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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与流程

2022-11-13 13:26:19 来源:中国专利 TAG:

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1.本发明专利申请是申请日为2020年11月10日、申请号为cn202011249828.2、名称为“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2.本文件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背景技术:

3.目前,各种产品在不同的用户之间进行流通可通过多种方式,例如通过直接购买的方式在买卖用户双方之间进行产品流通,基于电商平台和仓储管理系统的方式在不同的用户之间进行产品的赠与、产品的代购等。
4.上述多样化的产品流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各种产品流通需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了各种问题,如产品的交收发生错误或者遗漏等。


技术实现要素:

5.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系统。该方法包括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6.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应用于区块链系统。该装置包括获取模块,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该装置还包括验证模块,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该装置还包括处理模块,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7.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该系统包括区块链系统和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所述区块链系统,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8.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该设备包括处理器。该设备还包括被安排成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基
于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9.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附图说明
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1.图1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一种场景示意图;
12.图2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二种场景示意图;
13.图3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三种场景示意图;
14.图4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一种流程示意图;
15.图5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二种流程示意图;
16.图6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三种流程示意图;
17.图7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四种流程示意图;
18.图8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五种流程示意图;
19.图9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六种流程示意图;
20.图10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七种流程示意图;
21.图11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第八种流程示意图;
22.图12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的模块组成示意图;
23.图13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的第一种组成示意图;
24.图14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的第二种组成示意图;
25.图15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的第三种组成示意图;
26.图16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说明书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文件的保护范围。
28.目前,多样化的产品流通方式不仅存在产品交收错误、遗漏等问题,而且对于一些特定的产品流通场景中,还存在产品交收效率低、以及产品浪费等问题。例如,企业为员工发放产品福利的产品流通场景中,通常会由指定的用户根据员工人数一次性购买相应数量的产品,在指定发放地点面对面发放给每个员工。然而,在产品发放时间内,往往会有一些员工无法到达现场领取产品,而进行相应商品的退货处理又需要与商户协商、进行邮寄等操作,费时费力,因而更多的时候是相应的产品被闲置,造成了产品的浪费。并且,对于员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而言,员工往往需要排队领取产品。可见,该过程中不仅存在部分产品浪费的问题,而且需要占用产品发放人员以及员工过多的时间,产品的交收效率低。基于此,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装置、设备及系统。
29.图1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场景包括: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区块链系统、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其中,第一终端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计算机、便携笔记本式计算机等(图1中仅示出手机);区块链系统包括区块链和接入区块链的至少一个区块链节点(图1中仅示出一个),区块链上保存有数据,如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等;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如商户、网络购物平台等,其提供至少一种产品。
30.具体的,当第二用户需要向第一用户发放目标产品时,可以预先从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预定目标产品,并将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提供给第一用户,使得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该凭证信息从产品提供平台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当第一用户想要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时,操作其第一终端设备,以通过第一终端设备向区块链系统发送产品收取请求。当区块链系统中的区块链节点接收到产品收取请求时,从产品收取请求中获取待收取的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以及,根据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有效,则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提供目标产品的第一指示信息,使产品提供平台根据第一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以及,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表征请求成功的请求结果信息,第一终端设备展示接收到的请求结果信息。其中,第二用户可以是以个人名义向第一用户发放目标产品,例如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赠送礼物等;第二用户还可以是以企业的名义向
第一用户发放目标产品,例如,第二用户是某企业的工作人员,以企业的名义向企业的员工即第一用户发放企业福利等。
31.或者,如图2所示,当第一用户想要基于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获取目标产品时,操作其第二终端设备,以通过第二终端设备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产品收取请求。产品提供平台根据产品收取请求包括的凭证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送第一验证请求。区块链系统中的区块链节点从该第一验证请求中获取凭证信息,根据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获取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有效,则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表征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产品提供平台根据接收到的验证结果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并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表征请求成功的请求结果信息,第一终端设备展示接收到的请求结果信息。
32.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该场景还可以包括目标产品的产品兑换平台;相应的,当第一用户想要基于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获取目标产品时,操作其第一终端设备,以通过第一终端设备向产品兑换平台发送产品收取请求。产品兑换平台根据产品收取请求包括的凭证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送第二验证请求。区块链系统中的区块链节点从该第二验证请求中获取凭证信息,根据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获取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有效,则向产品兑换平台发送表征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产品兑换平台基于产品提供平台提供的目标产品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并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表征请求成功的请求结果信息,第一终端设备展示接收到的请求结果信息;或者,产品提供平台根据验证结果信息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提供目标产品的第二指示信息(图中未示出);产品提供平台根据该第二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并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表征请求成功的请求结果信息,第一终端设备展示接收到的请求结果信息。
33.由此,区块链系统在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34.基于上述应用场景架构,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图4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4中的方法能够由区块链系统执行,如图4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5.步骤s102,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凭证信息用于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目标产品;
36.为了避免产品浪费以及确保产品的有效收取,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凭证信息具
有时效性,且凭证信息与产品具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即在设定的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第一用户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并且当第一用户在该时效期内兑换了目标产品之后,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一用户,第一用户可自行支配目标产品。在设定的凭证信息的时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兑换目标产品,则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归属于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第二用户或产品提供平台可自行支配目标产品。作为示例,第二用户在产品提供平台预定目标产品时,已支付了目标产品的购买费用,那么在设定的凭证信息的时效期截止时,如果第一用户未兑换目标产品,则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可以属于于第二用户;若第二用户在产品提供平台预定目标产品时,未支付目标产品的购买费用,那么在设定的凭证信息的时效期截止时,如果第一用户未兑换目标产品,则目标产品的物权可以归属于产品提供平台。当第二用户或产品产品提供平台具有目标产品的物权时,可以将目标产品参与到其他产品交易中;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能够避免产品的浪费问题。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凭证信息对应一份产品,该一份产品中可以包括多个产品,例如,企业在中秋节为每个员工准备了一盒月饼和一箱牛奶,则一个凭证信息可对应一盒月饼和一箱牛奶。
37.步骤s104,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38.步骤s106,若验证结果为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凭证信息通过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
39.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区块链系统在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40.为了实现基于凭证信息的产品发放,如图5所示,第二用户首先操作其第二终端设备向区块链系统发送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以通过区块链系统生成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并提供给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具体而言,步骤s102之前还可以包括:
41.步骤s100-2,接收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生成请求,根据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
42.具体的,接收第二用户的第二终端设备发送的凭证信息生成请求,基于预设的凭证生成规则生成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第二用户为向第一用户发放产品提供平台的目标产品的用户;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中可以包括待生成的凭证信息所对应的产品的产品信息;该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发放数量、产品重量等。需要指出的是,凭证信息生成请求可以请求生成一个凭证信息,还可以请求生成多个凭证信息,相应的生成请求中还可以包括待生成的凭证信息的数量信息;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中还可以包括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第二
用户的用户信息等,该用户信息如用户姓名、联系方式、收货地址中的一个或多个。
43.进一步的,凭证信息的具体形式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一个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凭证信息是产品交收码。
44.步骤s100-4,将生成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
45.具体的,区块链系统确定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中是否包括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若否,则将生成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二用户的第二终端设备;若是,则根据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中包括的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将生成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中,以及向第二终端设备发送生成成功信息。其中,当第二终端设备接收到凭证信息之后,第二用户可以通过礼品卡的方式将凭证信息当面提供给第一用户,还可以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将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
46.步骤s100-6,将确定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
47.具体的,根据凭证信息生成请求包括的产品信息,确定目标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以及,确定生成的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将产品标识信息、时效信息、生成的凭证信息等关联记录,将记录的信息确定为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将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
48.为了确保凭证信息与目标产品具有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区块链系统需要确定目标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以建立凭证信息与产品标识信息的关联关系。考虑到在实际应用中,一些产品在出厂后带有唯一的产品标识信息,而一些产品则没有唯一的产品标识信息。当目标产品具有唯一的产品标识信息时,产品信息中可以包括该产品标识信息;相应的,区块链系统在接收到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之后,确定凭证信息生成请求包括的产品信息中是否包括产品标识信息;若是,则从产品信息中获取目标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若否,则根据预设的产品标识信息的生成规则,生成目标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
49.进一步的,凭证信息的有效时长可以是预先设定的,还可以是第二用户指定的;相应的,区块链系统确定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中是否包括第二用户指定的时效信息,若是,则从凭证信息生成请求中获取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若否,则根据预设的有效时长和当前时间确定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
50.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凭证生成规则和产品标识信息的生成规则均可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对此本说明书中不做具体限定。作为一个示例,可以将凭证信息所对应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与凭证信息的有效截止日期拼接作为凭证信息等。生成记录信息中所包括的信息也不限于上述信息,还可以包括相应的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第二用户的用户信息、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的平台信息、产品兑换平台的平台信息等。进一步的,当请求生成多个凭证信息、且每个凭证信息对应的产品不同时,生成请求中还可以包括产品与第一用户的对应关系,相应的,生成记录信息中包括相应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等。例如,第二用户请求生成两个凭证信息,凭证信息1对应a型号的手机并发放给用户甲,凭证信息2对应b型号的手机并发放给用户乙,则凭证信息1的生成记录信息中包括用户甲的用户信息,凭证信息2的生成记录信息中包括用户乙的用户信息。
51.由此,当第二用户需要向第一用户发放目标产品时,通过区块链系统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即可,而无需预先购买回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可基于凭证信息进行线上的产品收取操作,而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因此,极大的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需要说明的时,上述通过区块链系统生成凭证信息的
方式仅仅是一种优选的凭证信息的生成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设定其他的凭证信息的生成方式,本说明书中对此不做具体限定。
52.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当第一用户接收到凭证信息后,可以直接操作其第一终端设备基于凭证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送产品收取请求,在区块链系统验证凭证信息有效时,指示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具体而言,步骤s10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2-2:
53.步骤s102-2,接收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发送的产品收取请求,从产品收取请求中获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
54.与步骤s102-2对应的,步骤s106包括以下步骤s106-2:
55.步骤s106-2,若验证结果为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凭证信息向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发送提供目标产品的第一指示信息,使产品提供平台根据第一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
56.具体的,区块链系统根据区块链中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确定是否需要区分目标产品与第一用户的对应关系时,若是,则区块链系统根据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中的产品标识信息、发放数量、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等,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提供目标产品的第一指示信息,使产品提供平台根据第一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产品标识信息所对应的目标产品。例如,第一用户为上述示例的用户甲,区块链系统根据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中的a型号、发放数量(如1个)、用户信息等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第一指示信息,以使产品提供平台向用户甲邮寄一个a型号的手机。
57.进一步的,当确定不需要区分目标产品与第一用户的对应关系时,区块链系统根据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中的产品名称、发放数量、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等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第一指示信息。例如,企业在中秋节时从产品提供平台预定了一批月饼发放给员工,由于不同员工之间的月饼是一样的,因此不需要区分目标产品与第一用户的对应关系。区块链系统可根据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中的产品名称(如某品牌的某月饼)、发放数量(如一箱)、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第一指示信息,以使产品产品提供平台向该第一用户邮寄相应数量的相应品牌的目标产品。
58.需要指出的是,第一用户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自行提取目标产品,相应的,产品提供平台在确定第一用户的用户身份有效时,将相应的目标产品提供给第一用户。对于将目标产品提供给第一用户的方式,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
59.进一步的,当区块链系统确定凭证信息无效时,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请求失败信息。
60.由此,第一用户可基于凭证信息与区块链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完成目标产品的收取,对于第一用户而言,不仅操作简单,而且无需占用过多时间,提升了产品交收效率。
61.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当第一用户接收到凭证信息后,还可以操作其第一终端设备向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发送产品收取请求,并由产品提供平台与区块链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以验证凭证信息的有效性,以及产品提供平台在确定凭证信息有效时,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具体而言,步骤s10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2-4:
62.步骤s102-4,接收产品提供平台发送的第一验证请求,从第一验证请求中获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第一验证请求基于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发送的产品收取请
求所发送,产品收取请求包括凭证信息;
63.具体的,当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接收到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发送的产品收取请求时,根据产品收取请求包括的凭证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送第一验证请求;区块链系统从第一验证请求中获取凭证信息。
64.与步骤s102-4对应的,步骤s106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6-4:
65.步骤s106-4,若验证结果为凭证信息有效,则向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发送表征凭证信息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以使产品提供平台根据验证结果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
66.其中,验证结果信息包括表征验证通过的字段信息,还可以包括上述第一指示信息中的各产品提供信息,从而使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具体的实现方式可参见前述相关描述,重复之处这里不再赘述。
67.进一步的,当区块链系统确定凭证信息无效时,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表征验证失败的验证结果信息,以使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请求失败信息。
68.由此,第一用户可基于凭证信息与产品提供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完成目标产品的收取,对于第一用户而言,不仅操作简单,而且无需占用过多时间,提升了产品交收效率。
69.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当第一用户接收到凭证信息后,还可以操作其第一终端设备向目标产品的产品兑换平台发送产品收取请求,并由该产品兑换平台与区块链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以验证凭证信息的有效性,并进行目标产品提供相关的处理。具体而言,步骤s10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2-6:
70.步骤s102-6,接收目标产品的产品兑换平台发送的第二验证请求,从第二验证请求中获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
71.具体的,当产品兑换平台接收到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发送的产品收取请求时,根据产品收取请求包括的凭证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送第二验证请求;区块链系统从第二验证请求中获取凭证信息。
72.与步骤s102-6对应的,步骤s106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6-6:
73.步骤s106-6,若验证结果为凭证信息有效,则向产品兑换平台发送表征凭证信息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以使产品兑换平台基于产品提供平台提供的目标产品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或者,向产品兑换平台发送表征凭证信息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以使产品兑换平台根据验证结果信息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提供目标产品的第二指示信息,使产品提供平台根据第二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
74.可选地,产品提供平台可以将其提供的产品存放于产品兑换平台,通过产品兑换平台将产品提供给相应的用户;相应的,当产品兑换平台根据接收到的验证结果信息确定凭证信息验证通过时,将相应的目标产品提供给第一用户。或者,产品提供平台所提供的产品存放于产品提供平台,当产品兑换平台根据接收到的验证结果信息确定凭证信息验证通过时,根据验证结果信息向产品提供平台发送第二指示信息;产品提供平台根据该第二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其中,验证结果信息中包括表征验证通过的字段信息,还可以包括上述第一指示信息中的各产品提供信息,从而使产品兑换平台根据该产品提供信息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相似的,第二指示信息中也可以包括
该产品提供信息,以使产品提供平台根据该产品提供信息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具体的实现方式可参见前述相关描述,重复之处这里不再赘述。
75.进一步的,当区块链系统确定凭证信息无效时,向产品兑换平台发送表征验证失败的验证结果信息,以使产品兑换平台向第一终端设备发送兑换失败信息。
76.由此,第一用户可基于凭证信息与产品兑换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完成目标产品的兑换,对于第一用户而言,不仅操作简单,而且无需占用过多时间,提升了产品交收效率。
77.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为了在产品收取过程中,提升凭证信息的验证效率,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预先在区块链中部署第一智能合约,该第一智能合约中包括凭证信息的验证规则,以基于第一智能合约对凭证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处理。具体的,如图8所示,步骤s104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8:
78.步骤s104-8,调用区块链中部署的第一智能合约,基于第一智能合约根据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79.由于智能合约具有自动执行,无需人为参与的特性,因此,基于第一智能合约对凭证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验证,不仅能够提供验证效率和验证的准确率,而且验证规则具有可配置性,可不断的更新以提升验证的准确性。
80.考虑到用户可能在凭证信息已超过有效期时进行产品收取操作,即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时进行产品收取操作;以及,可能存在伪造凭证信息的行为。基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步骤s104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10:
81.步骤s104-10,若根据凭证信息从区块链中查询到关联的生成记录信息、且根据生成记录信息中的时效信息确定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则确定凭证信息有效;其中,生成记录信息为基于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凭证信息之后,根据生成的凭证信息的相关信息所生成;
82.具体的,将凭证信息与区块链保存的生成记录信息中的凭证信息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确定查询到关联的生成记录信息;从查询到的生成记录信息中获取时效信息,若根据该失效信息确定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则确定凭证信息有效。其中,时效信息可以包括具体的有效截止时间,相应的,区块链系统获取当前时间,判断当前时间是否超过有效截止时间,若否,则确定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例如,有效截止时间是2020年10月10日,当前时间是2020年10月3日,则确定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时效信息还可以包括有效起始时间和有效时长,相应的,区块链系统根据该有效起始时间和有效时长确定凭证信息的有效截止时间,判断当前时间是否超过有效截止时间以内,若否,则确定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例如,时效信息包括的有效起始时间是2020年9月5日,有效时长是30天,确定有效截止日期是2020年10月4日,当前时间是2020年10月3日,则确定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83.进一步的,为了避免同一凭证信息多次进行产品收取,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当凭证信息已收取相应的产品或凭证信息已过期时,将相应的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相应的,步骤s104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12:
84.步骤s104-12,若根据凭证信息从区块链中查询到关联的生成记录信息、且未查询到关联的失效记录信息,则确定凭证信息有效;其中,失效记录信息表征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
85.由此,通过对凭证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确保了凭证信息在时效期内进行目标产品的收取,同时避免了因伪造凭证信息而给第一用户以及产品提供平台造成的损失。
86.进一步的,如图9所示,步骤s106之后还包括:
87.步骤s108,生成凭证信息的第一失效记录信息,将第一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其中,第一失效记录信息表征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且目标产品已收取。
88.具体的,当由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时,若接收到产品提供平台发送的提供成功信息,则生成凭证信息的第一失效记录信息,将第一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当由产品兑换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时,若接收到产品兑换平台发送的提供成功信息,则生成凭证信息的第一失效记录信息,将第一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其中,第一失效记录信息可以包括凭证信息、目标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等。通过将第一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既确保了凭证信息的生命周期数据的完整性,又能够避免第一用户基于凭证信息进行二次产品收取操作。
89.考虑到一些用户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并未收取相应的产品,为了使第二用户或产品提供平台能够及时的对相应的产品进行处置,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如图10所示,方法还包括:
90.步骤s110,若确定满足预设的检测条件,则调用区块链中的第二智能合约,基于第二智能合约根据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确定相应凭证信息的过期时间;
91.其中,预设的检测条件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例如到达预设的检测时间点等。作为示例,以日为时间单位,可以在每日的零点调用区块链中的第二智能合约,以基于第二智能合约对前一日处于有效状态的各兑换码的过期时间进行检测,以尽早的确定当日是过期时间的凭证信息,避免在过期时间基于凭证信息进行产品收取处理。
92.步骤s112,检测当前时间是否到达过期时间,若是,则将相应的凭证信息确定为失效凭证信息,生成失效凭证信息的第二失效记录信息,将第二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并向失效凭证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发送凭证过期提示信息;其中,第二失效记录信息表征失效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且对应的产品未收取;
93.其中,第二失效记录信息可以包括相应的失效凭证信息,失效凭证信息对应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失效时间等。需要指出的是,步骤s110和步骤s112不限于在步骤s106之后执行,符合预设的检测条件时即可执行。由此,基于第二智能合约对各凭证信息的过期时间进行检测,能够及时的确定处于无效状态的凭证信息,进而可及时的向相应的第二用户发送凭证过期提示信息,使该第一用户对相应的产品进行处置。
94.进一步的,若第二用户是某企业指定的从产品提供平台进行产品预定操作的用户,且企业规定其员工(即第一用户)必须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时限内收取产品时,当第二用户接收到凭证过期提示信息时,可以与产品提供平台针对已收取的目标产品进行费用的结算处理,由此,根据实际发放的产品数量进行费用的支付,对于企业而言,避免了资金以及产品的浪费。其中,第二用户从产品提供平台进行产品预定的方式,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本说明书对此不做具体限定。例如第二用户以支付订金的方式进行产品预定等。若企业规定可以给其员工一定的宽限期,进行延期收取产品时,当第二用户接收到凭证过期提示信息时,可以向区块链系统发送兑换码更新请求。相应的,如图11所示,步骤s112之后还可以包括:
95.步骤s114,若接收到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更新请求,则根据凭证信息更新请求生成新的凭证信息;
96.步骤s116,根据新的凭证信息、确定的新的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确定的新的凭证信息所对应的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生成新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将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
97.其中,确定新的兑换码的时效信息、对应的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的过程可参见前述相关描述,重复之处这里不再赘述。
98.步骤s118,将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二用户;或者,将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确定的第一用户。
99.具体的,区块链系统确定凭证信息更新请求中是否包括接收用户的用户信息,若是,则将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基于该用户信息所确定的第一用户,若否,则将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二用户。
100.进一步的,对于企业向员工发放福利的场景而言,当第二用户接收到新的凭证信息时,第二用户将该新的凭证信息提供给第一用户。需要指出的是,本说明书提供的方法不限于应用于发放福利场景,还可以是礼品赠送场景,如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赠送礼品,相应的,第二用户可以选择继续赠送给第一用户,并在凭证信息更新请求中指定第一用户的用户信息,以使区块链系统将生成的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第二用户也可以选择赠送给其他用户,并在凭证信息更新请求中指定该其他用户的用户信息,以使区块链系统将生成的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该其他用户。当第二用户没有在凭证信息更新请求中指定接收用户的用户信息时,在第二用户接收到新的凭证信息时,第二用户可以将该新的凭证信息提供给第一用户,还可以提供给其他用户、还可以自己收取对应的产品。
101.由此通过更新凭证信息,以延长相应的第一用户关于目标产品的交收权,或者变更具有目标产品的交收权的用户;使得相应的目标产品能够被有效利用,而不会造成产品的浪费。
102.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区块链系统在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103.对应上述描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应用于区块链系统。图12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的模块组成示意图,如图12所示,该装置包括:
104.获取模块201,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
105.验证模块202,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06.处理模块203,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07.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在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108.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生成模块、发送模块和保存模块;
109.所述生成模块,接收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生成请求;根据所述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所述第二用户为向所述第一用户发放所述产品提供平台的目标产品的用户;
110.所述发送模块,将生成的所述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
111.所述保存模块,将确定的所述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
112.可选地,所述验证模块202,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13.可选地,所述验证模块202,调用区块链中部署的第一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一智能合约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14.可选地,所述验证模块202,若根据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从所述区块链中查询到关联的生成记录信息、且根据所述生成记录信息中的时效信息确定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当前处于有效状态,则确定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有效;其中,所述生成记录信息为基于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所述凭证信息之后,根据所述凭证信息的相关信息所生成;或者,
115.若根据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从所述区块链中查询到关联的生成记录信息、且未查询到关联的失效记录信息,则确定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有效;其中,所述失效记录信息表征所述凭证信息处于失效状态。
116.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检测模块;
117.所述检测模块,若确定满足预设的检测条件,则调用所述区块链中的第二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二智能合约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确定相应凭证
信息的过期时间;
118.检测当前时间是否到达所述过期时间,若是,则将相应的凭证信息确定为失效凭证信息,生成所述失效凭证信息的第二失效记录信息,将所述第二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第二失效记录信息表征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且对应的产品未提供;
119.向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发送凭证过期提示信息。
120.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更新模块;
121.所述更新模块,若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更新请求,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更新请求生成新的凭证信息;
122.根据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确定的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确定的所述新的凭证信息所对应的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生成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将所述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以及,
123.将所述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用户;或者,将所述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确定的第一用户。
124.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保存模块;
125.所述保存模块,生成所述凭证信息的第一失效记录信息;其中,所述第一失效记录信息表征所述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且所述目标产品已收取;将所述第一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
126.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在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127.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装置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28.进一步的,对应上述描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图13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的组成示意图,如图13所示,该系统包括:区块链系统301和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302;
129.所述区块链系统301,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
品;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301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30.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31.可选地,如图14所示,所述系统还包括:第一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303、第二用户的第二终端设备304;
132.所述第二终端设备304,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的凭证信息申请操作,向所述区块链系统301发送凭证信息生成请求;
133.所述区块链系统301,根据所述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将生成的所述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终端设备303,以及将确定的所述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区块链中。
134.可选地,所述第一终端设备303,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的产品收取操作,根据所述凭证信息向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发送产品收取请求;
135.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接收所述第一终端设备303发送的所述产品收取请求,根据所述产品收取请求包括的所述凭证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系统301发送第一验证请求;
136.所述区块链系统301,接收所述第一验证请求,从所述第一验证请求中获取所述凭证信息;以及,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向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发送表征所述凭证信息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
137.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根据所述验证结果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38.可选地,所述第一终端设备303,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的产品收取操作,根据所述凭证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系统301发送产品收取请求;
139.所述区块链系统301,接收所述产品收取请求,从所述产品收取请求中获取所述凭证信息;以及,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向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发送提供所述目标产品的第一指示信息;
140.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根据所述第一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41.可选地,如图15所示,所述系统还包括: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兑换平台305;
142.所述第一终端设备303,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的产品收取操作,根据所述凭证信息向所述产品兑换平台305发送产品收取请求;
143.所述产品兑换平台305,接收所述第一终端设备303发送的所述产品收取请求,根据所述产品收取请求包括的所述凭证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系统301发送第二验证请求;
144.所述区块链系统301,接收所述第二验证请求,从所述第二验证请求中获取所述凭证信息;以及,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向所述产品兑换平台305发送表征所述凭证信息验证通过的验证结果信息;
145.所述产品兑换平台305,基于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提供的所述目标产品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或者,根据所述验证结果信息向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发送提供所述目标产品的第二指示信息,使所述产品提供平台302根据所述第二指示信息进行产品提供处理,以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46.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区块链系统在获
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147.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系统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48.进一步地,对应上述描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该设备用于执行上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图16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49.如图16所示,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可因配置或性能不同而产生比较大的差异,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处理器401和存储器402,存储器402中可以存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储应用程序或数据。其中,存储器402可以是短暂存储或持久存储。存储在存储器402的应用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模块(图示未示出),每个模块可以包括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中的一系列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更进一步地,处理器401可以设置为与存储器402通信,在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上执行存储器402中的一系列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还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电源403,一个或一个以上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404,一个或一个以上输入输出接口405,一个或一个以上键盘406等。
150.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包括有存储器,以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程序,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存储于存储器中,且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模块,且每个模块可以包括对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中的一系列计算机可执行指令,且经配置以由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处理器执行该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包含用于进行以下计算机可执行指令:
151.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
152.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53.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54.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之前,还包括:
155.接收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生成请求;所述第二用户为向所述第一用户发放所
述产品提供平台的目标产品的用户;
156.根据所述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
157.将生成的所述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以及将确定的所述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
158.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包括:
159.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60.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161.若确定满足预设的检测条件,则调用所述区块链中的第二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二智能合约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确定相应凭证信息的过期时间;
162.检测当前时间是否到达所述过期时间,若是,则将相应的凭证信息确定为失效凭证信息,生成所述失效凭证信息的第二失效记录信息,将所述第二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第二失效记录信息表征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且对应的产品未收取;
163.向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发送凭证过期提示信息。
164.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向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发送过期提示信息之后,还包括:
165.若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更新请求,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更新请求生成新的凭证信息;
166.根据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确定的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确定的所述新的凭证信息所对应的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生成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将所述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以及,
167.将所述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用户;或者,将所述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确定的第一用户。
168.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在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时,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169.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
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70.进一步地,对应上述描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该存储介质可以为u盘、光盘、硬盘等,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能实现以下流程:
171.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其中,所述凭证信息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在设定的时效期内从所述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收取所述目标产品;
172.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73.若验证结果为所述凭证信息有效,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通过所述产品提供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提供所述目标产品。
174.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获取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之前,还包括:
175.接收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生成请求;所述第二用户为向所述第一用户发放所述产品提供平台的目标产品的用户;
176.根据所述凭证信息生成请求,生成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
177.将生成的所述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以及将确定的所述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
178.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验证所述凭证信息是否有效,包括:
179.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相关记录信息,验证所述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是否有效。
180.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181.若确定满足预设的检测条件,则调用所述区块链中的第二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二智能合约根据所述区块链保存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确定相应凭证信息的过期时间;
182.检测当前时间是否到达所述过期时间,若是,则将相应的凭证信息确定为失效凭证信息,生成所述失效凭证信息的第二失效记录信息,将所述第二失效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其中,所述第二失效记录信息表征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处于无效状态且对应的产品未收取;
183.向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发送凭证过期提示信息。
184.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向所述失效凭证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发送过期提示信息之后,还包括:
185.若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户发送的凭证信息更新请求,则根据所述凭证信息更新请求生成新的凭证信息;
186.根据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确定的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的时效信息、确定的所述新的凭证信息所对应的产品的产品标识信息,生成所述新的凭证信息的生成记录信息,将所述生成记录信息保存至所述区块链中;以及,
187.将所述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用户;或者,将所述新的凭证信息发送给确定的第一用户。
188.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若获取到第一用户收取目标产品的凭证信息、且基于区块链系统验证该凭证信息有效,则通过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该产品的流通过程中,由于是在获取到凭证信息后向第一用户提供目标产品,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遗漏问题;并且基于区块链系统对凭证信息进行验证,提升了验证的准确性,进而确保了产品交收的准确性。此外,对于企业发放福利等需要第二用户向多个第一用户发放产品的产品流通场景中,第二用户无需预先购买回指定数量的目标产品并进行面对面的产品发放,第一用户也无需排队等待领取目标产品,不仅节约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了产品发放效率;而且由于第一用户仅在凭证信息的时效期内具有基于凭证信息收取目标产品的交收权,因此在凭证信息的有效期截止时,若第一用户未收取目标产品,由于此时目标产品的物权归属于第二用户或目标产品的产品提供平台,因而目标产品仍可参与其它产品交易;由此通过将交收权和物权分离,避免了产品的浪费问题。
189.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存储介质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中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90.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191.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 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 boolean expression language)、ahdl(alter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 university programming language)、hdcal、jhdl(jav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 integrated circuit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
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192.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 625d、atmel at91sam、microchip 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 labs 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193.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194.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说明书实施例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195.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说明书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96.本说明书是参照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97.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98.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基于区块链的产品流通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
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99.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200.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201.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202.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203.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204.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205.以上所述仅为本文件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文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文件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文件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文件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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