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残膜回收机防缠绕挑膜装置的制 一种秧草收获机用电力驱动行走机构

视频录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2022-06-08 13:50:02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属于视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视频录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设备的功能更加多样化,不仅能够实现更便捷的通信,而且给人们生活带来更多的娱乐性。尤其是,用户能够使用电子设备拍摄视频,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
3.目前,对于拍摄得到的视频,用户有时期望获得视频中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例如演出视频中某个演出人员的视频内容。在现有技术中,用户在后期通过专业的视频编辑软件对视频进行剪辑来获得视频中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操作繁琐,且视频的二次压缩也会导致画质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视频录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解决用户期望获得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时,手动对视频进行剪辑所导致的操作繁琐且视频画质低的问题。
5.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录制方法,该方法包括:
6.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
7.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在所述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所述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8.录制以所述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
9.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录制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10.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
11.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在所述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所述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12.录制模块,用于录制以所述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
13.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4.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5.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6.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存储在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7.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这样,能够直接录制用户感兴趣对象的视频,无需用户在后期对视频进行剪辑来获得视频中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避免了繁琐的操作;并且,无需对视频进行二次压缩,提高了视频画质。
附图说明
18.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录制方法的流程图;
19.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一;
20.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二;
21.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三;
22.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四;
23.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五;
24.图7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六;
25.图8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七;
26.图9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界面显示示意图之八;
27.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录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8.图1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29.图1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具体实施方式
30.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1.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技术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等所区分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3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录制方法,其执行主体可以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录制装置,或者集成了该视频录制装置的电子设备,其中该视频录制装置可以采用硬件或软件的方式实现。
33.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录制方法、装置和电子设备进行详细地说明。
34.参见图1,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录制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主要以该方法应用于电子设备来举例说明,如图1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35.步骤101、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
36.其中,拍摄预览界面用于预览摄像头采集的图像。
37.可选地,电子设备显示拍摄预览界面,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该拍摄预览界面可以在用户启动相机应用程序的情况下显示,也可以在用户选择相机应用程序中的预设拍摄模式的情况下显示,本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定。
38.可选地,目标对象可以是人、动物、物体等。
39.可选地,第一输入用于选择目标对象。示例地,第一输入可以是点击目标对象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框选目标对象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按照预设手势在目标对象上滑动的操作;等等,本实施例对第一输入不进行限定。
40.可选地,第一输入可以是在开始录制视频之前,或者,可以是在开始录制视频之后。当第一输入在开始录制视频之前时,选择目标对象为录制视频前的准确工作。
41.可选地,电子设备可以在拍摄预览界面显示拍摄的至少一个对象,至少一个对象包括目标对象;第一输入可以是对拍摄预览界面显示的目标对象的输入。示例地,电子设备可以在用户点击相机应用程序时,进入拍摄预览界面,在拍摄预览界面显示拍摄的至少一个对象,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显示的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
42.步骤102、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43.其中,通过该第一输入可以将目标对象确定为视频主体,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可以是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录制的主要对象,从而能够实时跟踪视频录制画面中的目标对象,对目标对象进行拍摄。
44.可选地,电子设备可以在开始录制视频前,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或者,电子设备可以在开始录制视频后,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45.可选地,电子设备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可以是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获得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或者,可以是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拼接图像,拼接图像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图像;或者,可以是在裁剪图像中包含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的情况下,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等等,本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定。
46.可选地,电子设备在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显示的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之后,电子设备可以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的开始拍摄控件的点击操作,进行视频拍摄,在视频拍摄的过程中,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47.步骤103、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
48.可选地,目标视频可以是通用的直拍视频,目标对象作为该直拍视频的主要拍摄对象。
49.可选地,电子设备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结束录制视频的输入时,得到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或者可以在录制预设时长后自动结束录制视频,得到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用户结束录制视频的输入可以是点击结束拍摄控件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按压预设硬件按键以结束拍摄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按照预设手势在屏幕上滑动以结束拍摄的操作;等等。
50.可选地,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可以是由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生成的视频;或者可以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拼接图像生成的视频;或者可以是由对裁剪图像中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后得到的裁剪图像生成的视频;或者可以是由对视频录制图像中除目标对象以外的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后得到的图像生成的视频;等等,本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定。
51.需要说明的是,直拍是指男女团表演的时候单独只拍摄某一个人的全程表演。因为直拍有利于直接比较两个人舞蹈动作的表现情况,所以选秀类综艺节目中使用的较多。随着偶像经济的风靡,国内的新兴偶像团体组合层出不穷,他们在各式各样的舞台上发光发热,展现魅力。部分观众在欣赏团体舞台时,希望能只专注于自己偶像的表现,她们会在现场录制视频时,全程手动将焦点对在自己偶像身上拍摄;或是将录制好的全景演出视频通过后期剪辑的方式,制作出偶像的直拍来欣赏和保存。采用现场手动录制的方式存在以下问题:舞台一般是动态的,录制时需要随着舞台走位的变化而变化,在远距离变焦放大拍摄画面时,手部稍微的晃动会引起画面内容的剧烈变化,画面较难拍摄准确,也较难拍摄清晰。采用后期剪辑的方式存在以下问题:视频后期剪辑复杂度高于图片,耗时耗力,而且视频的二次压缩可能导致画质的损失。
52.而在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提供了一种视频直拍的录制方式,能够让拍摄者在视频录制时,选定画面中感兴趣的人物,自动录制对应的直拍视频。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将主体识别和视频剪辑整合成一个完整的智能直拍录制操作,将原本复杂的直拍视频制作变得简单易上手,解决了使用手机拍摄直拍视频的痛点,同时可以有效避免由后期处理带来的画质不高等缺陷。
53.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这样,能够直接录制用户感兴趣对象的视频,无需用户在后期对视频进行剪辑来获得视频中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避免了繁琐的操作;并且,无需对视频进行二次压缩,提高了视频画质。
54.可选地,该视频录制方法还包括:在初始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拍摄范围候选框用于选择视频拍摄范围;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中的目标候选框的第二输入;响应于第二输入,将初始拍摄预览界面调整为目标候选框对应的视频拍摄范围的拍摄预览界面。
55.可选地,用户可以在初始拍摄预览界面中选择目标对象,即第一输入作用在初始拍摄预览界面中的目标对象上;或者,用户可以在目标候选框对应的视频拍摄范围的拍摄预览界面中选择目标对象,即第一输入作用在目标候选框对应的视频拍摄范围的拍摄预览界面中的目标对象上。
56.可选地,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中每个拍摄范围候选框对应一个视频拍摄范围。视频拍摄范围可以与视场角对应,电子设备可以包括多个摄像头,每个摄像头可以对应一个视频拍摄范围;或者,电子设备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摄像头,每个摄像头可以对应多个视频拍摄范围。第二输入可以是点击目标候选框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框选目标候选框的操
作;或者可以是按照预设手势在目标候选框上滑动的操作;等等,本实施例对第二输入不进行限定。
57.该实施例中,在初始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中的目标候选框的第二输入,将初始拍摄预览界面调整为目标候选框对应的视频拍摄范围的拍摄预览界面,从而能够选择合适的视频拍摄范围进行拍摄,不需要用户移动电子设备以获得较好的拍摄角度,避免了移动电子设备带来的抖动,从而能够提高生成的视频的质量。
58.可选地,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之前,该视频录制方法还包括: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视频主体模式选项用于选择视频主体的主体模式;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中的目标选项的第三输入;响应于第三输入,将目标选项对应的主体模式,确定为目标对象在目标视频中的主体模式。
59.可选地,第三输入可以是点击目标选项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框选目标选项的操作;或者可以是按照预设手势在目标选项上滑动的操作;等等,本实施例对第三输入不进行限定。
60.可选地,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表示的主体模式可以包括单独显示模式、突出显示模式及拼接显示模式,等等,本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定。单独显示模式可以是显示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该裁剪图像的获取方式可以为:按照目标对象所在位置,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获得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突出显示模式可以是显示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该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的获取方式可以为:在裁剪图像中包含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的情况下,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得到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拼接显示模式可以是显示拼接图像,拼接图像可以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图像。
61.在实际应用中,电子设备可以将视频拍摄得到的每一帧中的目标对象所在的区域裁剪出来进行显示,从而可以直接显示目标对象;或者,可以对视频拍摄得到的每一帧中除目标对象所在的区域外的区域进行模糊处理,从而呈现将目标对象外的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后的视频录制图像;或者,可以显示视频录制图像及目标对象所在的区域的拼接画面,从而实现将全景视角及直拍视角进行拼接。
62.该实施例中,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中的目标选项的第三输入,将目标选项对应的主体模式,确定为目标对象在目标视频中的主体模式,从而能够由用户选择目标对象在目标视频中的主体模式,提高用户与电子设备之间的交互体验。
63.可选地,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包括:响应于第一输入,获取包含目标对象的视频录制图像;按照目标对象所在位置,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获得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
64.可选地,裁剪图像的形状可以为方形,或者可以为圆形,或者可以为菱形,或者可以为目标对象的形状,等等,本实施例对裁剪图像的形状不进行限定。裁剪图像的大小可以预先设置,裁剪图像可以为视频录制图像中显示有目标对象的预设大小的图像区域,例如,
裁剪图像的边界线与目标对象的轮廓线之间的距离的最小值为预设值;或者,裁剪图像的大小可以由用户的输入确定,可以在视频录制图像上显示框选有目标对象的活动框,可以接收用户对该活动框的调整输入,将该调整输入后的活动框所在的图像区域作为裁剪图像。本实施例对裁剪图像的大小不进行限定。
65.需要说明的是,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可以是,在视频拍摄的过程中确定视频录制图像中的目标对象所在的位置,基于目标对象所在的位置确定视频录制图像中的裁剪区域,对裁剪区域进行裁剪,得到裁剪图像。裁剪区域可以是框选有目标对象的区域。
66.可选地,电子设备在视频拍摄的过程中,可以将目标对象的中心点作为裁剪区域的中心点,基于目标对象的中心点的移动实时更新裁剪区域;另可选地,电子设备可以识别目标对象的轮廓线,基于目标对象的轮廓线的移动实时更新裁剪区域,使得目标对象的轮廓线处于裁剪区域内。
67.可选地,目标对象可以至少包括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目标对象所在的区域包括视频录制图像中第一对象所在的区域及第二对象所在的区域,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可以是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第一对象所在的区域的裁剪图像与第二对象所在的区域的裁剪图像的拼接图像。需要说明的是,目标对象在包括第一对象和第二对象之外,还可以包括第三对象或者更多的对象,从而能够实现多人对比直拍的效果。
68.该实施例中,获取包含目标对象的视频录制图像,按照目标对象所在位置,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获得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从而能够便于用户直观地、清晰地观看到目标对象。
69.可选地,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之前,该视频录制方法还包括:在裁剪图像中包含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的情况下,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包括: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
70.可选地,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可以是,对裁剪图像中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模糊处理,可以是虚化处理,或者可以是马赛克处理,或者可以是调整透明度的处理,等等,本实施例对模糊处理不进行限定。
71.该实施例中,在裁剪图像中包含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的情况下,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从而能够在拍摄预览界面中突出显示目标对象。
72.可选地,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包括: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拼接图像,拼接图像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图像。
73.可选地,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可以是以左右拼接的方式进行拼接得到拼接图像,或者,可以是以上下拼接的方式进行拼接得到拼接图像,或者还可以是以其他形式拼接得到拼接图像,本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定。
74.该实施例中,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拼接图像,拼接图像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图像,从而能够便于观看者对比观看完整画面及仅包括目标对象的部分画面。
75.可选地,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之前,该视频录制方法还包括:对裁剪图像进行细节增强处理;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包括: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细节
增强处理后的裁剪图像。
76.可选地,细节增强处理可以用于增强裁剪图像的清晰度,对裁剪图像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弥补,提高裁剪图像的画面质感。
77.该实施例中,对裁剪图像进行细节增强处理,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细节增强处理后的裁剪图像,从而能够针对视频内容进行高分辨率的智能细节增强,弥补裁剪之后可能导致的清晰度损失,加强视频的画面观感。
78.可选地,视频录制图像用于生成原始录制视频;该视频录制方法还包括:在目标视频录制后,存储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对应的原始录制视频。
79.可选地,电子设备可以在相册同时存储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对应的原始录制视频。经过后台处理之后,能够自动将处理后得到的目标视频在相册另存为新视频,并同时存储原始录制视频,从而在对舞台直拍后,用户可以在相册进行完整舞台视频的查看,也可以查看处理后的直拍视频。
80.该实施例中,在目标视频录制后,存储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对应的原始录制视频,从而便于用户查看完整视频及直拍视频。
81.可选地,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之后,该视频录制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对视频预览图像的第四输入;响应于第四输入,调整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
82.可选地,第四输入可以是放大或缩小视频预览图像中目标对象所在区域的边框的操作;或者可以是,在视频预览图像上输入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的操作;或者可以是,点击视频预览图像中目标对象所在区域以调整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的操作;等等,凡是可以用于调整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的操作均可以作为第四输入,本实施例对第四输入的具体表现形式不进行限定。示例地,可以拇指和食指双指缩放调整视角,以调整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
83.该实施例中,接收用户对视频预览图像的第四输入,响应于第四输入,调整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这样,能够便于用户实时调整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
84.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例,视频录制方法可以包括如下过程:
85.(1)用户打开手机的相机录像功能,选择智能直拍功能,如图2所示,将手机对准舞台场景,手机的拍摄预览界面11的显示内容包含整个舞台。
86.(2)在视频录制前,引导用户选择合适的拍摄范围。在拍摄预览界面显示出所有摄像头的视场角(fov),由用户手动选择合适的视场角录制直拍视频。如图3所示,手机可以在拍摄预览界面11显示有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12,每个拍摄范围候选框12可以对应一个视场角。
87.(3)引导用户确认视频主体,如图4所示,手机可以智能识别出预览画面中的几个视频对象13,供用户选择,用户单击其中一个视频对象13,即锁定该视频对象13作为视频主体;或者,用户也可以手动选择视频主体,例如,用户可以在拍摄预览界面框选感兴趣对象,后台会自动锁定该感兴趣对象为视频主体。
88.(4)在确定视频主体后,引导用户选择视频主体的视频主体模式。
89.可以提供以下三种模式供用户选择:
90.模式一:如图5所示,单独显示模式,视频图像中仅保留视频主体;
91.模式二:如图6所示,突出显示模式对视频主体以外的视频图像部分进行模糊处理,例如虚化或马赛克处理;
92.模式三:如图7所示,拼接显示模式,将视频录制图像与包含视频主体的视频图像(例如通过上述模式一或模式二得到的视频图像)进行拼接,一侧为全景视角显示区域14,显示原视频的视频图像;一侧为直拍视角显示区域15,显示视频主体的视频图像。
93.例如,当手机识别到的对象中存在用户感兴趣对象时,用户可以单击感兴趣对象,手机锁定用户选择的视频对象作为视频主体,在确定视频主体后,可以在拍摄预览界面显示视频主体的三种视频主体模式对应的预览图像,用户可以点击某个视频主体模式对应的预览图像,从而选中视频主体模式。
94.例如,当手机识别到的对象中不存在用户感兴趣的主体时,用户可以手动选择视频对象,用户可以在拍摄预览界面框选感兴趣对象,手机会自动锁定该感兴趣对象为视频主体,在确定视频主体后,可以在拍摄预览界面显示视频主体的三种视频主体模式对应的预览图像,用户可以点击某个视频主体模式对应的预览图像,从而选中视频主体模式。
95.需要说明的是,在团体表演时,当用户仅想要观看某个表演者的视频时,可以选择单独显示模式或突出显示模式,当用户想要同时观看团体与单个表演者的表演时,可以选择拼接显示模式。
96.(5)在用户确认视频主体,且选定视频主体模式后,用户点击视频录制控件即可开始录制视频,手机的相机将会通过人体追踪,计算视频录制图像中视频主体的位置,进而将直拍锁定在所选视频主体上,后台根据录制内容,跟随视频主体在视频主体四周通过计算裁切一个大小适当的框,作为视频主体的直拍视频的呈现视角,这样就能够生成视频主体的直拍视频。
97.如图8所示,用户也可在拍摄预览界面中的直拍视角显示区域15双指缩放,自定义调整视频主体的显示尺寸进行录制。
98.(6)视频录制完毕之后,用户可以根据屏幕提示,选择导出控件,如图9所示,屏幕会显示处理进度条,指示用户等待。
99.(7)在生成视频主体的直拍视频之后,可以针对视频内容进行高分辨率的智能细节增强,弥补裁切之后可能导致的清晰度损失,加强画面观感。
100.(8)经过后台处理之后,弹框提示用户直拍视频已处理完成,并且将原视频和直拍视频存储至本地相册,用户可以在相册观看原视频和直拍视频,也可分享到社交应用等。
101.需要说明的是,在对团体表演进行直拍时,在手机的拍摄预览界面会显示多个表演者的人像,此时,用户单击选择某个表演者的人像作为目标对象,该目标对象即为视频的视频主体。手机实时跟踪目标对象,在用户选择单独显示模式时,手机可以将目标对象的中心点作为裁剪区域的中心点,基于目标对象的中心点的移动实时更新裁剪区域,对裁剪区域裁剪得到包括目标对象的裁剪图像,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该裁剪图像,并由该裁剪图像构成直拍视频;在用户选择突出显示模式时,将除目标对象外的区域进行模糊处理,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模糊处理后的图像,并由该模糊处理后的图像构成直拍视频;在用户选择拼接显示模式时,将视频录制图像与裁剪图像进行拼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拼接图像,并由该拼接图像构成直拍视频。
102.本实施例可以在保持拍摄画面稳定性的同时,全程拍摄视频主体。
103.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录制方法,执行主体可以为视频录制装置。本技术实施例中以视频录制装置执行视频录制的方法为例,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录制的装置。
104.参见图10,图10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录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0所示,视频录制装置200包括:
105.第一接收模块201,用于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
106.第一显示模块202,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107.录制模块203,用于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
108.可选地,视频录制装置还包括:
109.第二显示模块,用于在初始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拍摄范围候选框用于选择视频拍摄范围;
110.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中的目标候选框的第二输入;
111.第一调整模块,用于响应于第二输入,将初始拍摄预览界面调整为目标候选框对应的视频拍摄范围的拍摄预览界面。
112.可选地,视频录制装置还包括:
113.第三显示模块,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视频主体模式选项用于选择视频主体的主体模式;
114.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中的目标选项的第三输入;
115.确定模块,用于响应于第三输入,将目标选项对应的主体模式,确定为目标对象在目标视频中的主体模式。
116.可选地,第一显示模块包括:
117.获取单元,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获取包含目标对象的视频录制图像;
118.裁剪单元,用于按照目标对象所在位置,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获得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
119.显示单元,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
120.可选地,视频录制装置还包括:
121.模糊处理模块,用于在裁剪图像中包含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的情况下,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
122.显示单元具体用于:
123.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
124.可选地,显示单元具体用于:
125.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拼接图像,拼接图像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图像。
126.可选地,视频录制装置还包括:
127.增强处理模块,用于对裁剪图像进行细节增强处理;
128.显示单元具体用于:
129.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细节增强处理后的裁剪图像。
130.可选地,视频录制图像用于生成原始录制视频;
131.视频录制装置还包括:
132.存储模块,用于在目标视频录制后,存储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对应的原始录制视频。
133.可选地,视频录制装置还包括:
134.第四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对视频预览图像的第四输入;
135.第二调整模块,用于响应于第四输入,调整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
13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接收模块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第一显示模块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录制模块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这样,能够直接录制用户感兴趣对象的视频,无需用户在后期对视频进行剪辑来获得视频中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避免了繁琐的操作;并且,无需对视频进行二次压缩,提高了视频画质。
137.本技术实施例中的视频录制装置可以是电子设备,也可以是电子设备中的部件,例如集成电路或芯片。该电子设备可以是终端,也可以为除终端之外的其他设备。示例性的,电子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车载电子设备、移动上网装置(mobile internet device,mid)、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设备、机器人、可穿戴设备、超级移动个人计算机(ultra-mobile personal computer,umpc)、上网本或者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等,还可以为服务器、网络附属存储器(network attached storage,nas)、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电视机(television,tv)、柜员机或者自助机等,本技术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138.本技术实施例中的视频录制装置可以为具有操作系统的装置。该操作系统可以为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为ios操作系统,还可以为其他可能的操作系统,本技术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13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录制装置能够实现图1的方法实施例实现的各个过程,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40.可选地,如图11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301,包括处理器301和存储器302,存储器302上存储有可在处理器301上运行的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301执行时实现上述视频录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步骤,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41.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包括上述移动电子设备和非移动电子设备。
142.图12为实现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硬件结构示意图。
143.该电子设备400包括但不限于:射频单元401、网络模块402、音频输出单元403、输入单元404、传感器405、显示单元406、用户输入单元407、接口单元408、存储器409、以及处理器410等部件。
144.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电子设备400还可以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比如
电池),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410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图12中示出的电子设备结构并不构成对电子设备的限定,电子设备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在此不再赘述。
145.其中,用户输入单元407,用于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
146.显示单元406,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
147.处理器410,用于: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
148.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用户输入单元接收用户对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第一输入;显示单元响应于第一输入,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视频预览图像;处理器录制以目标对象作为视频主体的目标视频。这样,能够直接录制用户感兴趣对象的视频,无需用户在后期对视频进行剪辑来获得视频中感兴趣对象的视频内容,避免了繁琐的操作;并且,无需对视频进行二次压缩,提高了视频画质。
149.可选地,显示单元406,还用于在初始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拍摄范围候选框用于选择视频拍摄范围;
150.用户输入单元407,还用于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拍摄范围候选框中的目标候选框的第二输入;
151.处理器410,还用于响应于第二输入,将初始拍摄预览界面调整为目标候选框对应的视频拍摄范围的拍摄预览界面。
152.可选地,显示单元406,还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视频主体模式选项用于选择视频主体的主体模式;
153.用户输入单元407,还用于接收用户对至少两个视频主体模式选项中的目标选项的第三输入;
154.处理器410,还用于响应于第三输入,将目标选项对应的主体模式,确定为目标对象在目标视频中的主体模式。
155.可选地,处理器410,还用于响应于第一输入,获取包含目标对象的视频录制图像;
156.处理器410,还用于按照目标对象所在位置,对视频录制图像进行裁剪,获得目标对象所在区域对应的裁剪图像;
157.显示单元406,还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裁剪图像。
158.可选地,处理器410,还用于在裁剪图像中包含除目标对象以外的拍摄对象的情况下,对裁剪图像中拍摄对象所在区域进行模糊处理;
159.显示单元406,还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模糊处理后的裁剪图像。
160.可选地,显示单元406,还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拼接图像,拼接图像是由视频录制图像和裁剪图像拼接得到的图像。
161.可选地,处理器410,还用于对裁剪图像进行细节增强处理;
162.显示单元406,还用于在拍摄预览界面中显示细节增强处理后的裁剪图像。
163.可选地,视频录制图像用于生成原始录制视频;
164.处理器410,还用于在目标视频录制后,存储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对应的原始录制视频。
165.可选地,用户输入单元407,还用于接收用户对视频预览图像的第四输入;
166.处理器410,还用于响应于第四输入,调整拍摄预览界面中目标对象的显示尺寸。
167.应理解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输入单元404可以包括图形处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gpu)4041和麦克风4042,图形处理器4041对在视频捕获模式或图像捕获模式中由图像捕获装置(如摄像头)获得的静态图片或视频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显示单元406可包括显示面板4061,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器、有机发光二极管等形式来配置显示面板4061。用户输入单元407包括触控面板4071以及其他输入设备4072中的至少一种。触控面板4071,也称为触摸屏。触控面板4071可包括触摸检测装置和触摸控制器两个部分。其他输入设备407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音量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在此不再赘述。
168.存储器409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各种数据。存储器409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或指令的第一存储区和存储数据的第二存储区,其中,第一存储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或指令(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此外,存储器409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器或非易失性存储器,或者,存储器409可以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存储器两者。其中,非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om,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p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tatic ram,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ynamic ram,dram)、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ynchronous dram,sdram)、双倍数据速率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ouble data rate sdram,ddrsdram)、增强型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enhanced sdram,esdram)、同步连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ynch link dram,sldram)和直接内存总线随机存取存储器(direct rambus ram,drram)。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存储器409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和任意其它适合类型的存储器。
169.处理器41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可选地,处理器410集成应用处理器和调制解调处理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涉及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的操作,调制解调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信号,如基带处理器。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410中。
17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或指令,该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视频录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71.其中,处理器为上述实施例中的电子设备中的处理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如计算机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磁碟或者光盘等。
172.本技术实施例另提供了一种芯片,该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通信接口和处理器耦合,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上述视频录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73.应理解,本技术实施例提到的芯片还可以称为系统级芯片、系统芯片、芯片系统或片上系统芯片等。
17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存储在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上述视频录制方法实施例的各个过
程,且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17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该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的方法和装置的范围不限按示出或讨论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还可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例如,可以按不同于所描述的次序来执行所描述的方法,并且还可以添加、省去、或组合各种步骤。另外,参照某些示例所描述的特征可在其他示例中被组合。
176.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的方法。
177.上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技术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技术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技术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技术的保护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