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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装置及可穿戴设备与流程

2022-11-28 11:55:06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公开涉及头戴显示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装置及可穿戴设备。


背景技术:

2.采用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vr)等技术的头戴显示设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头戴显示设备可以用于内容显示,例如用于显示电影画面、游戏画面、网页等。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装置及可穿戴设备。
4.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包括:
5.在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中设置窥探窗口,窥探窗口被配置为:窥探窗口有正方向,对于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的正方向查看该对象的情况下,该对象位于窥探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呈可见状态,该对象超出窥探空间范围的部分呈不可见状态,窥探空间为通过用户视点和窥探窗口的边缘限定的内部空间;
6.在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的情况下,响应于接收的对象移出指令,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并将至少部分经处理后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移动至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
7.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包括:
8.设置模块,用于在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中设置窥探窗口,窥探窗口被配置为:窥探窗口有正方向,对于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的正方向查看该对象的情况下,该对象位于窥探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呈可见状态,对象超出窥探空间范围的部分呈不可见状态,窥探空间为通过用户视点和窥探窗口的边缘限定的内部空间;
9.处理模块,用于在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的情况下,响应于接收的对象移出指令,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并将至少部分经处理后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移动至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
10.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可穿戴设备,包括上述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
11.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12.处理器;
13.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14.处理器,用于从存储器中读取可执行指令,并执行指令以实现上述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
15.根据本公开的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存储有
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上述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
16.根据本公开的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指令,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
17.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18.通过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进行更详细的描述,本公开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更加明显。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公开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公开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并不构成对本公开的限制。在附图中,相同的参考标号通常代表相同部件或步骤。
19.图1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0.图2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窥探空间的示意图。
21.图3-1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一。
22.图3-2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二。
23.图3-3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三。
24.图3-4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四。
25.图3-5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五。
26.图3-6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六。
27.图3-7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七。
28.图3-8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八。
29.图3-9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虚拟空间的示意图之九。
30.图4是本公开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1.图5是本公开再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2.图6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3.图7是本公开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34.图8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将参考附图详细地描述根据本公开的示例实施例。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公开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本公开的全部实施例,应理解,本公开不受这里描述的示例实施例的限制。
36.应注意到: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公开的范围。
37.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公开实施例中的“第一”、“第二”等术语仅用于区别
不同步骤、设备或模块等,既不代表任何特定技术含义,也不表示它们之间的必然逻辑顺序。
38.还应理解,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多个”可以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至少一个”可以指一个、两个或两个以上。
39.还应理解,对于本公开实施例中提及的任一部件、数据或结构,在没有明确限定或者在前后文给出相反启示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理解为一个或多个。
40.另外,本公开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本公开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41.还应理解,本公开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着重强调各个实施例之间的不同之处,其相同或相似之处可以相互参考,为了简洁,不再一一赘述。
42.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
43.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公开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
44.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说明书的一部分。
45.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46.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应用于终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等电子设备,其可与众多其它通用或专用计算系统环境或配置一起操作。适于与终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等电子设备一起使用的众所周知的终端设备、计算系统、环境和/或配置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计算机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系统、瘦客户机、厚客户机、手持或膝上设备、基于微处理器的系统、机顶盒、可编程消费电子产品、网络个人电脑、小型计算机系统、大型计算机系统和包括上述任何系统的分布式云计算技术环境,等等。
47.终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等电子设备可以在由计算机系统执行的计算机系统可执行指令(诸如程序模块)的一般语境下描述。通常,程序模块可以包括例程、程序、目标程序、组件、逻辑、数据结构等等,它们执行特定的任务或者实现特定的抽象数据类型。计算机系统/服务器可以在分布式云计算环境中实施,分布式云计算环境中,任务是由通过通信网络链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执行的。在分布式云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的本地或远程计算系统存储介质上。
48.示例性方法
49.图1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1所示的方法包括步骤110和步骤120,下面对各步骤分别进行说明。
50.步骤110,在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中设置窥探窗口,窥探窗口被配置为:窥探窗口有正方向,对于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的正方向查看该对象的情况下,该对象位于窥探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呈可见状态,该对象超出窥探空间范围的部分呈不可见状态,窥探空间为通过用户视点和窥探窗口的边缘限定的内部空间。
51.需要说明的是,头戴显示设备也可以称为头戴显示器(head-mounted display,
hmd)或者头显,头戴显示设备可以用于实现ar效果、vr效果、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mr)效果等,由于头戴显示设备能够创造特有的沉浸感,在使用头戴显示设备时,用户主观上可以感觉置身于与现实具有隔离感的一空间中,该空间即为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可选地,头戴显示设备可以为ar眼镜、vr眼镜、mr眼镜等。
52.在步骤110中,可以默认将窥探窗口设置于虚拟空间中的预设位置,之后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调整窥探窗口在虚拟空间中的设置位置,以使窥探窗口设置于虚拟空间中用户指定的任意位置。在本公开的一种可选示例中,窥探窗口可以为一个二维面或者为一个具有厚度的板体。窥探窗口可以为三维网格模型,可以通过网格定义窥探窗口的形状,窥探窗口的形状可以为矩形、圆形、菱形等。窥探窗口在最终渲染时可以不进行显示,也即,用户看不到窥探窗口。
53.需要说明的是,虚拟空间中可以放置应用图标、网页、电影海报等各种用于呈现给用户的对象,对于虚拟空间中放置的任一对象,可以判断该对象是否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54.如果任一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可以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的正方向查看该对象的情况下,令该对象位于窥探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呈可见状态,该对象超出窥探空间范围的部分呈不可见状态,窥探空间为通过用户视点和窥探窗口的边缘限定的内部空间。也即,对应于该对象呈现窥探效果是指:令该对象的显示受用户视角和窥探窗口的影响,该对象仅位于窥探空间范围内的部分能够呈现给用户。
55.需要说明的是,窥探窗口有方向性。用户视线从窥探窗口正方向看,能够看到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位于窥探空间内的部分。用户视线从窥探窗口的反方向看,则不存在窥探空间。因此,在用户从窥探窗口正面查看该对象时,才可能针对该对象观察到窥探效果,用户从窥探窗口背面查看该对象时无法针对该对象观察到窥探效果,也看不到该对象。
56.需要说明的是,头戴显示设备内可以设置有用于采集位姿、姿态或者位置的装置,例如设置有惯性传感器(inertial measurement unit,imu),通过imu的采集数据,再结合虚拟空间与真实世界之间的映射关系,可以确定虚拟空间中用户视点的位置,结合用户视点和窥探窗口的边缘,可以确定窥探空间。
57.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图2中的点p可以为用户视点,图2中的圆形平面q可以为窥探窗口,圆形平面q朝向点p的一面为窥探窗口的正方向。那么,可以将点p作为射线起点,将点p分别与位于圆形平面q的边缘上的每个点相连,以形成相应的连接射线,由这些连线射线包围形成的锥体空间(具体可参见图2中打有右倾斜线的部分)即可作为窥探空间。这样,对于任一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如果该对象完全位于锥体空间内部,该对象整体对于用户而言是可见的;如果该对象完全位于锥体空间外部,该对象整体对于用户而言是不可见的;如果该对象部分位于锥体空间内部,另外部分位于锥体空间外部,该对象对于用户而言是部分可见的。
58.由于窥探空间与用户视点紧密关联,用户视点的变化会导致窥探空间发生相应变化。例如,如果视点由图2中的点p变化为点r,通过将点p分别与位于圆形平面q的边缘上的每个点相连、基于所形成的连接射线得到的锥体空间,显然不同于将点r分别与位于圆形平面q的边缘上的每个点相连、基于所形成的连接射线得到的锥体空间。
59.步骤120,在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的情况下,响应于接收的对象移出指令,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并将至少部分
经处理后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移动至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
60.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目标对象可以为网格模型,可以通过网格定义目标对象的形状。
61.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头戴显示设备可以配有手持控制器,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发起对象移动指令,例如,虚拟空间中可以对应于目标对象显示有移出按钮,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点击移出按钮,在点击移出按钮之后,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拖动目标对象。基于移出按钮的点击,可以实现对象移出指令的发起;通过对目标对象的拖动可以实现目标对象在虚拟空间中位置的移动。手持控制器可以为手机、手柄等具备采集位姿或者位置的装置的设备,该装置例如可以为imu等。
62.在本公开的另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头戴显示设备可以具有手势控制功能。头戴显示设备可以通过识别出设定手势完成对虚拟空间中对象的交互和控制。用户可以发出设定手势,在头戴显示设备采集的真实图像数据通过算法后识别为设定手势的情况下,可以渲染与设定手势关联的射线。射线的起点可以在根据人机工学设定的某点(如肩膀处、手肘处等),射线的方向可以为该点和手部(例如手腕处、食指根部等)连线方向。通过射线选中和点击对应于目标对象的移出按钮,来发起对象移动指令。发出射线的操作和点击操作可以通过设定手势中的两类手势来完成。例如发出射线的手势可以为伸出食指,而带着射线的点击手势可以为握拳等手势。
63.响应于接收的对象移出指令,可以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这时,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的显示不受窥探窗口的影响,无论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位于虚拟空间中的什么位置,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对于用户而言均是可见的。也即,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可以呈全空间可见的状态。这样,在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向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移动的过程中,以及目标对象在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移动的过程中,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可以一直呈现在用户视野中。
64.当然,对象移出指令的发起方式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例如,头戴显示设备可以为独立的设备,用户可以通过语音方式发起对象移出指令。采用这种方式,用户可以通过语音指定目标对象经移动后最终显示在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中的哪个位置。
65.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可以在接收到移出指令时,立即对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进行全部处理,使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还可以在接收到移出指令时,按照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与窥探空间边界的距离进行部分处理。例如,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中的任一子对象与窥探空间边界的距离小于等于距离阈值时,对该子对象进行处理达到在整个虚拟空间可见状态,而其它尚未进入与窥探空间边界的距离小于距离阈值的子对象暂不处理。由此,可以实现目标对象从窥探空间内到窥探空间外的移动过程中,对目标对象进行渐变的处理,依然可以实现从窥探空间内到窥探空间外的平滑转换。
66.本公开的实施例中,通过在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中设置窥探空间,对于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可以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对该对象进行查看的情况下,对应于该对象呈现窥探效果。并且,在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且接收对象移出指令的情况下,可以先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然后再将至少部分经处理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内移出。这样,在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时,目
标对象能够呈现在用户视野中。在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内向窥探空间外移动的过程中,以及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外时,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能够呈现在用户视野中。那么,对于用户而言,在目标对象的整个移动过程中,目标对象的显示效果的转换是平滑的,不会发生突变。可见,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头戴显示设备能够基于窥探窗口提供窥探效果,由此可以使头戴显示设备能够提供的显示效果更加丰富,并且,即便设置了窥探窗口,对象的显示也是平滑的,由此可以保证头戴显示设备的显示效果的自然感,因此,本公开的实施例有利于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67.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目标对象包括立体模块。
68.需要说明的是,立体模块也可以称为三维模块或者3d模块,立体模块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三维头像、三维宠物等,三维头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三维人物头像、三维动物头像等,三维宠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宠物龙(例如图3-1至图3-9所示的萌萌龙)、宠物猪、宠物熊等。
69.由于目标对象包括立体模块,立体模块具有z轴深度信息,这样,目标对象能够呈现纵深感,由此可以使目标对象更加形象逼真,头戴显示设备能够呈现具有纵深感的窥探效果。
70.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窥探窗口具有目标窥探标识。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实施例中涉及的任一窥探标识均可以呈窥探id的形式。
71.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在图1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4所示,该方法还可以包括步骤112和步骤114。
72.步骤112,确定目标对象包括的至少一个子对象,每个子对象配置至少一种材质。
73.如果目标对象为宠物龙,宠物龙的眼睛、犄角、耳朵、皮肤可以分别作为目标对象的一个子对象,宠物龙的眼睛、犄角、耳朵、皮肤可以分别配置有一种材质。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材质包括但不限于纹理信息、平铺信息、颜色色调信息、反射率信息、粗糙度信息等,纹理可以是位图图像。
74.步骤114,基于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以及目标窥探标识,确定目标对象是否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75.需要说明的是,目标对象包括的至少一个子对象各自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组成的集合可以认为是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
76.在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步骤114,包括:
77.在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具有窥探标识,且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78.在另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步骤114,包括:
79.在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具有窥探标识,且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不同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80.在再一种可选实施方式中,步骤114,包括:
81.在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不具有窥探标识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82.在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以及目标窥探标识均已知的情况下,可以判断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是否均具有窥探标识。
83.如果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不具有窥探标识,可以直接判定目标对象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84.如果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具有窥探标识,可以将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具有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进行比对。如果比对结果为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具有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可以判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如果比对结果为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具有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不同,可以判定目标对象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85.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目标窥探标识为id1,目标对象配置有三种材质,分别是材质1、材质2和材质3。如果材质1、材质2、材质3均具有窥探标识,并且,材质1、材质2和材质3具有的窥探标识均为id1,则可以确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如果材质1、材质2、材质3均具有窥探标识,并且,材质1、材质2和材质3具有的窥探标识均不同于id1,则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如果材质1、材质2、材质3均不具有窥探标识,则可以确定目标对象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86.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材质1具有窥探标识,且材质1具有的窥探标识不同于id1,材质1对应的子对象在整个虚拟空间中可以呈不可见状态。类似地,如果材质2或者材质3具有窥探标识且具有的窥探标识不同于id1,材质2或者材质3对应的子对象在整个虚拟空间中也可以呈不可见状态。
87.这样,基于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是否具有窥探标识,以及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具有的窥探标识与目标窥探标识的比对,能够高效可靠地确定目标对象是否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并且,通过分别为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设置窥探标识,可以通过对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设置的窥探标识的控制,决定目标对象中的哪些子对象呈现窥探效果,哪些子对象不具有窥探效果,由此可以进一步丰富头戴显示设备能够提供的显示效果。
88.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参考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以及目标窥探标识,能够高效可靠地确定目标对象是否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89.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如果需要将目标对象由满足预设窥探条件更新至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则可以采用以下两项中的一项:
90.将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更新至与目标窥探标识不同;
91.删除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
92.如果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可以认为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那么,通过将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由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更新至与目标窥探标识不同,可以高效可靠地将目标对象更新至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例如,目标窥探标识为id1,则可以将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更新至id2、id3或者id4。或者,通过将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删除,可以高效可靠地将目标对象更新至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例如,目标窥探标识为id1,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为id1,则可以直接将id1删除。
93.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均预先配置有对应的两个着色器,分别是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的第一着色器和不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的第二着色器。第一着色器可以包括一个以上着色器。第二着色器可以
包括一个以上着色器。
94.在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具有窥探标识,且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包括:
95.在针对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使用的着色器均为对应的第一着色器,且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96.可以理解的是,着色器是一些包含数学计算和算法的脚本,其可以根据光照输入和材质配置来计算像素渲染的颜色。
97.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第一着色器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在任一材质使用对应的第一着色器时,可以基于对应的第一着色器,为该材质进行窥探标识的设置,以使该材质具有窥探标识。并且,后续可以在该材质具有的窥探标识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的情况下,基于对应的第一着色器进行渲染处理,以便对应于该材质对应的子对象呈现窥探效果。由于各第二着色器不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在任一材质使用对应的第二着色器时,该材质不具有窥探标识,基于对应的第二着色器进行渲染处理,该材质对应的子对象的显示不受窥探窗口的影响,呈现全空间可见的状态。
98.本公开的实施例中,通过为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每种材质预先设置对应的两个着色器,参考至少一种材质使用的着色器是否均为对应的第一着色器,以及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具有的窥探标识与目标窥探标识的比对,能够高效可靠地确定目标对象是否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99.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步骤120中的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包括:
100.将针对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至少部分材质使用的着色器切换为对应的第二着色器,以使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
101.在针对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使用的着色器均为对应的第一着色器的情况下,可以将至少一种材质中的至少部分材质使用的着色器由对应的第一着色器切换为对应的第二着色器。由于第二着色器不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上述至少部分材质将更新为不具有窥探标识。相应地,上述至少部分材质对应的子对象的显示将不受窥探空间的影响,呈现全空间可见的状态。
102.本公开的实施例中,通过简单的着色器切换操作,能够高效可靠地将目标对象由呈现窥探效果切换至至少部分全空间可见的状态。
103.在本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在图1所示实施例的基础上,如图5所示,在步骤120之后,该方法还可以包括步骤130。
104.步骤130,响应于接收的对象复位指令,将至少部分经处理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移动至窥探空间内的初始位置,并将目标对象重新更新至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105.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发起对象复位指令,例如,虚拟空间中可以对应于目标对象显示有复位按钮,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点击复位按钮,由此发起对象复位指令。
106.在本公开的另一个可选示例中,用户可以通过摆出设定手势来帮助发起对象复位指令。通过设定手势发出的射线选中和点击对应于目标对象的复位按钮,来发起对象复位
指令。
107.当然,与对象移出指令类似,用户也可以通过语音形式发起对象复位指令,本公开的实施例对对象移出指令的发起方式不做任何限定。
108.响应于接收的对象复位指令,可以将至少部分经处理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移动至窥探空间内的初始位置。初始位置可以是接收对象移出指令的时刻目标对象在窥探空间内的位置,或者,初始位置可以是窥探空间内的预设位置。例如,预设位置可以是从窥探窗口的中心点深度增加预设距离的位置等。
109.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步骤120中,响应于接收的对象移出指令,还可以将目标对象更新至不满足预设窥探标识。例如,可以将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由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更新至与目标窥探标识不同。那么,响应于接收的对象复位指令,在将至少部分经处理的目标对象移动至窥探空间内的初始位置之后,还可以将目标对象重新更新至满足预设窥探条件。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目标窥探标识为id1,目标对象配置有三种材质,分别是材质1、材质2和材质3,材质1、材质2和材质3均具有窥探标识,材质1、材质2和材质3具有的窥探标识均为id2,则可以将材质1、材质2和材质3具有的窥探标识均由id2更新为id1,以将目标对象更新至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110.本公开的实施例中,响应于对象复位指令,在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外移回窥探空间内之后,通过简单的标识更新操作,能够高效可靠地实现目标对象由不满足预设窥探条件至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转换,由此可以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的正方向查看目标对象的情况下,对应于目标对象再次呈现窥探效果。
111.在本公开的一个实施例中,该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接收的动作指令,控制目标对象呈现相应动作效果。
112.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示例中,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发起动作指令。例如,用户可以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来点击位于窥探空间的目标对象,由此发起动作指令。当然,与对象移出指令类似,用户也可以通过设定手势、语音等发起动作指令,本公开的实施例对动作指令的发起方式不做任何限定。
113.响应于接收的动作指令,可以控制目标对象呈现相应动作效果。例如,如果用户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单击目标对象发起动作指令,可以控制目标对象呈现跳跃的动作效果;如果用户通过操纵手持控制器双击目标对象发起动作指令,可以控制目标对象呈现拍手的动作效果。对目标对象发起动作指令也可以通过点击对应的动作按钮来实现,本公开对动作指令的发起方式不做限定。动作效果不限于上述的跳跃和拍手,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相应的动作效果,本公开对动作效果的表达形式不做限定。
114.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目标对象可以在满足预设窥探条件且位于窥探空间的情况下,接收动作指令完成动作效果。目标对象也可以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的情况下,接收动作指令完成动作效果。
115.本公开的实施例中,通过动作指令,可以控制目标对象呈现相应动作效果,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头戴显示设备能够提供的显示效果更加丰富,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用户与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中的虚拟对象交互时的交互趣味性,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116.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可以先对窥探窗口赋予材质a,材质a可以使用预先编写过的着色器a,着色器a可以支持为材质a添加编号id(相当于上文中的目标窥探标
识)。例如,可以通过窥探窗口的设置界面,进行材质a对应的编号id的添加,添加的编号id具体可以为“1”。然后对目标对象赋予材质b,材质b可以使用预先编写过的着色器b,着色器b与着色器a需配套使用,着色器b可以支持为材质b添加编号id(相当于上文中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个窥探标识)。着色器a与着色器b为不同的着色器。当着色器a对应的编号id与着色器b对应的编号id相同时,则实现“只有通过窥探窗口才可以观察到目标对象”的效果(相当于对应于目标对象呈现窥探效果),窥探效果可以参见图3-1至图3-3中从不同角度观察萌萌龙时的显示效果。目标对象的数量可以为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117.目标对象可以包括多个子对象,每个子对象均可以赋予至少一种材质。例如,一个子对象赋予材质b,另一个子对象赋予材质c,再一个子对象赋予材质d等。只需满足材质b、材质c、材质d所使用的着色器为与着色器a配套的着色器b,且材质b、材质c、材质d对应的编号id均与材质a对应的编号id相同,即可对应于目标对象呈现窥探效果。如图3-4至3-5所示,此时可在窥探空间的范围内查看目标对象。
118.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预设窥探条件可以包括:被窥探对象配置的着色器为与窥探窗口配置的着色器对应的着色器,且被窥探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的窥探标识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目标窥探标识为窥探窗口被配置的标识。窥探窗口配置的着色器用于对窥探窗口进行配置,被窥探对象配置的着色器用于对被窥探对象进行配置。窥探窗口配置的着色器支持为窥探窗口配置目标窥探标识。被窥探对象配置的着色器支持为被窥探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配置窥探标识。一个被窥探对象配置的着色器可以包括一个以上。
119.如果用户通过点击图3-6中的“遛龙”按钮(相当于上文中的移出按钮),表示需要将目标对象移出窥探空间,则可以赋予目标对象材质b2(材质b2与材质b可以除了窥探标识外其它属性及属性值均相同),材质b2使用的着色器可以为着色器b2,着色器b2可以不同于着色器a、着色器b(相当于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的一种实现方式)。这时,目标对象的显示不受窥探窗口的影响。
120.如图3-7所示,在目标对象由窥探窗口内移动至窥探窗口外的过程中,由于着色器b2的显示不受窥探窗口的影响,目标对象能够正常完整显示。
121.如图3-8所示,在目标对象已位于窥探窗口外时,由于着色器b2的显示不受窥探窗口的影响,目标对象能够正常完整显示。
122.如果用户通过点击图3-7或者图3-8中的“回家”按钮(相当于上文中的复位按钮)表示需要将目标对象移回窥探窗口,则可以维持着色器b2对应的材质b2。如图3-9所示,由于着色器b2的显示不受窥探窗口的影响,目标对象能够正常完整显示,最终,目标对象能够回到图3-4所示的位置。
123.在目标对象移回窥探窗口之后,可以赋予立体模块材质b,材质b对应的着色器为着色器b。由于着色器b的显示会受到窥探窗口的影响,可以对应于目标对象呈现窥探效果。此时,如果目标对象需要执行跳跃等动作,目标对象仅在窥探空间内的部分会呈现给用户。
124.综上,本公开的实施例中,通过在虚拟空间中设置具有编号id的窥探窗口,并在虚拟空间中放置具有编号id的被窥探内容(相当于上文中的目标对象),可以在一些情况下达到窥探效果,窥探效果在用户通过多个角度对虚拟空间进行查看的情况下都可以呈现。并且,可以在另一些情况下剥离窥探窗口的影响,从而达到平滑转换的效果。
125.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任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可以由任意适当的具有数据处理能力的设备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端设备和服务器等。或者,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任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可以由处理器执行,如处理器通过调用存储器存储的相应指令来执行本公开实施例提及的任一种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下文不再赘述。
126.示例性装置
127.图6是本公开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6所示的装置包括设置模块610和处理模块620。
128.设置模块610,用于在头戴显示设备的虚拟空间中设置窥探窗口,窥探窗口被配置为:窥探窗口有正方向,对于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对象,在用户视线通过窥探窗口的正方向查看该对象的情况下,该对象位于窥探空间范围内的部分呈可见状态,对象超出窥探空间范围的部分呈不可见状态,窥探空间为通过用户视点和窥探窗口的边缘限定的内部空间;
129.处理模块620,用于在满足预设窥探条件的目标对象位于窥探空间的情况下,响应于接收的对象移出指令,将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处理至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并将至少部分经处理后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移动至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
130.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窥探窗口具有目标窥探标识;
131.如图7所示,该装置还包括:
132.第一确定模块630,用于确定目标对象包括的至少一个子对象,每个子对象配置至少一种材质;
133.第二确定模块640,用于基于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以及目标窥探标识,确定目标对象是否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134.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第二确定模块640,用于:
135.在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均具有窥探标识,且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136.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每种材质均预先配置有对应的两个着色器,分别是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的第一着色器和不支持为材质配置窥探标识的第二着色器;
137.第二确定模块640,用于:
138.在针对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使用的着色器均为对应的第一着色器,且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的窥探标识均与目标窥探标识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目标对象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139.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处理模块620,用于:
140.将针对目标对象配置的至少一种材质中的至少部分材质使用的着色器切换为对应的第二着色器,以使目标对象的至少部分在整个虚拟空间呈可见状态。
141.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如图7所示,该装置还包括:
142.复位模块650,用于将至少部分经处理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移动至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之后,响应于接收的对象复位指令,将至少部分经处理的目标对象由窥探空间以外的区域移动至窥探空间内的初始位置,并将目标对象重新更新至满足预设窥探条件。
143.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如图7所示,该装置还包括:
144.控制模块660,用于响应于接收的动作指令,控制目标对象呈现相应动作效果。
145.在本公开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目标对象包括立体模块。
146.在本公开的装置中,上述公开的各种可选实施例、可选实施方式和可选示例,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灵活的选择和组合,从而实现相应的功能和效果,本公开不进行一一列举。
147.本公开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可穿戴设备,包括上述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需要说明的是,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装置和可穿戴设备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技术效果均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说明即可,在此不再赘述。
148.示例性电子设备
149.下面,参考图8来描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图8图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800的框图。如图8所示,电子设备800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810和存储器820。
150.处理器81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pu)或者具有数据处理能力和/或指令执行能力的其他形式的处理单元,并且可以控制电子设备800中的其他组件以执行期望的功能。
151.存储器82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包括各种形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易失性存储器和/或非易失性存储器。所述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可以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高速缓冲存储器(cache)等。所述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rom)、硬盘、闪存等。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可以存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程序指令,处理器810可以运行所述程序指令,以实现上文所述的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以及/或者其他期望的功能。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还可以存储诸如输入信号、信号分量、噪声分量等各种内容。
152.存储器820可以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产品。处理器810可以用于执行存储器820中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产品,且计算机程序产品被执行时,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公开各种实施例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中的步骤。
153.在一个示例中,电子设备800还可以包括:输入装置830和输出装置840,这些组件通过总线系统和/或其他形式的连接机构(未示出)互连。
154.例如,在电子设备800是第一设备或第二设备时,该输入装置830可以是麦克风或麦克风阵列。在电子设备800是单机设备时,该输入装置830可以是通信网络连接器,用于从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接收所采集的输入信号。
155.此外,该输入装置830还可以包括例如键盘、鼠标等等。
156.该输出装置840可以向外部输出各种信息。该输出装置840可以包括例如显示器、扬声器、打印机、以及通信网络及其所连接的远程输出装置等等。
157.当然,为了简化,图8中仅示出了该电子设备800中与本公开有关的组件中的一些,省略了诸如总线、输入/输出接口等等的组件。除此之外,根据具体应用情况,电子设备800还可以包括任何其他适当的组件。
158.示例性计算机程序产品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159.除了上述方法和设备以外,本公开的实施例还可以是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公开各种实施例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中的步骤。
160.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公开实施例操作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c 等,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
161.此外,本公开的实施例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本说明书上述“示例性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公开各种实施例的用于控制对象显示效果的方法中的步骤。
162.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可读介质的任意组合。可读介质可以是可读信号介质或者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63.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公开的基本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公开中提及的优点、优势、效果等仅是示例而非限制,不能认为这些优点、优势、效果等是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必须具备的。另外,上述公开的具体细节仅是为了示例的作用和便于理解的作用,而非限制,上述细节并不限制本公开为必须采用上述具体的细节来实现。
164.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它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或相似的部分相互参见即可。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与方法实施例基本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165.本公开中涉及的器件、装置、设备、系统的方框图仅作为例示性的例子并且不意图要求或暗示必须按照方框图示出的方式进行连接、布置、配置。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可以按任意方式连接、布置、配置这些器件、装置、设备、系统。诸如“包括”、“包含”、“具有”等等的词语是开放性词汇,指“包括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这里所使用的词汇“或”和“和”指词汇“和/或”,且可与其互换使用,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不是如此。这里所使用的词汇“诸如”指词组“诸如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
166.可能以许多方式来实现本公开的方法和装置。例如,可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软件、硬件、固件的任何组合来实现本公开的方法和装置。用于所述方法的步骤的上述顺序仅是为了进行说明,本公开的方法的步骤不限于以上具体描述的顺序,除非以其它方式特别说明。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可将本公开实施为记录在记录介质中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用于实现根据本公开的方法的机器可读指令。因而,本公开还覆盖存储用于执行根据本公开的方法的程序的记录介质。
167.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公开的装置、设备和方法中,各部件或各步骤是可以分解和/或重新组合的。这些分解和/或重新组合应视为本公开的等效方案。
168.提供所公开的方面的以上描述以使本领域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做出或者使用本公开。对这些方面的各种修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并且在此定义
的一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方面而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因此,本公开不意图被限制到在此示出的方面,而是按照与在此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的特征一致的最宽范围。
169.为了例示和描述的目的已经给出了以上描述。此外,此描述不意图将本公开的实施例限制到在此公开的形式。尽管以上已经讨论了多个示例方面和实施例,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其某些变型、修改、改变、添加和子组合。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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