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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2-03-22 22:42:01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属于数据存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社会发展,贷款购买物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例如大多数购车人会使用车辆贷款的方式购车,在办理购车手续时,贷款金融机构与贷款人办理贷款合同,并将车辆抵押给贷款金融机构,即此时该车辆的权属人为贷款金融机构,当车贷还款完成后,需要贷款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贷款金融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去车管所线下办理解除车辆抵押登记,才可以将车辆的权属人更改为贷款人。即目前解除车辆抵押业务需要线下办理,导致解除车辆抵押业务的流程较繁琐。另外由于解除车辆抵押业务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出于隐私保护的目的,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通常不会将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交给他人,导致解除车辆抵押业务较难办理。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解决办理解除抵押登记较繁琐、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
4.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方法包括:
5.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所述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
6.根据所述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
7.在所述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所述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其中,所述权属智能合约设置在所述区块链中,且包括所述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8.根据所述第一身份信息和所述第二身份信息,将所述权属人信息由所述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所述贷款人。
9.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装置包括:
10.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所述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
11.第一修改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
12.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所述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其中,所述权属智能合约设置在所述区块链中,且包括所述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13.第二修改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身份信息和所述第二身份信息,将所述权属人信息由所述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所述贷款人。
14.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设备包括:
15.处理器以及存储有程序指令的存储器;
16.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指令时实现上述的方法。
17.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方法。
18.本技术实施例的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能够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其中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再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在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设置在区块链中的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然后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19.这样,通过将目标标的物关联的贷款和权属等信息,以及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中,并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当还款完成后可以直接从区块链中获取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信息,以修改目的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可以直接在线上办理解除抵押业务,优化了解除抵押业务的流程,有效提高了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效率,且无需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将自己的身份凭证原件提供给他人,有效改善了隐私泄露的风险,降低了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难度。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技术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是本技术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2.图2是本技术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车辆贷款过程的流程示意图;
23.图3是本技术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车辆权属确定的流程示意图;
24.图4是本技术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中解除车辆抵押的流程示意图;
25.图5是本技术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6.图6是本技术又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详细描述本技术的各个方面的特征和示例性实施例,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描述。应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意在解释本技术,而不是限定本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在不需要这些具体细节中的一些细节的情况下实施。下面对实施例的描述仅仅是为了通过示出本技术的示例来提供对本技术更好的理解。
28.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
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29.为了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下面首先对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介绍。
30.图1示出了本技术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数据处理方法可以应用在基于将目标标的物抵押给贷款金融机构的目标贷款事件的场景中,例如,可以应用于车辆贷款买卖或房屋贷款买卖等,此处不做具体限定;而为了简化说明,后续主要以车辆贷款买卖场景为例进行说明。
31.如图1所示,数据处理方法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32.步骤101,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
33.步骤102,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
34.步骤103,在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其中,权属智能合约设置在区块链中,且包括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35.步骤104,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36.上述各个步骤的具体实现方式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描述。
37.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数据处理方法能够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其中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再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在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设置在区块链中的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然后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38.这样,通过将目标标的物关联的贷款和权属等信息,以及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中,并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当还款完成后可以直接从区块链中获取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信息,以修改目的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可以直接在线上办理解除抵押业务,优化了解除抵押业务的流程,有效提高了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效率,且无需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将自己的身份凭证原件提供给他人,有效改善了隐私泄露的风险,降低了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难度。
39.下面介绍上述各个步骤的具体实现方式。
40.在步骤101中,目标贷款事件可以是指贷款购买目标标的物的任意事件,为了便于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案,下文将以目标标的物为车辆,目标贷款事件为车辆贷款为例进行说明。
41.示例地,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可以是贷款金融机构定期上传贷款人偿还车辆贷款的还款记录。
42.在步骤102中,获取到还款记录后,可以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其中,贷款智能合约可以是根据贷款金融机构与贷款人的贷款信息生成,贷款信息
可以是指贷款金融机构与贷款人线下签订的贷款合同,然后将该贷款合同上传至区块链存储并生成贷款智能合约,也可以是基于区块链平台直接在线上确定的贷款信息。
43.还款信息可以包括已还款金额、待还款金额及剩余还款期数等信息。可以根据贷款人的还款记录,实时更新上述还款信息。
44.在步骤103中,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可以认为贷款已经全部还完,此时可以触发权属智能合约。其中,权属智能合约也可以设置在区块链中,且权属智能合约可以包括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45.可以理解的是,在贷款购买车辆时,往往需要将车辆抵押给贷款金融机构,即此时车辆的权属人信息为贷款金融机构。换而言之,基于贷款人与贷款金融机构针对目标标的物的抵押关系,可以确定目的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并将该权属人信息存储至区块链,生成权属智能合约。
46.贷款还完后,可以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其中,第一身份信息可以是指贷款人用于生成权属智能合约的身份凭证,如第一身份信息可以直接是贷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也可以是贷款人经过加密后的身份证信息等。第二身份信息可以是指贷款金融机构用于生成权属智能合约的身份凭证,如第二身份信息可以直接是指贷款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信息,也可以是贷款金融机构经过加密后的营业执照信息等。
47.示例地,权属智能合约中可以包括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当贷款还完后,可以直接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到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
48.在步骤104中,获取到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后,可以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换而言之,贷款人还款完成后,可以直接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到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在身份凭证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可以解除目标标的物的抵押,使得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变更为贷款人。
49.为了保证解除抵押业务的安全性,在一些示例中,还款完成后,可以将触发权属智能合约的通知消息发送给贷款金融机构和贷款人,此时贷款金融机构和贷款人可以分别对办理解除抵押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进行签名。示例地,可以通过不对称加密算法进行签名,例如,贷款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私钥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密,贷款人也可以采用贷款人对应的私钥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密。然后验证机构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和贷款人对应的公钥分别对其各自签名的材料进行验证,在这些材料验证通过,且身份信息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可以将权属人信息更改为贷款人。
50.在一些实施例中,在上述步骤101之前,数据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如下步骤:
51.获取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
52.根据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
53.根据贷款人身份信息、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54.将贷款信息存储至区块链,生成贷款智能合约,且将权属人信息存储至区块链,生成权属智能合约。
55.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若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为个人,身份信息可以是指身份证
信息或护照信息等,若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为机构,身份信息可以是指营业执照信息。为了保证信息安全,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可以是经过验证机构加密后的身份信息,为了便于理解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案,可以以贷款人为个人,贷款人身份信息为加密后的身份证信息,贷款金融机构为贷款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为加密后的营业执照信息为例进行说明。
56.获取到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后,可以在通过一系列的资质证明和征信证明等验证后,贷款金融机构放款,随后可以基于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贷款信息可以包括贷款的总金额、还款期数和每期还款金额等信息。可以将该贷款信息存储至区块链中,生成贷款智能合约。
57.还可以根据贷款人身份信息、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建立目标标的物的抵押关系,即可以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此时权属人信息可以为贷款金融机构。可以将该权属人信息存储至区块链中,生成权属智能合约。
58.这样,贷款信息和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也可以基于区块链确定,并在区块链中生成贷款智能合约和权属智能合约,提高了办理贷款业务和抵押业务的效率。
59.在一些实施例中,贷款人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三身份信息,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第二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上述获取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可以具体执行如下步骤:
60.获取贷款人通过第一加密算法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以及贷款金融机构通过第二加密算法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
61.接收验证机构针对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的第一验证结果;
62.在第一验证结果表征为验证通过的情况下,获取第一身份信息、第三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
63.其中,第一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三加密算法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第二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三加密算法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第三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二加密算法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第四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一加密算法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
64.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为了进一步保证解除抵押业务的信息安全性,贷款人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用于办理抵押业务的第一身份信息和用于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身份信息,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用于办理抵押业务的第二身份信息和用于办理贷款业务第四身份信息。
65.为了保证传输过程中,身份信息不被恶意篡改,可以获取贷款人通过第一加密算法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以及贷款金融机构通过第二加密算法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其中,贷款人身份凭证可以是指贷款人身份证信息,第一加密算法可以是贷款人对应的加密算法,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可以是指贷款金融机构营业执照信息,第二加密算法可以是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加密算法。
66.验证机构可以在区块链上查看到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并根据各自对应的解密算法对加密后的身份凭证进行解密,获取到贷款人身份凭证
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并可以根据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查看身份凭证是否匹配。
67.验证通过则可以认为传输过程中身份信息没有被恶意篡改,且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是正确的,此时验证机构可以通过第三加密算法分别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进行加密,对应生成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还可以通过第二加密算法对贷款人身份凭证进行加密,生成第三身份信息,通过第一加密算法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进行加密,生成第四身份信息。其中,第三加密算法可以是目标标的物的管理机构对应的加密算法,示例地,目标标的物可以为车辆,即第三加密算法可以是车管所对应的加密算法。
68.随后验证机构可以将第一身份信息、第三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上传至区块链。服务器可以获取到验证机构上传的第一身份信息、第三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
6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上传至区块链平台的身份凭证均是经过加密后,即需要解密后才能够获取到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避免身份信息在区块链平台上被公开,有效保护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隐私安全。
70.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加密算法、第二加密算法和第三加密算法中至少一者可以为不对称加密算法。
71.不对称加密算法通常包含一对公钥和私钥,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以第一加密算法、第二加密算法和第三加密算法均可以为不对称加密算法为例进行说明。首先车管所、贷款金融机构、贷款人和验证机构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上进行身份认证,此时区块链平台可以为车管所、贷款金融机构、贷款人和验证机构生成各自唯一的公钥和私钥信息,且区块链平台开放各自的公钥。
72.这样,贷款人可以采用贷款人私钥对贷款人身份凭证进行加密,而验证机构也可以采用贷款人公钥对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进行解密验证,同样的,贷款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私钥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进行加密,而验证机构也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公钥对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进行解密验证。
73.示例地,第一身份信息可以是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第二身份信息可以是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第三身份信息可以是采用贷款金融机构公钥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第四身份信息可以是采用贷款人公钥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
74.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确定贷款信息,可以具体执行如下步骤:
75.根据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
76.上述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可以具体执行如下步骤:
77.根据第一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78.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如上文所言,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可以是用于办理贷款业务的,因此可以根据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而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可以是用于办理抵押业务的,因此可以根据第一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79.这样,可以采用不同的加密算法对确定贷款信息和确定权属人信息的身份信息进
行加密,从而可以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和贷款人身份凭证进行多重验证,进一步确保了各个业务的安全性。
80.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根据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可以具体执行如下步骤:
81.接收贷款人针对第四身份信息的第二验证结果,以及贷款金融机构针对第三身份信息的第三验证结果;
82.在第二验证结果和第三验证结果均表征为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确定贷款信息。
83.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因为第四身份信息可以是通过贷款人对应的加密算法加密的,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对应的解密算法进行验证,同理,第三身份信息可以是通过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加密算法加密的,因此贷款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应的解密算法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贷款信息,进而保证身份信息的准确性,从而保证贷款业务的安全性。
84.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可以具体执行如下步骤:
85.接收目标标的物的管理机构针对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的第四验证结果;
86.在第四验证结果表征为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87.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因为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可以是通过目标标的物的管理机构对应的加密算法加密的,因此目标标的物的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对应的解密算法对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在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进一步保证解除抵押业务的安全性。
88.示例地,目标标的物的管理机构可以为车管所,第一身份信息可以是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第二身份信息可以是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另外还可以获取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后的由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各自提交的解除抵押材料。车管所可以采用车管所私钥对第一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解除抵押材料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可以变更权属智能合约中的权属人信息,此时权属人信息可以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89.为了进一步理解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以下将以一个具体的场景实施例对车辆贷款及解除车辆抵押流程进行说明。
90.如图2所示,车辆贷款流程可以为:
91.车辆贷款人对车辆贷款人的身份凭证签名,且贷款金融机构对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凭证签名。示例地,一方面为了保护隐私安全,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在传输身份凭证的过程中,信息被恶意篡改,车辆贷款人可以采用贷款人私钥加密贷款人身份凭证,贷款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私钥加密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
92.身份验证机构可以分别采用贷款人公钥和贷款金融机构公钥对加密后的身份凭证进行解密,解密后能够得到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则可以认为信息传输过程中并未发生篡改。然后可以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进行验证,判断身份凭证的真实性,验证通过后,为了保护身份凭证的隐私,身份验证机构可以对验证通过的身份凭证进行加密。
93.示例地,身份验证机构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公钥加密贷款人身份凭证生成第三身份信息,并采用贷款人公钥加密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生成第四身份消息。即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需要通过自己的私钥分别对第四身份信息和第三身份信息进行解密后,才能获取到对方的身份凭证,有效保护了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隐私安全。
94.为了避免身份验证机构在传输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的过程中,信息被恶意篡改,身份验证机构还可以采用验证机构私钥对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签名。
95.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可以先采用验证机构公钥验证传输过程中信息是否发生篡改,然后采用各自的私钥对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进行解密,以获取对方的身份凭证。
96.在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获取到对方的身份凭证后,可以通过一系列的kyc、征信证明等手续后,贷款金融机构放款经销商。随后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使用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生成车辆贷款合约,车辆贷款合约内可以包含分期贷款期数,每期还款金额等信息。可以将车辆贷款合约发布至区块链平台,在区块链平台中生成贷款智能合约。
97.车辆贷款人可以根据车辆贷款合约定期还款,贷款金融机构可以获取到车辆贷款人的还款,并将还款记录上传至区块链平台。
98.如图3所示,车辆权属确定流程可以为:
99.如上文所言,车辆贷款人对车辆贷款人的身份凭证签名,且贷款金融机构对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凭证签名。示例地,车辆贷款人可以采用贷款人私钥加密贷款人身份凭证,贷款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私钥加密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
100.身份验证机构可以分别采用贷款人公钥和贷款金融机构公钥对加密后的身份凭证进行解密,获取到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然后可以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进行验证,判断身份凭证的真实性,验证通过后,为了保护身份凭证的隐私,身份验证机构可以对验证通过的身份凭证进行加密。
101.示例地,身份验证机构可以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贷款人身份凭证生成第一身份信息,并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生成第二身份消息。即车管所需要通过自己的私钥对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进行解密后,才能获取到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凭证,有效保护了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隐私安全。
102.为了避免身份验证机构在传输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的过程中,信息被恶意篡改,身份验证机构还可以采用验证机构私钥对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签名。
103.车管所可以先采用验证机构公钥验证传输过程中信息是否发生篡改,然后采用车管所私钥对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进行解密,以获取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凭证,并对其进行验签。
104.由于业务规定车辆贷款人需要亲自驾驶车辆到车管所进行人工验车,待验车通过后,车管所可以获取车辆贷款合约,并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生成车辆权属合约,此时车辆的产权位于贷款金融机构名下,即车辆的权属人信息为贷款金融机构。可以将车辆权属合约发布至区块链平台,即在区块链平台中生成权属智能合约。
105.如图4所示,解除车辆抵押流程可以为:
106.获取车辆贷款人的还款记录,并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
当还款信息指示车贷还款完成后,可以触发存储在区块链平台中的车辆权属合约(即权属智能合约)。此时可以通知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对除身份凭证外的其他办理解除车辆抵押业务所需的材料(即解除抵押材料)签名。
107.出于信息安全保护,车辆贷款人可以采用贷款人私钥对解除抵押材料进行签名,贷款金融金钩可以采用贷款金融机构私钥对解除抵押材料进行签名。
108.身份验证机构可以分别采用贷款人公钥和贷款金融机构公钥对加密后的解除抵押材料进行解密,然后可以对解除抵押材料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为了保护解除抵押材料的信息安全,身份验证机构可以采用车管所公钥加密解除抵押材料,生成解除抵押凭证。
109.为了避免身份验证机构在传输解除抵押凭证的过程中,信息被恶意篡改,身份验证机构还可以采用验证机构私钥对解除抵押凭证签名。
110.车管所可以先采用验证机构公钥验证传输过程中信息是否发生篡改,然后采用车管所私钥对解除抵押凭证、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进行验签。验签通过后可以变更车辆的权属人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车辆贷款人,即此时车辆的产权属于车辆贷款人。
111.在该场景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区块链平台,及时通知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解除车辆抵押业务的办理时间,以防由于内容告知渠道受限造成错失解除车辆抵押业务办理时机。同时解除车辆抵押业务可以基于区块链平台实现多方协作,线上办理,优化了现有解除车辆抵押业务的流程,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另外,引入身份验证机构通过不对称加密算法对身份凭证进行加密处理,可以保障身份凭证对指定方可见,而非全员可见,加强了对车辆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隐私保护,避免了办理解除车辆抵押业务时,双方均不愿提供身份凭证原件给他人的矛盾。
112.基于上述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方法,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的实施例。
113.图5示出了本技术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技术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114.参照图5,数据处理装置可以包括:
115.第一获取模块501,用于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
116.第一修改模块502,用于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
117.第二获取模块503,用于在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信息,其中,权属智能合约设置在区块链中,且包括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118.第二修改模块504,用于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11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数据处理装置能够获取贷款人对目标贷款事件的还款记录,其中目标贷款事件关联有目标标的物,再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设置在区块链中的贷款智能合约的还款信息,在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满足预设还款条件的情况下,从设置在区块链中的权属智能合约中获取贷款人对应的第一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对应的第二身份
信息,然后根据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120.这样,通过将目标标的物关联的贷款和权属等信息,以及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中,并根据还款记录修改贷款智能合约中的还款信息,当还款完成后可以直接从区块链中获取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的身份信息,以修改目的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可以直接在线上办理解除抵押业务,优化了解除抵押业务的流程,有效提高了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效率,且无需贷款人和贷款金融机构将自己的身份凭证原件提供给他人,有效改善了隐私泄露的风险,降低了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难度。
121.在一些实施例中,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122.第三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
123.第一确定模块,用于根据贷款人身份信息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
124.第二确定模块,用于根据贷款人身份信息、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125.生成模块,用于将贷款信息存储至区块链,生成贷款智能合约,且将权属人信息存储至区块链,生成权属智能合约。
126.在一些实施例中,贷款人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三身份信息,贷款金融机构身份信息可以包括第二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相应地,第三获取模块可以包括:
127.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贷款人通过第一加密算法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以及贷款金融机构通过第二加密算法加密后的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
128.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接收验证机构针对加密后的贷款人身份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的第一验证结果;
129.第二获取单元,用于在第一验证结果表征为验证通过的情况下,获取第一身份信息、第三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
130.其中,第一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三加密算法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第二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三加密算法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第三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二加密算法对贷款人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第四身份信息是基于验证机构通过第一加密算法对贷款金融机构身份凭证加密后生成的。
13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确定模块可以具体用于根据第三身份信息和第四身份信息,确定贷款信息;
132.第二确定模块可以具体用于根据第一身份信息、第二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确定目标标的物的权属人信息。
133.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确定模块可以包括:
134.第二接收单元,用于接收贷款人针对第四身份信息的第二验证结果,以及贷款金融机构针对第三身份信息的第三验证结果;
135.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在第二验证结果和第三验证结果均表征为验证通过的情况下,确定贷款信息。
136.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修改模块504可以包括:
137.第三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目标标的物的管理机构针对第一身份信息和第二身份信息的第四验证结果;
138.修改单元,用于在第四验证结果表征为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将权属人信息由贷款金融机构修改为贷款人。
139.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加密算法、第二加密算法和第三加密算法中至少一者可以为不对称加密算法。
140.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与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是与上述数据处理方法对应的装置,上述方法实施例中所有实现方式均适用于该装置的实施例中,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141.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42.图6示出了本技术又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143.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601以及存储有程序指令的存储器602。
144.处理器601执行程序时实现上述任意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145.示例性的,程序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存储器602中,并由处理器601执行,以完成本技术。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程序在设备中的执行过程。
146.具体地,上述处理器601可以包括中央处理器(cpu),或者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或者可以被配置成实施本技术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
147.存储器602可以包括用于数据或指令的大容量存储器。举例来说而非限制,存储器602可包括硬盘驱动器(hard disk drive,hdd)、软盘驱动器、闪存、光盘、磁光盘、磁带或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 serial bus,usb)驱动器或者两个或更多个以上这些的组合。在合适的情况下,存储器602可包括可移除或不可移除(或固定)的介质。在合适的情况下,存储器602可在综合网关容灾设备的内部或外部。在特定实施例中,存储器602是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
148.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磁盘存储介质设备,光存储介质设备,闪存设备,电气、光学或其他物理/有形的存储器存储设备。因此,通常,存储器包括一个或多个编码有包括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软件的有形(非暂态)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存储器设备),并且当该软件被执行(例如,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时,其可操作来执行参考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的方法所描述的操作。
149.处理器601通过读取并执行存储器602中存储的程序指令,以实现上述实施例中的任意一种方法。
150.在一个示例中,电子设备还可包括通信接口603和总线610。其中,处理器601、存储器602、通信接口603通过总线610连接并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151.通信接口603,主要用于实现本技术实施例中各模块、装置、单元和/或设备之间的通信。
152.总线610包括硬件、软件或两者,将在线数据流量计费设备的部件彼此耦接在一起。举例来说而非限制,总线可包括加速图形端口(agp)或其他图形总线、增强工业标准架构(eisa)总线、前端总线(fsb)、超传输(ht)互连、工业标准架构(isa)总线、无限带宽互连、低引脚数(lpc)总线、存储器总线、微信道架构(mca)总线、外围组件互连(pci)总线、pci-express(pci-x)总线、串行高级技术附件(sata)总线、视频电子标准协会局部(vlb)总线或其他合适的总线或者两个或更多个以上这些的组合。在合适的情况下,总线6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总线。尽管本技术实施例描述和示出了特定的总线,但本技术考虑任何合适的总线或互连。
153.另外,结合上述实施例中的方法,本技术实施例可提供一种存储介质来实现。该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指令;该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的任意一种方法。
154.需要明确的是,本技术并不局限于上文所描述并在图中示出的特定配置和处理。为了简明起见,这里省略了对已知方法的详细描述。在上述实施例中,描述和示出了若干具体的步骤作为示例。但是,本技术的方法过程并不限于所描述和示出的具体步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在领会本技术的精神后,作出各种改变、修改和添加,或者改变步骤之间的顺序。
155.以上所述的结构框图中所示的功能模块可以实现为硬件、软件、固件或者它们的组合。当以硬件方式实现时,其可以例如是电子电路、专用集成电路(asic)、适当的固件、插件、功能卡等等。当以软件方式实现时,本技术的元素是被用于执行所需任务的程序或者代码段。程序或者代码段可以存储在机器可读介质中,或者通过载波中携带的数据信号在传输介质或者通信链路上传送。“机器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存储或传输信息的任何介质。机器可读介质的例子包括电子电路、半导体存储器设备、rom、闪存、可擦除rom(erom)、软盘、cd-rom、光盘、硬盘、光纤介质、射频(rf)链路,等等。代码段可以经由诸如因特网、内联网等的计算机网格被下载。
156.还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中提及的示例性实施例,基于一系列的步骤或者装置描述一些方法或系统。但是,本技术不局限于上述步骤的顺序,也就是说,可以按照实施例中提及的顺序执行步骤,也可以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或者若干步骤同时执行。
157.上面参考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方法、装置(系统)和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框图描述了本公开的各方面。应当理解,流程图和/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框图中各方框的组合可以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这些程序指令可被提供给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装置的处理器,以产生一种机器,使得经由计算机或其它可编程数据处理装置的处理器执行的这些指令使能对流程图和/或框图的一个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动作的实现。这种处理器可以是但不限于是通用处理器、专用处理器、特殊
应用处理器或者现场可编程逻辑电路。还可理解,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也可以由执行指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硬件来实现,或可由专用硬件和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158.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模块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应理解,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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