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微蒸烤箱的制作方法

2022-11-15 23:55:53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微蒸烤箱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微蒸烤箱。


背景技术:

2.蒸烤一体机是一种集发热装置、蒸汽发生装置于一体的电器设备,通过发热装置发出的热量、和/或蒸汽发生装置产生的蒸汽,对腔体内的食材进行烹饪。其中,蒸烤一体机的腔体上开设有进汽口和排汽口,所述进汽口与蒸汽发生装置的出汽口连通。
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器设备集成度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因此,微蒸烤箱应运而生,其由蒸烤一体机改进而来,在蒸烤一体机的基础上集成有微波装置。但是在集成了微波装置后,腔体内的微波容易从进汽口和排汽口泄露,无法满足微波的屏蔽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微蒸烤箱,以解决现有技术缺陷。
5.根据本技术的目的,本技术提供一种微蒸烤箱,其包括:
6.腔体,设置在腔体上的微波发生装置和蒸汽发生装置;
7.所述腔体包括有u型框、密封连接在所述u型框前侧的前板、以及密封连接在所述u型框后侧的内后板;在所述u型框上开设有排汽口和同时进汽的至少两个进汽口,所述进汽口和排汽口整体均呈网格状,均由多个网孔形成,且所述网孔的孔径小于5mm;
8.所述蒸汽发生装置包括有出汽口;所述出汽口与所述进汽口连通。
9.本技术通过设置在腔体上开设排汽口、同时进汽的至少两个进汽口,进一步将进汽口和排汽口设置成整体呈网格状、由个多网孔形成且孔径小于5mm,一方面通过孔径合适的网孔设置,当腔体内的微波经过进汽口和排汽口时,能有效将微波反射防止微波从进汽口和排汽口中逃逸;另一方面,设置至少两个进汽口,且工作时至少两个进汽口同时进汽,有效保证了进入腔体的蒸汽量,保障了蒸汽烹饪功能的实现。
10.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u型框上开设有两个进汽口;
11.或
12.在所述u型框上开设有两个进汽口,且所述两个进汽口分别位于u型框的左侧和右侧。
13.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蒸汽发生装置上包括有两个出汽口,一个出汽口连通一个所述进汽口。
14.优选地,所述两个出汽口分别开设于蒸汽发生装置的两端。
15.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u型框上开设有两个进汽口,且所述两个进汽口分别位于u型框的左侧和右侧;
16.所述蒸汽发生装置上包括有两个出汽口,分别开设于蒸汽发生装置的两端,所述蒸汽发生装置按左右方向横向设置,一端的出汽口通过气管与左侧的进汽口连通,另一端的出汽口通过气管与右侧的进汽口连通。
17.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排汽口为一个,位于u型框的左侧或右侧。
18.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排汽口和进汽口均位于u型框的后端。
19.优选地,所述蒸汽发生装置包括有进水口,所述进水口与设置在腔体上的水箱连通。
20.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u型框上还开设有炉灯孔,所述炉灯孔整体呈网格状,由多个网孔形成,且所述网孔的孔径小于5mm。
21.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该微蒸烤箱还包括热风生成装置,其设置在所述内后板后,且所述内后板上开设有网格状送风口,所述送风口整体呈网格状,由多个网孔形成,且所述网孔的孔径小于5mm。
附图说明
22.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3.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的微蒸烤箱的结构示意图;
24.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的u型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了更好地阐述本实用新型,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26.应当明确,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实施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实施例保护的范围。
27.在本技术实施例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技术实施例。在本技术实施例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28.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技术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技术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也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29.此外,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30.结合图1至图2所示,本技术的微蒸烤箱100,其包括:
31.腔体110,设置在腔体上的微波发生装置120和蒸汽发生装置130;
32.所述腔体110包括有u型框111、密封连接在所述u型框前侧的前板112、以及密封连接在所述u型框后侧的内后板113;在所述u型框111上开设有排汽口1112和同时进汽的至少
两个进汽口1111,所述进汽口和排汽口整体均呈网格状,均由多个网孔形成,且所述网孔的孔径小于5mm;
33.所述蒸汽发生装置130包括有出汽口131;所述出汽口131与所述进汽口1111连通。
34.本技术通过设置在腔体上开设排汽口1112、同时进汽的至少两个进汽口1111,进一步将进汽口和排汽口设置成整体呈网格状、由个多网孔形成且孔径小于5mm,一方面通过孔径合适的网孔设置,当腔体内的微波经过进汽口和排汽口时,能有效将微波反射防止微波从进汽口和排汽口中逃逸。
35.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由于进汽口改成了网孔且孔径被限制较小,蒸汽被网孔阻挡或减缓,造成腔体内进汽慢、蒸汽量不足,进而出现食材烹饪不熟,使蒸汽烹饪功能失效,无法起到通过蒸汽将食材烹饪熟的效果,进入腔体的蒸汽,仅能起到加湿气的效果。
36.为了解决这个技术问题,本技术设置至少两个进汽口1111,且工作时所述至少两个进汽口同时进汽,有效保证了进入腔体的蒸汽量,保障了蒸汽烹饪功能的实现。
37.其中,所述腔体110采用防微波材料制成,如金属、不锈钢等。
38.其中,在所述u型框111上开设有两个进汽口1111,所述两个进汽口可以设置在u型框的同一侧,如均设置在左侧或右侧;所述两个进汽口还可以均设置在u型框的顶部、顶部和左侧、或顶部和右侧。
39.在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两个进汽口1111分别位于u型框的左侧和右侧,如此设置,蒸汽从蒸汽发生装置出来后,从腔体的左右两侧同时进汽,一方面两侧进汽保证了蒸汽量足够;另一方面两侧进汽保证了腔体内蒸汽均匀,有利于腔体烹饪食材烹饪均匀。
40.所述蒸汽发生装置130上包括有两个出汽口131,一个出汽口连通一个所述进汽口。优选地,所述两个出汽口分别开设于蒸汽发生装置的两端。
41.如图1所示,本技术实施例在所述u型框上开设有两个进汽口,且所述两个进汽口分别位于u型框的左侧和右侧;所述蒸汽发生装置上包括有两个出汽口,分别开设于蒸汽发生装置的两端,所述蒸汽发生装置按左右方向横向设置,一端的出汽口通过气管与左侧的进汽口连通,另一端的出汽口通过气管与右侧的进汽口连通。
42.如此设置,通过将蒸汽发生装置按左右方向横向设置,也即蒸汽发生装置的长度方向与腔体的宽度方向相同,进而进汽口分设在u型框的两侧,通过气管连接后,缩短其气路,进一步提升了蒸汽进汽速度和进汽量。优选地,所述进汽口位于u型框的后端,与蒸汽发生装置位于同一直线上,使蒸汽发生装置的出汽口和腔体上的进汽口能够直连,进一步缩短气路,保证腔体蒸汽量。
43.其中,所述排汽口1112为一个,位于u型框的左侧或右侧。优选地,所述排汽口也位于u型框的后端。
44.所述蒸汽发生装置130还包括有进水口,所述进水口与设置在腔体上的水箱140连通。
45.在所述u型框111上还开设有炉灯孔1113,所述炉灯孔整体呈网格状,由多个网孔形成,且所述网孔的孔径小于5mm。进一步防止微波从炉灯孔逃逸。
46.该微蒸烤箱还包括热风生成装置,在不影响理解的情况下,图中未显示,其设置在所述内后板113后,且所述内后板上开设有网格状送风口1131,所述送风口整体呈网格状,由多个网孔形成,且所述网孔的孔径小于5mm。进一步防止微波从炉灯孔逃逸。
47.优选地,所述进汽口、排汽口、炉灯孔以及内后板上网格状送风口,其上的多个网孔均呈同心环状设置,例如进汽口,包括有多个同心环,每个同心环上均匀布置有多个网孔。
48.本技术实施例的微蒸烤箱,其微波防泄漏效果好,且蒸汽烹饪效果能够得到保障,同时兼具了安全和食材烹饪效果以及口感。
4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竖向”、“横向”、“前”、“后”、“左”、“右”、“垂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指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为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内容的限制。
50.如果本文中使用了“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的话,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第一”、“第二”的使用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如没有另外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51.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形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形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形。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技术所有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