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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2022-05-06 10:25:54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涉及一种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和系统以及一种用于实施所述方法的存储介质。本公开特别是涉及相对于通信供应商识别用户,以便在交通工具、例如车辆中提供通信功能。


背景技术:

2.现代车辆的联网越来越重要。例如,用户可以借助于在车辆中实现的通信功能来访问网络内容、打电话或使用其它基于网络的服务。为了能够使用这种服务,用户可以在车辆中实现由通信供应商提供的通信功能。为此需要相对于通信供应商识别用户。然而,这种识别对于用户来说可能是繁琐的并且有时仅能以一些时间花费来实现。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公开的任务是,在交通工具、特别是在车辆或机动车中实现通信功能。特别是,本公开的任务是,以有效的并且对于用户而言简化的方式在交通工具中加载通信功能、例如基于esim的通信功能。
4.所述任务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来解决。有利的设计方案在各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
5.根据本公开的一个独立的方面,给出一种用于在交通工具、例如车辆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交通工具上(例如视觉地或借助于nfc)提供代码,其中,所述代码能通过用户的移动终端采集,并且所述代码包括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例如sim单元的唯一的识别信息;(例如通过移动终端)读取在交通工具上提供的代码;将用于激活(例如通过提供esim来激活)通信单元的通信能力的询问通过移动终端发送给通信供应商,其中,所述询问包括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的所读取的唯一的识别信息;以及在用户作为通信参与者在通信供应商处注册或已知的情况下,由通信供应商为交通工具提供通信能力、例如esim。
6.通信供应商使通信参与者能够经由移动网络通信。特别是,通信供应商可以是移动网络的网络运营商。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的涉及通信供应商的方面可以通过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例如后端来实现。特别是,移动终端的询问可以经由移动网络发送给通信供应商或所述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类似地,例如esim可以经由移动网络直接发送给交通工具,或者esim可以间接地例如经由移动终端或经由第三单元、如交通工具的制造商的后端发送给交通工具。
7.根据本发明,使用第一装置以用于识别第二装置,所述第一装置或所述第一装置的用户在通信供应商处是已经已知的。因此可以为用户例如将esim加载到交通工具中并且用于通信。由此,不必提供附加的识别机构,以便能实现唯一地识别用户以激活通信功能。特别是,通过使用移动终端可以确保,想要加载简档(profil)的人员是也请求所述简档的人员。因此,可以例如将esim以有效的并且对于用户而言简化的方式加载到交通工具中。
8.术语“移动终端”包括特别是智能手机,但也包括其它的移动电话或手机、个人数
字助理(pdas)、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以及所有常见的以及未来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配备有用于加载和执行应用软件的技术。
9.例如,移动终端可以设置为用于,在移动网络中例如经由长途网络或广域网(wan)、如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增强型数据速率全球演进技术(edge)、通用移动通信系统(umts)、高速下行链路/上行链路分组接入(hsdpa、hsupa)、长期演进(lte)或全球微波接入互操作性(wimax)无线地通信。经由其它常见的或未来的通信技术、例如5g移动无线电系统的通信同样是可行的。
10.优选地,通信单元是sim单元。为通信单元提供通信能力可以包括将esim加载到sim单元中。
11.通信单元、例如sim单元(也被称为“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用户身份识别模块或“teilnehmer
‑”
,参与者身份识别模块)可以安装在交通工具中。通信单元可以设置为用于与移动终端和/或与通信供应商通信。例如,可以将esim加载到sim单元中,从而能实现经由移动网络的通信功能。
12.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可以设置为用于经由移动网络与通信供应商、特别是与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通信。此外,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可以设置为用于与用户的移动终端通信。在交通工具的通信模块与移动终端之间的通信可以经由上述移动网络中的一种移动网络或经由近场技术、例如蓝牙来进行。
13.例如,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可以经由移动网络与通信供应商通信,以便例如将esim加载到交通工具或交通工具的sim模块中。换句话说,可以将esim经由移动网络传输给交通工具。在另一个示例中,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经由nfc与移动终端连接,其中,可以例如将esim从通信供应商经由移动终端传输给交通工具。在又一个示例中,可以例如将esim经由第三单元、例如车辆制造商的后端从通信供应商传输给车辆。
14.优选地,车辆的sim单元的能借助于所述代码呈现的识别信息给出sim单元的imsi(“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或“internationale mobilfunk-teilnehmerkennung”,国际移动参与者识别码)。imsi用于在移动无线电网络中唯一地识别网络参与者。imsi码在世界范围内由移动无线电网络运营商为每个sim唯一地分配并且因此能实现对车辆的唯一的认证,在所述车辆中包含有所述sim单元。
15.然而,识别信息不限于上面提及的示例。例如,通信单元可以是路由器,所述路由器配设有相应的唯一的识别信息。
16.优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所述询问之后由通信供应商检验用户的身份,其中,仅在用户的身份被证实的情况下才为交通工具提供通信能力(例如esim)。特别是,所述移动终端可以经由移动网络与通信供应商连接,由此,所述移动终端并且因此所述用户可以被通信供应商唯一地识别。如果用户的身份不能被证实,则可以拒绝对于提供通信能力的询问。
17.优选地,在用户注册时在通信供应商处存储用户的身份证明。在本公开的范畴内,用户在通信供应商处注册意味着所述用户已经在通信供应商处被唯一地识别。唯一的识别可以在实名约束(klarnamenszwang)(real name registration,实名注册)的范畴内进行。实名约束意味着,通信参与者强制给出其真实身份,并且实名约束例如在德国通过《德国电
信媒体法》规定。
18.优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采集用户的至少一个生物特征,其中,所述询问还包括关于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的数据。可以将所采集的至少一个生物特征与在通信供应商处存储的识别数据进行比较,以便证实用户的身份。通过采集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可以进一步提高过程的安全性。特别是可以确保,发起对于提供通信能力的询问的人确实是已注册并且因此被授权的用户。
19.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选自包括以下各项或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语音特征、指纹、眼部特征(所述眼部特征可以例如通过虹膜扫描采集)和面部特征(所述面部特征可以例如通过面部扫描采集)。
20.优选地,通过所述移动终端或所述交通工具采集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例如,可以借助于移动终端或交通工具的摄像机来实施面部扫描。在另一个示例中,可以借助于移动终端或交通工具的指纹传感器来采集用户的指纹。
21.优选地,所述代码是二维的代码或三维的代码、例如qr码。qr(快速响应)码由黑色的和白色的方块组成的方形矩阵构成,所述黑色的和白色的方块二进制地表示经编码的数据。编码在qr码中的数据例如包括(或者是)车辆的sim单元的sim识别信息、例如imsi码。
22.优选地,所述代码可以由交通工具视觉地提供。特别是,可以这样视觉地提供所述代码,使得所述代码能以用户的移动终端来采集。典型地,所述代码借助于安装在交通工具中的显示装置、例如显示器或投影装置来提供。
23.所述显示器可以例如是信息娱乐系统的显示器。典型地,所述显示器安装在车辆的仪表板中或仪表板上。显示器可以例如是主机。然而,本公开不限于此,并且显示器可以设置在交通工具的其它适合的位置上。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器是lcd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或oled显示器。
24.所述投影装置可以设置为用于将代码以从内部和/或外部可见的方式提供在交通工具上、例如在车辆的玻璃上。所述玻璃可以例如是车辆的挡风玻璃或侧窗玻璃。典型地,所述投影装置是平视显示器。
25.在另一个示例中,所述代码可以经由近场通信(nfc、蓝牙等)提供给移动终端。换句话说,经由通信连接读取而不是视觉地读取代码。
26.优选地,仅在交通工具通电时和/或在交通工具按照规定开启时才提供所述代码。在交通工具按照规定开启并且因此通电时,能够由此得出当前的用户是被授权的。由此可以确保,以其移动终端扫描代码的用户合法地完成此操作并且是被授权的用户。术语“按照规定开启”在这个意义上意味着,没有未授权的人员暴力侵入到交通工具中、例如通过击打玻璃而侵入。由此可以防止滥用。
27.优选地,通过移动终端采集或读取在交通工具上提供的代码包括:在移动终端上开启应用软件并且借助于所述应用软件读取代码。
28.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独立的方面,给出一种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在交通工具方面的装置,所述装置设置为用于在交通工具上提供代码,其中,所述代码能通过用户的移动终端采集并且所述代码包括交通工具的通信单元(例如sim单元)的唯一的识别信息;和中央单元,所述中央单元设置为用于,接收移动终端的对于为交通工具激活用于通信单元的通信能力(例如提供esim)的询问,其中,所述询问包括交
通工具的通信单元的通过移动终端读取的唯一的识别信息,并且其中,所述中央单元设置为用于,在用户在通信供应商处注册的情况下为所述交通工具提供通信能力(例如esim)。
29.所述系统特别是设置为用于实施在本文中所描述的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
30.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具有软件程序的存储介质。所述软件程序设置为用于在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上运行,并且以便由此实施在本文中所描述的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
31.术语“交通工具”在本公开的范畴内特别是包括车辆、无人机、船舶等。术语“车辆”在本公开的范畴内特别是包括用于运输人员、物品等的轿车、货车、公共汽车、房车、摩托车等。特别是,所述术语包括用于人员输送的机动车。
附图说明
32.在附图中示出并且在下面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实施例。图中:
33.图1示意性地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的流程图,以及
34.图2示意性地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35.以下只要没有另外说明,对于相同的和相同作用的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
36.图1示意性地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用于在交通工具中提供通信功能的方法100的流程图。
37.下面的说明示例性地借助于车辆、sim单元和esim进行。然而,本公开不局限于这些特殊的方面。
38.方法100包括:在框110中,在车辆上(例如视觉地或借助于nfc)提供代码,其中,所述代码可以通过用户的移动终端读取并且包括车辆的sim单元的唯一的识别信息;在框120中,通过移动终端读取在车辆上提供的代码;在框130中,通过移动终端将对于为车辆提供esim的询问发送给通信供应商,其中,所述询问包括车辆的sim单元的所读取的唯一的识别信息;并且在框140中,在用户作为通信参与者在通信供应商处注册或已知的情况下,由通信供应商为车辆提供esim。
3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代码能以在移动终端上的应用软件读取。所述应用软件可以是通信供应商或车辆制造商的应用软件。所述应用软件可以特别是设置为用于,发起用于将esim加载到车辆中的方法。
40.典型地,方法100还包括:在接收到询问之后由通信供应商检验用户的身份(例如在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中),其中,仅在用户的身份被通信供应商证实的情况下才为车辆提供esim。特别是,移动终端可以经由移动网络与通信供应商连接,由此,移动终端并且因此用户可以由通信供应商唯一地识别。如果用户的身份不能被证实,则可以拒绝用于提供esim的询问。换句话说,如果不能证实用户的身份,则不提供esim。
4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用户注册时在通信供应商处存储用户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明可以在实名约束(real name registration,实名注册)的范畴内由通信供应商获得并且存储。
4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方法100还包括:采集用户的至少一个生物特征,其中,所述询问还包括关于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的数据。可以将所采集的至少一个生物特征与存储在通信供应商处的识别数据进行比较,以便附加地证实用户的身份。通过采集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能够进一步提高过程的安全性。特别是,可以确保发起用于提供esim的询问的人确实是已注册并因此被授权的用户。
43.典型地,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选自包括以下各项或由以下各项组成的组:语音特征、指纹、眼部特征(所述眼部特征可以例如通过虹膜扫描采集)和面部特征(所述面部特征可以例如通过面部扫描采集)。
4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通过移动终端或车辆来采集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例如,可以借助于移动终端或车辆的摄像机来实施面部扫描。在另一个示例中,可以借助于移动终端或车辆的指纹传感器来采集用户的指纹。
45.图2示意性地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用于在车辆200中提供通信功能的系统。
46.示例性地示出车辆200、移动终端300和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400,用户在所述通信供应商处注册,并且所述通信供应商提供esim。
47.sim单元220可以安装在车辆200中。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车辆220可以包括具有sim单元的通信单元。所述通信单元可以设置为用于与移动终端和/或与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400通信。(数字的)esim可被加载到sim单元220中,从而能实现车辆经由移动网络通信。
48.在一种示例性的实施方式中,移动终端300可以经由第一通信连接1与车辆200通信并且经由第二通信连接2与中央单元400通信。车辆200可以经由第三通信连接3与中央单元400通信。
49.在移动终端300与车辆200之间的第一通信连接1是可选的并且可以例如在使用移动网络或近场技术(例如蓝牙)或由车辆提供的本地wifi的情况下实现。移动网络可以例如是lte网络或5g网络。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移动终端可以经由第一通信连接1读取或接收代码。
50.在移动终端300与中央单元400之间的第二通信连接2经由移动网络、例如lte网络或5g网络实现。经由第二通信连接2特别是将询问从移动终端300传递给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400。第二通信连接2的移动网络可以由通信供应商运行,由此能够实现唯一地识别用户,所述用户已经以其移动终端在通信供应商处注册。
51.在车辆200与中央单元400之间的第三通信连接3是可选的并且可以经由移动网络、例如lte网络或5g网络在使用在车辆200中存在的sim单元220的情况下实现。
52.然而,在车辆200、移动终端300与中央单元400之间的上述通信连接中的一些通信连接不限于上述的示例,并且可以使用其它合适类型的直接或间接的通信连接,所述通信连接能实现在车辆200、移动终端300与中央单元400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通信。例如,对于第一通信连接1可以使用本地网络、例如无线lan(wifi/wlan)。
53.车辆200的通信单元可以设置为用于经由之前所提及的移动网络(即第三通信连接3)与通信供应商、并且特别是与通信供应商的中央单元400通信。例如,车辆200的通信单
元可以经由移动网络与通信供应商通信,以便在车辆200中加载esim。
54.在另一个示例中,车辆200的通信单元经由nfc(即第一通信连接1)与移动终端300连接,其中,esim可以经由移动终端300从通信供应商传输给车辆200。
55.在又一个示例中,esim可以经由第三单元(未示出)、例如车辆制造商的后端从通信供应商传输给车辆200。
56.车辆200包括显示装置210、例如信息娱乐系统的显示器。典型地,所述显示器安装在车辆200的仪表板中或仪表板上。所述显示器可以例如是主机。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器是lcd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或oled显示器。
57.显示装置210设置为用于例如以图形的方式示出代码10。代码10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图形代码、例如qr码。代码10设置为用于例如借助于移动终端300的摄像机来被采集或读取。在另一个示例中,所述代码可以经由近场通信(nfc、蓝牙等)来提供给移动终端300。换句话说,例如经由第一通信连接1并且非视觉地读取所述代码。
58.可选地,可以实现以下附加的方面。第一,通信供应商(mno)可以将另一个代码发送给车辆。这可以例如经由车辆制造商的后端来实现。第二,用户可以扫描在车辆中的识别信息或sim信息,并且作为用户现在恰好确实在车辆中实施操作(而不是所述用户具有代码的照片)的证明,用户可以附加地扫描通信供应商的第二代码(所述第二代码可以改变,从而照片是无效的)。
59.代码10包括车辆200的sim单元220的唯一的识别信息。特别是,所述唯一的识别信息可以包括或者是sim单元220的imsi码(“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或“internationale mobilfunk-teilnehmerkennung”,国际移动参与者识别码)。
60.用户可以借助于移动终端300读取所示出的代码10。例如,用户可以在移动终端200上启动应用软件并且借助于该应用软件读取代码10。
61.移动终端300可以经由第二通信连接2将对于为车辆200提供esim的询问发送给中央单元400。在此,所述询问包括车辆200的sim单元220的通过移动终端300读取的唯一的识别信息。可选地,所述询问包括关于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的数据。所述至少一个生物特征可以例如是用户的指纹。
62.通信供应商基于用户先前在该通信供应商处完成的注册/识别来检验用户的身份。如果肯定地结束检验,则可以将esim传输给车辆200、例如直接地经由第三通信连接3传输或间接地经由移动终端300(即经由第二通信连接2并且然后经由第一通信连接1)传输。
63.在一些非限制性的实施方式中,仅在车辆200通电时和/或在车辆200按照规定开启时才提供代码10。在车辆200按照规定开启并且因此通电时,能够由此得出:当前的用户是被授权的。由此可以确保,以其移动终端300扫描代码10的用户合法地完成此操作并且是被授权的用户(这例如通过对车辆钥匙的使用来确保)。术语“按照规定开启”在这个意义上意味着,没有未授权的人员暴力侵入到车辆200中、例如通过击打玻璃而侵入。
64.根据本发明,在上述的示例中,使用第一装置以用于识别第二装置,所述第一装置或所述第一装置的用户在通信供应商处是已经已知的,所述第二装置例如在通信供应商处是未知的。然后可以为用户将esim加载到车辆中并且用于通信。因此,不必提供附加的识别机构,以便能实现唯一地识别用户以在车辆中提供esim。因此,能够以有效的并且对于用户
而言简化的方式将esim加载到车辆中。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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