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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数据共享方法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2022-03-26 13:32:56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涉及终端
技术领域
:,尤其涉及一种数据共享方法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电子设备的发展,各类应用(application,app)层出不穷,使得用户可以在电子设备上通过应用处理很多事情,为用户提供了方便。比如,用户可以将应用1中的数据直接传输至应用2。例如,用户可以采用拖拽、发送到和共享等操作将应用1中的数据直接传输至应用2,简化了用户操作。3.但是,当用户将应用1的数据发送给应用2之后,若用户想要修改数据,则需要分别在应用和应用2中进行修改,从而增加了用户操作,降低了用户体验。技术实现要素: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共享方法及电子设备。5.本技术的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6.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数据共享方法,该方法包括:电子设备显示第一界面;第一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基于第一界面的第一操作,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并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显示第二界面;第二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显示第三界面;第三界面包括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是基于共享通道更新的;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同一界面或不同界面。7.基于第一方面,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之后,由于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了共享通道,该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因此,当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二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使得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保持一致,不需要用户分别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简化了用户操作,并提升了用户体验。8.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该方法还包括: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显示第四界面;第四界面包括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显示第五界面;第五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是基于共享通道更新的;第四界面与所述第五界面为同一界面或不同界面。9.在这种设计方式中,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也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也就是说,不论用户在哪一个应用中修改第一文件对象,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均会相应同步更新,不需要用户分别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简化了用户操作,进一步提升了用户体验。10.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包括: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所述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11.在这种设计方式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可以通过共享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的方式共享第一文件对象,可以降低设备功耗。12.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在第一应用和所述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包括:电子设备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复制到第二应用的文件夹下。13.在这种设计方式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可以通过共享文件夹的方式共享第一文件对象,可以降低设备功耗。14.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该方法还包括: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第一消息用于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修改;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访问共享通道对应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15.在这种设计方式中,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会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修改;而后,第二应用才会访问共享通道对应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有利于降低设备功耗。16.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该方法还包括: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所述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第一消息用于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修改;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访问共享通道对应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文件夹,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17.在这种设计方式中,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会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修改;而后,第二应用才会访问共享通道对应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文件夹,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有利于降低设备功耗。18.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该方法还包括:若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模式为目标模式,则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电子设备在所述第一应用中显示未修改的第一文件对象。19.在这种设计方式中,当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模式为目标模式(例如只读模式)时,若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第一应用不会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有利于提升用户体验。20.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四界面还包括指示信息;指示信息用于向用户提示是否在第一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显示第五界面,第五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包括:电子设备响应于确认操作,在第五界面中显示所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该方法还包括:电子设备响应于取消操作,在第六界面中显示未修改的第一文件对象。21.在这种设计方式中,当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修改之后,电子设备还可以显示指示信息,用户可以根据指示信息确认是否需要将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同步更新至第一应用中,进一步提升了用户体验。22.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界面包括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窗口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为同一设备中的应用,且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未重叠;或者,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窗口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为同一设备中的应用,且第一窗口和所述第二窗口具有重叠;或者,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窗口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为电子设备中的应用,第二应用为大屏设备中的应用。23.在这种设计方式中,本技术提供的数据共享方式可以应用于分屏模式的场景下,或者windows界面的场景下;或者投屏场景下,进一步提升了用户体验。24.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屏、存储器和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显示屏用于显示第一文件对象;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代码,计算机程序代码包括计算机指令;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显示第一界面;第一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基于第一界面的第一操作,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并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显示第二界面;第二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显示第三界面;第三界面包括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是基于共享通道更新的;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同一界面或不同界面。25.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还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显示第四界面;第四界面包括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显示第五界面;第五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是基于共享通道更新的;第四界面与所述第五界面为同一界面或不同界面。26.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具体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所述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27.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具体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复制到第二应用的文件夹下。28.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还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第一消息用于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修改;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访问共享通道对应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和/或存储路径,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29.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还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所述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第一消息用于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修改;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访问共享通道对应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文件夹,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30.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还执行如下步骤:若第一文件对象在二应用中的模式为目标模式,则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电子设备在所述第一应用中显示未修改的第一文件对象。31.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四界面还包括指示信息;指示信息用于向用户提示是否在第一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具体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响应于确认操作,在第五界面中显示所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当计算机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电子设备还执行如下步骤:电子设备响应于取消操作,在第六界面中显示未修改的第一文件对象。32.在第二方面的一种可能的设计中,第一界面包括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窗口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为同一设备中的应用,且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未重叠;或者,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窗口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为同一设备中的应用,且第一窗口和所述第二窗口具有重叠;或者,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窗口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为电子设备中的应用,第二应用为大屏设备中的应用。33.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指令,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可以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分享方法。34.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包含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可以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分享方法。35.其中,第二方面至第四方面中任一种设计方式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可参见第一方面中不同设计方式所带来的技术效果,此处不再赘述。附图说明36.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应用控件树的结构示意图一;37.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示意图一;38.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39.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应用场景示意图一;40.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应用场景示意图二;41.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应用场景示意图三;42.图7a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示意图二;43.图7b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示意图三;44.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示意图四;45.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的示意图五;46.图10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应用控件树的结构示意图二;47.图1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软件结构示意图;48.图1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共享方法的流程示意图;49.图1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芯片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50.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描述。其中,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表示前后关联的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例如,a/b可以表示a或b;本技术中的“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其中a,b可以是单数或者复数。并且,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是指两个或多于两个。“以下至少一项(个)”或其类似表达,是指的这些项中的任意组合,包括单项(个)或复数项(个)的任意组合。例如,a,b,或c中的至少一项(个),可以表示:a,b,c,a-b,a-c,b-c,或a-b-c,其中a,b,c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另外,为了便于清楚描述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采用了“第一”、“第二”等字样对功能和作用基本相同的相同项或相似项进行区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第一”、“第二”等字样并不对数量和执行次序进行限定,并且“第一”、“第二”等字样也并不限定一定不同。同时,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等词用于表示作例子、例证或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被描述为“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的任何实施例或设计方案不应被解释为比其它实施例或设计方案更优选或更具优势。确切而言,使用“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等词旨在以具体方式呈现相关概念,便于理解。51.此外,本技术实施例描述的网络架构以及业务场景是为了更加清楚的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并不构成对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的限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随着网络架构的演变和新业务场景的出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对于类似的技术问题,同样适用。52.首先对本技术实施例涉及到的名称进行解释。53.用户界面(userinterface,ui)是应用程序或操作系统与用户之间进行交互和信息交换的介质接口,它实现信息的内部形式与用户可以接受形式之间的转换。应用程序的用户界面是通过java、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markuplanguage,xml)等特定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源代码、界面源代码在电子设备上经过解析,渲染最终呈现为用户可以识别的内容,比如图片、文字、按钮等控件。控件(control),是用户界面的基本元素,典型的控件由按钮(button)、小工具(widget)、工具栏(toolbar)、菜单栏(menubar)、文本框(textbox)、滚动条(scrollbar)、图片和文本。界面中的控件的属性和内容是通过标签或者节点来定义的。比如xml通过《textview》、《imgview》、《videoview》等节点来规定界面所包含的控件。一个节点对应界面中一个控件或属性,节点经过解析和渲染之后呈现为用户可视的内容。此外,很多应用程序,比如混合应用(hybridapplication)的界面中通常还包含有网页。网页,也称页面,可以理解为内嵌在应用程序界面中的一个特殊的控件,网页是通过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源代码,例如超文本标记语言(hypertextmarkuplanguage,htm),层叠样式表(cascadingstylesheets,css),java脚本(javascript,js)等,网页源代码可以由浏览器或与浏览器功能类似的网页显示组件加载和显示为用户可识别的内容。网页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是通过网页源代码中的标签或者节点来定义的,比如html通过《p》、《img》、《video》、《canvas》来定义网页的元素和属性。54.其中,用户界面常用的表现形式是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userinterface,gui),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与计算机操作相关的用户界面。它可以是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中显示一个窗口、控件等界面元素。55.数据共享指的是用户可以通过第一操作将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上的第一文件对象发送至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上。示例性的,用户可以通过第一操作将第一应用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其中,第一操作例如可以为拖拽、共享、发送到等操作。56.其中,当用户使用拖拽的操作传输数据时,该第一文件对象可以为被拖拽的控件。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控件是否可以被拖拽,在该第一用户界面所对应的应用程序中可以实现。举例而言,该第一文件对象可以为文档的控件、图片的控件、视频的控件或者音频的控件等。57.在本技术中,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之后,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可以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共享该第一文件对象。数据共享的方式例如可以包括共享文件、共享路径和共享内存等。其中,共享文件指的是第一应用将第一文件对象拷贝到第二应用的文件夹下。共享路径指的是第一应用将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的文件路径共享给第二应用,同时,第二应用将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文件路径共享给第一应用。共享内存指的是第一应用将第一文件对象的内存存储地址共享给第二应用,同时,第二应用将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文件路径共享给第一应用。58.以第一操作为拖拽操作,且第一文件对象为图片控件为例,如图1所示,为相关技术提供的一种控件树的管理形式,示例性的,在用户将图片控件由应用1中拖拽至应用2中之后,图片控件分别挂在应用1的控件树和应用2的控件树中。也就是说,应用1的控件树管理应用1的控件(或称第一控件)和图片控件,应用2的控件树管理应用2的控件(或称第二控件)和图片控件,即应用1和应用2分别管理图片控件。这样一来,如图2所示,在用户将图片控件由应用1拖拽至应用2中之后,若用户在应用1中对图片控件进行修改,那么,应用2中不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图片控件,导致应用1中的图片控件和应用2中的图片控件不一致,影响了用户体验。59.基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共享方法,该方法能够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之后,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该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这样一来,当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之后,第二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使得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的数据和第二应用中的第二文件对象的数据保持一致,简化了用户操作,并提升了用户体验。60.示例性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共享方法可以应用于具有显示屏的电子设备中,该电子设备例如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个人计算机(personalcomputer,pc)、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digitalassistant,pda)、智能手表、上网本、可穿戴电子设备、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reality,ar)设备、虚拟现实(virtualreality,vr)设备、车载设备、智能汽车、智能音响等电子设备中,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做任何限制。61.如图3所示,为电子设备100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其中,电子设备100可以包括:处理器110,外部存储器接口120,内部存储器121,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serialbus,usb)接口130,充电管理模块140,电源管理模块141,电池142,天线1,天线2,移动通信模块150,无线通信模块160,音频模块170,扬声器170a,受话器170b,麦克风170c,耳机接口170d,传感器模块180,按键190,马达191,指示器192,摄像头193,显示屏194,以及用户标识模块(subscriberidentificationmodule,sim)卡接口195等。62.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示意的结构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100的具体限定。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100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拆分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图示的部件可以以硬件,软件或软件和硬件的组合实现。63.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示意的各模块间的接口连接关系,只是示意性说明,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的结构限定。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也可以采用上述实施例中不同的接口连接方式,或多种接口连接方式的组合。64.在描述本技术实施例之前,先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应用场景进行介绍,应理解,以下所描述的场景仅仅作为本技术实施例的一些示例,并不构成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的限定。65.场景一:66.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可以同时显示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其中,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用户界面中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未重叠,即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为分屏模式下的窗口。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部分重叠,即第一窗口的第二窗口可以为windows界面中的窗口。67.在此基础上,用户可以将第一窗口中的第一文件对象直接拖拽至第二窗口中。示例性的,如图4所示,以电子设备为手机为例,手机的显示屏上显示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第一窗口显示的是聊天应用的聊天界面,第二窗口显示的是相册应用中的图片。例如,用户可以将相册应用中的某一图片直接拖拽至聊天界面中。需要说明的是,图4以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为分屏模式下的窗口为例进行示意。68.场景二:69.在投屏场景下,第一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可以同时显示第一窗口和第二窗口;其中,第一窗口用于显示第一电子设备中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二窗口用于显示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二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正在显示的内容(例如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其中,第一电子设备例如可以为大屏设备,第二电子设备例如可以为投屏设备。例如,用户可以将第二窗口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一窗口中,即将投屏设备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大屏设备中。以第一电子设备为笔记本电脑,第二电子设备为手机为例,示例性的,如图5所示,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上第一窗口显示的是文档应用的编辑界面,第二窗口显示的是手机的相册应用中的图片。例如,用户可以将相册应用中的某一图片直接拖拽至编辑界面中。70.场景三:71.在用户界面切换的场景下,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中包括第一文件对象。用户的一指选中第一文件对象,另一指将第一应用切换至后台运行。而后,用户的另一指启动第二应用,此时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显示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用户的一指将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中的目标区域。以电子设备为手机为例,示例性的,如图6所示,手机的显示屏上显示相册应用中的图片,用户的一指选中相册应用中的某一张图片后,将相册应用切换至后台运行。而后,用户的另一指启动聊天应用,此时手机的显示屏显示聊天应用的聊天界面,用户的一指将该图片拖拽至聊天界面的目标区域中。72.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中提到的聊天应用可以为电子设备中的一款即时通讯应用,本技术对聊天应用不作具体限制。相册应用可以为电子设备中任一款管理图片的应用程序,相册应用又可以称为图库应用,本技术对其命名不做限制。文档应用可以为电子设备上任一款文字处理的应用程序,例如microsoftofficeword,本技术对文档应用不作具体限制。73.下面以应用场景为分屏场景为例,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74.应理解,在本技术中,用户可以通过第一操作将第一应用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第二应用可以对该第一文件对象进行处理。例如第二应用可以发送该第一文件对象;或者,第二应用可以显示该第一文件对象;或者,第二应用可以将该第一文件对象存储到指定的存储空间内等。75.在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显示第一界面;第一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基于第一界面的第一操作,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中,并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76.示例性的,第一操作可以为拖拽、共享、发送到等操作,本技术对此不作限定。77.以第一操作为拖拽的操作为例,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时,电子设备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拖拽消息,该第一拖拽消息用于告知第一应用,第一文件对象被拖拽至第二应用中;同时,电子设备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二拖拽消息,该第二拖拽消息用于告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是从第一应用拖拽过来的。在此基础上,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共享通道。其中,该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示例性的,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的方式可以为共享文件的方式;或者,共享路径的方式,以及共享内存的方式。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的方式可以参考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78.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共享通道的过程包括: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同时,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通过相互交换内存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建立的共享通道可以称为双向通道。在此基础上,第一应用可以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第二应用也可以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79.在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共享通道的过程包括:电子设备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复制(或拷贝)到第二应用的文件夹下。即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用第一文件对象的文件夹。80.在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显示第二界面;第二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其中,该修改操作例如可以包括增加、删除、编辑或者剪裁的操作中的一种或多种。而后,电子设备显示第三界面;第三界面包括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是基于共享通道更新的。其中,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同一界面或不同界面。示例性的,在场景一(或场景二)中,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同一界面。在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同一界面的情况下,第三界面可以为电子设备显示第二应用的窗口,第二界面为电子设备显示第一应用的窗口,即第三界面和第二界面可以同时显示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中。在场景三中,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不同界面。在第三界面与第二界面为不同界面的情况下,第三界面可以为电子设备显示的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而第二界面为电子设备显示的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即第三界面和第二界面不会同时显示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中。81.在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响应于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显示第四界面;第四界面包括第二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而后,电子设备显示第五界面,第五界面包括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第一应用中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是基于共享通道更新的。其中,第四界面与第五界面为同一界面或不同界面。示例性的,在场景一(或场景二)中,第四界面与第五界面为同一界面。在第四界面与第五界面为同一界面的情况下,第四界面可以为电子设备显示的第二应用的窗口,第五界面可以为电子设备显示的第一应用的窗口,即第四界面和第五界面可以同时显示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中。在场景三中,第四界面与第五界面为不同界面。在场景三中,第四界面与第五界面为不同界面。在第四界面与第五界面为不同界面的情况下,第四界面可以为电子设备显示的第二应用的用户界面,而第五界面为电子设备显示的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即第四界面和第五界面不会同时显示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中。82.例如,当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该第一消息用于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被修改。而后,第二应用根据第一消息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第二应用会获取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相应地,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二消息,该第二消息用于通知第一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修改。而后,第一应用根据第二消息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第一应用就会获取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83.又例如,当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该第一消息用于通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被修改。而后,第二应用访问第一文件对象的文件夹,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相应地,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二消息,该第二消息用于通知第一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修改。第一应用访问第一文件对象的文件夹,获取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84.如图7a所示,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若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此时,第二应用中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或者,如图7b所示,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若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进行修改,此时,第一应用的用户界面中会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85.在该实施例中,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若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第二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或者,若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第一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从而使得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保持一致,提高了用户体验。86.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为源文件,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后,若用户不想修改源文件,那么,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第二应用不会将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同步更新至第一应用中。也就是说,源文件没有被修改,从而能够进一步提高用户体验。87.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共享通道的过程包括: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但是,第二应用不会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的共享通道可以称为单向通道。在此基础上,第一应用可以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而第二应用不能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88.示例性的,当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该第一消息用于告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被修改。而后,第二应用根据第一消息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第二应用会获取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二消息,该第二消息用于告知第一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修改。但是,由于第二应用没有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因此第一应用无法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存储地址(或者存储路径),从而使得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修改之后,无法同步更新至第一应用中。89.示例性的,如图7a所示,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若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此时,第二应用中会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但是,如图8所示,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若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此时,第一应用中不会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90.或者,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用户将第二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设置为目标模式(例如只读模式),即只允许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读取。这样一来,当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无法读取第二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因此第一应用不会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91.又或者,若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电子设备显示提示信息。该提示信息用于向用户提示是否在第一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若用户点击“确认”控件,则第一应用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若用户点击“取消”控件,则第一应用不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92.示例性的,如图9中(1)所示,若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电子设备显示提示信息201。该提示信息例如可以为是否在第一应用中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若用户点击“确认”控件,如图9中(2)所示,第一应用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若用户点击“取消”控件,如图9中(3)所示,第一应用不显示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其中,图9中(3)所示的界面可以称为第六界面,即在第六界面中显示未修改的第一文件对象。93.在该实施例中,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后,若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则不会将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同步至第一应用中,避免了对源文件的修改,能够进一步提高用户体验。94.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中图7a、图7b、图8以及图9所示的示意图中,均以第一文件对象为图片为例进行示意。应理解,第一文件对象还可以为文本、视频、音频、图标以及其他格式的文件对象。其中,不同的第一文件对象的格式可以不同。示例性的,第一文件对象的格式可以为图像互换格式(graphicsinterchangeformat,gif)、文本文件txt、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ppt、可移植文档格式(portabledocumentformat,pdf)、jpeg(jointphotographicexpertsgroup)格式、音频视频交错格式(audiovideointerleaved,avi)等。95.以第一文件对象为图片控件为例,示例性的,如图10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控件树的管理形式。在用户将图片控件由第一应用拖拽至第二应用之后,图片控件同时挂在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的控件树下,由第一应用的控件树和第二应用的控件树一起管理。在一些实施例中,该图10所示的图片控件也可以称为共享控件。96.在一些实施例中,电子设备100的软件系统可以采用分层架构,事件驱动架构,微核架构,微服务架构或云架构。本发明实施例以分层架构的android系统为例,示例性地说明电子设备100的软件架构。97.图1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100的软件结构框图。98.分层架构将软件分成若干个层,每一层都有清晰的角色和分工。层与层之间通过软件接口通信。在一些实施例中,android系统可以包括应用程序层(application,app)、应用程序框架层(framework,fwk)以及本地框架层(native)。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1所示,android系统还可以包括系统库和内核层。99.示例性的,如图11所示,上述应用程序层可以包括第一应用、第二应用以及其他应用。上述系统库可以包括多个功能模块。例如:表面管理器(surfacemanager)媒体库(medialibraries),三维图形处理库(例如:opengles),2d图形引擎(例如:sgl)等。100.表面管理器用于对显示子系统进行管理,并且为多个应用程序提供了2d和3d图层的融合。101.媒体库支持多种常用的音频,视频格式回放和录制,以及静态图像文件等。媒体库可以支持多种音频编码格式,例如:mpeg4,h.264,mp3,aac,amr,jpg,png等。102.三维图形处理库用于实现三维图形绘图,图像渲染,合成和图层处理等。103.2d图形引擎是2d绘图的绘图引擎。104.上述内核层是硬件和软件之间的层。内核层至少包含显示驱动,摄像头驱动,音频驱动,传感器驱动。105.上述应用程序框架层为应用程序层的应用程序提供应用编程接口(applicationprogramminginterface,api)和编程服务。应用程序框架层包括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1所示,应用程序框架层包括窗口服务(windowmanagerservice,wms)。窗口服务主要用于管理窗口,具体包括窗口的添加,删除,大小,方向位置,动画以及焦点等。示例性的,窗口服务包括拖拽状态模块、窗口焦点模块以及窗口信息模块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应用程序框架层还包括输入服务(inputflinger)。输入服务包括输入窗口管理、分发事件(inputdispatcher)以及获取事件(inputreader)。106.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窗口服务检测到用户对某一窗口的拖拽事件的情况下,窗口焦点模块确定拖拽事件对应的窗口,并向窗口信息模块发送拖拽事件对应的窗口。而后,窗口信息模块确定拖拽事件对应的窗口所属的应用。与此同时,窗口信息模块将窗口信息上报至输入窗口管理,输入窗口管理窗口信息;其中,窗口信息用于指示拖拽事件对应的窗口所属的应用,即当前用户手指操作的窗口与应用的对应关系。107.相应地,在窗口服务检测到用户对某一窗口的拖拽事件的情况下,拖拽状态模块将该拖拽事件通知到输入服务,输入服务中包括的获取事件采集用户手指在屏幕上的位置,并且,获取事件还用于将采集到的用户手指在屏幕上的位置上报至分发事件中。分发事件用于根据窗口信息将获取事件上报至对应的应用。108.以第一文件对象为目标控件(例如图片的控件、视频的控件、音频的控件以及文档的控件等)、第一操作为拖拽操作为例,示例性的,以图11中的电子设备为例,说明该电子设备执行数据共享方法的具体过程,如图11和图12所示,该数据共享方法可以包括步骤a1-步骤a14。109.a1、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接收用户对目标控件的拖拽事件。110.其中,拖拽事件用于指示用户手指在目标控件上的拖拽操作。示例性的,该拖拽操作例如可以为用户手指在目标控件上长按3秒。111.a2、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将拖拽事件发送至窗口服务中。112.由上述实施例可知,窗口服务包括拖拽状态管理模块、窗口焦点模块、窗口信息模块等。在此基础上,当第一应用将拖拽事件发送至窗口服务中时,窗口服务会将拖拽事件同步至拖拽状态管理模块、窗口焦点模块以及窗口信息模块。113.其中,窗口焦点模块根据该拖拽事件确定当前用户手指选中的目标控件所在的目标窗口,并将目标窗口发送至窗口信息模块中。窗口信息模块包括电子设备当前显示的用户界面中的各个应用与窗口的对应关系。当窗口信息模块接收到目标窗口后,根据各个应用与窗口的对应关系,确定目标窗口对应的目标应用(例如第一应用),并生成窗口信息。其中,窗口信息用于指示当前用户手指选中的目标控件、与目标窗口和目标应用的对应关系。114.在此基础上,窗口信息模块将生成的窗口信息同步至输入窗口管理中。输入窗口管理中包括了当前用户手指选中的目标控件,目标控件对应的目标窗口以及目标窗口对应的目标应用。也就是说,输入窗口管理包括目标控件、目标窗口以及目标应用之间的对应关系。115.a3、电子设备通过拖拽状态管理模块向输入服务发送拖拽事件。116.示例性的,拖拽状态管理将拖拽事件发送至输入服务,即通知输入服务当前电子设备的用户界面发生了拖拽操作。117.a4、电子设备通过输入服务将拖拽事件同步至获取事件中。118.a5、电子设备通过获取事件采集用户手指在屏幕上的位置。119.示例性的,获取事件采集用户手指在屏幕上的坐标。120.a6、电子设备通过获取事件将采集到的位置上报至分发事件中。121.示例性的,分发事件接收获取事件上报的位置,根据窗口信息将位置上报至对应的应用中。以窗口信息中的目标应用为第一应用为例,那么,分发事件根据窗口信息会将位置上报至第一应用中。122.在一些实施例中,分发事件将位置上报至第一应用可以采用单窗口派发的方式,或者多路派发启停的方式,本技术对此不作限定。123.a7、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窗口服务发送拖动开始通知。124.示例性的,当第一应用接收到分发事件上报的位置后,第一应用向窗口服务发送拖动开始通知,即第一应用通知窗口服务目标控件开始被拖动。125.当窗口服务接收到第一应用发送的拖动开始通知后,窗口服务能够实时感知目标控件被拖动的位置。126.a8、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窗口服务发送拖动结束通知。127.示例性的,当第一应用感知到目标控件被用户拖出第一应用时,第一应用向窗口服务发送拖动结束通知,即第一应用通知窗口服务目标控件已经被拖出第一应用。128.a9、电子设备通过窗口服务向第二应用发送拖动开始通知。129.由上述实施例可知,窗口服务主要用于管理窗口,具体包括窗口的添加,删除,大小,方向位置,动画以及焦点等。即窗口服务能够实时感知目标控件被拖动的位置。在此基础上,当窗口服务感知到目标控件被拖拽至第二应用时,窗口服务向第二应用发送拖动开始通知,即窗口服务通知第二应用目标控件已经被拖拽至第二应用中。130.a10、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向窗口服务发送拖动结束通知。131.示例性的,当用户的手指离开目标控件时,第二应用会向窗口服务发送拖动结束通知,即第二应用通知窗口服务用户对目标控件的拖拽事件已经结束。132.a11、电子设备通过窗口服务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拖拽消息。133.其中,第一拖拽消息用于告知第一应用,目标控件被拖拽至第二应用中。在此基础上,当第一应用接收到第一拖拽消息后,第一应用就会知道目标控件被拖拽至第二应用中了。134.a12、电子设备通过窗口服务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二拖拽消息。135.其中,第二拖拽消息用于告知第二应用,目标控件是从第一应用拖拽过来的。在此基础上,当第二应用接收到第二拖拽消息后,第二应用就会知道目标控件是从第一应用拖拽过来的。136.a13、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137.a14、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138.示例性的,由于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了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了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因此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根据相互发送的第一文件对象的存储地址,建立共享通道。139.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的共享通道为双向通道。双向通道指的是,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二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或者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另外,图12以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共享通道的方式为共享内存为例进行示意,当然,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共享通道的方式还可以为其它方式(例如共享路径,共享文件等),此处不再赘述。140.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还可以建立单向通道。单向通道指的是,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二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但是,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修改之后,第一应用不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141.示例性的,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但是,第二应用不会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或者,用户将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设置为只读模式,不允许第一应用读取第二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或者,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电子设备的显示屏显示提示信息,该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是否将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同步更新至第一应用中。若用户点击“取消控件”,则第二应用不会将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同步更新至第一应用中。142.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的单向通道的举例说明可以参考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一一赘述。其中,图12以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建立的共享通道为双向通道为例进行示意。143.a15、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144.其中,第一消息用于告知第二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被修改。145.示例性的,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一应用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电子设备通过第一应用向第二应用发送第一消息。而后,第二应用根据第一消息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一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第二应用会获取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146.a16、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二消息。147.其中,第二消息用于告知第一应用,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被修改。148.示例性的,当电子设备检测到用户在第二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的修改操作,电子设备通过第二应用向第一应用发送第二消息。而后,第一应用根据第二消息访问第一文件对象在第二应用中的内存存储地址,第一应用就会获取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149.在本技术中,在用户将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传输至第二应用之后,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之间建立共享通道。该共享通道用于使第一应用和第二应用共享第一文件对象。这样一来,在用户在第一应用中对第一文件对象进行修改之后,第二应用会同步更新修改后的第一文件对象,使得第一应用中的第一文件对象的数据和第二应用中的第二文件对象的数据保持一致,提升了用户体验。150.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包括:显示屏(如触摸屏)、存储器和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该显示屏、存储器和处理器耦合。该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代码,该计算机程序代码包括计算机指令。当处理器执行计算机指令时,电子设备可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手机执行的各个功能或者步骤。该电子设备的结构可以参考图3所示的电子设备100的结构。151.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芯片系统,如图13所示,该芯片系统1800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1801和至少一个接口电路1802。其中,处理器1801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图3所示的处理器110。接口电路1802例如可以为处理器110和外部存储器120之间的接口电路;或者为处理器110和内部存储器121之间的接口电路。152.上述处理器1801和接口电路1802可通过线路互联。例如,接口电路1802可用于从其它装置(例如电子设备的存储器)接收信号。又例如,接口电路1802可用于向其它装置(例如处理器1801)发送信号。示例性的,接口电路1802可读取存储器中存储的指令,并将该指令发送给处理器1801。当所述指令被处理器1801执行时,可使得电子设备执行上述实施例中手机180执行的各个步骤。当然,该芯片系统还可以包含其他分立器件,本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153.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计算机指令,当所述计算机指令在电子设备上运行时,使得该电子设备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手机执行的各个功能或者步骤。154.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手机执行的各个功能或者步骤。155.通过以上实施方式的描述,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模块完成,即将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156.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装置,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157.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一个物理单元或多个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不同地方。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158.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159.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个设备(可以是单片机,芯片等)或处理器(processor)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160.以上内容,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当前第1页12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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