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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微通风开启扇及微通风窗的制作方法

2022-09-07 01:33:14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微通风开启扇及微通风窗。


背景技术:

2.目前,为了实现建筑物内通风及窗户美观的效果,微通风窗被广泛应用,微通风窗的结构是通过在窗框上开设有微通风开启扇,微通风开启扇占用窗框很小的一部分,窗框的其他部分均设置有玻璃,使得微通风开启窗具备美观价值,并且在需要通风时,打开微通风开启扇即可。
3.然而,考虑到微通风开启扇的尺寸较小,微通风开启扇上不用安装玻璃,很多厂家在生产时,直接设计专门的型材以适应不同尺寸微通风开启扇的需求,但是这种方法会导致生产车间里的型材数量以及种类繁杂,不利于生产车间的高效有序管理,还会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4.本技术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技术问题:现有技术中,针对不同微通风开启扇的需求,单独设计微通风开启扇结构会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微通风开启扇及微通风窗,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针对不同微通风开启扇的需求,单独设计微通风开启扇结构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诸多技术效果详见下文阐述。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微通风开启扇,包括开启扇框,所述开启扇框的内外两侧分别设置有内扣板和外扣板,所述内扣板与所述外扣板分别扣合在所述开启扇框的内外两侧,以封堵所述开启扇框;
8.在所述内扣板上设置有内固定架,所述内固定架向所述开启扇框外侧方向延伸,在所述外扣板上设置有外固定架,所述外固定架向所述开启扇框内侧延伸,紧固件穿过所述开启扇框分别与所述内固定架和所述外固定架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内固定架与所述开启扇框的内侧框尺寸相匹配。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外固定架与所述开启扇框的外侧框尺寸相匹配。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内固定架的长度短于所述内扣板,所述外固定架的长度短于所述外扣板。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开启扇框的宽度为15-30cm。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开启扇框、所述内扣板、所述外扣板、所述内固定架以及所述外固定架均由铝合金材料制成。
14.一种微通风窗,包含窗框,所述窗框内部设置有中梃,所述中梃一侧的窗框内安装有玻璃,另一侧的窗框内设置有如上所述的微通风开启扇。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中梃与微通风开启扇之间、所述微通风开启扇与窗框之间均设置有密封组件。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微通风开启扇外侧还设置有窗纱。
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微通风开启扇及微通风窗,包括开启扇框,开启扇框由现有的型材制作而成,在开启扇框的内外两侧分别扣合有内扣板和外扣板,内扣板和外扣板用于封堵开启扇窗,替代现有技术中开启扇中的玻璃;在内扣板和外扣板上设置有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均向开启扇框内延伸,紧固件从开启扇框顶部穿过将开启扇框分别与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连接,从而使内扣板和外扣板牢固封堵在开启扇框上;由于开启扇框采用现有的开启扇的型材制作而成,只需要根据尺寸需要裁切即可,内扣板和外扣板也采用现有的型材制作而成,解决了重新设计型材导致生产车间里的型材数量以及种类繁杂,不利于生产车间的高效有序管理,生产成本高以及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微通风开启扇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微通风开启扇的展开图;
21.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微通风窗的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开启扇框;2、内扣板;3、外扣板;4、内固定架;5、外固定架;6、窗框;7、中梃;8、玻璃;9、窗纱。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可以参照附图图1~图3以及文字内容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以及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点。下文通过附图以及列举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可选实施例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包括优选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任何技术特征、任何技术方案均是多种可选的技术特征或可选的技术方案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了描述简洁的需要本文件中无法穷举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可替代的技术特征以及可替代的技术方案,也不便于每个技术特征的实施方式均强调其为可选的多种实施方式之一,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可以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技术手段进行替换或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互相进行组合而得到新的技术方案。本实施例内的任何技术特征以及任何技术方案均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所能想到的任何替代技术方案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意两个或更多个技术手段或技术特征互相进行组合而得到的新的技术方案。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说明,

多个

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

























前端



后端



头部



尾部

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

第一



第二



第三

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

安装



相连



连接

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视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微通风开启扇。
27.下面结合图1~图3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
28.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微通风开启扇,包括开启扇框,所述开启扇框的内外两侧分别设置有内扣板和外扣板,所述内扣板与所述外扣板分别扣合在所述开启扇框的内外两侧,以封堵所述开启扇框;
29.在所述内扣板上设置有内固定架,所述内固定架向所述开启扇框外侧方向延伸,在所述外扣板上设置有外固定架,所述外固定架向所述开启扇框内侧延伸,紧固件穿过所述开启扇框分别与所述内固定架和所述外固定架连接。
3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微通风开启扇及微通风窗,包括开启扇框,开启扇框由现有的型材制作而成,在开启扇框的内外两侧分别扣合有内扣板和外扣板,内扣板和外扣板用于封堵开启扇窗,替代现有技术中开启扇中的玻璃;在内扣板和外扣板上设置有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均向开启扇框内延伸,紧固件从开启扇框顶部穿过将开启扇框分别与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连接,从而使内扣板和外扣板牢固封堵在开启扇框上;由于开启扇框采用现有的开启扇的型材制作而成,只需要根据尺寸需要裁切即可,内扣板和外扣板也采用现有的型材制作而成,解决了重新设计型材导致生产车间里的型材数量以及种类繁杂,不利于生产车间的高效有序管理,以及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
3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内固定架与所述开启扇框的内侧框尺寸相匹配。
3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外固定架与所述开启扇框的外侧框尺寸相匹配。
33.内固定架延伸至开启扇框内,内固定架的尺寸小于所述开启扇框内侧框0.5mm。外固定架延伸至开启扇框内,外固定架的尺寸小于所述开启扇框外侧框0.5mm。
3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内固定架的长度短于所述内扣板,所述外固定架的长度短于所述外扣板。在生产过程中,内固定架和外固定架通过在现有型材基础上,在上下两侧切除部分长度,切除长度为37.5mm,以使其与开启扇框相配合。
3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开启扇框的宽度为15-30cm。
3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开启扇框、所述内扣板、所述外扣板、所述内固定架以及所述外固定架均由铝合金材料制成。
37.一种微通风窗,包含窗框,所述窗框内部设置有中梃,所述中梃一侧的窗框内安装有玻璃,另一侧的窗框内设置有如上所述的微通风开启扇。
3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中梃与微通风开启扇之间、所述微通风开启扇与窗框之间均设置有密封组件。
3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微通风开启扇外侧还设置有窗纱。
40.实施例1:
4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微通风开启扇,包括开启扇框1,所述开启扇框1的内外两侧分别设置有内扣板2和外扣板3,所述内扣板2与所述外扣板3分别扣合在所述开启扇框1的内外两侧,以封堵所述开启扇框1;
42.在所述内扣板2上设置有内固定架4,所述内固定架4与所述开启扇框1的内侧框尺寸相匹配,所述内固定架4向所述开启扇框1外侧方向延伸;在所述外扣板3上设置有外固定架5,所述外固定架5与所述开启扇框1的外侧框尺寸相匹配,所述外固定架5向所述开启扇框1内侧延伸,紧固件穿过所述开启扇框1分别与所述内固定架4和所述外固定架5连接。
43.一种微通风窗,包含窗框6,所述窗框6内部设置有中梃7,所述中梃7一侧的窗框6内安装有玻璃8,另一侧的窗框6内设置有如上所述的微通风开启扇。在所述微通风开启扇外侧还设置有窗纱9。
4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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