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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系统及计算设备与流程

2022-05-08 07:18:02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系统、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配送处理方法、用户端、配送对象端、智能柜及计算设备、计算机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移动互联网和o2o业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户入驻外卖平台。商户入驻外卖平台时,通常会购买服务包,服务包包含外卖平台对商户的服务承诺,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外卖的配送范围。配送范围是以商户在平台注册的实际店铺或加工仓库所在的位置为中心,以一定范围的地理面积进行规划得出,但因为消费者聚集的密度不同,某些小的区域(aoi)内的人口密度较为集中,是较为理想的服务区域。如果商户希望覆盖多个这样的区域,则须购买大范围的服务包。然而,因为外卖具有较高的时效性,商户购买大的配送范围,意味着对部分边缘区域用户提供较长的送达时间,影响用户的消费体验,对商户、对平台都是一种损害,所以平台未必愿意提供特大范围的服务包。即便在商户现有的服务范围内,商户也希望能够尽快送达用户,以期提升用户的体验,同时提升外卖平台的服务效率。另一方面,线下商户通常有意愿拓展分店,通过连锁的方式降低经营成本,获得更多的客源和影响力。但商户开设线下连锁店铺的先期投入(租金、装潢、人员等)成本巨大,且需等待期望的地点有闲置的铺面出租。
3.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不能提供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既能够满足商户对扩展配送范围的需求,同时又不影响用户的体验,还能够保证外卖平台对服务效率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系统、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配送处理方法、用户端、配送对象端、智能柜及计算设备、计算机存储介质。
5.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包括: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6.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进一步包括:若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则将所述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加
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
7.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还包括:若用户位置还位于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则将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也加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
8.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进一步包括:若查找到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任一实体店铺和任一虚拟店铺具有关联关系,则对该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进行去重处理。
9.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在所述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用户执行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页面跳转请求,向用户端反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10.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在所述向用户端反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根据用户对实体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判断该商品是否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且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是否满足要求;若是,则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若否,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
11.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判断出商品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但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不满足要求,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二配送任务。
12.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商户端选择租赁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的租赁请求;为商户创建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对应的虚拟店铺,建立并存储虚拟店铺与所述商户的实体店铺的关联关系。
13.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进一步包括:基于系统触发的店铺或商品推荐请求,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或者,接收用户端发送的携带有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的搜索请求,查找与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
14.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包括:上报用户位置信息,以供服务器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监测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操作,向服务端发送对该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呈现服务端反馈的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监测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供所述服务端响应所述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接收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15.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用户位置位于所述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
16.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列表还包括至少一个实体店铺,所述用户位置还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
17.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页面包含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跳转链接;在所述呈现服务端反馈的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监测用户对所述跳转链接的触发操作,向服务端发送页面跳转请求;呈现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18.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三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配送处理方法,包括:接收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的针对待配送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其中,所述第一配送任务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所述待配送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而生成;根据第一配送任务,触发待配送商品的取件请求,以供服务端根据所述取件请求控制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进行开柜处理;在第一配送任务完成后,向服务端发送配送任务完成消息。
19.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包括:匹配模块,用于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反馈模块,用于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处理模块,用于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20.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进一步用于:若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则将所述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加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
21.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还用于:若用户位置还位于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则将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也加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
22.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进一步用于:若查找到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任一实体店铺和任一虚拟店铺具有关联关系,则对该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进行去重处理。
23.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反馈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执行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页面跳转请求,向用户端反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24.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根据用户对实体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判断该商品是否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且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是否满足要求;若是,则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若否,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
25.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若判断出商品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但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不满足要求,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二配送任务。
26.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系统还包括:虚拟店铺创建模块,用于接收商户端选择租赁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的租赁请求;为商户创建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对应的虚拟店铺,建立并存储虚拟店铺与所述商户的实体店铺的关联关系。
27.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进一步用于:基于系统触发的店铺或商品推荐请求,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或者,接收用户端发送的携带有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的搜索请求,查找与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
28.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五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户端,包括:上报模块,用于上报用户位置信息,以供服务器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访问模块,用于监测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操作,向服务端发送对该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呈现模块,用于呈现服务端反馈的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下单交互模块,用于监测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供所述服务端响应所述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接收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29.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用户位置位于所述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
30.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列表还包括至少一个实体店铺,所述用户位置还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
31.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页面包含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跳转链接;所述用户端还包括:跳转模块,用于监测用户对所述跳转链接的触发操作,向服务端发送页面跳转请求;所述呈现模块还用于:呈现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32.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六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配送对象端,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
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的针对待配送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其中,所述第一配送任务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所述待配送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而生成;取件模块,用于根据第一配送任务,触发待配送商品的取件请求,以供服务端根据所述取件请求控制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格口进行开柜处理;发送模块,用于在第一配送任务完成后,向服务端发送配送任务完成消息。
33.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七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智能柜,所述智能柜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相对应,所述智能柜包括: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服务端响应待配送商品的取件请求而下发的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格口的开柜指令;所述取件请求是根据第一配送任务而触发的,所述第一配送任务是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所述待配送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而生成的,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的配送任务;开柜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开柜指令,控制所述智能柜的格口进行开柜处理。
34.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八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柜的业务系统,包括:包括:多个智能柜、智能柜网络系统、物流履约系统、商户端、上述用户端以及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
35.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九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通信接口和通信总线,所述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通信接口通过所述通信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所述存储器用于存放至少一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上述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对应的操作。
36.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十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使处理器执行如上述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对应的操作。
37.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及系统,当用户端上报用户位置信息后,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本发明实施例借助智能柜作为商户扩展配送范围的线下资源用以创建虚拟店铺,线下以智能柜作为配送起点,或者,给用户端反馈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以供用户前往智能柜现场自提件。本发明实施例能够满足商户对扩展配送范围的需求,降低了商户的经营成本,提升整个平台的拓展能力;当用户距离智能柜距离较近时,缩短了送达时间,提升了用户的体验,保证平台对服务效率的需求。
38.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发明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39.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图2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同一商户的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的配送范围的示意图;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图5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配送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7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端的结构示意图;图8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业务系统的框架示意图;图9示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一种计算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0.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发明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发明,并且能够将本发明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41.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智能柜的铺设往往是由线下流量较多的地方开始,处于人口密度较高的商业、工作或者居住区,其点位通常离消费者很近。目前智能柜主要为物流、外卖服务,其服务形式局限于物流、外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的用户触达,服务形式单一,无法做到资源的高效、优化配置。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发明人创造性的提出借助智能柜作为商户扩展配送范围的线下资源用以创建虚拟店铺,线下以智能柜作为配送起点或自提点,进而提升整个平台的拓展能力。
42.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01,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
43.本发明实施例适用于基于位置服务的平台,平台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即查找配送范围覆盖用户当前位置的店铺列表。其中,用户端上报用户位置信息的步骤基于用户预先授权的情况下执行。本实施例中,所查找的店铺不仅限于商户的实体店铺,还包括商户的虚拟店铺,其中实体店铺是商户线下实
际店铺对应的线上实体店铺,虚拟店铺是商户线下租赁的智能柜或智能柜的部分格口对应的线上虚拟店铺。
44.可选地,针对同一商户,可以同时预先创建有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其中虚拟店铺的数量不仅限于一个,同一商户创建的实体店铺和若干个虚拟店铺之间建立有关联关系,例如对应有相同的商户标识。可选地,商户也可以仅创建虚拟店铺,例如,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商户可选择在期望的地点租赁智能柜或智能柜的部分格口来创建虚拟店铺,虚拟店铺的数量不仅限于一个,同一商户创建的虚拟店铺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例如对应有相同的商户标识。
45.进一步的,在创建虚拟店铺的过程中,商户选择对应的服务包,该服务包至少包含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具体地,该第一配送范围是以智能柜的实际地理位置为参考的、预设范围的区域,即智能柜的服务范围。本发明实施例中,无论是虚拟店铺的配送范围还是实体店铺的配送范围不低于3公里,本发明对配送范围的取值不作限定。
46.在平台服务器接收到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之后,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即查找配送范围覆盖用户当前位置的店铺列表;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若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则将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加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实体店铺和至少一个虚拟店铺,若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和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则将至少一个实体店铺和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加入到店铺列表中。可选地,不同的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对应不同的商户。
47.步骤102,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48.平台服务器查找到店铺列表之后,生成店铺列表页面反馈给用户端,用户端呈现店铺列表页面。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可选择访问任一店铺,若用户选择访问的是一家虚拟店铺,服务器接收到用户对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之后,生成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49.可选地,在创建虚拟店铺的过程中,商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特定的商品或商品sku进行上架操作。由于智能柜格口的数量和格口大小有限,商户可选择销量较高或对营收贡献较大或主打商品作为虚拟店铺的上架商品。因此,同一商户的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中所展现的商品列表不同于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中所展现的商品列表。服务器根据商户预先的上架操作结果,生成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50.步骤103,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51.作为一种实施方式,在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执行下单支付操作后,服务器生成第一配送任务,并将第一配送任务调度给相应的物流履约系统执行。具体地,该第一配送任务的配送起始位置为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配送目的位置为用户期望送达位置。用户期望送达位置可以为步骤101中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也可以是用户在用户端手动输入的期望送达位置。
52.作为另一种实施方式,在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执行下单支付操作后,可以
向用户提供的自取件选项,如果用户选择自取件,生成用户下单的商品的取件信息(例如,取件码),向用户端反馈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其中,智能柜信息包括智能柜的位置信息和用于存放用户下单的商品的智能柜格口信息,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53.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当用户端上报用户位置信息后,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本发明实施例借助智能柜作为商户扩展配送范围的线下资源用以创建虚拟店铺,线下以智能柜作为配送起点或自提点,能够满足商户对扩展配送范围的需求,降低了商户的经营成本,提升整个平台的拓展能力;当用户距离智能柜距离较近时,缩短了送达时间,提升了用户的体验,保证平台对服务效率的需求。
54.图2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201,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实体店铺和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或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
55.本发明实施例适用于基于位置服务的平台。平台查找店铺列表可以是基于系统触发的店铺推荐请求,也可以是基于用户所发起的店铺搜索请求。具体地,基于系统触发的店铺或商品推荐请求,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或者,接收用户端发送的携带有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的搜索请求,查找与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
56.商户预先在平台中创建实体店铺和/或虚拟店铺,若同一商户在平台中既创建有实体店铺又创建有虚拟店铺,则平台支持该商户的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协同向用户提供服务。虚拟店铺的数量不仅限于一个,同一商户创建的实体店铺和若干个虚拟店铺之间建立有关联关系,例如对应有相同的商户标识。例如,某线下商户(已创建线上的实体店铺)有意愿拓展分店,商户可在平台上浏览、搜索以商户的实体店铺的位置为参考的、预设的目标范围内的智能柜,根据智能柜的相关数据选择并租赁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创建虚拟店铺。其中,目标范围的大小由商户预设(商户可根据商品补货需求而设定),或者由平台预设(如商户选择由平台配送补货,平台可预设该目标范围)。可选地,目标范围根据商户或平台预先承诺的送达时间的一半左右对应的配送距离而预设,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57.进一步的,在创建虚拟店铺的过程中,商户选择对应的服务包,该服务包至少包含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具体地,该第一配送范围是以智能柜的实际地理位置为参考的、预设范围的区域,即智能柜的服务范围。图3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中同一商户的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的配送范围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与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的覆盖区域之间存在交集区域3。当用户位置处于区域1中时,匹配得到的店铺列表包含商户的实体店铺;当用户位置处于区域2中时,匹配得到的店铺列表包含商户的虚拟店
铺;当用户位置处于区域3中时,匹配得到的店铺列表既包含商户的实体店铺,也包含商户的虚拟店铺。
5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果查找到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任一实体店铺和任一虚拟店铺具有关联关系,该关联关系表示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隶属同一商户,为了避免展示同样的商户,可对该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进行去重处理。如图3所示,当用户位置处于区域3中时,匹配得到的店铺列表既包含商户的实体店铺,也包含商户的虚拟店铺,则可进行去重处理,去重处理的目的是保留同一商户的一个店铺。具体地,一种去重处理的实施方式为:直接过滤掉店铺列表中的虚拟店铺,由于实体店铺的待售商品更丰富,直接过滤虚拟店铺可以尽可能的保留实体店铺,进而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的需求;另一种去重处理的实施方式为:根据实体店铺的位置和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距离用户位置的远近过滤相应的店铺,即过滤掉距离用户位置较远的店铺,这样做的目的是缩短商品的送达时间,提升服务效率。
59.进一步的,在去重处理之后,本实施例还可以包括:根据去重处理结果,对店铺列表中店铺的排序进行调整。如果在查找到的店铺列表中对某个商户的店铺进行了去重处理,可适当提升该商户的未被过滤的店铺的排序,使用户更容易关注到该商户的店铺。具体排序提升的影响权重可根据经验来设定,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60.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去重处理不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必要步骤。鉴于商户租赁特定区域的智能柜或智能柜部分格口作为虚拟店铺,有可能销售特定sku的商品,或者虚拟店铺与实体店铺对相同商品的定价不同,即虚拟店铺存在与实体店铺不同的运营需求,因此,当查找到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任一实体店铺和任一虚拟店铺具有关联关系时,也可以将具有关联关系(隶属于同一商户)的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一并展示,以满足商户不同的运营需求。
61.步骤202,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62.平台服务器查找到店铺列表之后,生成店铺列表页面反馈给用户端,用户端呈现店铺列表页面。用户可浏览店铺列表页面,根据自身需求挑选期望访问的店铺。若用户选择访问的是一家虚拟店铺,服务器接收到用户对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之后,生成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若用户选择访问的是一家实体店铺,服务器接收到用户对实体店铺的访问请求之后,生成该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向用户端反馈该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63.可选地,在创建虚拟店铺的过程中,商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特定的商品或商品sku进行上架操作。由于智能柜格口的数量和格口大小有限,商户可选择销量较高或对营收贡献较大或主打商品作为虚拟店铺的上架商品。因此,同一商户的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中所展现的商品列表不同于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中所展现的商品列表。服务器根据商户预先的上架操作结果,生成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64.步骤203,响应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执行步骤206。
65.在用户浏览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时,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期望购买的商品,针对该商品执行下单支付操作。
66.步骤204,根据用户执行的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页面跳转请求,向用户端反
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67.进一步的,在创建虚拟店铺的过程中,商户选择对应的服务包,该服务包除了包含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以外,还包含该虚拟店铺是否允许曝光跳转链接的配置信息,该跳转链接具体为该虚拟店铺关联的实体店铺的链接。可选地,若虚拟店铺和实体店铺的配送范围相同,则该配置信息可以为缺省值;在虚拟店铺特有的配送范围内,根据服务包的配置信息而定。
68.若用户选择访问的虚拟店铺允许曝光跳转链接,则在虚拟店铺的相关店铺页面或商品页面呈现该跳转链接。根据用户对该跳转链接的触发行为,发起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页面跳转请求,平台服务器接收到该页面跳转请求之后,向用户端反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69.步骤205,根据用户对实体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判断该商品是否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且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是否满足要求,若是,则执行步骤206;否则,执行步骤207。
70.在用户浏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时,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期望购买的商品,针对该商品执行下单支付操作。
71.由于用户是通过虚拟店铺链接到实体店铺,本实施例判断用户下单支付的商品是否也同时是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若是,则进一步判断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是否满足要求,即判断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中是否有足够的商品上架,若是,则优先从虚拟店铺进行发货,执行步骤206;若否,执行步骤207。
72.步骤206,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
73.在用户执行下单支付操作之后,服务器生成第一配送任务,并将第一配送任务调度给相应的物流履约系统执行。具体地,该第一配送任务的配送起始位置为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配送目的位置为用户期望送达位置,即用户输入的收货位置。
74.步骤207,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
75.在用户跳转到实体店铺针对某个商品执行下单支付操作之后,若该实体店铺关联的虚拟店铺不销售该商品或该商品的存量不足,则服务器生成第一配送任务,并将第一配送任务调度给相应的物流履约系统执行。具体地,该第一配送任务的配送起始位置为实体店铺的位置,配送目的位置为用户期望送达位置,即用户输入的收货位置。
76.进一步的,在上述步骤205之后,本实施例还包括:若判断出商品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但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不满足要求,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二配送任务。或者,商户预先设定预警机制,当虚拟店铺的任一商品的存量小于设定阈值时,触发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二配送任务。当服务器获知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不满足要求时,服务器生成针对存量不足的商品的第二配送任务,将第二配送任务调度给相应的物流履约系统执行,以便及时的对虚拟店铺的商品进行补货。
77.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借助智能柜作为商户扩展配送范围的线下资源用以创建虚拟店铺,线下以智能柜作为配送起点,能够满足商户对扩展配送范围的需求,降低了商户的经
营成本,提升整个平台的拓展能力;当用户距离智能柜距离较近时,缩短了送达时间,提升了用户的体验,保证平台对服务效率的需求。在匹配店铺列表时,若查找到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任一实体店铺和任一虚拟店铺具有关联关系,可对该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进行去重处理,以避免向用户展示同样的商户。当用户选择访问虚拟店铺时,根据商户创建虚拟店铺过程中预先配置的是否允许曝光跳转链接的信息,可在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中呈现对应实体店铺的跳转链接,以供用户选择跳转的实体店铺,便于在实体店铺中向用户提供更为丰富的商品。若用户从虚拟店铺跳转到实体店铺,且在实体店铺下单支付某个商品,在虚拟店铺销售该商品且存量足够的情况下,优先从虚拟店铺进行发货,即保证优先从服务范围覆盖用户位置的店铺进行发货,提升服务效率。
78.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进一步包括智能柜的租赁过程,具体包括:接收商户端选择租赁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的租赁请求;为商户创建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对应的虚拟店铺,建立并存储虚拟店铺与商户的实体店铺的关联关系。
79.具体地,平台对接智能柜网络系统,向商户展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智能柜信息,呈现智能柜信息的前端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页面、h5页面、或者应用程序的内嵌页面或者网站网页。商户可以浏览、搜索以实际店铺的位置为中心的一定目标范围内的智能柜。商户也可以看到基于地图的智能柜的分布图,该分布图中以图标形式呈现出分布在不同位置区域的智能柜,商户通过触发页面缩放操作能够获取不同缩放尺度的观感;另外,商户可以将页面焦点悬停在特定的智能柜图标上,以查看该智能柜的详细信息,例如,查看智能柜的物理能力数据、商业潜力数据、和/或价格数据。商户还可以勾选不同的物理能力、商业潜力、价格等特征数据,进行甄选。在缺省的情况下,图标的大小示意智能柜格口数的多少,图标的颜色对应日常曝光数。商户还可以对能力、潜力特征、可用时段、价格等附加选择条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筛选。商户可以单选或批量选择希冀的智能柜和/或智能柜格口,发起租赁请求。平台服务器接收到商户端选择租赁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的租赁请求之后,为商户创建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对应的虚拟店铺,建立并存储虚拟店铺与商户的实体店铺的关联关系,平台对接智能柜网络系统,对商户租赁的智能柜和/或智能柜格口进行确认,将智能柜和/或智能柜格口的控制权移交给商户,同时,智能柜网络系统将禁用已租赁的智能柜和/或智能柜格口提供对外存取件服务。商户创建虚拟店铺后,相当于自动在智能柜所在地点开设一间线下店铺,商户可进行线下店铺装修的移植。进一步的,根据商户选择的商品,进行上架操作。
80.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4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401,上报用户位置信息,以供服务器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
81.本实施例的执行主体为用户端,其中上报用户位置信息是基于用户预先授权的情况下执行。
82.步骤402,监测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操作,向服务端发送对该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
83.步骤403,呈现服务端反馈的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
84.步骤404,监测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供所述服务端响应所述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接收服务端反馈的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85.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店铺列表还包括至少一个实体店铺,所述用户位置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
86.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页面包含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跳转链接;在步骤403之后,本实施例的方法还包括:监测用户对所述跳转链接的触发操作,向服务端发送页面跳转请求;呈现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87.图5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配送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5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501,接收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的针对待配送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其中,第一配送任务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待配送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而生成;步骤502,根据第一配送任务,触发待配送商品的取件请求,以供服务端根据取件请求控制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进行开柜处理;步骤503,在第一配送任务完成后,向服务端发送配送任务完成消息。
88.本实施例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配送处理方法的执行主体具体为配送对象端,在依据前述实施例的描述,服务端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之后,将第一配送任务进行分配,分配给特定的配送对象进行配送。该特定的配送对象可以是专用于为虚拟店铺上架商品的配送对象,例如,商户自身配备的配送人员;也可以是普通的配送对象,例如,在普通骑手中筛选出的配送人员。配送对象执行第一配送任务,到达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现场,在智能柜的格口中取出待配送商品,按照用户期望送达地址将待配送商品送达至用户。
89.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该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包括:匹配模块510、反馈模块520和处理模块530。
90.匹配模块510用于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反馈模块520用于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处理模块530用于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91.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进一步用于:若用户位置位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则将所述至少一个虚拟店铺加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
92.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还用于:若用户位置还位于至少一个实体店
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则将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也加入到所述店铺列表中。
93.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进一步用于:若查找到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任一实体店铺和任一虚拟店铺具有关联关系,则对该实体店铺和虚拟店铺进行去重处理。
94.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反馈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执行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页面跳转请求,向用户端反馈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95.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根据用户对实体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判断该商品是否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且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是否满足要求;若是,则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若否,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
96.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若判断出商品为虚拟店铺销售的商品但虚拟店铺的商品存量不满足要求,则以实体店铺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商品的第二配送任务。
97.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系统还包括:虚拟店铺创建模块,用于接收商户端选择租赁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的租赁请求;为商户创建智能柜和/或智能柜部分格口对应的虚拟店铺,建立并存储虚拟店铺与所述商户的实体店铺的关联关系。
98.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匹配模块进一步用于:基于系统触发的店铺或商品推荐请求,根据用户端上报的用户位置信息,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或者,接收用户端发送的携带有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的搜索请求,查找与店铺或商品搜索信息和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
99.以上各模块的描述参照方法实施例中对应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100.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当用户端上报用户位置信息后,查找与用户位置信息匹配的店铺列表,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根据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向用户端反馈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向用户端反馈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本发明实施例借助智能柜作为商户扩展配送范围的线下资源用以创建虚拟店铺,线下以智能柜作为配送起点或自提点,能够满足商户对扩展配送范围的需求,降低了商户的经营成本,提升整个平台的拓展能力;当用户距离智能柜距离较近时,缩短了送达时间,提升了用户的体验,保证平台对服务效率的需求。
101.图7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端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该用户端包括:上报模块610、访问模块620、呈现模块630、以及下单交互模块640。
102.上报模块610用于上报用户位置信息,以供服务器查找与所述用户位置信息匹配
的店铺列表;其中,所述店铺列表包含至少一个虚拟店铺;访问模块620用于监测用户对任一虚拟店铺的访问操作,向服务端发送对该虚拟店铺的访问请求;呈现模块630用于呈现服务端反馈的该虚拟店铺的店铺页面;下单交互模块640用于监测用户对虚拟店铺中任一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以供所述服务端响应所述下单支付操作,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调度针对所述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或者,接收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信息和商品取件信息。
103.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用户位置位于所述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的第一配送范围内。
104.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列表还包括至少一个实体店铺,所述用户位置还位于所述至少一个实体店铺的第二配送范围内。
105.在一种可选的方式中,所述店铺页面包含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跳转链接;所述用户端还包括:跳转模块650,用于监测用户对所述跳转链接的触发操作,向服务端发送页面跳转请求;所述呈现模块630还用于:呈现服务端反馈的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实体店铺的店铺页面。
106.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配送对象端,包括: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的针对待配送商品的第一配送任务;其中,所述第一配送任务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所述待配送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而生成;取件模块,用于根据第一配送任务,触发待配送商品的取件请求,以供服务端根据所述取件请求控制所述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格口进行开柜处理;发送模块,用于在第一配送任务完成后,向服务端发送配送任务完成消息。
107.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智能柜,智能柜与至少一个虚拟店铺相对应,所述智能柜包括: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服务端响应待配送商品的取件请求而下发的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格口的开柜指令;所述取件请求是根据第一配送任务而触发的,所述第一配送任务是根据用户对虚拟店铺中所述待配送商品的下单支付操作而生成的,以虚拟店铺对应的智能柜的位置作为配送起始位置、以用户期望送达位置作为配送目的位置的配送任务;开柜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开柜指令,控制所述智能柜的格口进行开柜处理有关第一配送任务的相关描述可参照方法实施例中对应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108.图8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柜的业务系统的框架示意图。如图8所示,该基于智能柜的业务系统包括:多个智能柜、智能柜网络系统、物流履约系统、商户端、用户端以及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其中,智能柜网络系统与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即平台)对接,用于向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系统提供智能柜信息,对商户租赁的智能柜和/或智能柜格口进行确认,将智能柜和/或智能柜格口的控制权移交给商户。
109.智能柜网络系统存储关于智能柜的物理能力数据、商业潜力数据、和/或价格数据。其中,物理能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柜位置数据(如经纬度信息)、格口数、格口大小、可租赁的格口数、格口可用的时间段等;商业潜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位置特征数据(比如商超、写字楼、地铁/交通枢纽、园区、小区)、辐射范围、日常曝光数、曝光人群特征等;价格数据包括根据物理能力、商业潜力以及经营策略所制定的租赁价格,包含整柜、不同格口组合(比如整列、整行或者其他格口组合)、单个格口的价格。可选地,价格可能会随时间段(比如平日或周末、短租或长租)不同而不同。
110.以上各系统的描述参照方法实施例中对应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111.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存储介质,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至少一可执行指令,可执行指令可执行上述任意方法实施例中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
112.图9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计算设备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的具体实施例并不对计算设备的具体实现做限定。
113.如图9所示,该计算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processor)802、通信接口(communications interface)804、存储器(memory)806、以及通信总线808。
114.其中:处理器802、通信接口804、以及存储器806通过通信总线808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115.通信接口804,用于与其它设备比如客户端或其它服务器等的网元通信。
116.处理器802,用于执行程序810,具体可以执行上述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关步骤。
117.具体地,程序810可以包括程序代码,该程序代码包括计算机操作指令。
118.处理器802可能是中央处理器cpu,或者是特定集成电路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或者是被配置成实施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计算设备包括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可以是同一类型的处理器,如一个或多个cpu;也可以是不同类型的处理器,如一个或多个cpu以及一个或多个asic。
119.存储器806,用于存放程序810。存储器806可能包含高速ram存储器,也可能还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
120.程序810具体可以用于使得处理器802执行上述任意方法实施例中的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程序810中各步骤的具体实现可以参见上述基于智能柜的虚拟店铺业务处理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应步骤和单元中对应的描述,在此不赘述。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设备和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121.在此提供的算法或显示不与任何特定计算机、虚拟系统或者其它设备固有相关。各种通用系统也可以与基于在此的示教一起使用。根据上面的描述,构造这类系统所要求的结构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本发明实施例也不针对任何特定编程语言。应当明白,可以利用各种编程语言实现在此描述的本发明实施例的内容,并且上面对特定语言所做的描述是为了披露本发明实施例的较佳实施方式。
122.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
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123.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发明实施例并帮助理解各个发明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发明实施例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方法解释成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发明实施例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确切地说,如下面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发明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发明的单独实施例。
124.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设备中的模块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组合成一个模块或单元或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模块或子单元或子组件。除了这样的特征和/或过程或者单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方法或者设备的所有过程或单元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125.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发明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126.本发明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在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实践中使用微处理器或者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来实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发明实施例还可以实现为用于执行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设备或者装置程序(例如,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这样的实现本发明实施例的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者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信号的形式。这样的信号可以从因特网网站上下载得到,或者在载体信号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127.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发明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适当编程的计算机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装置的单元权利要求中,这些装置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硬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上述实施例中的步骤,除有特殊说明外,不应理解为对执行顺序的限定。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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