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3-03-01 23:32:19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挠式显示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可卷曲的可挠式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2.近年来,可卷曲显示装置(rollable display device)或可变形显示装置已成为新世代电子科技的焦点之一。一般可卷曲显示装置或可变形显示装置的显示区域的面积可经由卷曲而改变,但其结构在延展及/或收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应力会影响显示性能或导致显示装置损坏,因此需要研发出合适的结构设计,以提升可卷曲显示装置的可靠度。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可挠式显示装置,可挠式显示装置包括一可挠式基板、一显示结构、一保护结构以及一黏着剂。显示结构设置在可挠式基板上。保护结构设置在显示结构上并形成一第一容置空间。黏着剂设置在第一容置空间中。
附图说明
4.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在不同状态的俯视示意图。
5.图2为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
6.图3为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b-b’剖线的剖面示意图。
7.图4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
8.图5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
9.图6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
10.图7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的示意图。
11.图8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的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的示意图。
12.图9和图10为本发明第七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的示意图。
13.附图标记说明:10-可挠式显示装置;100-可挠式基板;1000、1020、1040-非卷曲部分;1002、1022、1042-可卷曲部分;1004、2001-弯折部分;100f、1041-表面;101-转动元件;102-显示结构;104-保护结构;1040、126b-侧面;106、108、1280、1282-黏着剂;108a-108d、110a-110c、2041-部分;110-外壳;1120-1125、114、116-容置空间;118-电路元件;120-辅助机构;122-防尘元件;124-传感器;1260、1262、1264-保护层;126a-上表面;130-子结构;200-基板;202-支撑膜胶;204-支撑膜;206-缓冲层;208-显示元件层;210-光学层;212-线路层;214-支撑板;216-开口;218-保护层;dr-显示区域;el-延伸线;hl1-hl6-水平线;i-显示状态;ii-延展显示状态;l1-l3-长度;q-点;s1、s2、s3、s4-侧;s10-s14、s20-步骤;t1-t8-厚度;vl、vl1、vl2-垂直线;w1-w3-宽度;x、y、z-方向;x1-非卷曲区域;x2-可卷曲区域;x3-弯折区域。
具体实施方式
14.通过参考以下的详细描述并同时结合附图可以理解本发明,须注意的是,为了使读者能容易了解及图式的简洁,本发明中的多张图式只绘出电子装置的一部分,且图式中的特定元件并非依照实际比例绘图。此外,图中各元件的数量及尺寸仅作为示意,并非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15.本发明通篇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中会使用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元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理解,电子设备制造商可能会以不同的名称来指称相同的元件。本文并不意在区分那些功能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元件。在下文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书中,“含有”与“包括”等词为开放式词语,因此其应被解释为“含有但不限定为
…”
之意。
16.本文中所提到的方向用语,例如:“上”、“下”、“前”、“后”、“左”、“右”等,仅是参考附图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语是用来说明,而并非用来限制本发明。在附图中,各图式绘示的是特定实施例中所使用的方法、结构及/或材料的通常性特征。然而,这些图式不应被解释为界定或限制由这些实施例所涵盖的范围或性质。举例来说,为了清楚起见,各膜层、区域及/或结构的相对尺寸、厚度及位置可能缩小或放大。
17.应了解到,当元件或膜层被称为在另一个元件或膜层“上”、“设置”在另一个元件或膜层“上”或“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膜层时,它可以直接在此另一元件或膜层上或直接连接到此另一元件或层,或者两者之间存在有插入的元件或膜层(非直接情况)。相反地,当元件被称为“直接”在另一个元件或膜层“上”、“直接设置”在另一个元件或膜层“上”或“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膜层时,两者之间不存在有插入的元件或膜层。此外,不同元件之间的设置关系可依图式的内容来解释。
18.术语“大约”、“等于”、“相等”或“相同”、“实质上”或“大致上”一般解释为在所给定的值或范围的20%以内,或解释为在所给定的值或范围的10%、5%、3%、2%、1%或0.5%以内。
19.虽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

可用以描述多种组成元件,但组成元件并不以此术语为限。此术语仅用于区别说明书内单一组成元件与其他组成元件。权利要求中可不使用相同术语,而依照权利要求中元件宣告的顺序以第一、第二、第三

取代。因此,在下文说明书中,第一组成元件在权利要求中可能为第二组成元件。
20.须知悉的是,以下所举实施例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下,将数个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进行替换、重组、混合以完成其他实施例。
21.本发明的电子装置可包括显示装置、天线装置、触控显示装置(touch display)、曲面显示装置(curved display)或非矩形显示装置(free shape display),但不以此为限。电子装置可为可弯折、可挠式或可卷曲的电子装置。电子装置可例如包括发光二极管、液晶(liquid crystal)、荧光(fluorescence)、磷光(phosphor)、其它合适的材料或前述的组合,但不以此为限。发光二极管可例如包括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无机发光二极管(in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led)、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light-emitting diode,mini led)、微发光二极管(micro-light-emitting diode,micro-led)、量子点(quantum dots,qds)发光二极管(可例如为qled、qdled)、其他适合的材料或上述的任意排列组合,但不以此为限。显示装置可例如包括拼接显示装置,但不以此为限。
22.天线装置可例如是液晶天线或其他种类的天线类型,但不以此为限。天线装置可例如包括拼接天线装置,但不以此为限。需注意的是,电子装置可为前述的任意排列组合,但不以此为限。此外,电子装置的外型可为矩形、圆形、多边形、具有弯曲边缘的形状或其他适合的形状。电子装置可以具有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光源系统、层架系统

等外围系统以支持显示装置、天线装置或拼接装置。下文将以显示装置作为电子装置以说明本发明内容,但本发明不以此为限。
23.以下图式中标出了一方向x、一方向y和一方向z。方向z可垂直于可挠式基板100的表面100f(如图2),且方向z可称为可挠式基板100的一法线方向。方向x和方向y可平行于可挠式基板100的表面100f。表面100f可以是可挠式基板100的上表面,但不以此为限。方向z可垂直于方向x和方向y,且方向x可垂直于方向y。此外,方向x可为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扩展方向。以下图式可依据方向x、方向y和方向z来描述结构的空间关系。
24.请参考图1、图2与图3。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在不同状态的俯视示意图。图2为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图3为图1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b-b’剖线的剖面示意图。如图1,本发明中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为一可卷曲显示装置,且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具有一般显示状态i及延展显示状态ii。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包括一显示区域dr,通过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收合或展开,可改变显示区域dr的面积。
25.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具有非卷曲区域x1及可卷曲区域x2,可卷曲区域x2例如连接于非卷曲区域x1的一侧。非卷曲区域x1由俯视方向(即方向z)上看的面积固定不变,而可卷曲区域x2可例如通过转动元件101(绘在图3)以将可卷曲区域x2收合或展开,但不以此为限。显示区域dr的面积可根据可卷曲区域x2的收合或展开而改变。如图1,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可卷曲区域x2在完全收合时的状态(或可参考图3)可定义为一般显示状态i,而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可卷曲区域x2在至少部分展开时的状态可定义为延展显示状态ii。延展显示状态ii可包括可卷曲区域x2小部分展开的态样、可卷曲区域x2大部分展开的态样或可卷曲区域x2完全展开的态样。如图1,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显示区域dr在延展显示状态ii时的面积大于在一般显示状态i时的面积。
26.如图2,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包括一可挠式基板100、一显示结构102、一保护结构104、一黏着剂106、一或多个黏着剂108以及一外壳110,其中可挠式基板100、显示结构102及保护结构104的定义将于后文(如图10及相关段落)中详细介绍。可挠式基板100、显示结构102、保护结构104、黏着剂106及黏着剂108可至少部分容置于外壳110中。显示结构102可设置在可挠式基板100上,保护结构104可设置在显示结构102上,且显示结构102可设置在可挠式基板100和保护结构104之间。黏着剂106可设置在显示结构102和保护结构104之间,使得保护结构104可贴附在显示结构102上。
27.图2绘出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1和另一侧s2的结构。以下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1的结构做说明,而另一侧s2的结构也可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1,保护结构104可具有一容置空间1120。举例而言,保护结构104的侧面(如剖面图中保护结构104的侧边)可内凹形成容置空间1120,所述“形成”可意旨本发明的容置空间是可由保护结构104的形状所定义的。此外,容置空间1120在图1中可沿着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扩展方向(即方向x)延伸。
28.本发明的容置空间可由以下的方法定义,如图2,保护结构104的上表面可具有延
伸的水平线hl1,保护结构104的下表面可具有延伸的水平线hl2,且延伸的垂直线vl可通过保护结构104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q,由水平线hl1、水平线hl2、垂直线vl和保护结构104的侧边(例如侧面1040和表面1041)所形成的空间即为容置空间1120。所述水平线可平行于方向y而所述垂直线可平行于方向z,但不以此为限。
29.黏着剂108的一部分108a和外壳110的一部分110a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中,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可设置在外壳110的部分110a和保护结构104之间,使得外壳110的部分110a可通过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与保护结构104连接。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可覆盖或接触保护结构104的一侧面1040和一表面1041,但不以此为限。外壳110的部分110a可例如为外壳110在显示结构102上往y方向突出的部分(如图2中的虚线框所示)。
30.此外,如图2所示,黏着剂108的另一部分108b可例如覆盖或接触容置空间1120下的保护结构104的一部分的侧面、显示结构102的侧面和可挠式基板100的侧面。换句话说,黏着剂108的部分108b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下的保护结构104的一部分的侧面和外壳110之间、显示结构102的侧面和外壳110之间以及可挠式基板100的侧面和外壳110之间。因此,外壳110可通过黏着剂108与保护结构104、显示结构102和可挠式基板100连接或接合。
31.举例而言,外壳110的部分110a可作为卡榫(tenon),而容置空间1120可作为榫眼(mortise)。通过将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和外壳110的部分110a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中,外壳110的部分110a可更牢固地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中。以此,外壳110可更牢固地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上,或可减少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拉伸或形变的过程中外壳110脱离的几率,而可提升产品的可靠度。
32.容置空间1120的一厚度t1与保护结构104的一厚度t2的比值可介于0.3和1之间(0.3≤t1/t2《1)。换句话说,厚度t1与厚度t2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0.3并小于1。在一些实施例中,厚度t1与厚度t2的比值可介于0.4和0.8之间(0.4≤t1/t2≤0.8)。换句话说,厚度t1与厚度t2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0.4并小于或等于0.8。容置空间的厚度可为在任一剖面图中并在方向z上的容置空间的最大厚度,而保护结构的厚度可为在同一剖面图中并在方向z上的保护结构的最大厚度。
33.当容置空间1120的厚度t1太小(例如t1/t2《0.3)时,容置空间1120可能不足以有效地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当容置空间1120的厚度t1太大(例如t1/t2≥1)时,位于容置空间1120内的外壳110的部分110a的体积可能太大,或外壳110的部分110a下可能没有保护结构104,使得下方的显示结构102可能因外壳110的部分110a的挤压而受损。
34.在任一剖面图(如图2)中,容置空间1120的一宽度w1可介于50微米(μm)和500微米之间。换句话说,容置空间1120的宽度w1可大于或等于50微米且小于或等于500微米(50微米≤宽度w1≤500微米)。容置空间1120的宽度w1是在任一剖面图中并在方向y上的容置空间1120的最大宽度。当容置空间1120的宽度w1太小(例如宽度w1《50微米)时,容置空间1120可能不足以有效地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当容置空间1120的宽度w1太大(例如宽度w1》500微米)时,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能无法实现窄边框设计。
35.以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2的结构做说明,而另一侧s1的结构也可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在任一剖面图(如图2)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面轮廓的一长度l1可大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厚度t3。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侧面轮廓可包括图2中由各膜层或元件的侧边所形成的轮廓,且侧面轮廓可为平整的或凹凸不平的,但不以此为限。长度l1
可以是在图2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侧边轮廓的长度。厚度t3可以是在图2中并在方向z上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最大厚度,例如是可挠式基板100的下表面至保护结构104的上表面之间在方向z上的最大距离。保护结构104的上表面可例如是使用者或物体碰触的表面。
36.当侧面轮廓是凹凸不平时,侧面轮廓的长度l1大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并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在一些实施例中,侧面轮廓的长度l1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的一比值可介于1.1和6之间(1.1≤l1/t3《6)。换句话说,侧面轮廓的长度l1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1.1且小于6。在一些实施例中,侧面轮廓的长度l1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的比值可介于1.1和2.5之间(1.1≤l1/t3《2.5)。换句话说,侧面轮廓的长度l1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1.1且小于2.5。在一些实施例中,侧面轮廓的长度l1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的差值可介于50微米和500微米之间(50微米≤l1-t3《500微米)。换句话说,侧面轮廓的长度l1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厚度t3的差值可大于或等于50微米且小于500微米。当上述比值或差值高于范围时,侧面轮廓的凹凸程度过大,使外壳110的接合强度反而下降。当上述比值或差值低于范围时,侧面轮廓的凹凸程度过小,使得外壳110的接合强度的提升效果不明显。
37.图3绘出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3和另一侧s4的结构。为了图式的简洁,图3省略绘示了图2中的黏着剂106。如图3,可挠式基板100可包括一非卷曲部分1000、一可卷曲部分1002及一弯折部分1004,非卷曲部分1000可设置在可卷曲部分1002和弯折部分1004之间,弯折部分1004的位置可对应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3,而可卷曲部分1002的位置可对应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另一侧s4。
38.可卷曲部分1002及弯折部分1004可由以下的方法定义,可挠式基板100的非卷曲部分1000可具有相对平坦的上表面(如表面100f),一延伸线el可通过所述上表面,低于延伸线el并经弯折后且被固定而无法移动的可挠式基板100的一部分为弯折部分1004。低于延伸线el并经弯折后还可移动的可挠式基板100的一部分为可卷曲部分1002。弯折部分1004可例如为基板100弯折后将电路元件118与辅助机构120电性连接的部分,电路元件118固定后在使用过程中可不需移动。可卷区部分1002可例如为基板100因对显示区域dr在不同使用状况下面积不同的需求,而在弯折后可视情况收合或展开,因此弯折后还可移动。此定义方法也可适用于以下的显示结构102和保护结构104。
39.显示结构102可包括一非卷曲部分1020及一可卷曲部分1022,且保护结构104可包括一非卷曲部分1040及一可卷曲部分1042。非卷曲部分1000、非卷曲部分1020和非卷曲部分1040可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非卷曲区域x1内,可卷曲部分1002、可卷曲部分1022及可卷曲部分1042可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可卷曲区域x2内,而弯折部分1004可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弯折区域x3内。非卷曲区域x1可设置在弯折区域x3和可卷曲区域x2之间,但不以此为限。
40.可挠式基板100的弯折部分1004可弯折至非卷曲部分1000的背侧(即非卷曲部分1000较远离非卷曲部分1020的一侧)。可挠式基板100的可卷曲部分1002、显示结构102的可卷曲部分1022及保护结构104的可卷曲部分1042可至少部分弯折至非卷曲部分1000的背侧(可如图1的一般显示状态i)。此外,可将可卷曲部分1002、可卷曲部分1022及可卷曲部分1042拉出,使得可卷曲部分1002、可卷曲部分1022及可卷曲部分1042和非卷曲部分1000、非卷曲部分1020及非卷曲部分1040可显示画面(可如图1的延展显示状态ii或图10)。
41.在一实施例中,可卷曲部分1002、可卷曲部分1022、可卷曲部分1042、非卷曲部分1000、非卷曲部分1020和非卷曲部分1040可实质上位于同一平面上,但不限于此。在其他实施例中,可卷曲部分1002、可卷曲部分1022、可卷曲部分1042、非卷曲部分1000、非卷曲部分1020和非卷曲部分1040可实质上位于同一曲面上,但不限于此。
42.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3,保护结构104可具有一容置空间114,而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另一侧s4,保护结构104可具有一容置空间116。举例而言,保护结构104的侧面(或如任一剖面图中保护结构104的侧边)可内凹形成容置空间114及/或容置空间116。此外,容置空间114及/或容置空间116在图1中可沿着方向y延伸,且此沿伸方向可垂直于扩展方向(即方向x)。
43.如图3所示,黏着剂108的一部分108c和外壳110的一部分110b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4中,黏着剂108的部分108c可设置在外壳110的部分110b和保护结构104之间,使得外壳110的部分110b可通过黏着剂108的部分108c与保护结构104连接。举例而言,外壳110的部分110b可作为卡榫,而容置空间114可作为榫眼。通过将黏着剂108的部分108c和外壳110的部分110b设置在容置空间114中,外壳110可更牢固地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上,或可减少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拉伸或形变的过程中外壳110脱离的几率,而可提升产品的可靠度。外壳110的部分110b可例如为外壳110在显示结构102上往x方向突出的部分(如图3中的虚线框所示)。
44.此外,黏着剂108的另一部分108d可覆盖或接触容置空间114下的保护结构104的一部分的侧面和显示结构102的侧面,并可未覆盖或接触可挠式基板100的侧面(例如弯折部分1004的侧面)。黏着剂108的部分108d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4下的保护结构104的一部分的侧面和外壳110之间以及显示结构102的侧面和外壳110之间,但不以此为限。
45.由于保护结构104的可卷曲部分1042是可移动的,因此容置空间116中可未设置有黏着剂108,或可卷曲部分1042可未与外壳110黏合。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可卷曲部分1042可并未具有容置空间116。
46.容置空间114的一厚度t4与保护结构104的一厚度t5的一比值的范围(及/或容置空间116的一厚度t6与保护结构104的一厚度t7的一比值的范围)可和容置空间1120的厚度t1与保护结构104的厚度t2的比值的范围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47.在任一剖面图(如图3)中,容置空间114的一宽度w2或容置空间116的一宽度w3可介于50微米和500微米之间(50微米≤宽度w2或宽度w3≤500微米)。换句话说,容置空间114的宽度w2或容置空间116的宽度w3可大于或等于50微米且小于或等于500微米。容置空间114的宽度w2是在任一剖面图中并在方向x上的容置空间114的最大宽度,而容置空间116的宽度w3是在任一剖面图中并在方向x上的容置空间116的最大宽度。
48.由于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4是可卷动的,而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3是固定的,因此在卷动时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3会承受较大的应力。在一些实施例中,容置空间114的宽度w2可大于容置空间116的宽度w3。在一些实施例中,容置空间114的宽度w2与容置空间1120的宽度w1可不同。在一些实施例中,容置空间114的宽度w2可大于容置空间1120的宽度w1。这些设计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或可减少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拉伸或形变的过程中外壳110脱离的几率,而可提升产品的可靠度。
49.可挠式基板100可包括聚酰亚胺(polyimide,pi)、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其他合适的材料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如图9或图10)中,可挠式基板100也可包括载板(carrier substrate)、支撑膜(supporting film)、支撑板(supporting plate)、缓冲层(buffer layer)、其他合适的膜层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本发明的可挠式基板100的定义会在图10及相关段落中详细说明。
50.显示结构102可包括发光元件、触控元件、用于驱动发光元件或触控元件的主动元件、被动元件、电极或信号线、封装层(encapsulation layer)、光学层(optical layer)、其他合适的元件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光学层可包括可调整光学特性的一或多个膜层,如抗反射层、偏光板等,但不以此为限。本发明的显示结构102的定义会在图10及相关段落中详细说明。
51.保护结构104可包括一或多个膜层。保护结构104中的膜层的材料可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methacrylate,pmma)、超薄玻璃(ultra thin glass,utg)、无色聚酰亚胺(colorless polyimide,cpi)、硬化镀膜(hard coating)、其他合适的材料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最外层可包括一玻璃盖板(cover glass),但不以此为限。本发明的保护结构104的定义会在图10及相关段落中详细说明。
52.保护结构104的杨氏系数可介于1000mpa和3000mpa之间(1000mpa≤杨氏系数≤3000mpa)。换句话说,杨氏系数可大于或等于1000mpa且小于或等于3000mpa,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杨氏系数可为约1900mpa,但不以此为限。保护结构104的杨氏系数可通过例如拉伸试验机测得,样品的长度可例如大于或等于8公分,且样品的宽度可例如大于或等于0.8公分,但不以此为限。测试的标准可包括astm d638、astm d828、astm d882或iso 37,但不以此为限。
53.黏着剂106或黏着剂108的材料可包括uv胶、光固化胶、光学胶(opticallly clear adhesive,oca)、光学胶脂(optically clear resin,ocr)、热固化胶、湿气固化胶、压敏胶(pressure sensitive adhesive,psa)、其他合适的胶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黏着剂106或黏着剂108的材料可包括丙烯酸酯(acrylate)、氰基丙烯酸酯(cyanoacrylate)或其他合适材料,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黏着剂108的厚度可介于50微米和500微米之间(50微米≤厚度≤500微米)。换句话说,黏着剂108的厚度可大于或等于50微米且小于或等于500微米,但不以此为限。
54.外壳110可包括硬质或可变形的材料,并可用于保护可挠式显示装置10,但不以此为限。如图3,可挠式显示装置10还可包括转动元件101、一电路元件118、一辅助机构120以及一防尘元件122。
55.电路元件118可与可挠式基板100的一端(例如弯折部分1004)连接,并随可挠式基板100的弯折部分1004弯折至非卷曲部分1000的背侧。电路元件118可包括集成电路,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电路元件118可包括薄膜覆晶(chip on film,cof)或软性印刷电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fpc),但不以此为限。
56.转动元件101可包括滚动条、滚轮或其他合适元件,但不以此为限。转动元件101可与可挠式基板100的可卷曲部分1002至少部分连接,并使可挠式基板100的可卷曲部分1002、显示结构102的可卷曲部分1022和保护结构104的可卷曲部分1042可通过转动元件
101收合或展开,但不以此为限。
57.辅助机构120可设置在外壳110内,且至少可挠式基板100的非卷曲部分1000、显示结构102的非卷曲部分1020和保护结构104的非卷曲部分1040可设置在辅助机构120上,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辅助机构120中可包括电路板,且所述电路板可和电路元件118电性连接,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辅助机构120中可包括滚动条机构,所述滚动条机构可和转动元件101电性连接,并可用于驱动转动元件101,但不以此为限。
58.防尘元件122可设置在外壳110的内侧,并可相邻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可卷曲区域x2设置,或可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可卷曲区域x2内。防尘元件122可包括纤维(fiber),但不以此为限。防尘元件122可与保护结构104的可卷曲部分1042的表面接触,以减少灰尘进入可挠式显示装置10内的几率,但不以此为限。
59.在一些实施例中,可挠式显示装置10可选择性地包括一传感器124。传感器124可用于侦测外壳110及/或转动元件101的位置,或可侦测可挠式显示装置10收合或展开的状态。传感器124可设置在辅助机构120内、可挠式基板100上或可挠式显示装置10内任何合适的位置。传感器124可包括光学式传感器、电阻式传感器、磁性传感器、其他合适的传感器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
60.下文将继续详述本发明的其它实施例,为了简化说明,下文中使用相同标号标注相同元件。为了突显各实施例之间的差异,以下针对不同实施例间的差异详加叙述,而不再对重复的技术特征作赘述。以下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也都能达到如第一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功效。
61.请参考图4,其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虽然图4仅绘出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2的结构,但图4中的技术特征也可应用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1或一侧s3的结构上。本实施例和第一实施例(如图2)的不同在于,本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面轮廓可为凹凸不平的,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
62.以下用图4作为范例来说明,但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结构并不以图4为限。根据第一实施例所说明的容置空间的定义方法,通过保护结构104的水平线hl1和水平线hl2、保护结构104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的垂直线vl和保护结构104的侧边可形成一容置空间1120和一容置空间1121。当一膜层可形成多个容置空间时,可以当中最大的一个容置空间(如容置空间1120)作为用来计算厚度或宽度的依据。
63.类似的,通过显示结构102的上表面的水平线hl3和下表面的水平线hl4、显示结构102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的垂直线vl1和显示结构102的侧边可形成一容置空间1122和一容置空间1123。通过可挠式基板100的上表面的水平线hl5和下表面的水平线hl6、可挠式基板100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的垂直线vl2和可挠式基板100的侧边可形成一容置空间1124。容置空间的数量并不以上述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显示结构102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及可挠式基板100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可具有相同或不同的垂直线,并不限制。
64.在本实施例中,黏着剂108的一部分108a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中并可填满容置空间1120,而黏着剂108的另一部分108b可填入容置空间1121、容置空间1122、容置空间1123和容置空间1124中,进而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外壳110的一部分110a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外并可设置在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之上,但不以此为
限。
65.在本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侧面(或剖面图中的侧边)的凹凸程度(roughness)可大于显示结构102的侧面的凹凸程度。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2(如图4中保护结构104的侧边的长度)与保护结构104的厚度t2的一比值可介于1.8和6之间(1.8≤l2/t2《6)。换句话说,保护结构104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2与保护结构104的厚度t2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1.8且小于6。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2与保护结构104的厚度t2的比值可介于1.8和2.5之间(1.8≤l2/t2《2.5)。换句话说,保护结构104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2与保护结构104的厚度t2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1.8且小于2.5。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结构102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3(如图4中显示结构102的侧边的长度)与显示结构102的厚度t8的一比值可介于1和1.7之间(1≤l3/t8《11.7)。换句话说,显示结构102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3与显示结构102的厚度t8的比值可大于或等于1且小于11.7。
66.此外,保护结构104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2与保护结构104的厚度t2的比值可大于显示结构102的侧面轮廓的长度l3与显示结构102的厚度t8的比值。由于膜层的侧面轮廓的长度可代表侧面的凹凸程度,因此保护结构104的侧面的凹凸程度可大于显示结构102的侧面的凹凸程度。由于保护结构104的机械强度较强且较不会有电子元件设置在其中,因此可将保护结构104的侧面的凹凸程度设计较大,以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由于显示结构102中设置有较多电子元件,因此可将显示结构102的侧面的凹凸程度设计较小,以减少显示结构102中边缘电子元件受损的机会。
67.请参考图5,其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虽然图5仅绘出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1及一侧s2的结构,但图5中的技术特征也可应用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3的结构上。本实施例和第一实施例(如图2)的不同在于,本实施例的保护结构104可包括一多层结构。
68.保护结构104可包括一保护层1260、一保护层1262及一保护层1264,保护层1262可设置在保护层1260和保护层1264之间,且保护层的数量并不以图5为限。保护层1264的宽度可小于保护层1260及/或保护层1262的宽度,使得保护层1264的侧面(如剖面图中保护层1264的侧边)可内凹形成容置空间1120。保护层1260、保护层1262及保护层1264的材料可彼此相同或不相同。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层1262的材料可包括无色聚酰亚胺,而保护层1260及保护层1264的材料可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但不以此为限。
69.保护结构104可包括一黏着剂1280及一黏着剂1282,但黏着剂的数量并不以图5为限。黏着剂1280可设置在保护层1264和保护层1262之间,黏着剂1282可设置在保护层1262和保护层1260之间,且黏着剂106可设置在保护层1260和显示结构102之间。
70.黏着剂108的一部分108a和外壳110的一部分110a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中,使得外壳110的部分110a可通过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与保护结构104连接。本实施例和第一实施例(如图2)的不同在于,本实施例的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可覆盖或接触保护层1262的一上表面126a,并可覆盖或接触保护层1264的一侧面126b的一部分,或可未全面覆盖保护层1264的侧面126b,但不以此为限。
71.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和黏着剂1280可皆设置在保护层1262的一上表面126a,但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的厚度和黏着剂1280的厚度可不相同。如图5,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的厚度可大于黏着剂1280的厚度。在一些实施例中,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的厚度可介于50
微米和500微米之间(50微米≤厚度≤500微米)。换句话说,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的厚度可大于或等于50微米且小于或等于500微米,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黏着剂1280的厚度可介于10微米和50微米之间(10微米≤厚度≤50微米)。换句话说,黏着剂1280的厚度可大于或等于10微米且小于或等于50微米,但不以此为限。
72.当可挠式显示装置10在拉伸或形变时,黏着剂108的部分108a和外壳110的部分110a可能会承受较大的应力,因此将黏着剂108的厚度加厚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并可减少外壳110脱离的几率。黏着剂1280及黏着剂1282的材料可参考上述黏着剂106或黏着剂108的材料,在此不再赘述。黏着剂1280、黏着剂1282、黏着剂106和黏着剂108选用的材料可相同或可不同,并不限制。
73.请参考图6,其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沿a-a’剖线的剖面示意图。虽然图6仅绘出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2的结构,但图6中的技术特征也可应用在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s1或一侧s3的结构上。本实施例和第三实施例(如图5)的不同在于,本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一侧面轮廓可为凹凸不平的,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
74.如图6,保护层1264的宽度可小于保护层1260的宽度,保护层1262的宽度可小于保护层1264的宽度,使得保护层1264和保护层1262的侧面(如剖面图中保护层1264和保护层1262的侧边)可内凹形成容置空间1120。
75.类似于第三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保护层1260、保护层1262及保护层1264的材料可彼此相同或不相同。在一些实施例中,保护层1262的材料可包括超薄玻璃,而保护层1260及保护层1264的材料可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但不以此为限。由于超薄玻璃受到应力较容易破裂,因此将保护层1262的宽度设计较窄可减少保护层1262破裂的机会。
76.类似于第二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通过保护层1264的上表面的水平线hl1和保护层1260的下表面的水平线hl2、保护结构104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的垂直线vl和保护结构104的侧边可形成容置空间1120和容置空间1121。
77.此外,通过显示结构102的上表面的水平线hl3和下表面的水平线hl4、显示结构102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的垂直线vl和显示结构102的侧边可形成一容置空间1122。通过可挠式基板100的上表面的水平线hl5和下表面的水平线hl6、可挠式基板100的侧边上最突出的点的垂直线vl和可挠式基板100的侧边可形成一容置空间1125。容置空间的数量并不以上述为限。
78.类似于第二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的侧面(或剖面图中的侧边)的凹凸程度可大于显示结构102的侧面的凹凸程度,并可达到第二实施例中所说明的功效。
79.在本实施例中,黏着剂108的一部分108a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中并可填满容置空间1120,而黏着剂108的另一部分108b可填入容置空间1121、容置空间1122和容置空间1125。此外,黏着剂108的一部分108c可设置在部分108a(或容置空间1120)之上,且黏着剂108的部分108c可覆盖或接触保护层1264的上表面的一部分。外壳110的一部分110a可设置在容置空间1120外并可设置在黏着剂108的部分108c之上,使得外壳110的部分110a也可覆盖保护层1264的上表面的一部分。以此,可提升外壳110的接合强度。
80.请参考图7,其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的示意图。图7的制作方法可用于制作第三实施例(如图5)中的保护结构104的多层结构,但不以此为限。首先,进行步骤s10,可先提供大面积的多个保护板,其中两个保护板可通过一黏着剂贴合,接着可
对上述两个保护板进行切割制程以得到小面积的多个子结构130,且各子结构130可包括保护层1260、保护层1262及黏着剂1282。另一方面,可对其中另一个保护板进行切割制程以得到多个小面积的保护层1264,且保护层1264的宽度可小于保护层1260的宽度及/或保护层1262的宽度。切割制程可包括刀轮切割制程、激光切割制程或其他合适的切割制程,但不以此为限。
81.接着,进行步骤s12,利用黏着剂1280将保护层1264和保护层1262互相黏贴。接着,进行步骤s14,在保护层1260的下表面上形成黏着剂106。若大面积的保护板是先贴在具有多个显示面板的尚未切割的载板上再进行切割,当进行保护板的切割制程时,可能会造成显示面板中的元件受损而降低合格率。在本实施例中,保护结构104和显示面板可分别制作,进而可减少显示面板中的元件受损的机会并可提高合格率。
82.请参考图8,其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的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的示意图。首先,进行步骤s20,可先提供大面积的多个保护板,可对各保护板分别进行切割制程以得到小面积的多个保护层1260、多个保护层1262及多个保护层1264,且保护层1262的宽度可小于保护层1260的宽度及/或保护层1264的宽度。切割制程可包括刀轮切割制程、激光切割制程或其他合适的切割制程,但不以此为限。
83.接着,进行步骤s22,利用黏着剂1282将保护层1262和保护层1260互相黏贴,并利用黏着剂1280将保护层1264和保护层1262互相黏贴。接着,进行步骤s24,在保护层1260的下表面上形成黏着剂106。本实施例的保护结构的制作方法也可具有如第五实施例所述的功效。
84.请参考图9和图10,其为本发明第七实施例的可挠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的示意图。如图9,可先提供可挠式基板100和显示结构102,再将保护结构104通过黏着剂106黏贴至显示结构102上。显示结构102可制作在可挠式基板100上,且显示结构102和保护结构104可分开制作,但不以此为限。举例而言,图9的保护结构104可通过第五实施例(如图7)的制作方法所形成,但不以此为限。
85.如图9,可挠式基板100可包括基板200、支撑膜胶(supporting film glue)202、支撑膜204及缓冲层206,但不以此为限。基板200可通过支撑膜胶202设置在支撑膜204上,且缓冲层206可设置在基板200和显示结构102之间,但不以此为限。基板200可包括聚酰亚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其他合适的材料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缓冲层206可包括氧化硅、氮化硅、其他合适的绝缘材料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
86.如图9,可挠式基板100中的基板200可包括一弯折部分2001设置在弯折区域x3内,且容置空间114在可挠式基板100的一法线方向(如方向z)上可不与弯折部分2001重叠,但不以此为限。在一些实施例中,容置空间114在可挠式基板100的一法线方向(如方向z)上可与弯折部分2001部分重叠,但不以此为限。
87.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基板200上制作显示结构102时,基板200可先设置在一载板(未绘示)上。在制作完显示结构102之后,可移除载板并通过支撑膜胶202将支撑膜204与基板200黏合,但不以此为限。
88.如图9,显示结构102可包括显示元件层208、光学层210及线路层212,但不以此为限。显示元件层208可设置在缓冲层206上,且保护结构104可通过黏着剂106设置在光学层210上。线路层212可设置在缓冲层206上,且线路层212可从非卷曲区域x1内的显示元件层
208延伸至弯折区域x3,但不以此为限。
89.显示元件层208可包括发光元件、触控元件、用于驱动发光元件或触控元件的主动元件、被动元件、电极或信号线、封装层、其他合适的元件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光学层210可包括可调整光学特性的一或多个膜层,如抗反射层、偏光板等,但不以此为限。线路层212可包括信号线、电路、接合垫、其他合适的元件或上述任意组合,但不以此为限。
90.如图9,可移除位于弯折区域x3内的一部分的支撑膜胶202,并可对应弯折区域x3的边缘在支撑膜204中形成撕除线,但不以此为限。接着,如图10,可移除位于弯折区域x3内并邻接非卷曲区域x1的一部分的支撑膜204,以利后续可挠式基板100进行弯折。
91.接着,如图10,可挠式基板100可包括支撑板214,支撑板214可形成在支撑膜204底下。换句话说,支撑膜204可位于支撑板214和支撑膜胶202之间。支撑板214可设置在非卷曲区域x1和可卷曲区域x2内。支撑板214可包括多个开口216设置在可卷曲区域x2内,且开口216可帮助可卷曲区域x2内的可挠式基板100进行卷曲或拉伸。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先在支撑膜204底下形成支撑板214,再移除位于弯折区域x3内并邻接非卷曲区域x1的一部分的支撑膜204。
92.接着,可在弯折区域x3内以及线路层212上形成电路元件118和一保护层218。保护层218可设置在线路层212上并覆盖或接触电路元件118的上表面的一部分,且保护层218可设置在电路元件118和显示元件层208之间。电路元件118可和线路层212中的接合垫电性连接,但不以此为限。
93.接着,可将弯折区域x3内的可挠式基板100、线路层212、电路元件118和保护层218弯折至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背侧(即远离使用者的一侧)。在弯折之后,可利用一黏着剂将弯折区域x3内的支撑膜204的一部分2041黏贴至支撑板214。或者,在弯折之后,可将电路元件118连接至图3中的辅助机构120,以得到类似于图3的结构。接着,可通过图2中的黏着剂108及/或图3中的黏着剂108装上外壳110。
94.如图10,在本发明中,从支撑板214的下表面沿方向z到缓冲层206的上表面之间的膜层或元件可定义为可挠式基板100,从缓冲层206的上表面沿方向z到光学层210的上表面之间的膜层或元件可定义为显示结构102,而从光学层210的上表面沿方向z到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上表面之间的膜层或元件可定义为保护结构104。此外,可挠式显示装置10的上表面可以是使用者或物体接触的表面。
95.综上所述,在本发明的可挠式显示装置中,保护结构可形成一或多个容置空间,容置空间可例如作为榫眼,外壳的一部分可例如作为卡榫,并且将黏着剂设置在容置空间中,使外壳的一部分可通过黏着剂更牢固地设置在可挠式显示装置上。可减少在可挠式显示装置的拉伸或形变的过程中外壳脱离的几率,而可提升产品的可靠度。
9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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