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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的制作方法

2022-08-03 17:27:31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锂电材料烧结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


背景技术:

2.以往的锂电池材料(含正负极)在烧结工序中,都是采用辊道窑炉进行煅烧处理。该设备的好处是,能够实现连续式生产,产能较为可观。不好之处是,该成套设备占地空间大。目前锂电行业辊道炉的长度在60米左右,宽度在5米左右;而且运营成本较高,在辊棒腐蚀,匣钵损耗,自动称重、计量装卸料工位环节,都存在较多弊端;同时,受保温材料性能和窑炉先天性结构的设计因素,也导致辊道窑的使用人工成本较高,一般一条辊道窑炉生产线一个班组人员平均为9人。
3.现有的锂电池三元材料烧结工序是使用辊道窑烧结两次,本技术是针对锂电池三元材料二次烧结工序的技术改良创新。锂电池三元材料的一烧工序,将继续保留使用辊道式窑炉进行烧制;在二烧工序,将采用回转工序进行烧制,将这二者进行有效结合来使用,来完成和达到锂电材料的烧结工艺。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三元锂电材料的二烧工序的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
5.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其特征在于,包括:承托平台,设在所述承托平台上的加热箱体,转动设置在所述加热箱体上的筒体,与所述筒体的进料端连接的进料机构,以及与所述筒体的出料端连接的出料机构;所述筒体由所述承托平台上安装的驱动机构驱动进行转动,所述进料机构、所述出料机构与所述筒体通过轴承连接,在所述筒体上连接有进气装置和排气口。
7.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在所述承托平台的底部设有用于承托所述承托平台的支撑框架,在所述支撑框架内设有用于控制所述进料机构、所述出料机构和所述驱动机构运行的电控系统柜。
8.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在所述支撑框架的侧面端角处设有加强筋板。
9.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在所述支撑框架的两端设有升降装置,所述支撑框架通过所述升降装置承托所述承托平台。
10.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在所述加热箱体上设有若干热电偶;在所述加热箱体的侧部设有用于打开所述加热箱体的箱门;在所述加热箱体上设有用于承托所述筒体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和所述筒体通过轴承转动连接。
11.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出料机构包括:与所述筒体的出料端连接的出料管道,设在所述出料管道上的出料口,在所述出料口上设有用于开启或关闭所述出料口
的出料阀门。
12.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进料机构包括:与所述筒体的进料端连接的进料管道,设在所述进料管道内的螺旋进料装置,以及与所述螺旋进料装置连接的螺旋喂料电机。
13.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在所述进料管道上设有加料口,在所述加料口上设有用于开启或关闭所述加料口的加料阀门。
14.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进气装置包括:设在所述进料管道的外周且与所述进料管道连通的第一进气通道,以及设在所述出料管道的外周且与所述出料管道连通的第二进气通道;在所述第一进气通道和所述第二进气通道远离所述筒体的一侧设有若干进气接头,在所述进气接头上设有进气阀门。
15.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在所述第一进气通道的顶部设有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第二进气通道的顶部设有第二排气口。
1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7.回转窑占地空间面积小,同时生产节拍是连续式,产能远远大于辊道窑;回转窑的人工使用成本较低,一般一套回转窑炉一个班组人员平均在3人;在筒体外设加热箱体进行加热,结构简单,方便维修;通入惰性气体对物料进行保护,设置排气口排放产生的残余气体。
附图说明
18.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正视图。
19.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侧视图。
20.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俯视图。
21.附图标记说明。
22.1:电控系统柜,2:升降装置,3:螺旋喂料电机,4:螺旋进料装置,5:加料口,6:第一排气口,7:驱动机构,8:加热箱体,9:热电偶,10:第二排气口,11:出料口,12:加强筋板。
23.71:从动链条,72:主动链条。
具体实施方式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
”ꢀ
、“纵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25.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至少”的含义是一个或一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和限定,如有术语“组装”、“相连”、“连接”术语
应作广义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也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相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的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7.在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之下”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
ꢀ“
之上”、“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28.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如图1~图3所示,一种锂电材料烧结用回转窑,包括:承托平台,设在所述承托平台上的加热箱体8,转动设置在所述加热箱体8上的筒体,与所述筒体的进料端连接的进料机构,以及与所述筒体的出料端连接的出料机构;所述筒体由所述承托平台上安装的驱动机构7驱动进行转动,所述进料机构、所述出料机构与所述筒体通过轴承连接,所述筒体连接有进气装置和排气口。
30.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进料机构包括:与所述筒体的进料端连接的进料管道,设在所述进料管道内的螺旋进料装置4,以及与所述螺旋进料装置4连接的螺旋喂料电机3。在所述进料管道上设有加料口5,在所述加料口5上设有用于开启或关闭所述加料口的加料阀门。
31.所述出料机构包括:与所述筒体的出料端连接的出料管道,设在所述出料管道上的出料口11。在所述出料口11上设有用于开启或关闭所述出料口的出料阀门。在所述出料口下方设有用于承接烧结后的物料的器皿,所述器皿可以为手动式和全自动式。在本实施例中,物料的出料输送是通过进料装置的螺旋装置进行。当然,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在所述承托平台的两端底部设有升降装置2。筒体可以通过升降装置2调节角度使得筒体内的物料移动至出料管道后通过出料口出料,不限于本实施例。优选所述升降装置2为电动伸缩杆。
32.所述驱动机构7包括:安装于承托平台上的电机,安装在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上的主动轮72,在所述筒体的表面安装有从动轮71,从动轮与主动轮上张紧设置链条或者从动轮与主动轮通过齿形啮合。
33.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进气装置包括:设在所述进料管道外周且与所述进料管道连通的第一进气通道,以及设在所述出料管道的外周且与所述出料管道连通的第二进气通道;在所述第一进气通道和所述第二进气通道远离所述筒体的一侧设有若干进气接头,在所述进气接头上设有进气阀门。
34.所述排气口包括:设在所述第一进气通道顶部的第一排气口6和设在所述第二进气通道顶部的第二排气口10。优选地,在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可拆卸地安装有过滤装置。物料在烧结期间,通过进气装置为筒体内会充入氮气、氩气等惰性气体,物料在筒体内进行化学、结晶反应期间,会产生含有沥青、焦油成分的残余气体,该残余气体需要连续式排放,可以打开第一排气口或第二排气口进气进行排放。一般情况下,入料口和出
料口也起到排气作用。设置两个进气通道是方便在烧结不同物料时选择输入不同的惰性气体,通过第一进气通道进气时打开第二排气口排气,使得惰性气体可以通过筒体后排出。
35.进一步的,在所述承托平台的底部设有支撑框架,在所述支撑框架内设有电控系统柜1,所述电控系统柜1用于控制回转窑的工作。所述升降装置设在支撑框架的两端,所述支撑框架通过所述升降装置承托所述承托平台。至于电控系统柜的具体结构,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采购的,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掌握的普通技术知识,不再展开详细说明。在所述支撑框架的侧面端角处设有加强筋板12,增加支撑框架的强度。
36.在所述加热箱体8上设有与所述电控系统柜1连接的热电偶9。在所述加热箱体的侧部设有用于打开所述加热箱体的箱门。在所述加热箱体的内侧设有保温层。
37.在所述加热箱体上设有用于承托所述筒体的支撑座,所述筒体与所述支撑座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所述支撑座的个数至少为两个。在本实施例中,两所述支撑座构成所述加热箱体的两侧部。
38.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项及其等同物限定之。具体实施方式中未阐述的部分均为现有技术或公知常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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