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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2022-04-09 02:27:10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说明书涉及数字货币交易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经济的发展,为方便商品交易,逐渐将实体货币虚拟化,从而产生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目前应用于各支付平台。通常的,采用数字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基于网络通信来校验并同步每个用户账号对应的数字货币的金额。
3.但是,在诸如局部区域断网、地下超市、飞机等特殊场景下,交易双方均处于离线状态,交易双方可以根据交易金额分别生成一个离线二维码。然后,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互相扫描对方的二维码,验证双方的交易金额是否一致,若校验通过,交易双方将离线交易记录保存到各自本地。当交易双方处于联网状态时,将交易双方本地的离线交易记录上报给支付平台,以此同步交易双方的账户金额。
4.然而,若是交易双方卸载用于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设备,这样将导致支付平台无法获取到交易双方的离线交易记录,或是使得支付平台无法验证出交易双方上传的离线交易记录是否为交易双方实际的离线交易记录,进而使得用户账户面临安全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5.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系统和方法,以部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6.本说明书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7.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支付端、支付平台、支付管理中心;
8.所述支付平台,用于响应于所述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9.所述支付管理中心,用于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
10.可选地,所述支付端还用于:
11.在联网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
12.所述支付平台还用于:
13.接收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并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所述支付端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向所述支付端返回针对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所述支付端未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14.可选地,所述支付平台还用于:
15.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账号信息,判断所述支付端是否为初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若是,根据所述用户账号信息,向所述支付端发送校验码,若否,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
16.可选地,所述支付平台还用于:
17.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设备标识,判断所述支付端是否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若是,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否,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18.可选地,所述支付端还用于:
19.接收并保存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基于所述校验码,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请求,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包括离线支付额度;
20.所述支付平台还用于:
21.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冻结信息;
22.所述支付管理中心还用于:
23.根据接收到的资金冻结信息,冻结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得到资金冻结结果,并通过所述支付平台,将所述资金冻结结果返回给所述支付端;
24.所述支付端还用于:
25.在接收到所述资金冻结结果后,按照所述离线支付额度,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
26.可选地,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还包括:离线支付频率和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
27.所述支付端还用于:
28.当所述支付端处于离线状态时,所述支付端按照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指标,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
29.可选地,所述支付平台还用于:
30.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所述支付平台接收所述支付端发送的支付记录,并对所述支付记录进行校验,若检验通过,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解冻信息以及所述支付记录;
31.所述支付管理中心还用于:
32.根据接收到的资金解冻信息,将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进行解冻,并根据接收到的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并将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发送给所述支付平台;
33.所述支付平台还用于:
34.根据接收到的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向所述支付端发送账户金额变更通知。
35.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处理支付业务方法,包括:
36.支付平台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
37.所述支付平台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
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38.可选地,在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39.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所述支付端处于联网状态下发送的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并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所述支付端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向所述支付端返回针对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所述支付端未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40.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41.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账号信息,判断所述支付端是否为初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若是,根据所述用户账号信息,向所述支付端发送校验码,若否,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
42.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43.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设备标识,判断所述支付端是否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若是,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否,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44.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45.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冻结信息,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冻结信息,冻结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得到资金冻结结果,并通过所述支付平台,将所述资金冻结结果返回给所述支付端,以便所述支付端在接收到所述资金冻结结果后,按照所述离线支付额度,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其中,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是所述支付端基于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而发送给所述支付平台的。
46.可选地,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具体包括:
47.所述支付平台接收所述支付端发送的支付记录,并对所述支付记录进行校验,若检验通过,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解冻信息以及所述支付记录,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解冻信息,将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进行解冻,并根据接收到的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并将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发送给所述支付平台;
48.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向所述支付端发送账户金额变更通知。
49.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包括:
50.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向支付平台发送预先保存的检验码,以使所述支付
平台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51.可选地,在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向支付平台发送预先保存的检验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52.在联网状态下,所述支付端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以使所述支付平台接收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并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所述支付端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向所述支付端返回针对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所述支付端未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53.所述支付端接收并保存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基于所述校验码,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请求,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包括离线支付额度,以使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冻结信息,以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冻结信息,冻结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得到资金冻结结果,并通过所述支付平台,将所述资金冻结结果返回给所述支付端;
54.所述支付端在接收到所述资金冻结结果后,按照所述离线支付额度,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
55.可选地,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还包括:离线支付频率和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
56.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具体包括:
57.当所述支付端处于离线状态时,所述支付端按照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指标,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
58.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装置,包括:
59.校验模块,用于支付平台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
60.同步模块,用于所述支付平台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61.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装置,包括:
62.同步模块,用于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向支付平台发送预先保存的检验码,以使所述支付平台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63.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
64.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的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
65.本说明书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66.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支付端向支付平台发送校验码。支付平台确定支付端通过校验后,将基于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的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支付管理中心,支付管理中心根据交易记录,对支付端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校验码在支付端中删除。在此方法中,支付平台可以通过校验码判断支付端是否卸载过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或只有通过校验码验证,才能同步支付端的账户金额,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用户账户面临的安全风险。
附图说明
67.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说明书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本说明书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说明书,并不构成对本说明书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68.图1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处理支付业务系统中申请离线支付权利的交互图;
69.图2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处理支付业务系统中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交互图;
70.图3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处理支付业务系统中同步支付记录的交互图;
71.图4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72.图5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73.图6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74.图7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75.图8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6.在双离线交易场景中,除了支付平台无法验证出交易双方上传的离线交易记录是否为交易双方实际的离线交易记录而导致用户账户面临安全风险之外,现有技术中将离线交易记录保存在本地,当交易者卸载用于执行离线交易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比如,手机)后,保存在本地的离线交易记录将丢失。这样支付平台将无法获取到离线交易记录,也无法对交易者离线交易金额进行同步,导致交易者的账户金额并未更改。在交易者再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时,支付平台可能对无法同步的离线交易金额再次授予离线交易的权利,这样容易导致交易者对离线交易金额进行再次交易,从而产生双花问题。
77.而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在交易者向支付平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时,支付平台会向交易者发送此次离线支付权利对应的校验码。在交易者离线支付后,通过验证校验码,判断交易者是否卸载过用于离线支付的客户端。若交易者卸载过,则限制交易者执行离线支付的权利。若没有,正常上传离线交易记录和再次授予交易者离线支付的权利。
78.为使本说明书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具体实施
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说明书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说明书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说明书保护的范围。
79.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说明书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80.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处理支付业务的系统,该系统可以包括:支付端、支付平台、支付管理中心。其中,支付端可以包括:付款端和收款端。支付管理中心可以是银行。
8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系统在处理一次支付业务的过程中,首先,在联网状态下,支付端向支付平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并获取支付平台发送的离线支付权利对应的校验码,基于校验码向支付平台获取离线支付指标。然后,在离线状态下,支付端中的付款端与收款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最后,当支付端恢复联网状态时,支付端基于检验码将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上报给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将支付记录发送给支付管理中心,使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支付记录,对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
82.接下来,以一次处理支付业务为例,对该系统中的支付端、支付平台和支付管理中心之间的交互进行说明。将一次处于支付业务的过程分为:第一阶段:支付端申请离线支付权利以及离线支付指标。第二阶段:支付端离线支付。第三阶段:上报离线支付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并同步支付端的账户金额。
83.第一阶段:支付端申请离线支付权利以及离线支付指标,如图1所示。
84.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在联网状态下,支付端向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其中,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可以包括:历史校验码、支付端对应的用户账户信息、设备标识中至少一种。支付平台接收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并对基于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支付端通过校验码验证,向支付端返回针对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支付端未通过校验码验证,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85.具体的,支付平台为了防止用户账号被盗,支付平台可以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设备标识,判断支付端是否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若是,对基于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否,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其中,在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时,可以根据用户身份验证结果,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的时长。
86.进一步,支付平台可以根据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的用户账号信息,确定历史设备的标识。将历史设备的标识与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的设备标识进比对,若相同,则确定支付端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若不相同,则确定支付端不是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
87.在支付端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的情况下,支付平台可以根据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账号信息,判断支付端是否为初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若是,根据用户账号信息所涉及的信用分,向支付端发送针对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否,对基于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
88.在支付端不是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的情况下,支付平台可以向支付端返回用户身份验证提示信息。支付端响应于用户身份验证提示信息,对支
付端对应的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其中,身份验证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短信验证、指纹验证等方法。支付平台响应于支付端的身份验证结果,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的时长。若身份验证通过,预设时长内限制支付端执行支付离线业务的权利。若身份验证未通过,永久限制支付端执行支付离线业务的权利。
89.若支付平台判断出支付端不是初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支付平台可以基于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其中,历史校验码是历史上支付平台发送给支付端的离线支付凭证,并且获取历史校验码的方法可以是通过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获取,也可以响应于支付端的用户输入而获取。
90.在通过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获取的情况下,支付平台对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判断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是否携带历史校验码,若是,根据支付平台历史上保存的最新的校验码,对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即,判断支付平台历史上保存的最新的校验码与历史校验码是否一致,若一致(即,支付端通过校验码验证),向支付端返回针对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其中,针对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就是支付端申请一次离线支付权利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若不一致(即,支付端未通过校验码验证),确定支付端卸载过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若判断出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未携带历史校验码(即,支付端未通过校验码验证),确定支付端卸载过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在支付平台确定支付端卸载过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后,预设时长内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91.在响应于支付端的用户输入而获取的情况下,支付平台对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支付平台判断出支付端不是初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之后,向支付端校验码输入提示信息。支付端响应于校验码输入提示信息,向支付平台上传历史校验码。支付平台对上传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校验码验证通过,向支付端发送针对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校验码验证未通过,预设时长内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其中,校验码验证与上述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92.在支付平台向支付端发送针对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之后,支付端接收并保存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并基于校验码,向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请求,离线支付请求中包括离线支付额度、离线支付频率和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
93.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向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冻结信息。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冻结信息,冻结与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得到资金冻结结果,并通过支付平台,将资金冻结结果返回给支付端。支付端在接收到资金冻结结果后,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按照离线支付额度、离线支付频率和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执行离线支付业务。
94.第二阶段:支付端离线支付,如图2所示。
95.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当支付端处于离线状态时,支付端按照离线支付请求中包括的离线支付额度、离线支付频率和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执行离线支付业务。其中,支付端包括付款端和收款端。
96.具体的,付款端与收款端建立连接,付款端基于建立的连接以及至少一种离线支
付指标,向收款端发送支付信息。收款端接收支付信息,并对支付信息进行校验,若支付信息校验通过,将支付信息对应的支付记录保存至本地,并将校验通过的支付信息返回给付款端。付款端接收收款端发送的校验通过的支付信息,将支付信息对应的支付记录保存至本地。其中,付款端与收款端之间可以通过近场通信(比如:nfc技术)、蓝牙、二维码等方式进行连接。
97.进一步,在付款端与收款端建立连接之前,付款端可以根据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校验自身当前离线支付状态,即,判断自身当前离线支付额度是否不大于离线支付额度、当前离线支付频率是否达到离线支付频率、当前离线支付时长是否不大于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付款端对当前离线支付状态校验通过后,付款端与收款端建立连接。
98.付款端与收款端建立连接之后,付款端基于建立的连接,将当前离线支付状态发送给收款端。收款端对当前离线支付状态进行验证,向付款端返回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包括:验证通过、验证未通过。付款端接收验证结果,响应于验证通过,向收款端发送支付信息。其中,支付信息中包括:支付金额、支付地点、支付时间、付款端的用户账户信息等。
99.为了防止支付信息泄露,付款端向收款端发送支付信息时,付款端通过付款端的私钥对支付信息进行签名,得到签名支付信息,并通过收款端对应的公钥对签名支付信息进行加密,得到加密支付信息。付款端将加密支付信息发送给收款端。
100.收款端接收到加密支付信息之后,对加密支付信息进行校验,即,对加密支付信息进行解密验签。若加密支付信息校验通过,收款端对加密支付信息进行签名并加密,得到双签名支付信息。收款端将双签名支付信息对应的支付记录保存到本地,并将双签名支付信息发送给付款端。付款端接收双签名支付信息,并对双签名支付信息进行校验,即,对双签名支付信息进行解密验签,校验通过后,将双签名支付信息对应的支付记录保存至本地。
101.第三阶段:上报离线支付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并同步支付端的账户金额,如图3所示。
10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基于支付端向支付平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时所获得的校验码,向支付平台发送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产生的支付记录。
103.具体的,支付端可以向支付平台发送校验码,响应于支付平台对校验码校验通过,向支付平台发送支付记录。也可以,支付端将校验码与支付记录关联后发送给支付平台。
104.支付平台接收支付端发送的校验码和支付记录。支付平台根据支付平台保存的支付端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时产生的校验码,对支付端发送的校验码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表示支付端发送的支付记录是可信的。若验证不通过,表示支付端发送的支付记录是不可信的。
105.另外,为了防止支付端的用户账号信息、校验码和支付记录被盗取,还可以判断支付端是否基于历史设备发送支付记录和校验码的设备,若否,通过支付端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
106.支付平台对校验码验证通过后,防止支付记录被篡改,支付平台对支付端发送的支付记录进行校验,即,判断付款端和收款端发送的支付记录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地点等信息是否一致。若检验通过,支付平台向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解冻信息以及支付记录。
107.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解冻信息,将与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进行解
冻,并根据接收到的支付记录,对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并将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发送给支付平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向支付端发送账户金额变更通知。
108.基于上述对处理支付业务系统中支付端、支付平台和支付管理中心之间交互的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方法应用于支付平台,该方法包括:
109.s400:支付平台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
110.s402:所述支付平台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111.基于上述对处理支付业务系统中支付端、支付平台和支付管理中心之间交互的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5所示,该方法应用于支付端,该方法包括:
112.s500: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向支付平台发送预先保存的检验码,以使所述支付平台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113.通过上述图1、图2、图3所示的系统和图4、图5所示的方法可见,本说明书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支付端向支付平台发送校验码。支付平台确定支付端通过校验后,将基于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的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支付管理中心,支付管理中心根据交易记录,对支付端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校验码在支付端中删除。本说明书中的校验码的作用一:支付平台可以通过校验码判断支付端是否卸载过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当支付端卸载过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设备时,支付平台将限制支付端执行离线业务的权利,这样可以减小支付平台对离线支付金额再次授予离线支付权利,从而降低支付端对支付记录对应的离线支付金额进行再次交易的可能性,进而有效降低产生双花问题的机率。校验码的作用二:在支付端向支付平台上报离线状态下产生的离线支付记录时会上传校验码,只有校验码验证通过,支付平台才会向支付管理中心发送离线支付记录,使支付管理中心对支付端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用户账户面临的安全风险。
114.以上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基于同样的思路,本说明书还提供了相应的装置、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
115.图6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
116.校验模块601,用于支付平台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
117.同步模块602,用于所述支付平台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118.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模块603、资金冻结模块604;
119.在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之前,所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模块603,用于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所述支付端处于联网状态下发送的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并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所述支付端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向所述支付端返回针对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所述支付端未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120.在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之前,所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模块603,还用于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用户账号信息,判断所述支付端是否为初次申请离线支付权利,若是,根据所述用户账号信息,向所述支付端发送校验码,若否,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
121.在响应于支付端在恢复联网的状态下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之前,所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模块603,还用于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中携带的设备标识,判断所述支付端是否基于相同的历史设备发送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若是,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否,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
122.所述资金冻结模块604,用于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冻结信息,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冻结信息,冻结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得到资金冻结结果,并通过所述支付平台,将所述资金冻结结果返回给所述支付端,以便所述支付端在接收到所述资金冻结结果后,按照所述离线支付额度,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其中,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是所述支付端基于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而发送给所述支付平台的。
123.可选地,同步模块602具体用于,所述支付平台接收所述支付端发送的支付记录,并对所述支付记录进行校验,若检验通过,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解冻信息以及所述支付记录,以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解冻信息,将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进行解冻,并根据接收到的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并将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发送给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包含同步后账户金额的信息,向所述支付端发送账户金额变更通知。
124.图7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处理支付业务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
125.同步模块701,用于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向支付平台发送预先保存的检验
码,以使所述支付平台确定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将基于所述支付端通过校验所获取到的所述支付端在离线状态下所产生的支付记录发送给所述支付管理中心,以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支付记录,对所述支付端对应的账户金额进行同步,其中,若所述支付端卸载用于执行离线支付的客户端或更换过执行离线支付的设备,所述校验码在所述支付端中删除。
126.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模块702、执行离线支付业务模块703;
127.在所述支付端响应于恢复联网状态,所述支付端向支付平台发送预先保存的检验码之前,所述申请离线支付权利模块702,用于在联网状态下,所述支付端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以使所述支付平台接收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并对基于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获取到的历史校验码进行校验码验证,若所述支付端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向所述支付端返回针对所述离线支付权利申请请求所对应的离线支付业务的校验码,若所述支付端未通过所述校验码验证,限制所述支付端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的权利;接收并保存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的校验码,基于所述校验码,向所述支付平台发送离线支付请求,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包括离线支付额度,以使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接收到的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额度,向所述支付管理中心发送资金冻结信息,以便所述支付管理中心根据接收到的资金冻结信息,冻结与所述离线支付额度对应的金额,得到资金冻结结果,并通过所述支付平台,将所述资金冻结结果返回给所述支付端;在接收到所述资金冻结结果后,按照所述离线支付额度,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
128.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包括:离线支付频率和离线支付时长阈值中的至少一种离线支付指标,所述执行离线支付业务模块703,用于当所述支付端处于离线状态时,所述支付端按照所述离线支付请求中的离线支付指标,执行所述离线支付业务。
129.本说明书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可用于执行上述图4、图5提供的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
130.基于图4、图5所示的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图8所示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8,在硬件层面,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内部总线、网络接口、内存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当然还可能包括其他业务所需要的硬件。处理器从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中然后运行,以实现上述图4、图5所述的处理支付业务的方法。
131.当然,除了软件实现方式之外,本说明书并不排除其他实现方式,比如逻辑器件抑或软硬件结合的方式等等,也就是说以下处理流程的执行主体并不限定于各个逻辑单元,也可以是硬件或逻辑器件。
132.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
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 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 boolean expression language)、ahdl(alter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 university programming language)、hdcal、jhdl(jav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 integrated circuit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133.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 625d、atmel at91sam、microchip 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 labs 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134.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135.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说明书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136.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说明书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说明书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说明书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37.本说明书是参照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
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38.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39.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40.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141.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142.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143.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144.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说明书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说明书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说明书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45.本说明书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说明书,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146.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147.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说明书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说明书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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