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割草机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申请涉及电动工具,尤其涉及一种智能割草机。背景技术:1、当前,自行走机器人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诸多领域。以自行走智能割草机为例,其被用于修剪各类工况环境下的草...
智能割草机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电动工具,尤其涉及一种智能割草机。

背景技术:

1、当前,自行走机器人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诸多领域。以自行走智能割草机为例,其被用于修剪各类工况环境下的草坪。在实际应用中,作业场地常包含地形崎岖等复杂工况,因此亟需具备更强抓地能力的割草机,以保障其在复杂地面条件下的稳定运行。为了提升地形通过能力,出现了具有第一车体和第二车体的活动连接式割草机。然而,此类割草机如何合理地设置各模块与行动轮,以兼顾整机结构紧凑性以及抓地性能,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出了一种智能割草机,通过整机模块合理化布局,有效提升了智能割草机的紧凑性以及抓地能力。

2、为了实现上述申请目的,提出了一智能割草机,包括:

3、第一车体;

4、第二车体,所述第二车体与所述第一车体活动连接;

5、导航模块,所述导航模块设置于所述第一车体;

6、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设置于所述第一车体,被配置为接收所述导航模块信号;

7、驱动模块,包括四个行动轮;所述四个行动轮分别具有驱动电机;所述四个行动轮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车体的两个前行动轮和设置于第二车体的两个后行动轮;所述两个前行动轮分别连接一个转向电机。

8、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控制模块至少包括运控模组,所述运控模组的最大面积的平面垂直于所述第一车体的底盘面设置。

9、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航模块至少包括定位模组,所述定位模组位于所述第一车体的中轴线上,所述定位模组至少包括定位板,所述定位板最大面积的平面平行于所述第一车体的底盘面。

10、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定位模组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运控模组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之间无交叠。

11、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运控模组的顶部低于所述定位模组的最低点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记为x,所述x≥0mm。

12、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智能割草机重心至所述第一车体前端的距离与重心至所述第二车体末端的距离的比为45:55。

13、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两个前行动轮的轮距大于或等于358mm,所述两个后行动轮的轮距大于或等于410mm。

14、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智能割草机处于同一侧的前行动轮与后行动轮之间的轮距大于或等于452mm。

15、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智能割草机还包括提手结构,所述提手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车体的前端。

16、作为本申请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提手结构为从所述智能割草机的底部朝向远离工作面延伸所形成的凹口。

17、本申请通过在智能割草机的第一车体设置控制模块和导航模块,并且四个行动轮分别设置一个驱动电机以及两个前行动轮分别连接一个转向电机,提高智能割草机的结构紧凑性和抓地能力。

1.一种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至少包括运控模组,所述运控模组的最大面积的平面垂直于所述第一车体的底盘面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航模块至少包括定位模组,所述定位模组位于所述第一车体的中轴线上,所述定位模组至少包括定位板,所述定位板最大面积的平面平行于所述第一车体的底盘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组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运控模组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之间无交叠。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运控模组的顶部低于所述定位模组的最低点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记为x,所述x≥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割草机重心至所述第一车体前端的距离与重心至所述第二车体末端的距离的比为45:5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前行动轮的轮距大于或等于358mm,所述两个后行动轮的轮距大于或等于41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割草机处于同一侧的前行动轮与后行动轮之间的轮距大于或等于452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割草机还包括提手结构,所述提手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车体的前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手结构为从所述智能割草机的底部朝向远离工作面延伸所形成的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