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背景技术:1、如今消费者对显示终端的隐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在公共交通、办公场所等场景下,屏幕信息被旁人窥视的风险...
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

背景技术:

1、如今消费者对显示终端的隐私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在公共交通、办公场所等场景下,屏幕信息被旁人窥视的风险日益受到关注,防窥显示已从高端附加功能逐渐转变为大众刚需功能。人们不再只追求显示画质与流畅体验,对可视角度可控、侧面防偷看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防窥效果直接影响显示终端使用安全感与选购决策,也成为衡量显示设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2、为了实现防窥效果,需要增加防窥像素,由于防窥像素需要占用额外的面积,导致像素的开口率下降,而像素的开口率下降会导致像素的寿命降低。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终端,以改善为了实现防窥效果,需要增加防窥像素,由于防窥像素需要占用额外的面积,导致像素的开口率下降,而像素的开口率下降会导致像素的寿命降低的技术问题。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包括多个像素组,所述像素组包括防窥发光部和非防窥发光部,所述防窥发光部的最大出光角度,小于所述非防窥发光部的最大出光角度,同一所述像素组内的所述防窥发光部和所述非防窥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至少一所述像素组中,所述非防窥发光部的面积大于所述防窥发光部的面积。

3、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多个像素单元,所述像素单元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排布,所述像素单元包括三个所述像素组,三个所述像素组包括三个所述防窥发光部和三个所述非防窥发光部,三个所述防窥发光部包括不同发光颜色的第一发光部、第二发光部和第三发光部;三个所述非防窥发光部包括不同发光颜色的第四发光部、第五发光部和第六发光部;一所述像素组包括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四发光部,另一所述像素组包括所述第二发光部和所述第五发光部,另一所述像素组包括所述第三发光部和所述第六发光部,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交,且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均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

4、可选地,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六发光部的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发光部的尺寸;和/或,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第六发光部的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发光部的尺寸。

5、可选地,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不同于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

6、可选地,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圆形,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多边形;和/或,

7、所述第一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圆形,所述第四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多边形;和/或,

8、所述第二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圆形,所述第五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矩形。

9、可选地,在同一个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三发光部和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间距,小于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间距;和/或,

10、在同一个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三发光部和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间距,小于所述第二发光部和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间距。

11、可选地,在同一个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一发光部、所述第二发光部和所述第三发光部的中心的连线形成锐角三角形,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二发光部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

12、可选地,所述第一发光部与所述第四发光部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布,所述第一发光部与所述第四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发光部与所述第五发光部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布,所述第二发光部与所述第五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

13、可选地,在同一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的中心的间距,大于所述第一发光部与所述第四发光部的中心的间距;和/或,

14、在同一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的中心的间距,大于所述第二发光部与所述第五发光部的中心的间距。

15、可选地,在同一所述像素单元内,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六发光部位于所述第一发光部的中心远离所述第三发光部的一侧。

16、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

17、基板;

18、发光层,设置于所述基板的一侧,所述发光层包括多个所述防窥发光部和多个所述非防窥发光部;

19、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发光层的出光面一侧,所述遮光层包括多个间隔的遮光部,所述遮光部设置于所述防窥发光部与所述非防窥发光部之间,且在所述显示面板的俯视方向上,所述遮光部与所述防窥发光部的最小间距,小于所述遮光部与所述非防窥发光部的最小间距。

20、可选地,所述显示面板具有第一显示模式和第二显示模式,在所述第一显示模式下,至少所述非防窥像素发光;在所述第二显示模式下,所述防窥发光部发光,所述非防窥发光部不发光。

21、根据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显示终端,包括上述的显示面板。

22、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面板中,通过将同一像素组内的非防窥发光部的面积设置为大于防窥发光部的面积,可以增大非防窥发光部的开口率,提升非防窥发光部的寿命。

23、本申请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多个像素单元,所述像素单元沿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排布,所述像素单元包括三个所述像素组,三个所述像素组包括三个所述防窥发光部和三个所述非防窥发光部,三个所述防窥发光部包括不同发光颜色的第一发光部、第二发光部和第三发光部;三个所述非防窥发光部包括不同发光颜色的第四发光部、第五发光部和第六发光部;一所述像素组包括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四发光部,另一所述像素组包括所述第二发光部和所述第五发光部,另一所述像素组包括所述第三发光部和所述第六发光部,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交,且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均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板的厚度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六发光部的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发光部的尺寸;和/或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第六发光部的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三发光部的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不同于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圆形,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正投影图案的形状包括多边形;和/或,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三发光部和所述第六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间距,小于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三发光部在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面上的间距;和/或,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同一个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一发光部、所述第二发光部和所述第三发光部的中心的连线形成锐角三角形,所述第一发光部和所述第二发光部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光部与所述第四发光部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布,所述第一发光部与所述第四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发光部与所述第五发光部沿所述第二方向排布,所述第二发光部与所述第五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发射同波段的光。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同一所述像素单元内,所述第三发光部与所述第六发光部的中心的间距,大于所述第一发光部与所述第四发光部的中心的间距;和/或,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同一所述像素单元内,在所述第一方向上,所述第六发光部位于所述第一发光部的中心远离所述第三发光部的一侧。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具有第一显示模式和第二显示模式,在所述第一显示模式下,至少所述非防窥像素发光;在所述第二显示模式下,所述防窥发光部发光,所述非防窥发光部不发光。

13.一种显示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2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