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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展示台、零售展示系统、零售环境以及地板系统的制作方法

2022-02-20 16:23:48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实施方案整体涉及零售展示系统。更具体地,本实用新型实施方案涉及模块化零售展示系统及部件。


背景技术:

2.零售店和其他零售环境可包括家具、搁架、展示台以及用于展示和陈列商品的其他固定装置。这些环境通常利用定制的固定装置和布置,这些固定装置和布置构型固定,并且不容易适应于重新构造、重新布置或重新利用,并且可能无法在多种类型的环境中起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包括具有高度模块化的零售展示系统。例如,零售展示台包括框架和在框架内并由框架支撑的台面。台面具有穿过其中的开口,并且零售展示台包括设置在每个开口上方的模块化展示垫。这些开口可以是矩形的。模块化展示垫中的每个模块化展示垫能够在闭合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移动,在闭合位置中,模块化展示垫覆盖其相应的台面开口,在打开位置中,模块化展示垫被提升到台面上方,使得模块化展示垫下方的腔是可触及的。另外,每个模块化展示垫具有穿过其中的孔的构型以容纳所展示物品的构型,并且可移除且可用另一个模块化展示垫替换,该另一个模块化展示垫具有不同的孔的构型以容纳所展示物品的不同构型。
4.零售展示台可包括位于台面开口中的每个台面开口中的升降托盘。模块化展示垫中的每个模块化展示垫可联接到这些升降托盘中的一个升降托盘,使得每个升降托盘提升和降低其相应的模块化展示垫,以在打开位置和闭合位置之间移动该模块化展示垫。所展示物品的线缆可延伸穿过模块化展示垫中的孔中的一个孔。在闭合位置中,线缆可不可见。在打开位置中,线缆可为可触及的。
5.零售展示台的台面可为平坦的并且在顶侧表面和底侧表面上均被精整,并且相对于框架可为可逆的,使得顶侧表面可变成底侧表面并且底侧表面可变成顶侧表面。在未受损状态下,台面的底侧表面可具有与台面的顶侧表面相同的外观。
6.零售展示台也可包括连接到框架并支撑框架的展示台支腿。展示台支腿中的每个展示台支腿具有面向内的表面和面向外的表面,该面向内的表面面向台面下方的区域,该面向外的表面从零售展示台面向外。展示台支腿中的每个展示台支腿相对于框架可为可逆的,使得其面向外的表面可变成面向内的表面,并且其面向内的表面可变成面向外的表面。在未受损状态下,面向外的表面可具有与面向内的表面相同的外观。每个展示台支腿在穿过其中的水平横截面处的外表面可限定具有2重旋转对称的形状。
7.零售展示台还可包括设置在其开口中的一个开口内的非垫模块化元件,其中该非垫模块化元件可与模块化展示垫中的每个模块化展示垫交换。非垫模块化元件可为例如覆盖有透明盖的凹陷展示腔。
8.零售展示系统可包括例如零售展示台和替换台面以及替换模块化展示垫。零售展示系统还可包括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该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包括展示表面和模块化展示垫,该展示表面具有穿过其中的开口,这些模块化展示垫设置在展示表面的开口上方。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的模块化展示垫中的每个模块化展示垫可与该展示台的模块化展示垫和替换模块化展示垫中的任一者交换以重新配置该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例如,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可以是柜台单元或展示墙。
9.零售展示系统的展示墙可包括展示墙框架、竖直地设置在展示墙框架内的展示墙插入件以及具有与展示墙插入件不同的构型的替换展示墙插入件。展示墙插入件和替换展示墙插入件可以彼此交换以重新配置展示墙。
10.零售展示系统还可包括模块化地板镶板,每个模块化地板镶板包括平坦的上表面和从该平坦的上表面向下延伸并支撑该平坦的上表面的圆形支撑件。零售展示系统还可包括设置在模块化地板镶板下方的线缆,该线缆在圆形支撑件之间穿越,其中该线缆向展示台和/或其他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例如,柜台单元或展示墙)提供电力。
11.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零售展示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零售展示台包括:框架;台面,所述台面设置在所述框架内并由所述框架支撑,其中所述台面具有穿过其中的开口;和模块化展示垫,所述模块化展示垫设置在每个开口上方,其中所述模块化展示垫中的每个模块化展示垫能够在闭合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闭合位置中,所述模块化展示垫覆盖其相应的台面开口,在所述打开位置中,所述模块化展示垫被提升到所述台面上方,使得所述模块化展示垫下方的腔是可触及的,并且其中每个模块化展示垫具有穿过其中的孔的构型以容纳所展示物品的构型,并且可移除且可用另一个模块化展示垫替换,所述另一个模块化展示垫具有不同的孔的构型以容纳所展示物品的不同构型。
12.根据本公开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零售展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零售展示系统包括:地板系统,所述地板系统包括模块化地板镶板并且限定所述零售展示系统的零售环境的外周边;展示台,包括:台面,所述台面具有穿过其中的开口;和模块化展示垫,所述模块化展示垫设置在所述台面的所述开口上方;和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包括:展示表面,所述展示表面具有穿过其中的开口;和模块化展示垫,所述模块化展示垫设置在所述展示表面的所述开口上方;其中所述展示台和所述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中的每一者设置在由所述地板系统限定的所述零售环境内,其中所述展示台和所述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的模块化展示垫中的每个模块化展示垫可互相交换或与其他模块化展示垫交换以重新配置所述零售展示系统,并且其中在不让延伸到所述展示台或所述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的线缆从所述展示台或所述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的外部可见的情况下从所述地板系统内向所述展示台和所述非台式展示固定装置中的至少一者提供电力。
13.根据本公开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零售环境,其特征在于,所述零售环境包括:零售环境地板,所述零售环境地板设置在底层地板上,所述零售环境地板限定用于所述零售环境的空间;第一展示墙,所述第一展示墙设置在所述零售环境地板上并且沿着所述零售环境地板的外边缘延伸;展示台,所述展示台设置在所述零售环境地板上位于所述展示墙前面并且与所述展示墙间隔开;第二展示墙,所述第二展示墙设置在所述零售环境地板上并且垂直于所述第一展示墙的延伸方向延伸;和第三展示墙,所述第三展示墙设置在所述零售环境地板上并且平行于所述第二展示墙的延伸方向延伸,其中所述展示台设置在
所述第二展示墙前面并且与所述第二展示墙间隔开,并且设置在所述第三展示墙前面并且与所述第三展示墙间隔开。
14.根据本公开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支撑零售环境的一个或多个零售固定装置的地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系统包括:组装在一起的模块化地板镶板,每个模块化地板镶板包括:上面板;和支撑件,所述支撑件在所述上面板下方向下延伸,其中所述支撑件被配置成支撑所述上面板与底层地板间隔开;和线缆,所述线缆在所述支撑件之间穿越,其中所述线缆通过所述上面板中的一个上面板中的孔从所述上面板下方向设置在所述上面板上的至少一个零售固定装置提供电力。
附图说明
15.通过以下结合附图的详细描述,将容易理解本公开,其中类似的附图标号指代类似的结构元件,并且其中:
16.图1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透视图。
17.图2示出了图1的零售展示系统的前视图。
18.图3示出了图1的零售展示系统的顶视图。
19.图4示出了图1的零售展示台的透视图。
20.图5示出了图4的零售展示台的分解透视图。
21.图6示出了图1的展示墙的构型的表示。
22.图7示出了图1的展示墙的构型的表示。
23.图8示出了柜台单元零售固定装置的透视图。
24.图9示出了图1的零售展示系统的局部视图,其中地板的一部分被切除。
25.图10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局部分解图。
26.图11示出了图9和图10的底层地板镶板的顶部透视图。
27.图12示出了图11的底层地板镶板的底部透视图。
28.图13示出了图11的底层地板镶板的顶视图。
29.图14示出了图11的底层地板镶板的底视图。
30.图15示出了图11的底层地板镶板的侧视图。
31.图16示出了图9和图10的底层地板镶板的分解透视图,示出为部分透明的。
32.图17示出了图16的已组装底层地板镶板的顶部透视装配图。
33.图18示出了图16的已组装底层地板镶板的底部透视装配图。
34.图19a和图19b各自示出了图9和图10的底层地板镶板的底部透视图。
35.图20示出了包括图19的底层地板镶板的地板系统的一部分的侧视图。
36.图21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局部分解图。
37.图22示出了图21的零售展示系统的局部视图。
38.图23示出了图22的零售展示系统的另一种构型的局部视图。
39.图24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示例构型的透视图。
40.图25示出了图24的构型的顶视图。
41.图26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示例构型的透视图。
42.图27示出了图26的构型的顶视图。
43.图28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示例构型的透视图。
44.图29示出了图28的构型的顶视图。
45.图30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示例构型的透视图。
46.图31示出了图30的构型的顶视图。
47.图32示出了零售展示系统的示例构型的透视图。
48.图33示出了图32的构型的顶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49.现在将具体地参考在附图中示出的代表性实施方案。应当理解,以下描述不旨在将实施方案限制于一个优选实施方案。相反,其旨在涵盖可被包括在由权利要求限定的所述实施方案的实质和范围内的替代形式、修改形式和等同形式。
50.以下公开内容涉及零售环境,该零售环境可被布置在例如较大的零售环境诸如零售店内。零售环境可形成其中展示特定产品类型或品牌的限定空间。例如,零售环境可在零售店(例如,best buy或target)或服务提供方商店(例如,at&t或verizon)内提供针对公司品牌的空间(例如, apple)。
51.零售环境可包括帮助限定其零售空间的地板系统。地板系统可提供连续的不同外观,并且可限定零售空间的外边界。地板系统也可帮助保持零售空间的外观整洁且均匀。例如,其可包括线材管理系统,使得线材和线缆不可见。地板系统还可包括地毯镶板和边饰以产生均匀的外观。这在其中地板帮助限定商店内的专用零售空间的商店环境中可为有益的。
52.零售环境可包括定位在零售空间内、地板系统上的一个或多个展示单元(例如,展示墙)。这些单元可以是独立式的、安装到地板的、安装到墙壁的或安装到地板和墙壁两者的。这些单元可通过在地板下延伸的线缆与顾客不可见的电力和数据连接。展示单元可形成屏障或墙,这些屏障或墙帮助限定容纳区域,该容纳区域限定零售空间并且将零售空间与环境的其余部分(例如,商店的其余部分)隔开。展示单元可广泛变化,包括展示台、柜台单元和展示墙。在一些示例中,展示单元可包括图形面板(例如,以为产品打广告)、监视器、柜台、产品吊架和/或储物柜。展示单元可具有各种尺寸以适应这些特征部中的一些或全部以及更多特征部。
53.附加地或另选地,零售环境可包括定位在零售空间内、地板系统上的一个或多个展示台。这些展示台还可通过在地板下延伸的线缆与顾客不可见的电力和数据连接。展示台本身可为展示单元,因为它们可用于展示商品,或者展示台可用作工作或演示区域。例如,展示台可被定位成与展示单元相邻。事实上,展示台可与展示单元一起作用或协作以创建期望的零售环境。展示台和展示单元可被称为零售固定装置,并且它们一起可被放置成产生穿过零售空间的通道以布置商品、广告、工作区域、协作区域、演示区域,并且根据零售空间或商店的需要更多地以期望的构型创造不同的零售环境。
54.可定期重新配置此类零售环境和其中的空间。这可能是为了适应新的产品、季节变化或新的零售策略。例如,零售展示台可包括台面展示固定装置,诸如产品展示台架和标牌。此类台面展示固定装置的位置可特定于正被展示的产品,并且可由模板指示,使得产品在整个商店中以及在不同位置处的零售店之间类似地展示。这种一致性可有助于保持商店
之间的期望外观和布局。
55.设置或变换现有产品布局可能需要根据模板仔细测量和放置台面展示固定装置,并且需要将每个台面展示固定装置单独附连在适当位置的程序。此类设置或变换可存在显著的时间限制,例如,整个商店可能必须在单个夜间改变,以便不干扰常规的营业时间。此类设置和变换的复杂性和时间限制意味着它们通常由专家团队进行,而不是由商店的常规零售员工进行。对专家团队的需求会限制大型公司能够同时变换其所有商店的速度。
56.本发明人已开发出一种模块化零售展示系统,该模块化零售展示系统简化了变换商店的过程并且减少了所花费的时间。在该模块化零售展示系统中,可便宜地且无需专门培训来移除和更换固定装置和固定装置部件,以允许容易地配置或重新配置零售空间。这降低了可能与可能需要专门的培训并且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实现重新配置的较少模块化零售展示系统相关联的成本和停机时间。这还延长了系统固定装置的使用寿命,因为它们可被重新配置或修理而无需完全更换。例如,该系统的零售展示台具有用于每个产品展示区的矩形开口。展示台可具有这些区域中的一个或多个区域 (例如,如图3和图4所示,一共六个,每侧三个)。模块化展示垫覆盖这些开口。台面展示固定装置安装到模块化展示垫。此类台面展示固定装置可为例如产品展示台架。例如,产品展示台架可具有杆,该杆将产品保持在其端部处,将该杆升高到模块化展示垫上方,使得顾客可与其所展示产品进行交互并体验其所展示产品。线材可穿过展示台架以向产品递送电力或数据。模块化展示垫可被提起,使得来自模块化展示垫上的产品或其他展示部件的延伸穿过模块化展示垫中的孔的线材可连接到展示台内的电力或数据。当模块化展示垫被替换在展示台开口上方时,这些连接被隐藏。
57.模块化展示垫易于安装,因此可将它们运送到预先配置的商店(例如,已在适当位置处钻孔以接收台面展示固定装置,或已预先组装有已安装的台面展示固定装置)。然后,未经专门培训的零售员工可简单地在几分钟内将模块化展示垫安装在零售展示台的开口中的一个开口上。这些模块化展示垫易于安装通过用运送来的新的模块化展示垫替换旧的模块化展示垫,或者通过交换现有模块化展示垫的位置以实现新外观而使得重新配置商店更简单。另外,如果单个模块化展示垫被损坏,则其可快速地被单独更换,而不必干扰未受损的其他模块化展示垫。
58.该系统不仅允许快速且容易地变换台面展示固定装置,而且允许变换其展示固定装置的各个模块化部件,诸如零售展示台、展示墙和柜台单元。这种模块化为商店重新配置提供了额外的尺寸,从而允许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专业知识对商店进行最大程度的重新配置。
59.以下参考附图讨论这些和其他实施方案。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容易地理解,本文相对于这些附图所给出的详细描述仅出于说明性目的,而不应被理解为是限制性的。
60.图1至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的示例性商店布局。图1 为透视图、图2为前视图,并且图3为顶视图。
61.如图所示,商店布局包括零售展示系统10,该零售展示系统限定由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组成的零售环境。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可包括一个或多个零售展示台100和展示墙200,如图所示。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 12可包括其他固定装置,例如柜台单元300(参见图8)。
62.零售展示系统10也可包括地板系统400。地板系统400可由地板镶板组成,这些地板镶板可包括通道,这些通道用于不引人注目地向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提供电力和/或数据。地板系统400可由底层地板镶板、底层地板镶板上的地毯镶板以及边界边饰形成,如稍后将更详细描述的。
63.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可用于展示产品和关于产品的信息,并且用来演示产品性能。例如,如图1至图3所示,每个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被示出具有所展示物品600,该所展示物品包括产品610或演示/信息设备 620。产品610可以是例如展示来销售的物品,无论是用于自身销售还是作为代表性展示模型(即,代表可购买并存储在其他地方的包装物品)。此类物品可以是例如智能电话、智能手表、计算机、平板电脑、相机、视频游戏系统、数字媒体播放器、娱乐系统、扬声器、耳机、耳塞等。演示/信息设备620可为例如平板电脑或展示显示器(例如,电视),其展示相关联的产品610的性能或传达关于相关联的产品610的信息(例如,规格、广告)的标牌。
64.此类所展示物品600可根据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或甚至整个商店或零售区域的期望布局以特定布置方式展示。一致的布置可促进有次序且有规划的外观,并且可向内反映商店内部并向外反映跨多个商店(例如,同一公司或品牌的商店)的一致外观。
65.如图1至图3所示,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包括展示台100和展示墙 200。展示台100和展示墙200中的每一者可具有电力和数据能力,包括可向其部件或向所展示产品610或演示/信息设备620提供电力和数据连接的内部布线和插头。然而,不存在明显的电力或数据线缆连接到展示台100 或展示墙200中的任一者。通过在地板系统400内行进的线缆不可见地建立此类电力和数据连接。例如,线缆可穿过每个展示台100的支腿(如下面更详细解释的),或者穿过每个展示墙200的下侧。这保持零售环境中看不见线缆并且帮助零售环境保持整洁和专业的外观。
66.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可具有许多特征部来执行它们的各种功能。例如,展示墙200可包括演示/信息设备620(可例如为如图1和图2所示的演示/信息设备)、展示显示器(例如,电视)、图形灯箱(例如,具有广告)或全图形面板。展示墙200还可包括展示柜台220、机柜222、展示钩 224、展示架226(参见图6)或便于展示产品610或相关信息的其他特征部。展示墙200的特征部可与展示台100的特征部具有一些对应关系。例如,展示柜台220的顶表面的高度可以与展示台100的顶表面的高度相同。
67.展示墙200的特征部也可共享视觉特性,诸如它们的外部形状。例如,展示墙200自身的展示柜台220、机柜222和外框架260在具有显著圆角方面可共享类似的外观。外框架260的倒圆底部拐角有助于强调展示墙 200从地板系统400升起并位于地板系统400顶上的竖直外观。展示台100 具有类似的倒圆边缘轮廓,例如沿它们的支腿的外侧和内侧,从而进一步将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的外观捆绑在一起以帮助限定紧密结合的零售环境。同样,地板系统400也可以共享具有显著圆角的类似外轮廓。同样,这可帮助限定紧密结合的零售环境。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和地板系统 400的形状和外观可广泛变化以实现不同的视觉外观。例如,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和地板系统400的拐角可具有正方形或倒角形状以及其他的形状等,而非圆形。
68.展示墙200可包括与其框架260的前边缘对齐的齐平区域204(例如,如图1和图2所示的包括图形面板的齐平区域204)。展示墙200可另选地或附加地包括从其框架260的前边
缘设置的凹进区域202。此类凹进区域 202提供进一步限定的区域,在该区域内,例如利用展示显示器和具有销售商品的示例的搁架来陈列所展示物品600,从而为顾客提供有效的方式来与该商品进行交互并了解该商品。
69.为了帮助进一步限定和设置分开的凹进区域202,其框架260的暴露的内侧表面264可具有与框架260的外表面不同的外观。例如,框架260 通常可由金属形成并且具有着色(例如,白色)或金属(例如,拉绒铝) 外观,但暴露的内侧表面264可具有不同的外观,诸如木纹外观。这可通过设置在外框架260的槽顶上或槽内的木材层合面板来实现。外观上的类似对比可在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之间以其他方式实现。例如,展示台 100和柜台220的顶表面可具有木纹外观,这可与其框架的着色(例如,白色)或金属(例如,拉绒铝)外观形成对比。
70.有时,零售商可能期望以与其他所展示物品600一致的方式替换所展示物品600,或者可能期望以一致的方式重新配置所展示物品600的布置,或者期望以新的一致的布置用新的所展示物品600替换当前的所展示物品 600。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包括使重新配置更容易、更快速且更方便的特征部,而不需要繁琐且耗时地测量展示所展示物品600的零售展示固定装置并对其进行随之而来的修改。
71.图4示出了零售展示台100,其为自立式展示固定装置。零售展示台 100可具有连续的平坦顶表面,或者其可被分成一个或多个展示区域(例如,图4所示的六个展示区域)。展示区域由模块化垫500限定,这些模块化垫看起来位于零售展示台100的顶表面上。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个模块化展示垫500设置在零售展示台100中的开口上方,该开口安装在该零售展示台上。例如,零售展示台100可在其台面110中具有六个此类开口120(在图4中示出了其中两个)。当零售展示台100的所有模块化展示垫500处于闭合位置时,台面11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一起形成组装的零售展示台100的顶表面。开口12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的形状和尺寸可对应。如图所示,它们均为矩形,然而它们也可具有其他形状,例如正方形或圆形。模块化展示垫500可从其对应的开口120突出,或者它们可与台面110的上表面齐平或相对于台面110的上表面凹陷。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具有围绕开口120搁置在台面110上的上唇缘。模块化展示垫500的尺寸和维度可被设定成使得其至少一部分对应于开口 120的尺寸和维度,使得模块化展示垫500紧密且牢固地配合在开口120 内。可通过机械连接(例如,铰链、棘爪、卡扣配合、摩擦配合),通过模块化展示垫500的一部分的形状与其对应的开口120之间的紧密对应,或通过连接到模块化展示垫500、台面110或这两者的磁体的磁性吸引来保持模块化展示垫500在开口120上方或内部的位置。
72.为了便于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的模块化重新配置,每个模块化展示垫500可模块化地移除并且可在开口120上方进行替换,并且可在适当位置附连到设置在开口120内的升降托盘510。模块化展示垫500可以铰接方式附连,使得它们可相对于零售展示台100在打开位置和闭合位置之间移动。在图4中,模块化展示垫500'被示出处于打开位置,并且模块化展示垫500”被示出为未安装。图4所示的另外的模块化展示垫500处于闭合位置。
73.在打开或未安装位置中,零售展示台100的内腔130为可触及的。内腔130内可为硬件或其他基础结构以有利于零售展示台100的操作,包括例如电源和/或数据连接140。安装者可触及内腔130以经由所展示物品600 的线缆602将所展示物品600插入电源和/或数据连接140中。
74.每个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包括穿过其中的孔502的构型(参见例如图 5)。每个孔502可定位在对应的所展示物品600的期望位置处,该所展示物品可在孔502上方附连到模块化展示垫500。孔502从而提供穿过模块化展示垫500的通路,以用于穿过所展示物品600的线缆602以将线缆连接到零售展示台100的电力和/或数据连接140。
75.如图所示,例如,如图4和图5所示,所展示物品600可附接到物品展示固定装置630,诸如展示台架。例如,物品展示固定装置630可具有杆,该杆将产品610保持在其端部处,将该杆升高到模块化展示垫500上方,使得顾客可与其所展示产品610进行交互并体验其所展示产品610。物品展示固定装置630可被设计成相对于其自身支撑和/或固定其所展示物品 600,并且物品展示固定装置630自身可被固定在模块化展示垫500的适当位置。这样,模块化展示垫500可被组装并运送到商店以供在物品展示固定装置630已经附接在正确位置中的情况下进行使用或替换,并且商店员工可在设置相关联的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诸如零售展示台100时将产品 610固定到展示固定装置630。
76.升降托盘510可通过与框架160的连接设置在相应的开口120内。与框架160的连接可通过可逆的通用紧固件(例如,机械螺钉)来实现。模块化展示垫500可经由可逆的通用紧固件(诸如通过一个或多个机械螺钉或夹具)连接到升降托盘51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模块化展示垫500具有沿着其底侧的后部的扣件,该扣件在升降托盘510的一部分下方开槽以固定后侧,使得模块化展示垫500可通过其底侧的前部处的紧固件固定到升降托盘510,其中这些紧固件更容易被安装者触及。
77.模块化展示垫500可通过闩锁固定在闭合位置。在移除操作中,安装者可解锁模块化展示垫500并将其旋转到打开位置中。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模块化展示垫500在打开或解锁时自动保持在打开位置(例如,通过气体撑条提升支承件、支柱或其他机构)。在打开位置中,安装者可通过开口120触及内腔130内的线缆602。安装者可将线缆602从电力和/或数据连接140拔出,使得所展示物品600从与零售展示台100的线缆连接中脱离。然后,安装者可松开将模块化展示垫500连接到升降托盘510的螺钉(或其他固定机构),使得模块化展示垫500从与零售展示台100的连接中脱离。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闩锁可包括锁,使得仅授权人员可触及内腔130。
78.在替换(或初始放置)操作中,安装者可基本上调转移除操作。安装者可获得新的或替换的模块化展示垫500(例如,具有用于容纳不同构型的所展示物品600的不同构型的孔的模块化展示垫),包括已经固定在适当位置的所展示物品600(或者如果它们没有预先固定在适当位置,则安装者可以将它们固定在模块化展示垫500上的适当位置)。然后,安装者可将模块化展示垫500放置在开口120和升降托盘510上方。安装者可将模块化展示垫500连接到升降托盘510(例如,通过拧入螺栓以在模块化展示垫 500和升降托盘510之间建立机械连接)。模块化展示垫500现在可相对于零售展示台100在打开位置和闭合位置之间以铰接方式移动。安装者可将模块化展示垫500保持在打开位置,并且然后可将所展示物品600的线缆 602插入电力和/或数据连接140中,以在零售展示台100与所展示物品600 之间建立电力和数据连接。然后,安装者可将模块化展示垫500降低到闭合位置并将其闩锁在适当位置,使得内腔130和线缆602不可见。
79.升降托盘510可设有警报装置,使得可检测和阻止未经授权地打开模块化展示垫500。例如,每个升降托盘510可包括检测升降托盘510何时移动到打开位置的警报传感器。
如果警报未被禁用(例如,通过授权用户输入代码或使用钥匙),则警报可发送升降托盘510在未授权情况下被打开的信号。该信号可在被打开的升降托盘510的位置处(例如,在其中安装该升降托盘的零售展示台100处)听到,并且/或者该信号可被传输到可警示适当人员的远程监测装置。
8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模块化展示垫500和升降托盘510之外的单元可设置在台面110的开口120内。例如,此类非垫模块化元件可以是凹陷的展示腔,其顶部具有透明(例如,玻璃)盖,并且内部展示有产品610。此类非垫模块化元件可与模块化展示垫500互换,如上所述。例如,模块化展示垫500及其相关联的升降托盘510可设置在零售展示台100的第一开口120内,并且非垫模块化元件可设置在同一零售展示台100的第二开口 120内。在零售商希望重新配置零售展示台100的情况下,零售商可将非垫模块化元件交换为模块化展示垫500中的一个模块化展示垫,使得非垫模块化元件定位在第一开口120中的一个开口中,并且模块化展示垫500中的一个模块化展示垫定位在第二开口120中。
81.由于零售展示台100通常可用于顾客可检查所展示物品600的零售点,因此零售展示台100有时可能受损。例如,模块化展示垫500或台面 110可能被刮伤或产生凹陷(例如,通过使重物掉落在其上),展示台支腿 150可被刮伤或产生凹陷(例如,通过使购物车撞到其上)。在模块化展示垫500受损的情况下,模块化展示垫500可以上述方式容易且快速地替换为替换模块化展示垫500,而无需求助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或导致显著的停机时间。旧的模块化展示垫500可被翻新(例如,发回非现场翻新商)以重新配置和重新使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个模块化展示垫500可进行多次的重新翻新、重新配置和重新使用,并且其由可回收利用的材料(例如,纤维素基材料,诸如hpl(高压层合物))形成,使得在其寿命结束时可将其回收利用。
8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台面110是平坦的并且在两侧上均被精整。即,在其顶侧表面112(在组装的零售展示台100中可见,参见图4)和其底侧表面114(隐藏在组装的零售展示台100中,面向内腔130,参见图5)上进行精整。例如,顶侧表面112和底侧表面114两者均已经历精整操作,使得它们的外观在视觉上得到改善和保护(例如,通过平整/平滑操作诸如平刨或砂磨,和/或通过施加染色剂或油漆或其他外观改变物质,和/或通过施加保护性涂层诸如漆或清漆)。顶侧表面112和底侧表面114两者均可装有镶面。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台面110可具有与展示台100的其他可见部分(诸如框架16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的外观形成对比的外观。例如,台面110可具有木纹外观,而展示台100的其他可见部分诸如框架16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具有着色(例如,白色)或金属(例如,拉绒铝)外观。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台面110可具有与展示墙200的内侧表面264的外观匹配的外观(例如,两者均可具有木纹外观),并且展示台100的其他可见部分诸如框架16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具有与展示墙200的外侧表面的外观匹配的外观(例如,两者均可具有着色(例如,白色)或金属 (例如,拉绒铝)外观)。
83.在顶侧表面112受损的情况下,台面110为可逆的。即,可简单地翻转台面,使得底侧表面114变成顶侧表面112,反之亦然。换句话讲,先前面朝下朝向内腔130的底侧表面114现在面朝上。并且先前面朝上的顶侧表面112现在面朝下朝向内腔130。在未受损状态下,台面110的底侧表面 114具有与台面110的顶侧表面112相同的外观。通过以这种方式翻转台面 110,对先前顶表面制造的任何划痕、凹痕或其他损坏现在隐藏在零售展示台110内,并
且零售展示台100恢复到其未受损的外观,而无需订购和等待新的台面110或求助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和停机时间。
84.台面110包括多个特征部以帮助其容易地实现这种可逆性。首先,如上所述,在两侧112、114上对其进行精整。它还在两侧112、114上具有相同的外观。其具有对称形状,包括其开口120的对称定位。它还在其顶侧表面112或其底侧表面114中不包括任何附接固定装置(例如,紧固件、紧固孔)。替代地,其由展示台框架160的支撑件164支撑在展示台框架160的凹陷部162内,使得其顶侧表面112与展示台框架160的上边缘166对齐(参见图4和图5)。为了保持紧密结合在凹陷部162内,台面 110可包括围绕其侧周边的垫圈116,当台面110安装在展示台框架160内时,该垫圈压靠着展示台框架160的内部。
85.展示台框架160可由铝形成。其可具有挤出侧面167,这些挤出侧面具有铣削拐角168。为了实现其挤出侧面167与其铣削拐角168之间的无缝外观,可将挤出侧面167焊接至铣削拐角168,并且挤出侧面167和铣削拐角168两者均可被粉末涂覆。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展示台框架160可由压铸铝部件形成或包括压铸铝部件。
8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零售展示系统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替换台面110 和替换模块化展示垫500(例如,目前未安装在零售展示台100内的台面 11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此类替换台面110和替换模块化展示垫500可用于以与上述相同的方式容易地替换已安装的台面110和模块化展示垫 500。替换台面110和替换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分别具有与已安装的台面 110和模块化展示垫500相同的外观(例如,在存在损坏的情况下,用于重新形成原始外观)。替换台面110和替换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具有不同的外观或构型(例如,用于重新配置零售展示台100)。
87.例如,替换台面可具有更少的(或不具有)开口120,以提供更大或不同的工作表面(例如,具有弹出式电源插座)或用于不同类型的产品展示的区域。另外例如,替换模块化展示垫500可具有与已安装的模块化展示垫500相同的外部形状(使得其与已安装的模块化展示垫500的开口120 兼容),但具有不同的内部构型(例如,不同的孔502布置,或附接的不同的物品展示固定装置630)。
88.如图所示,例如,在图4和图5中,零售展示台100可包括展示台支腿150。展示台支腿150可连接到展示台框架160以将展示台框架160支撑在地面(例如,地板系统400或支撑展示台支腿150的其他表面)上。展示台支腿150相对于工作台框架160也可为可逆的。在展示台支腿150的外侧表面受损的情况下,可以简单地从展示台框架160移除该展示台支腿 150(例如,通过在如上所述移除台面110时可从展示台框架160内触及的紧固件),旋转180度,并且重新附接到展示台框架160,使得展示台支腿 150的先前面向外的表面152现在面向内,并且展示台支腿150的先前面向内的表面154现在面向外。在未受损状态下,每个展示台支腿150的面向外的表面152和面向内的表面154具有相同的外观。这样,展示台支腿150 的受损侧不再从零售展示台100的外部可见,而是通过在台面110下方面向内而不可见。因此,零售展示台100的支腿150恢复到其未受损的外观,而无需订购和等待新的展示台支腿150或求助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和停机时间。
89.展示台支腿150包括多个特征部以帮助其容易地实现这种可逆性。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其具有恒定的水平外部横截面。另外,展示台支腿150 在穿过其中的任何水平横截面处的外表面可限定对称形状。例如,如图5 所示,展示台支腿150在穿过其中的任何水平横
截面处的外表面限定二重旋转对称的形状(即,在360度旋转中存在形状看起来相同的刚好两个位置—互相间隔180度)。如图5所示,展示台支腿150在穿过其中的任何水平横截面处的外表面限定足球状轮廓。该形状还允许展示台支腿150具有占有面积小的宽外观,并且有助于隐藏其内侧的外观(例如,在其存在一些损坏的情况下)。
90.展示台支腿150可以是挤出的,并且可以由铝形成。它们可具有粉末涂覆的饰面(例如,与框架160相同的饰面)。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展示台支腿150可由压铸铝部件形成或包括压铸铝部件。
91.图6和图7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的示例性展示墙200。展示墙200可为自立式展示固定装置。每个展示墙包括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 210,在该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上可展示所展示物品600(参见图1至图 3)。每个展示墙还包括框架260,该框架围绕并支撑展示墙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框架260可围绕展示墙200的外部延伸并限定该展示墙的外部。框架260可为单个集成件,或者其可由连接在一起的多个框架构件形成。零售展示系统10可包括多个不同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如图6 和图7所示,各自具有与展示墙框架260的接纳腔262的内侧表面对齐的周边。这样,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的尺寸和维度被设计成被接纳在展示墙框架260内并由该展示墙框架加边框。一些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 可包括具有开口的表面,该开口被配置成接纳模块化展示垫500和升降托盘510,如上文相对于零售展示台100所述。
9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包括模块化柜台面板 212。模块化柜台面板212可以是平坦的并且在两侧上均被精加工,使得其以与上文相对于零售展示台100所述类似的方式在展示墙插入件210的柜台框架214内为可逆的和可替换的。例如,如果模块化搁架面板受损,则其可颠倒以恢复其原始外观。与台面110一样,模块化柜台面板212可具有与其展示墙200的其他可见部分(诸如柜台框架214)的外观形成对比的外观。例如,模块化柜台面板212可具有木纹外观,而其展示墙200的其他可见部分诸如柜台框架214可具有着色(例如,白色)或金属(例如,拉绒铝)外观。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模块化柜台面板212可具有与展示墙 200的台面110或内侧表面264中的一者或多者的外观匹配的外观(例如,两者均可具有木纹外观)。如果零售商希望重新配置模块化柜台面板212 的所展示物品600,则他或她可移除模块化柜台面板212并用具有不同构型 (例如,不同位置的孔)的不同面板替换该模块化柜台面板。模块化柜台面板212下方可为类似于零售展示台100的内腔130的腔,在该腔内,所展示物品600的线缆602可连接到电源和/或数据连接140。
93.零售展示系统10的接纳腔262可具有四种不同的形状类型,这取决于它们在展示墙框架260内的位置:左侧(弯曲左侧拐角、成直角右侧拐角,如图6左侧所示)、右侧(弯曲右侧拐角、成直角左侧拐角,如图6 中右侧所示)、居中(成直角左侧拐角和成直角右侧拐角)和单独的(弯曲左侧拐角和弯曲右侧拐角,如图7所示)。
9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零售展示系统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替换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例如,目前未安装在展示墙200内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 210)。此类替换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用于以与上述相同的方式容易地替换已安装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替换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具有与已安装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相同的外观(例如,在存在损坏的情况下,用于重新创建原始外观)。替换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具有不同的外观或构型(例如,用于重新配置展示墙200)。例如,替换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具有
与已安装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相同的外部形状(使得其与展示墙框架260的接收腔262兼容),但具有不同的内部构型(参见例如图6和图7,示出了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的许多不同的潜在构型)。
95.展示墙200可以是大单元,高于许多人(例如,高于6英尺),并且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竖直延伸几乎展示墙200的整个高度(除了展示墙插入件210上方和下方的框架260的高度)。展示墙200可仅包括单行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例如,如图6所示)。每个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可从底部框架部分竖直延伸到顶部框架部分(例如,如6和图7所述)。由于展示墙尺寸较大,因此能够以最小的改动快速轻松地将展示墙200的外观改变到位,有助于节省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
96.如图6和图7所示,许多不同构造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可安装在展示墙框架260的接纳腔262内。在零售商想要移除和替换一个展示墙 (例如,作为商店重新配置的一部分,或者由于一个展示墙受损)的情况下,展示墙200不需要被移除或显著改变。旧的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 可以被简单地移除并且替换为适当类型的另一个插入件,以匹配接纳腔262 的形状。展示墙插入件210可以各种方式安装在展示墙框架260内,例如这些插入件可抵靠展示墙200的底层安装结构266螺纹连接或螺栓连接,它们可使用磁体附连在展示墙框架260内,或者它们可使用钩或闩锁的配合连接来安装。这样,展示墙200可以最小的改变模块化地重新配置,而不需要显著的停机时间或受过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从而便于根据零售商的需要容易地创建和改变不同的零售环境配置。例如,美国专利申请no. 29/656,127(提交于2018年7月10日)、no.29/655,973(提交于2018年 7月9日)和no.29/656,129(提交于2018年7月10日)示出了展示墙200 的不同配置的示例。这些专利申请中的每个专利申请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97.如上所述,框架260的内侧表面264可由可移除面板(例如,图7所示的面板268)形成。顶部可移除面板268可具有穿过其中的开口,例如以容纳照明展示墙200的展示区域的内部灯。面板268的可移除性可有利于面板268的替换、修理或维护,这可允许以模块化方式重新配置或重新修复展示墙200,而不必拆卸框架260。这还可有利于在面板268后面触及,例如,触及底部面板268后面的螺栓或其他安装固定装置以用于将展示墙 200安装到地板(如本文其他地方更详细地解释)或触及顶部面板268后面的灯以维护或修理该灯。图7示出框架260的底部内侧上的可移除面板 268。类似的可移除面板268可类似地位于框架260的顶部内侧中。
98.为了保持框架260的内侧表面264的连续无缝外观(如上所述,该内侧表面在外观上可与框架260的外侧形成对比,并且其可例如具有木纹外观),可移除面板268可不具有任何明显的紧固装置。相反,该可移除面板可由磁体保持在适当位置。例如,可存在附接到可移除面板268的内侧的磁体,该磁体与框架260的磁体或磁性材料对齐。框架260还可在其内侧中具有凹槽,以容纳可移除面板268并有助于将定位在适当位置。当展示墙插入件210设置在框架260内时,该展示墙插入件可与可移除面板268 重叠,从而隐藏该可移除面板后边缘并有助于内侧表面264的连续无缝外观。
99.为了插入或移除可移除面板268,可移除任何展示墙插入件210,从而暴露可移除面板268的后边缘。可移除面板268可具有抓持特征结构269,诸如从其后边缘突出的带状物或突片,该抓持特征结构允许用户将可移除面板268从框架260拉开和拉出。
100.未抵靠墙定位的展示墙200可具有第一墙插入件210和第二墙插入件 210,每个墙插入件设置在展示墙200的相对侧上。第一墙插入件210和第二墙插入件210可凹入框架260的腔262内,从而暴露框架260的内侧表面 264。抵靠墙定位的展示墙200可仅具有设置在其中的在背对墙的一侧上的单个墙插入件210。
101.根据展示墙200的宽度,展示墙200可被配置成接纳一个或多个墙插入件210。小型式展示墙可被配置成容纳单个墙插入件210,而较大型式展示墙可被配置成容纳两个或更多个墙插入件210,例如,如图1所示的两种情况。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较大型式展示墙可包括在相对侧(左侧和右侧)上的嵌入式墙插入件210,其中图形面板墙插入件210位于其间。
102.图8示出了零售柜台单元300,其为另一种类型的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其可用来创建可配置的零售环境以作为零售展示系统10的一部分。类似于展示台100,柜台单元300可具有连续的平坦顶表面,或者其可分解成一个或多个展示区域(例如,图8中示出的三个展示区域),并且展示区域由模块化垫500限定,该模块化垫看起来位于柜台单元300的顶表面上。零售柜台单元300包括柜台面310和柜台框架360。
103.上文相对于零售展示台100所述的台面110和台框架160的特征和用途的描述同样适用于柜台面310和柜台框架360。此外,上文相对于零售展示台100更详细描述的模块化展示垫500和升降托盘510的特征和用途的描述同样适用于零售柜台单元300。事实上,为了总体上提高零售展示系统10的模块化和可重新配置性,所有模块化展示垫500均可彼此互换,包括零售展示台100、零售柜台单元300和展示墙200的模块化展示垫500均可彼此互换。
104.图9和图10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的示例性商店布局的部分,该示例性商店布局示出了底层地板镶板和其他部件。在图9中,示出了地板系统400,其中地板的部分被切除以便于解释。在图10中,出于相同原因,地板系统400被示出为分解图。地板系统400的顶表面可由地毯镶板410限定。如图所示,地毯镶板410设置在底层地板镶板420的顶上,该底层地板镶板将地毯镶板410支撑在底层地板上方。美国专利申请 no.29/680,483(提交于2019年2月15日)示出了一些示例性地板系统部件,该专利申请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105.地板系统400还包括边饰区段470,该边饰区段连接到地毯镶板410和底层地板镶板420的外周边,并且组合在一起以限定地板系统400(以及位于地板系统400上的零售环境)的连续外观的外周边。边饰区段470可互连到底层地板镶板420和地毯镶板410两者的外边缘,以将它们相对于彼此和边饰区段470固定在适当位置。这有助于将地板系统400保持在一起并在使用时保持为一体,并且防止地毯镶板410无意中从底层地板镶板420 上抬起(例如,参见图20,下面将更详细地讨论)。一些边饰区段470,诸如图10中的边饰区段476,可具有开口以允许底层地板镶板420下方的线缆进出,然后可围绕底层地板镶板420的圆形支撑件422(参见图12) 布线以进出零售展示系统10的部件而不可见。例如,线缆700可在边饰区段476处进入地板系统400,在底层地板镶板420下方横穿,直到到达向上延伸穿过底层地板镶板420和覆盖的地毯镶板410的孔450。展示台100的支腿150可设置在该孔上方,并且线缆700可通过该支腿150布线到展示台100中以向展示台100提供电源或数据,也如本文其他地方所述。通过连接到孔450并位于该孔内的定位块452,并且还通过固定到展示台支腿 150的下侧的展示台支腿引导件156,展示台支腿150可位于孔450上方。
106.地板系统400的形状可以是具有圆角的矩形。圆角可由结合在一起以形成一体圆
角的配合的底层地板镶板420、地毯镶板410和边饰区段470形成,如图9和图10所示。然而,地板系统400的形状可广泛变化,以实现不同的视觉外观并且适应不同尺寸和形状的零售环境。例如,地板系统400 的拐角可具有正方形或倒角形状以及其他形状,而非圆形。
107.图11至图15中更详细地示出了示例性模块化底层地板镶板420。如图所示,每个模块化底层地板镶板在其内部具有圆形支撑件422的阵列,沿着其外边缘中的每一个具有一系列闭合的半圆形扇区支撑件424,并且在每个拐角处具有闭合的四分之一圆形扇区支撑件426。每个支撑件422、 424、426可为中空的,如图所示。圆形支撑件422、闭合的半圆形扇区支撑件424和闭合的四分之一圆形扇区支撑件426都可具有相同的半径(相对于其圆形扇区部分),使得当在其他底层地板镶板中相邻类似支撑件对齐时,闭合的半圆形扇区支撑件424和闭合的四分之一圆形扇区支撑件426 (连同对齐的类似支撑件)形成具有与圆形支撑件422相同直径的圆形。
108.支撑件422、424、426支撑底层地板镶板420的上面板428高于地面 (即,高于底层地板表面)。上面板428限定平坦的上表面(例如,地毯镶板410可安装在其上,例如用双面胶带附连)。支撑件422、424、426 足够高并且间隔足够远,以在相邻的支撑件422、424、426之间容纳标准直径的电力线缆,并且这些线缆的尺寸和形状被设定成具有倒圆的半径,这种线缆可抵靠该半径平缓地转动而不会使线缆的结构柔性过度增大,例如图14所示的线缆700。例如,支撑件422、424、426可为至少3/4英寸高并且间隔开至少3/4英寸。这样,电力线缆和/或数据线缆700可将电力和/或建立在地板系统400内不可见的数据连接递送至零售展示系统10的任何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这种模块化零售固定装置12—例如零售展示台 100—可继而通过例如电源和/或数据连接140(参见图4)将该电源和/或数据连接递送至其所展示物品600。这有助于保持叠置的零售环境整洁并且没有任何线缆的视觉指示,同时仍然允许电源和数据连接到达位于地板系统400上的零售展示固定装置12。
109.外部底层地板镶板420可向下渐缩,以过渡到其上设置有地板系统 400的周围地板。这可以使顾客、移动装置和购物车更容易地进出零售展示系统10的所限定的零售环境。图16至图20示出了内部底层地板镶板421 以及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3和425。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3提供渐缩的外边缘,以提供直到内部底层地板镶板421水平面的倾斜过渡。过渡地板镶板 425提供渐缩的外拐角和外边缘,以提供直到内部底层地板镶板421水平面的倾斜过渡。在图16和图17中,底层地板镶板421、423、425被示出为透明的,使得为了便于解释,可以看到它们的底层特征。可以看出,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3和425包括圆形支撑件422、闭合的半圆形扇区支撑件 424和闭合的四分之一圆形扇区支撑件426,如上文针对底层地板镶板421 所述。
110.镶板连接件460也示出在图16至图18中。镶板连接件460是十字形的,具有延伸穿过其的五个圆孔。每个圆孔具有与圆形支撑件422的外径相同或略大于该圆形支撑件的外径的直径。当底层地板镶板421、423、425 彼此相邻地对齐以形成底层地板时,如图17所示,地板镶板连接件460可装配在对齐的闭合半圆形扇区支撑件424和闭合的四分之一圆形扇区支撑件426上,以将底层地板镶板421、423、425彼此相邻地保持在适当位置。由于圆形支撑件422、闭合的半圆形扇区支撑件424和闭合的四分之一圆形扇区支撑件426在对齐时形成均匀大小和间隔开的支撑件的阵列,因此镶板连接件460可在需要在底层地板镶板之间进行连接的任何地方的这种支撑件上插入。
111.图17还示出了线缆700,该线缆在底层地板镶板421、423下方延伸并且穿过底层地板镶板421的上面板428从孔450伸出。在使用中,孔450可定位在零售展示台100的展示台支腿150的正下方,如图10所示,并且线缆700可在展示台支腿150内延伸并穿过该展示台支腿(参见图5)以向零售展示台100递送电源和/或数据(例如,如上所述)。
112.图19a和19b示出了作为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0的底层地板镶板423 和425的下侧。如图所示,除了圆形支撑件422之外,一些底层地板镶板 420可包括其他支撑结构,诸如支撑肋状件427。支撑肋状件427可与圆形支撑件422结合使用,以向底层地板镶板420提供支撑,并且在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0(如示出的底层地板镶板423和425)的情况下,支撑肋状件 427可支撑底层地板镶板420的渐缩部分,以帮助底层地板镶板420的上面板428朝向地板系统400的外边缘向下渐缩。
113.另外,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3、425的外部部分可具有联锁结构429。如图20的侧视图所示,该联锁结构429可具有与边饰区段470的联锁结构 472配合的形状。因此,边饰区段470可在过渡底层地板镶板423、425的叠置部分的联锁结构429下方延伸并且由该联锁结构机械地捕获在适当位置。图20还示出了叠置的地毯镶板410,其外边缘被捕获在边饰区段470 的叠置钩结构474的下方。叠置钩结构474朝向地板系统400的内部向内延伸,与联锁结构472竖直间隔开。这限定了联锁结构472与叠置钩结构 474之间的空间,地毯镶板410的外边缘被捕获在该空间内。因此,底层地板镶板420和地毯镶板410的外边缘通过其自身的结构与边饰区段470互连在一起,而无需任何附加的互连部件。
114.图21至图23示出了用于展示墙200的支撑结构。如图所示,展示墙 200可在其框架260的底部区段处连接到支撑板800。展示墙200可沿第一方向在地毯镶板410上方延伸。支撑板800可在地毯镶板410下方沿垂直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延伸。换句话讲,支撑板800可相对于展示墙200 沿前后方向在展示墙200的前面和后面延伸,以增加展示墙200在前后方向上的稳定性。支撑板800可沿框架260的底部水平区段螺栓连接到展示墙20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中间基座板810设置在展示墙200和支撑板 800之间以加强展示墙200和支撑板800之间的连接。为了帮助将展示墙 200固定在适当位置,支撑板800可螺栓连接到地板系统400下方的地板中。
115.为了无缝地集成到地板系统400中,每个支撑板800的尺寸可被设定成取代相邻的底层地板镶板420。例如,如21至图23所示,每个支撑板 800的尺寸被设定成取代两个相邻的底层地板镶板420。这样,每个支撑板 800可装配到并填充周围底层地板镶板420之间的腔。换句话讲,每个支撑板800可具有为底层地板镶板420的宽度的整数倍的宽度,以及为底层地板镶板420的整数倍的长度。每个支撑板800还可具有与内部底层地板镶板421相同的深度,使得当支撑板设置在周围底层地板镶板420之间时,地毯镶板410可覆盖支撑板800和周围底层地板镶板420两者,而与地毯镶板410上方没有明显差异。为了帮助给出展示墙200放置在地板系统400 上的外观,在没有附加支撑特征的外观的情况下,地毯镶板410可在展示墙200的框架260的部分下方全部围绕展示墙200的底部延伸。例如,地毯镶板410可在展示墙200的圆形底部拐角下方延伸。这样,将支撑墙200 连接到地毯镶板410之间的支撑板800的结构在视觉上并不明显。
116.为了进一步增加零售展示系统10的模块化,支撑板800可具有贯穿其中的狭槽802,这些狭槽沿支撑板的长度居中延伸。这有助于促进定位在零售环境内的灵活性。例如,
在展示墙200远离墙定位的情况下(如图21和图22所示),该展示墙居中定位在支撑板800上,并且将展示墙200固定到支撑板800的螺栓沿着狭槽802居中地穿过狭槽802。但是在展示墙200 抵靠墙900定位的情况下(如图23所示),该展示墙可定位在支撑板800 的端部处或该端部附近,并且将展示墙200固定到支撑板800的螺栓在狭槽802的端部处或该端部附近穿过狭槽802。在展示墙200抵靠墙900定位的情况下,展示墙200也可以锚定到墙900(例如,通过螺栓或其他连接硬件)。在任一种情况下,支撑板800可任选地例如通过穿过支撑板800并进入地板的螺栓固定到下面的地板。因此,支撑板800的狭槽构型允许它们用于多种构型,从而有助于零售展示系统10的灵活性和模块化。
117.展示墙200在图21至图23中被示出有两个支撑板80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展示墙200由多于两个支撑板800支撑。例如,较长型式的展示墙 200可包括3至6个支撑板,或者甚至更多,这取决于展示墙及其安装环境的参数。
118.支撑板800被示出为支撑展示墙20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支撑板800 用来支撑其他零售展示固定装置12,例如柜台单元300。
119.如上所述,零售展示系统10允许在许多不同层级具有高度模块化,包括模块化展示固定装置自身(例如,展示台100、展示墙200、柜台单元 300)以及它们的部件(例如,模块化展示垫500、台面110、柜台面310、模块化展示墙插入件210和模块化柜台面板212)和展示物品600。一些其他示例性构型在图24至图33中示出。这种模块化不仅使得如上所述的重新配置更容易且更便宜,而且还延长零售展示系统10的许多部件的使用寿命。例如,使用上述部件和技术,展示台框架160或展示墙框架260可以在适当位置被重新使用以支持各种重新配置。一些示例示于美国专利申请 no.29/658,466(提交于2018年7月31日)、no.29/655,963(提交于2018 年7月9日)、no.29/655,967(提交于2018年7月9日)、no.29/656,127 (提交于2018年7月10日)、no.29/655,973(提交于2018年7月9日) 和no.29/656,129(提交于2018年7月10日)中。这些专利申请中的每个专利申请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120.众所周知,使用个人可识别信息应遵循公认为满足或超过维护用户隐私的行业或政府要求的隐私政策和做法。具体地,应管理和处理个人可识别信息数据,以使无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的风险最小化,并应当向用户明确说明授权使用的性质。
121.出于举例说明和描述的目的,呈现了对本文所述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前述描述。这些示例性实施方案并非旨在是穷举性的或将实施方案限制为所公开的精确形式。所描述的所有具体细节对于实践所描述的实施方案不是必需的。
122.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鉴于上述教导内容,许多修改和变型是可能的,并且使得其他人在不需要过度实验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一般概念的情况下,能够通过运用本领域技术范围内的知识容易地对此类特定实施方案的各种应用进行修改和/或调整。根据本文呈现的教导内容和指导,此类调整和修改旨在处于本文所公开实施方案的等同物的含义和范围之内。
123.具体实施部分旨在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实用新型内容和说明书摘要部分可阐述发明人所设想的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或多个但不是全部的示例性实施方案,并且因此不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和权利要求。
124.本文所用的措辞或术语是出于说明的目的,而不是为了进行限制,所以本说明书的术语或措辞将由技术人员进行解释。
125.本实用新型的广度和范围不应受任何上述示例性实施方案的限制,并且应当根据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进行限定。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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