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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11-09 21:39:24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桩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


背景技术:

2.地下空间开发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基坑工程是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重要技术手段与过程。基坑支护,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基坑支护作为一个结构体系,应要满足稳定和变形的要求,即通常规范所说的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基坑支护是施工前的必备工序和首要防护措施,现有的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基本上已经能够满足日常的使用需求,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
3.现有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通常通过夹持机构对支护桩进行夹持,再通过升降机构带动夹持机构将支护桩植入地面内,由于现有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不具备对支护桩植入角度调节的功能,单一性较强,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只能将支护桩垂直植入地面内,因此无法满足客户使用需求,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通过设置的调节组件,能够对支护桩植入的角度进行调节,从而使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具备调节功能,使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能够满足客户的使用需求,并提高了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的实用性。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包括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升降机构和夹持机构,所述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右侧设置有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右侧表面设置有夹持机构,所述升降机构通过调节组件与夹持机构连接,所述调节组件包括对称设置在升降机构右侧表面上的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内转动连接有转杆,所述转杆右侧表面设置有连接块,且连接块右侧表面与夹持机构固定连接,所述转杆上方的固定座内开设有活动槽,所述活动槽内滑动有插杆,所述插杆对应的转杆表面上开设有多组插槽,所述插杆中段表面对称设置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中皆设置有固定杆,且固定杆两端皆固定在活动槽内壁上,所述固定块在固定杆上滑动,所述固定杆上皆缠绕设置有第一弹簧。
6.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块通过安装组件与夹持机构连接,所述安装组件包括开设在连接块内的滑槽,所述滑槽内滑动有滑块,所述滑块另一端与夹持机构固定连接,所述滑块内对称开设有弹簧槽,所述弹簧槽内壁上皆固定设置有第二弹簧,所述弹簧槽内皆滑动连接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朝向对应的连接块内壁上皆贯穿开设有通孔。
7.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杆设置有两组,两组所述固定杆皆呈圆柱状设计,所述固定块内开设有与固定杆相匹配的圆柱槽。
8.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插槽开设有四组,四组所述插槽皆呈等间
距设计。
9.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插杆顶端焊接有把手。
10.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滑块呈矩形状设计,所述滑槽内开设有与滑块相适配的矩形槽。
11.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二弹簧一端焊接在弹簧槽内壁上,所述第二弹簧另一端焊接在限位块内壁上。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能达到的有益效果是:
13.1、通过设置的调节组件,能够对支支护桩植入的角度进行调节,从而使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具备调节功能,使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能够满足客户的使用需求,并提高了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的实用性;
14.2、通过设置的安装组件,便于工作人员对夹持机构进行更换,防止夹持机构损坏,需要对整个零件进行更换的情况发生,有效降低了夹持机构的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发明的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发明的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发明的局部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本发明的图3中a处地放大结构示意图;
20.图6为本发明的图4中b处地放大结构示意图。
21.其中:1、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2、升降机构;3、夹持机构;4、调节组件;41、固定座;42、转杆;43、连接块;44、活动槽;45、插杆;46、插槽;47、固定块;48、固定杆;49、第一弹簧;5、安装组件;51、滑槽;52、滑块;53、弹簧槽;54、第二弹簧;55、限位块;56、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但下述实施例仅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实施方式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下述实施例中的实验方法,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常规方法,下述实施例中所用的材料、试剂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可从商业途径得到。
23.实施例:
24.请参阅图1-图6,一种基坑支护桩施工装置,包括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1、升降机构2和夹持机构3,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1右侧设置有升降机构2,升降机构2右侧表面设置有夹持机构3,升降机构2通过调节组件4与夹持机构3连接,调节组件4包括对称设置在升降机构2右侧表面上的固定座41,固定座41内转动连接有转杆42,转杆42右侧表面设置有连接块43,且连接块43右侧表面与夹持机构3固定连接,转杆42上方的固定座41内开设有活动槽44,活动槽44内滑动有插杆45,插杆45对应的转杆42表面上开设有多组插槽46,插杆45中段表面对称设置有固定块47,固定块47中皆设置有固定杆48,且固定杆48两端皆固定在活动槽44内壁上,固定块47在固定杆48上滑动,固定杆48上皆缠绕设置有第一弹簧49。
25.当需要调整支护桩植入角度时,首先向背离转杆42的方向拉动插杆45,使插杆45带动固定块47在固定杆48上进行同方向滑动,同时固定块47会对第一弹簧49进行挤压,再使插杆45从插槽46内滑入活动槽44中,然后转动夹持机构3,使夹持机构3通过连接块43带动转杆42在固定座41内进行转动,再将夹持机构3转至所需角度时,此时恰好插槽46与插杆45对齐,再松开插杆45,利用第一弹簧49自身弹性受到挤压产生的复原力推动固定块47在固定杆48上进行复位滑动,并使固定块47带动插杆45滑入插槽46内,从而达到对夹持机构3角度固定的目的,通过此装置能够对支护桩植入的角度进行调节,从而使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1具备调节功能,使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1能够满足客户的使用需求,并提高了支护桩施工装置本体1的实用性。
26.在其他实施例中,连接块43通过安装组件5与夹持机构3连接,安装组件5包括开设在连接块43内的滑槽51,滑槽51内滑动有滑块52,滑块52另一端与夹持机构3固定连接,滑块52内对称开设有弹簧槽53,弹簧槽53内壁上皆固定设置有第二弹簧54,弹簧槽53内皆滑动连接有限位块55,限位块55朝向对应的连接块43内壁上皆贯穿开设有通孔56;
27.当需要对损坏的夹持机构3进行拆卸时,首先将两组限位块55按入弹簧槽53内,使限位块55通过在弹簧槽53内滑动,并从通孔56中滑至弹簧槽53内,同时限位块55在滑动的过程中,对第二弹簧54进行挤压,导致第二弹簧54产生形变,然后再将滑块52从滑槽51内滑出,从而达到对夹持机构3拆卸的目的,当需要对夹持机构3安装时,同理将限位块55滑至与通孔56对齐,通过第二弹簧54自身受到挤压产生的弹力推动限位块55贯穿通孔56,从而达到对夹持机构3安装的目的,通过此装置便于工作人员对夹持机构3进行更换,防止夹持机构3损坏,需要对整个零件进行更换的情况发生,有效降低了夹持机构3的使用成本。
28.在其他实施例中,固定杆48设置有两组,两组固定杆48皆呈圆柱状设计,固定块47内开设有与固定杆48相匹配的圆柱槽;
29.通过该设计,能够通过两组固定块47在固定杆48上滑动,来保证插杆45在活动槽44内滑动的稳定性,防止插杆45在活动槽44内滑动的过程中会出现晃动,导致插杆45卡住无法滑动的情况发生。
30.在其他实施例中,插槽46开设有四组,四组插槽46皆呈等间距设计;
31.通过该设计,能够通过将四组插槽46转至与插杆45对齐,使插杆45依次滑入四组插槽46内,来达到夹持机构3多个角度的植入,从而满足了客户的使用需求。
32.在其他实施例中,插杆45顶端焊接有把手;
33.通过该设计,能够便于工作人员使用插杆45,防止拉动插杆45的过程中,出现手滑的情况发生。
34.在其他实施例中,滑块52呈矩形状设计,滑槽51内开设有与滑块52相适配的矩形槽;
35.通过该设计,能够使滑块52与滑槽51的四角相贴合,从而使滑槽51达到对滑块52限位的目的,使滑块52在滑槽51内不易出现晃动,从而对夹持机构3使用时造成干扰的情况发生。
36.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二弹簧54一端焊接在弹簧槽53内壁上,第二弹簧54另一端焊接在限位块55内壁上;
37.通过该设计,能够对第二弹簧54限位,防止第二弹簧54在弹簧槽53出现晃动,并撞
击限位块55与弹簧槽53内壁造成噪音的情况发生。
38.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9.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仅为本发明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发明,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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