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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的制作方法

2022-11-23 00:27:44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


背景技术:

2.充电桩作为电网配用侧的设备,其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分布特点,但是,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时,现有的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着火频发,进而引发充电桩中火灾的出现,并进一步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对充电桩的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以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的安全问题。
4.基于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包括:
5.导水管、喷水管及多根连管,所述导水管与水源相通,所述连管的一端与所述导水管转动连接且连通,其另一端与所述喷水管转动连接且连通;
6.所述喷水管及多根所述连管上均设有喷头;
7.所述喷水管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
8.当所述喷水管位于所述第一状态时,多根所述连管与所述导水管平行,所述喷水管位于所述充电桩的侧上方;当所述喷水管位于所述第二状态时,多根所述连管与所述导水管垂直,且,所述喷水管与多根所述连管上的喷头均与所述充电桩相对设置。
9.进一步的,所述消防系统还包括驱动件,所述驱动件包括伸缩端,所述喷水管侧面设有与所述伸缩端相配合的插槽,当所述喷水管位于所述第一状态时,所述伸缩端位于所述插槽内。
10.进一步的,所述消防系统还包括感应件,所述感应件分别与所述驱动件、水源开关电连接。
11.进一步的,所述感应件为红外感温摄像头。
12.进一步的,所述导水管与所述连管连接的一侧为平面结构。
13.进一步的,所述充电桩相对的两侧均设置所述消防系统。
14.进一步的,所述消防系统还包括固定在地面的支撑板,所述感应件固设于所述支撑板靠近所述充电桩的一侧顶部。
15.进一步的,所述驱动件与所述支撑板固定连接。
16.进一步的,所述驱动件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
17.进一步的,所述连管和所述喷水管均为扁管。
18.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通过设置导水管、喷水管及多根连管,使其转动连接且连通,并且导水管与水源连接,可以在充电桩发生火情时向充电桩喷水灭火以保证充电桩的安全,也可以在充电桩无火情时进行收纳,便于充电桩的正常使用。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无火情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灭火时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导水管;2-喷水管;3-连管;4-喷头;5-驱动件;51-伸缩端;6-插槽;7-感应件;8-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24.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外定义,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技术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该词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连接”或者“相连”等类似的词语并非限定于物理的或者机械的连接,而是可以包括电性的连接,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后,则该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相应地改变。
25.本技术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可以使充电桩在发生火情时及时灭火保证安全。
26.以下,通过具体的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技术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一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系统,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
27.导水管1、喷水管2及多根连管3,所述导水管1与水源相通,所述连管3的一端与所述导水管1转动连接且连通,其另一端与所述喷水管2转动连接且连通。
28.所述导水管1、所述喷水管2和多根所述连管3形成与所述水源相通的封闭的管道系统,并且,多根所述连管3可以在所述喷水管2的带动下转动以调节所处位置,所述喷水管2与所述导水管1一直保持平行,所述导水管1位置不变,所述导水管1能够通过其底部连接固定物体以保证位置不变,如图1中所示,所述导水管1底部固定连接有柱子,也能够通过其顶部连接固定物体以保证位置不变。
29.所述喷水管2及多根所述连管3上均设有喷头4,所述喷头4能够在水压的作用下喷出水,在无水压的情况下不会喷水。
30.所述喷水管2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当所述充电桩无火情发生的时候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一状态,当所述充电桩有火情发生的时候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二状态。
31.当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一状态时,如图1所示,多根所述连管3与所述导水管1
平行,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充电桩的侧上方;当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二状态时,多根所述连管3与所述导水管1垂直,且,所述喷水管2与多根所述连管3上的所述喷头4均与所述充电桩相对设置。
32.当所述充电桩无火情发生的时候,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一状态,所述喷水管2和多根所述连管3均位于所述导水管1的侧面,与所述导水管1同时位于所述充电桩的侧上方,此时所述喷水管2和多根所述连管3均被收纳,减少占用空间,避免影响所述充电桩的正常使用。
33.当所述充电桩有火情发生的时候,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二状态,如图2所示,多根所述连管3在重力的作用下与所述导水管1垂直,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导水管1侧底部且与所述导水管1平行,所述喷水管2和多根所述连管3上的所述喷头4均设在靠近所述充电桩的一侧,此时所述水源打开,水顺次充满所述导水管1、多根所述连管3和所述喷水管2,管道内部水压升高,所述喷头4随即在水压的作用下能够向所述充电桩喷出水以消灭火情,保证了所述充电桩的安全。
34.另外,在火情被消灭后,多根所述连管3在所述喷水管2的带动下沿所述导水管1转动至与所述导水管1平行,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一状态。
35.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消防系统还包括驱动件5,所述驱动件5包括伸缩端51,所述喷水管2侧面设有与所述伸缩端51相配合的插槽6,当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一状态时,所述伸缩端51位于所述插槽6内。
36.所述驱动件5的所述伸缩端51与所述喷水管2的所述插槽6适配,所述伸缩端51位于所述插槽6内以阻止所述喷水管2的转动进而使其保持所述第一状态,所述伸缩端51离开所述插槽6时,所述喷水管2在重力的作用下转动至所述第二状态。
37.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消防系统还包括感应件7,所述感应件7分别与所述驱动件5、水源开关电连接。
38.在发生火情时,所述感应件7能够感应所述充电桩内的火情,并在电连接的作用下联动所述驱动件5的所述伸缩端51收缩,以使所述喷水管2从所述第一状态更换到所述第二状态,使得所述喷头4全部面对所述充电桩。与此同时,所述水源在电连接的联动作用下其开关被打开,使得所述导水管1、所述喷水管2和多个所述连管3内的水压增大,从而使得所述喷头4喷出水,以达到消灭火情的目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消防系统通过所述感应件7实现了自动监测火情和灭火的效果,使得所述消防系统的消防效果更强,使用更方便,实用性更强。
3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感应件7为红外感温摄像头。
40.所述红外感温摄像头可以通过红外摄像感应火情,其灵敏度更高,使用效果更强。
41.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导水管1与所述连管3连接的一侧为平面结构。
42.所述导水管1与所述连管3连接的一侧为平面结构可以便于与所述连管3的连通连接,使得管道内部更密闭,避免产生漏水的情况,另外,在所述喷水管2处于所述第一状态时,三种管道并列在一起的厚度也可减小,从而避免占用过多的空间。
43.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充电桩相对的两侧均设置所述消防系统。
4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桩相对的两侧均设有所述消防系统,可以在所述充电桩发生火情时,进行双向灭火,使得火情更快地被消灭,另外,同一所述充电桩两侧的所述消
防系统共享一个所述感应件7,所述感应件7与两个所述消防系统的所述水源开关电连接,此时所述驱动件5包含两个所述伸缩端51,两个所述伸缩端51分别与两个所述喷水管2的所述插槽6适配,所述驱动件5能够控制两个所述伸缩端51收缩。
45.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消防系统还包括固定在地面的支撑板8,所述感应件7固设于所述支撑板8靠近所述充电桩的一侧顶部。
46.所述感应件7固设于所述支撑板8能够使得所述感应件7固定在相应位置以充分监测其对应的所述充电桩,更好的保证所述充电桩的消防安全。
47.若所述充电桩靠近墙体,所述感应件7亦可固设在所述墙体上,实现监测所述充电桩的效果。
48.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驱动件5与所述支撑板8固定连接。
49.所述驱动件5与所述支撑板8固定连接从而为所述驱动件5提供固定力,且,当所述驱动件5的所述伸缩端51位于所述插槽内时能够抵抗所述喷水管2和所述连管3的重力以维持所述喷水管2的所述第一状态。
50.若所述充电桩靠近墙体,所述驱动件5亦可固设在所述墙体上,以固定所述驱动件5以及当所述驱动件5的所述伸缩端51位于所述插槽内时能够抵抗所述喷水管2和所述连管3的重力以维持所述喷水管2的所述第一状态。
5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驱动件5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图中未标注)。
52.所述支撑柱(图中未标注)与地面固定连接,且其与所述驱动件5的高度适配以使所述伸缩端51与所述插槽6适配维持所述喷水管2的所述第一状态,所述支撑柱(图中未标注)为所述驱动件5提供了支撑,所述驱动件5获得维持所述喷水管2的所述第一状态的力。
53.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连管3和所述喷水管2均为扁管,所述喷水管2位于所述第一状态时,其与所述导水管1的关系是平行并列关系,设置为扁管可以降低三个管道合在一起时的厚度,减小占用空间,且利于管道之间的连接,使其管道内部的封闭状态更稳定。
54.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任何实施例的讨论仅为示例性的,并非旨在暗示本技术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被限于这些例子;在本实用新型的思路下,以上实施例或者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之间也可以进行组合,步骤可以以任意顺序实现,并存在如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的不同方面的许多其它变化,为了简明它们没有在细节中提供。
55.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的宽泛范围之内的所有这样的替换、修改和变型。因此,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省略、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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