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背景技术:1、屏幕防窥技术,是通过光学结构设计或电子调控方式,约束屏幕显示画面仅在限定视角区间内清晰可视的技术。...
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

背景技术:

1、屏幕防窥技术,是通过光学结构设计或电子调控方式,约束屏幕显示画面仅在限定视角区间内清晰可视的技术。该技术依托个人隐私防护与信息安全防护的行业发展需求应运而生,在机场、轨道交通、办公区域等公共应用场景中,能够有效阻隔旁侧视角对屏幕内容的偷窥行为,避免账号密码、财务数据、商业机密等涉密敏感信息发生泄露,具备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与安全防护意义。

2、因此,如何提升防窥效果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以提升防窥效果。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包括:

3、基板;

4、发光层,包括多个防窥发光单元和共享发光单元;

5、封装层,设置于所述发光层远离所述基板的一侧;

6、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封装层远离所述基板的一侧,所述遮光层设有多个第一开口和多个第二开口;

7、覆盖层,设置于所述遮光层远离所述基板的一侧;

8、其中,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俯视图下,所述第一开口的开口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开口的开口面积,所述封装层的厚度大于所述覆盖层的厚度。

9、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

10、像素定义层,设置于所述基板的一侧,所述像素定义层设有多个第一像素开口和多个第二像素开口;

11、其中,所述防窥发光单元设置于所述第一像素开口内,所述共享发光单元设置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内,所述防窥发光单元包括第一部和第二部,所述第一开口露出所述第一部且所述遮光层覆盖所述第二部,所述第二像素开口位于所述第二开口内。

12、可选地,所述第一部的面积小于所述第二部的面积,和/或,所述第一部的面积、所述第二部的面积均小于所述共享发光单元的面积。

13、可选地,所述第二部设置于所述第一部的至少两侧。

14、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设置于所述显示区一侧的非显示区,所述非显示区包括绑定区,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俯视图下,所述第一开口靠近所述绑定区的一侧边缘与所述防窥发光单元的边缘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开口的任一侧边缘与所述防窥发光单元的边缘的间距。

15、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多个防窥子像素,一所述防窥子像素对应于一所述第一开口;

16、其中,所述第一开口的面积与所述防窥子像素的面积的比值为0.7%至11.9%。

17、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包括设置于所述封装层与所述覆盖层之间的彩膜层,所述彩膜层包括所述遮光层和设置于所述第一开口及第二开口内的色阻块。

18、可选地,所述封装层的厚度为8微米至39微米。

19、可选地,在第一方向上,所述防窥发光单元与所述共享发光单元交替排布,且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相邻的所述防窥发光单元与所述共享发光单元的发光颜色相同。

20、根据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显示终端,包括上述的显示面板。

21、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面板中,通过将遮光层的第一开口的开口面积设置为小于第二开口的开口面积,防窥发光单元用于实现防窥显示,共享发光单元可以实现共享模式;通过使封装层的厚度大于覆盖层的厚度,可以增大封装层的厚度,从而使防窥发光单元的侧视角上的光线能够更多地被遮挡,提升防窥效果。

22、本申请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的面积小于所述第二部的面积,和/或,所述第一部的面积、所述第二部的面积均小于所述共享发光单元的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设置于所述第一部的至少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设置于所述显示区一侧的非显示区,所述非显示区包括绑定区,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俯视图下,所述第一开口靠近所述绑定区的一侧边缘与所述防窥发光单元的边缘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开口的任一侧边缘与所述防窥发光单元的边缘的间距。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多个防窥子像素,一所述防窥子像素对应于一所述第一开口;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设置于所述封装层与所述覆盖层之间的彩膜层,所述彩膜层包括所述遮光层和设置于所述第一开口及第二开口内的色阻块。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装层的厚度为8微米至39微米。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方向上,所述防窥发光单元与所述共享发光单元交替排布,且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相邻的所述防窥发光单元与所述共享发光单元的发光颜色相同。

10.一种显示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