。但目前oled显示面板中发光器件出射的部分非正视角光线会被限制在显示面板内,影响显示面板的显示品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第二调制结构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叠层设置的第一调制分部和第二调制分部,通过第一调制分部和第二调制分部对不同视角的光线进行调整,以有效提高显示面板的出光效率以及正视角下的出光亮度,降低功耗。

2、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显示面板,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叠层设置的衬底、发光元件和光学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发光元件位于所述衬底一侧,所述光学调制结构位于所述发光元件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相交;

3、所述光学调制结构包括第一调制结构和多个第二调制结构,所述第一调制结构的折射率小于所述第二调制结构的折射率;

4、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叠层设置的第一调制分部和第二调制分部,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和所述第二调制分部均与所述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所述第一调制分部与所述第一调制结构之间具备第一交界面,所述第二调制分部与所述第一调制结构之间具备第二交界面;

5、所述第二交界面在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至少部分围绕所述第一交界面在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

6、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包括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7、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面板,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叠层设置的衬底、发光元件和光学调制结构,光学调制结构包括第一调制结构和多个第二调制结构,折射率小的第一调制结构覆盖折射率大的第二调制结构。第二调制结构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叠层设置的第一调制分部和第二调制分部,第一调制分部与第一调制结构之间具备第一交界面,第二调制分部与第一调制结构之间具备第二交界面;第二交界面在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至少部分围绕第一交界面在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发光元件出射的非正视角光线能够经第一交界面或经第二交界面进行角度调整,提升显示面板出光效率以及正视角下的出光亮度,进而降低显示面板功耗。

8、应当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内容并非旨在标识本申请的实施例的关键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说明书而变得容易理解。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第一方向上叠层设置的衬底、发光元件和光学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发光元件位于所述衬底一侧,所述光学调制结构位于所述发光元件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相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包括第一中心部和第一功能部,所述第一功能部环绕所述第一中心部,所述第一交界面为所述第一功能部与所述第一调制结构的交界面;所述第二调制分部包括第二中心部和第二功能部,所述第二功能部环绕所述第二中心部,所述第二交界面为所述第二功能部与所述第一调制结构的交界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厚度与所述第二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厚度不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像素开口面积大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像素开口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交界面所在平面与所述衬底所在平面之间的锐角夹角与所述第二子调制结构中所述第一交界面所在平面与所述衬底所在平面之间的锐角夹角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像素开口面积大于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像素开口面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包括第一中心部和第一功能部,所述第一功能部环绕所述第一中心部,所述第一交界面为所述第一功能部与所述第一调制结构的交界面;所述第二调制分部包括第二中心部和第二功能部,所述第二功能部环绕所述第二中心部,所述第二交界面为所述第二功能部与所述第一调制结构的交界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光元件的像素开口面积大于所述第四发光元件的像素开口面积;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部包括第一子功能部和第二子功能部,所述第一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一中心部的方向与所述第二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一中心部的方向相交;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功能部包括第三子功能部和第四子功能部,所述第三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二中心部的方向与所述第四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二中心部的方向相交;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部包括第五子功能部和第六子功能部,所述第五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一中心部的方向与所述第六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一中心部的方向相交;

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功能部包括第七子功能部和第八子功能部,所述第七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二中心部的方向与所述第八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二中心部的方向相交;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部包括第九子功能部和第十子功能部,所述第九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一中心部的方向与所述第十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一中心部的方向相交;

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功能部包括第十一子功能部和第十二子功能部,所述第十一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二中心部的方向与所述第十二子功能部指向所述第二中心部的方向相交;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五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五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五子调制结构与所述第五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六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六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六子调制结构与所述第六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七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七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七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覆盖所述第七发光元件;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八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八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八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二调制分部覆盖所述第八发光元件;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九发光元件和第十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九子调制结构和第十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九子调制结构与所述第九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所述第十子调制结构与所述第十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十一发光元件和第十二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十一子调制结构和第十二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十一子调制结构与所述第十一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所述第十二子调制结构与所述第十二发光元件至少部分交叠;

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十三发光元件和第十四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十三子调制结构和第十四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十三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覆盖所述第十三发光元件,所述第十四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覆盖所述第十四发光元件;

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括第十五发光元件和第十六发光元件,多个所述第二调制结构包括第十五子调制结构和第十六子调制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十五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覆盖所述第十五发光元件,所述第十六子调制结构中的所述第一调制分部覆盖所述第十六发光元件;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平行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方向,所述第一交界面位于所述第一调制分部的至少一侧,所述第二交界面位于所述第二调制分部的至少一侧。

2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包括蓝色发光元件,所述第二发光元件包括红色发光元件和/或绿色发光元件;

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二调制分部在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覆盖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在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

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二调制分部在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覆盖所述第一调制分部在所述衬底所在平面的正投影;

28.根据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制分部与所述第二调制分部接触设置。

2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28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