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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2022-10-26 17:20:57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叉车监测的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叉车作为现在物流行业主要的起重搬运设备,已经被广泛的运用在各个行业。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由于叉车使用人员的过失或者叉车维护时的不到位,会带来使用安全问题。为此,许多企业都出台了很多安全生产规程,以期能够实现对企业内叉车的监管,减少事故的发生。
3.在实现本技术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上述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不同,且对叉车的监管大多依托于监测人员的巡视和监督,使得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很难及时到位。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本技术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及系统。
5.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基于一叉车在线监管系统,所述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所述在线监测平台中存储有企业数据库,每个所述企业数据库均对应有企业编号,所述企业数据库中存储有对应于用户账号的多种用户工作数据,以及对应于叉车编号的叉车工作数据,每种所述用户工作数据和叉车工作数据均对应有数据标签;所述方法包括:所述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所述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所述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基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向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发送所述告警信息,并为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当所述在线监测平台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工单,并发送至所述第一用户账号以及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
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所述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对所述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所述在线监测平台验证通过后,基于所述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为了便于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安装于叉车上监控终端,能够先用于识别对应叉车出现的安全事情,其中,安全事件包括有叉车驶离指定区域、乘座叉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叉车行驶超速、叉车超载等众多情况;监控终端通过物联网数据传输,将安全事件发送给在线监测平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之后生成告警信息,以便于将告警信息发给第一用户账号,从而使得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的发现对应叉车出现的安全事件,进一步的,在线监测平台定期识别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工单生成条件,以便降低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遗漏或长期滞后处理叉车使用安全事件的情况,从而使得叉车在线监管系统能够智能化的对叉车状态进行监测,进而能够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同时,当企业有查询叉车工作数据和用户工作数据的需求时,通过在线监测平台的权限验证之后,能够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实时对接查询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7.可选的,所述工单生成条件包括: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对应的所有安全事件标识的生成日期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天数阈值;或者,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所对应的证件超期;或者,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所关联的叉车超检。
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工单生成条件至少包括有叉车安全事件处理时间超期、叉车对应证件超期、叉车超检等,从而便于加快叉车出现安全事件的处理效率。
9.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针对目标安全工单的处理完成通知后,将所述目标安全工单标记为已处理。
10.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二用户账号满足预设有的督查单生成条件后,生成督查单;所述在线监测平台发送所述督查单至所述第二用户账号,以及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具有关联关系的用户账号;其中,所述督查单生成条件包括: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数量阈值;或者,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所有安全工单中,存在任意所述安全工单的未处理时长达到预设有的时长阈值。
11.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叉车安全事件的处理速度,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对应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数量不小于数量阈值,或存在任意安全工单长时
间未处理时,在线监测平台则向第二用户账号发送督促单,从而使得持有第二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能够督促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多个叉车的安全事件。
12.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的故障通知后,生成携带有所述第一叉车编号的报修工单,并发送至预设的管理终端以供分配。
13.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叉车的故障通知后,在线监测平台能够向管理终端发送报修工单,以便于管理终端分配维修工作。
14.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叉车在线监管系统,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在线监测平台包括数据接收模块、关联账号确认模块、安全事件标识添加模块、安全工单生成模块、信息发送模块查询信息接收模块、权限验证模块以及查询信息反馈模块,其中:所述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所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所述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关联账号确认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所述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安全事件标识添加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发送所述告警信息,并为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安全工单生成模块,用于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所述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所述安全工单生成模块还用于当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提示工单;所述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生成的安全提示工单发送至所述第一用户账号以及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查询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权限验证模块,用于对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查询信息反馈模块,用于验证通过后,基于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15.第三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智能终端,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码集或指令集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中智能终端的处理。
16.第四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码集或指令集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中智能终端的处理。
17.综上所述,本技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有益技术效果:1.为了便于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安装于叉车上监控终端,能够先用于识别对应叉车出现的安全事情,其中,安全事件包括有叉车驶离指定区域、乘座叉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叉车行驶超速、叉车超载等众多情况;监控终端通过物联网数据传输,将安全事件发送给在线监测平台;在线监测平台接收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之后生成告警信息,以便于将告警信息发给第一用户账号,从而使得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的发现对应叉车出现的安全事件,进一步的,在线监测平台定期识别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工单生成条件,以便降低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遗漏或长期滞后处理叉车使用安全事件的情况,从而使得叉车在线监管系统能够智能化的对叉车状态进行监测,进而能够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2.为了进一步加快叉车安全事件的处理速度,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对应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数量不小于数量阈值,或存在任意安全工单长时间未处理时,在线监测平台则向第二用户账号发送督促单,从而使得持有第二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能够督促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多个叉车的安全事件;3.当企业有查询叉车工作数据和用户工作数据的需求时,通过在线监测平台的权限验证之后,能够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实时对接查询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附图说明
18.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在线监管系统的结构框图。
19.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0.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在线监管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21.图4是本技术提供的一种智能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将结合1-4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2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可以应用于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叉车在线监管系统的框架结构可以如图1所示,其中,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可以由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组成,本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叉车在线监管系统中的在线监测平台,并由监控终端辅助实现。本技术实施例以叉车使用安全管理中,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终端之间的信息交互为例进行说明,其他情况与之类似,不再一一赘述。
24.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图2所示的处理流程进行详细的说明,内容可以如下:步骤201,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
25.在实施中,叉车上安装有用于检测叉车是否发生安全事件多个传感器和电子设备,此处安全事件的安全类型包括有叉车异常状态以及驾驶员异常状态,其中,叉车异常状
态至少包括有叉车行驶超速、叉车驶离指定区域之外以及叉车超载等,驾驶员异常状态包括有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带、驾驶员长期疲劳驾驶等;用于测量出多种异常状态的传感器和电子设备至少包括有速度传感器、gps定位传感器、摄像头、重量检测传感器等。多个传感器和电子设备将检测到的数据发送给监控终端,监控终端依据预存储的多个数据比较后判断叉车或驾驶员是否处于异常状态。监控终端在识别到安全事件之后,通过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方式,将安全事件发送给在线监测平台。
26.当监控终端识别到对应叉车发生安全事件后,生成记载有安全类型和叉车编号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此处的叉车可以称为目标叉车,此处叉车编号可以称为目标叉车编号。
27.步骤202,在线监测平台接收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
28.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一个或多个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接着在线监测平台由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生成告警信息,并发送给对应的叉车管理人员,从而使得叉车在线监管系统能够智能化的对叉车状态进行监测,以便于叉车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叉车的状态,加强对安全使用叉车的监管。
29.步骤203,在线监测平台基于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
30.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中预存储有多个叉车编号和多个用户账号之间的映射关系。在线监测平台在接收到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后,由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的目标叉车编号匹配对应用户账号,此处的用户账号可以称为第一用户账号,同时此处用户可以是叉车操作员持有的账号、安全员持有的账号或者企业持有的账号。
31.步骤204,在线监测平台向第一用户账号发送告警信息,并为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
32.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向第一用户账号发送告警信息,以便于提醒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及时处理目标叉车的安全事件。与此同时在线监测平台为第一用户账号增加有对应于当前告警信息的安全事件标识,此处安全事件标识中包括有在线监测平台发送告警信息生成日期,以便于在线监测平台监控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人员,处理目标叉车安全事件的时长。
33.步骤205,在线监测平台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
34.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中预设有检测周期,此处的检测周期可以为一天、三天或一周等。在线监测平台按照检测周期,定期识别第一用户账号中还未进行处理安全事件标识,并判断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的工单生成条件,此处工单生成条件可以是还未进行处理安全事件标识的时长,或还未进行处理安全事件标识的数量等。
35.步骤206,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工单,并发送至第一用户账号以及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
36.在实施中,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一用户账号满足工单生成条件时,在线监测平台生成安全工单,紧接着在线监测平台将安全工单发送给第一用户账号以及与第一用户账号相关联的其他用户账号,一方面便于进一步提醒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另一方面便于通过与第一用户账号相关联的用户账号,降低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
人员疏漏目标叉车管理的可能性。此处与第一用户账号相关联的用户账号可以是处理同一岗级、同一层级群体、上下位岗级、上下位群体等。
37.可选的,工单生成条件具体的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用户账号对应的所有安全事件标识的生成日期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天数阈值;或者,第一用户账号所对应的证件超期;或者,第一用户账号所关联的叉车超检。
38.在实施中,工单生成条件至少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在线监测平台定期统计第一用户账号当前对应的所有安全事件标识,并统计当前所有安全事件标识中,不同生成日期的数量,此处的数量用于表示天数,然后将统计数量与天数阈值相比较,若统计数量不小于天数阈值,则满足工单生成条件。针对第一种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分为以下三种实施方式,具体可以举例说明:实施情况一:假设检测周期为一周,天数阈值为三天,在线监测平台统计当前一周内,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安全事件标识的天数,即目标叉车出现安全事件的天数,此时若统计天数不小于三天,则满足工单生成条件;实施情况二:假设检测周期为一周,天数阈值为三天,在线监测平台统计当前一周内,第一用户账号增加的安全事件标识的天数,即目标叉车出现安全事件的天数,需注意的时,最终统计天数应去除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在当前周期中已经处理完成安全事件的天数,此时若统计天数不小于三天,则满足工单生成条件;实施情况三:假设检测周期为一周,天数阈值为三天,在线监测平台统计当前一周内,第一用户账号增加的安全事件标识的天数,即目标叉车出现安全事件的天数;当持有第一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在当前一周中的某个时间段,处理完当前的多个安全事件,则在当前的时间中,立刻进入下一周期中,直至在一个完整的周期中统计天数不小于三天,则满足工单生成条件;第二种,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一用户账号对应目标叉车证件超期;第三种,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一用户账号对应目标叉车中,存在叉车设备检测超期;其他工单生成条件,可以依据在线监测平台的操作人员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操作。
39.可选的,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操作步骤,具体的流程如下:在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针对目标安全工单的处理完成通知后,将目标安全工单标记为已处理。
40.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针对目标安全工单的处理完成通知后,将安全工单标记为处理,从而便于持有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在查询目标叉车的相关信息时,从众多的安全工单中快速的发现还未进行处理的安全工单。此处用户账号的管理工作人员可以为第一用户账号,或与第一用户账号关联的其他用户账号。
41.可选的,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操作步骤,具体的流程如下: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第二用户账号满足预设有的督查单生成条件后,生成督查单;
在线监测平台发送督查单至第二用户账号,以及与第二用户账号具有关联关系的用户账号;其中,督查单生成条件包括:对应于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的数量不小于预设有的数量阈值;或者,对应于第二用户账号的所有安全工单中,存在任意安全工单的未处理时长达到预设有的时长阈值。
42.在实施中,当在线监测平台识别到某一用户账号满足督查单生成条件,则在线监测平台生成督查单,此处的用户账号可以称为第二用户账号。接着在线监测平台将督查单发送给第二用户账号,以及第二用户账号具有第二关联关系的用户账号。
43.在本技术中,第二用户账号能够同时关联多个第一用户账号,例如第一用户账号的持有者是叉车操作人员,第二用户账号的持有是企业安全员;又或者第一用户账号的持有者是子公司,第二用户账号的持有者是总公司。但第二用户账号与第一用户账号之间,也能够因企业的需求不同进行调整,例如第一用户账号的持有者是企业安全员,第二用户账号的持有仍是企业安全员。同时此处与第二用户账号相关联的用户账号可以是处理同一岗级、同一层级群体、上下位岗级、上下位群体等。
44.进一步的,督查单生成条件至少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对应于第二用户账号的安全工单数量不小于预设的数量阈值,此处的安全工单数量应去除已经标记为已处理的安全工单;第二种:对应于第二用户账号的所有安全工单中,存在任意安全工单的未处理时长达到预设有的时长阈值,此处的安全工单数量应去除已经标记为已处理的安全工单。
45.可选的,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操作步骤,具体的流程如下:在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的故障通知后,生成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的报修工单,并发送至预设的管理终端以供分配。
46.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携带有叉车编号的故障通知后生成报修工单,此处的叉车编号可以称为第一叉车编号,同时此处报修工单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报修工单中至少记载有叉车故障类型。接着在线监测平台将报修工单发送给管理终端,管理终端根据报修工单上故障类型和第一叉车编号分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47.可选的,在线监测平台中存储有企业数据库,每个企业数据库均对应有企业编号,企业数据库中存储有对应于用户账号的多种用户工作数据,以及对应于叉车编号的叉车工作数据,每种用户工作数据和叉车工作数据均对应有数据标签;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如图2的操作,具体的流程如下:步骤301,在线监测平台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
48.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中存储多个企业数据库,且在线监测平台中还预存有多个与企业数据库相对的企业编号。企业数据库中存储有对应于用户账号的多个用户工作数据以及对应于叉车编号的叉车工作数据,且每种用户工作数据和叉车工作数据均对应有数据标签。
49.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用户账号的持有者可以为企业、在企业中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当用户账号的持有者是企业或企业中工作的部门时,企业数据库中对应的用户账号可
是一个或多个,同时每个用户账号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是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此处用户工作数据可以是企业整体、部门或个人的工作数据。当用户账号的持有者是企业工作的个人时,企业数据库中对应的用户账号为多个,用户工作数据为个人的工作数据。
50.当企业存在有查询工作数据或叉车数据的需求时,企业中的工作人员能够通过企业对应的用户账号向在线监测平台发送查询请求。此处的查询请求至少包括有企业的企业编号以及数据标签,此处企业编号可以称为目标企业编号,数据标签可以称为目标数据标签。
51.步骤302,在线监测平台对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
52.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接收到查询请求后,将查询请求中的目标企业编码与在线监测平台中预存储的多个企业编号进行匹配,若在线监测平台中存在有预存储的企业编号与目标企业编码相同则验证成功,否则验证失败。在验证成功之后,在线监测平台则接着由查询数据中的目标数据标签进行权限验证。
53.步骤303,在线监测平台验证通过后,基于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54.在实施中,在线监测平台验证通过后,在线监测平台由查询请求中的目标数据标签,查询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55.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如图3所示,叉车在线监管系统包括在线监测平台和安装于每个叉车上监控终端,在线监测平台至少包括数据接收模块、关联账号确认模块、安全事件标识添加模块、安全工单生成模块以及信息发送模块,其中:监控终端,用于识别到对应叉车出现安全事件时,生成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安全事件提示信号中记录有安全类型和目标叉车编号;数据接收模块401,用于接收监控终端发送的安全事件提示信号,并基于安全事件提示信号,生成记录有安全类型的告警信息;关联账号确认模块402,用于基于目标叉车编号,确定关联于目标叉车编号的第一用户账号;安全事件标识添加模块403,用于向第一用户账号发送告警信息,并为第一用户账号增加对应有生成日期的安全事件标识;安全工单生成模块404,用于按照预设有的检测周期,定期识别第一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有的工单生成条件;安全工单生成模块404还用于当识别结果为满足时,生成安全提示工单;信息发送模块405,用于将生成的安全提示工单发送至第一用户账号以及第一用户账号的关联用户账号。
56.可选的,在线监测平台,还可以用于:查询信息接收模块406,用于接收针对目标企业的查询请求,查询请求中携带有目标企业编号以及目标数据标签;权限验证模块407,用于对查询请求的来源账号进行权限验证;查询信息反馈模块408,用于验证通过后,基于查询请求,提取并反馈对应的用户工作数据,和/或,叉车工作数据。
57.可选的,在线监测平台,还可以用于:安全工单标识处理模块409,用于在到针对目标安全工单的处理完成通知后,将目标安全工单标记为已处理。
58.可选的,在线监测平台,还可以用于:督查单生成模块410,用于当识别到第二用户账号满足预设有的督查单生成条件后,生成督查单;关联账号确认模块402,还用于发送督查单至第二用户账号,以及与第二用户账号具有关联关系的用户账号。
59.可选的,在线监测平台,还可以用于:报修工单生成模块411,在接收到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的故障通知后,生成携带有第一叉车编号的报修工单,并发送至预设的管理终端以供分配。
60.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中提供的在线监测平台的结构示意图。该在线监测平台可因配置或性能不同而产生比较大的差异,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中央处理器(例如,一个或一个以上处理器)和存储器,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储应用程序或数据的存储介质(例如一个或一个以上海量存储设备)。其中,存储器和存储介质可以是短暂存储或持久存储。存储在存储介质的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模块(图中未标出),每个模块可以包括对在线监测平台中的一系列指令操作。
61.在线监测平台还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电源,一个或一个以上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一个或一个以上输入输出接口,一个或一个以上键盘,和/或,一个或一个以上操作系统。
62.在线监测平台可以包括有存储器,以及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程序,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存储于存储器中,且经配置以由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处理器执行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包含用于进行上述一种基于物联网数据传输的智慧叉车监管方法中在线监测平台的处理。
6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硬件来完成,也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等。
64.以上均为本技术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技术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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