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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颈试模取出装置及骨钩工具的制作方法

2022-08-17 23:09:15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股骨颈试模取出装置及骨钩工具。


背景技术:

2.传统全髋关节置换手术需切断外旋肌,破坏关节囊完整性,导致髋关节周围肌肉功能受到影响,手术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外科脱位,需要多人配合协同完成。因此越来越多的关节外科医生或助手尝试superpath(supercapsular percutaneously assisted total hip)微创伤手术入路,从后侧经梨状肌和臀小肌的间隙进入,保留髋关节周围的肌肉功能及完整关节囊,从而明显减少术中出血和组织损伤。然而,由于superpath微创伤手术切口小而深,保留肌肉和关节囊,医生或助手在完成假体试模复位时,髓腔锉与试模的连接将被肌肉和关节囊包覆,在肌肉和关节囊的张力下使得从髓腔锉中分离出股骨颈试模完成试模脱位拆卸的难度大大增加,而且极易造成器械损伤,严重时可能造成脱位时软组织损伤。故如何将股骨颈试模快速取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致力研究的课题之一。
3.传统技术中例如cn201480054952.x及cn201520269872.8揭示了利用骨钩工具配合穿刺杆将股骨颈试模快速取出。具体而言,从髓腔锉中分离出股骨颈试模时,患者呈侧卧状态,医生或助手握住骨钩的连接杆,利用骨钩工具的尖部勾住髓腔锉对髓腔锉进行牵拉,穿刺杆则以骨钩工具的一侧表面或该侧表面上设置的凹面作为支点向对股骨颈试模施力以完成髓腔锉与股骨颈试模的分离,从而避免对器械损伤和患者软组织的损伤,降低手术难度,进一步达到微创伤的效果。
4.然而在实现上述传统技术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无论是cn201480054952.x或cn201520269872.8的骨钩工具,连接杆供手持的部位近似竖直向下。这样导致医生或助手向后拉动连接杆施力不便,较为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5.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骨钩工具,能够解决传统骨钩工具使用时较为费力的问题。
6.一种骨钩工具,用于与撬杆配合使用以将股骨颈试模与股骨分离,所述骨钩工具包括:钩部,设有穿透所述钩部的第一贯穿孔;连接杆,所述连接杆包括第一连接杆及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杆及所述钩部相连,所述钩部和所述第一连接杆朝向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同侧延伸,所述第二连接杆上设有穿透所述第二连接杆的第二贯穿孔,所述第二贯穿孔中设有支撑面,所述第二贯穿孔与第一贯穿孔共同形成贯穿骨钩工具的内部通道,所述内部通道用于使所述撬杆穿过以抵靠于所述支撑面且能以所述支撑面为支点旋转。
7.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时,医生或助手握持住第一连接杆,使钩部嵌入试模工具的凹槽中,撬杆依次穿过第二贯穿孔、第一贯穿孔且进入到股骨颈试模上的孔槽中,同时
撬杆抵靠于支撑面并可以支撑面为支点旋转,形成杠杆机构特征。然后医生或助手可以通过骨钩工具牵拉肌肉,同时旋转撬杆通过杠杆作用撬动股骨颈试模脱位拆除,从而降低试模脱位的难度,减少损伤。
8.上述的股骨颈试模取出装置使用时,撬杆从骨钩工具的内部穿过,骨钩工具与股骨颈试模之间需要预留的间隙很小,从而骨钩工具的第一连接杆可以尽可能的抬高,继而改变施力方向,使施力方向较现有技术更加接近水平方向,更加符合操作习惯,较为省力,且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将骨钩工具抬高操作、骨钩工具与穿刺杆的配合使用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面为朝向所述第一连接杆的方向突出的弧面。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连接杆设有定位杆,所述定位杆的圆柱面形成所述的支撑面。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定位杆为定位销,沿所述第二贯穿孔的延伸方向,所述第二连接杆上设有多个与所述定位销可拆卸连接的销孔,以使得所述定位销在所述第二连接杆上的位置可调。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面设于所述第二贯穿孔靠近所述第一连接杆一端的孔壁。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贯穿孔和所述第二贯穿孔连通为一体。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钩部与所述第二连接杆相连处的外侧设有可供所述撬杆抵靠的定位部。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定位部为凹槽或摩擦力增强结构。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杆与第二连接杆的夹角为30-150度,所述钩部与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夹角为30-150度,所述支撑面至所述钩部的距离为10mm-60mm。
17.一种股骨颈试模取出装置,用于将股骨颈试模与股骨分离,包括相互配合使用的骨钩工具和撬杆,所述骨钩工具为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骨钩工具。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骨钩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骨钩工具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骨钩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图3中x部分所示的支撑面处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骨钩工具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骨钩工具的俯视示意图。
24.图7为图6中a-a向的剖视图。
25.图8至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骨钩工具的钩尖的不同实施方式的结构图。
26.图中的相关元件对应编号如下:
27.100、骨钩工具;10、钩部;110、第一贯穿孔;120、钩体;130、钩尖;20、连接杆;210、第一连接杆;220、第二连接杆;221、第二贯穿孔;222、定位销;223、支撑面;224、销孔;230、第一弯曲部;240、第二弯曲部;250、定位部;30、把手;200、撬杆;300、盆骨;400、股骨;500、股骨颈试模;501、孔槽;600、髓腔锉。
具体实施方式
28.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0.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2.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3.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34.如背景技术中所述的,现有技术中的骨钩工具使用时,连接杆供手持的部位近似竖直向下。这样导致医生或助手向后拉动连接杆施力不便,较为费力。可理解地,连接杆的手持操作部上也可以连接把手,如cn201520269872.8中所揭示的,此时医护人员握住把手向后拉动骨钩工具。
35.对于现有技术中的骨钩工具存在的使用时施力不便、较为费力的问题,实践表明,这是因为施力方向不合适造成的,即医生或助手必须在骨钩工具勾住髓腔锉的情况下向后牵拉。而在患者侧卧的情况下,竖直向下施力并不符合操作习惯,使人感觉不方便且相对费力。
36.对此,一种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案是:在骨钩工具勾住髓腔锉的情况下,再向后牵拉骨钩工具,将骨钩工具抬高,使牵引力方向与竖直方向的夹角能尽可能的大,牵引力方向向水平方向靠近,从而较为接近操作习惯。
37.然而,在实践该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发现,将骨钩工具抬高会影响穿刺杆的操作空间,严重时导致无法使用穿刺杆来撬动股骨颈试模。具体而言,骨钩工具用来支撑穿刺杆的定位部与股骨颈试模之间具有间隙,该间隙用于放置穿刺杆,该间隙的大小必须使得穿刺杆容纳于间隙内且可以抵靠于定位部,从而利用杠杆原理对股骨颈试模施力。但骨钩工具抬高后,定位部会较抬高前更加接近股骨颈试模,使得上述间隙减小,导致影响穿刺杆的放入。一种可能的补救措施是:减小穿刺杆的尺寸同时增加其强度,但这则意味着穿刺杆的制造成本将大大增加。因此,现有技术中,将“骨钩工具抬高操作”、“骨钩工具与穿刺杆的配合使用”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导致现有技术中为解决操作不便、使用费力问题所作的努力产生的效果极其有限。
38.为避免产生上述的矛盾,以能更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39.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出一种骨钩工具100;如图2所示,示意了上述的骨钩工具100与撬杆200配合使用以将盆骨300中的股骨颈试模500与股骨400中的髓腔锉600分离时的工作状态。这里的髓腔锉600也可以替换为股骨柄假体等任何与股骨颈试模500相配合的假体或工具。下文中,以髓腔锉600为例进行说明。
40.如图1所示,骨钩工具100包括钩部10、与钩部10相连的连接杆20,其中钩部10用于插入到试模工具600上的凹槽内,连接杆20可供握持操作。
41.连接杆20包括第一连接杆210及第二连接杆220,第二连接杆220的两端分别与第一连接杆210及钩部10相连,且钩部10和第一连接杆210朝向第二连接杆220的同侧延伸。其中,第二连接杆220的两端是指沿其延伸方向的两端,第二连接杆220的两侧是指将第二连接杆220视为一个平面,该平面的正反两面。如此,第一连接杆210与第二连接杆220之间的连接处形成第一弯曲部230,钩部10与第二连接杆220的连接处形成第二弯曲部240。为方便操作,第一连接杆210远离第二连接杆220的一端还安装有把手30。把手30上还设有防滑特征,防滑特征可以为防滑槽、滚花、粗喷砂等。
42.如图1所示,钩部10的截面积自第一弯曲部230处向钩部10的末端之间逐渐减小,从而钩部10整体上呈尖状,便于插入髓腔锉的凹槽。具体而言,钩部10可以呈截面积逐渐减小的圆锥状或不规则形状。
43.钩部10包括钩体120、连接于钩体120的末端的钩尖130,钩尖130便于插入髓腔锉的凹槽。钩尖130的设置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参考图8,钩体120的末端面设置弧面,钩尖130大致呈圆锥形并位于弧面的中央位置。又例如,如图9所示,与图8类似,不同之处在于,钩尖130大致呈圆锥形但锥度远大于图8中钩尖130的锥度。又例如,如图10所示,钩尖130大致呈圆锥形,圆锥的侧面与钩体120的两侧边缘连接。又例如,钩尖130大致呈圆柱形,设置在钩体120的末端面的中央位置。
44.如图1和图2所示,钩部10和连接杆20均形成平面,均形成有朝向盆骨300的外表面和背对盆骨300的内表面,钩部10上设有沿垂直于所述平面的方向穿透钩部10的第一贯穿孔110。第二连接杆220上设有沿垂直于所述平面的方向穿透第二连接杆220的第二贯穿孔
221。第二贯穿孔221内连接有定位杆,定位杆提供一支撑面223。第二贯穿孔221与第一贯穿孔110共同构造出一穿透骨钩工具100的内部通道,以使撬杆200能够穿过该内部通道且能抵靠于支撑面223,且能以支撑面223为支点旋转。具体的,撬杆200能够从第二连接杆220的外表面沿第二贯穿孔221插入,再沿第一贯穿孔110从钩部10的外表面伸出。
45.定位杆与第二连接杆220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较佳地,定位杆为定位销222,如图1所示,沿所述第二贯穿孔221的延伸方向,第二连接杆220上设有多个与定位销222可拆卸连接的销孔224(图中示意性的仅绘出2个销孔224),以使得定位销222在所述第二连接杆220上的位置可调。从而,医生或助手可以根据习惯调整支点的位置,提高操作便利性,能够节约手术时间。在一些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贯穿孔221的延伸方向即第二连接杆220的延伸方向。
46.如图2所示,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时,医生或助手握持住把手30,使钩部10嵌入髓腔锉的凹槽中,撬杆200依次穿过第二贯穿孔221、第一贯穿孔110且进入到股骨颈试模500上的孔槽501中,同时撬杆200抵靠于定位销222,并可以支撑面223为支点旋转,形成杠杆机构特征。然后医生或助手可以通过骨钩工具100牵拉肌肉,同时旋转撬杆200通过杠杆作用撬动股骨颈试模500脱位拆除,从而降低试模脱位的难度,减少损伤。
47.一示例中,如图6和图7所示,为保证牵拉髓腔锉的力臂适宜,第一连接杆210与第二连接杆220的夹角α可根据解剖数据定义为30-150度,钩部10与第二连接杆220的夹角β可定义为30-150度。钩部10与第一连接杆210呈大致平行状态,当钩部10插入到髓腔锉的凹槽内时,医生或助手握持住把手30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通过夹角α和夹角β的设计,改变了对钩部10的控制方向和角度,从而可以使得医生或助手的操作部都在切口(即保留髓腔锉的切口)外部进行,能方便地避开其他器械,方便操作。在上述角度的基础上,为便于避开股骨400大转子保护软组织,钩部10长度为h可定义为15mm-100mm。这样,钩部10可以绕过股骨400大转子保护软组织并能插入髓腔锉的凹槽内。
48.较佳地,支撑面223为弧面,且朝向第一连接杆210的方向突出,这样,撬杆200以支撑面223为支点旋转时能够更好地转动。具体而言,定位销222为圆柱体,圆柱体的圆柱面形成的支撑面223。
49.支撑面223不限于上述的方式形成,如图3至图4所示,另一实施例中,支撑面223设于第二贯穿孔221近第一连接杆210一端的孔壁。具体而言,第二贯穿孔221的靠近第一连接杆210的一端为封闭端,该封闭端的表面形成支撑面223。进一步地,如图4所示,该封闭端的表面为弧面,具体为半圆面,使得撬杆200以支撑面223为支点旋转时能够更好地转动。结合参考图4和图5所示,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时,撬杆200抵靠在上述的半圆面上,并可以该半圆面为支点旋转,形成杠杆机构特征,继而可通过骨钩工具100牵拉肌肉,同时旋转撬杆200通过杠杆作用撬动股骨颈试模500脱位拆除。
50.一较佳的实施方式中,如图1所示、图3所示,第一贯穿孔110和第二贯穿孔221连通为一体。具体地,以图1所示的实施例为例,第二贯穿孔221至第二连接杆220沿第二连接杆220的长度方向逐渐延伸至钩部10。这样,撬杆200可以从骨钩工具100的一侧(图中的左侧)进入两个贯穿孔内并抵靠于定位销222,撬杆200通过两个贯穿孔时不需要对准,操作较为方便。并且,当撬杆200以定位销222为支点旋转时,撬杆200的靠近股骨颈试模500的一侧也不会受到第二连接杆220或钩部10的阻挡。
51.在其他的实施方式中,第一贯穿孔110和第二贯穿孔221不连通,二者各自独立地设置在钩部10和第二连接杆220上。此时,可综合考虑第一贯穿孔110在钩部10上的位置和长度、第二贯穿孔221在第二连接杆220上的位置和长度,及夹角β的值,保证撬杆200能依次穿过第二贯穿孔221、第一贯穿孔110即可。可以理解地,夹角β不宜过大,以免撬杆200无法穿过钩部10。
52.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时,钩部10与撬杆200的远端(用来撬动股骨颈试模500的一端)可大致视为在同一平面。为保证撬杆200通过杠杆作用撬动股骨颈试模500脱位拆除的过程有较好的力臂支持,参考图7,钩部10与支撑面223的距离l可定义为10mm-60mm。钩部10与支撑面223的距离l指钩部10的表面与支撑面223之间的最小距离。这样撬杆200的远端与支点(即支撑面223)之间的距离较为适中,撬杆200可插入股骨颈试模500上的孔槽501中的长度得以保证,能够避免撬杆200与股骨颈试模500意外分离;此外,第一连接杆210与第二连接杆220的夹角α定义为30-150度,钩部10与第二连接杆220的夹角β定义为30-150度,钩部10长度为h可定义为15mm-100mm,保证钩部10能够绕过股骨400大转子保护软组织并能插入髓腔锉的凹槽内;钩部10的长度是指钩夹130的末端与第二连接杆220之间的最小距离。通过上述各种手段,能够同时兼顾顺利牵拉髓腔锉及撬动股骨颈试模500等需求,保证股骨颈试模手术能够高效的进行。
53.如图1所示,钩部10与第二连接杆220相连处的外侧即第二弯曲部240的外侧还设有可供撬杆200抵靠的定位部250。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时,撬杆200仍可以抵靠于定位部250,从而为医生或助手使用骨钩工具100提供了更多选择。定位部250具体可为凹槽,撬杆200可靠在凹槽内。定位部250也可以为摩擦力增强结构,例如具有一定摩擦力的摩擦面,能够起到定位作用即可
54.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中,作为支点的支撑面223位于第二贯穿孔221内,因此定位销222远离第二弯曲部240,而撬杆200从两个贯穿孔中通过,也就是说撬杆200从骨钩工具100上的内部通道中穿过,因此第二弯曲部240与股骨颈试模500之间的间隙并不用于容置撬杆200。进行股骨颈试模取出手术时,第二弯曲部240即使非常靠近股骨颈试模500也不会影响撬杆200的操作,因此可以尽可能的将把手30、第一连接杆210抬高,继而改变施力方向,使施力方向较现有技术更加接近水平方向,更加符合操作习惯,较为省力,从而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操作时将骨钩工具抬高操作、骨钩工具与穿刺杆的配合使用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55.参考图2,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还提出一种股骨颈试模取出装置,包括上述实施例的骨钩工具100,及与该骨钩工具100相互配合使用的撬杆200。
56.上述的股骨颈试模取出装置使用时,撬杆200从骨钩工具100的内部穿过,骨钩工具100与股骨颈试模500之间需要预留的间隙很小,从而骨钩工具100的把手30、第一连接杆210可以尽可能的抬高,继而改变施力方向,使施力方向较现有技术更加接近水平方向,更加符合操作习惯,较为省力,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操作时将骨钩工具抬高、骨钩工具与穿刺杆的配合使用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57.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5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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