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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2022-03-01 20:12:22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技术实施例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现有技术中,当定位客户端(client)想要定位终端设备时,需要经过核心网的两次隐私鉴权(privacy check),鉴权通过之后,才会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定位客户端。第一次隐私鉴权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gateway mobile location center,gmlc)网元接收到定位客户端的定位请求后,访问统一数据管理(unified data management,udm)网元里面的终端设备的隐私档案(privacy profile),判断终端设备是否同意被定位客户端定位;第二次隐私鉴权,因为终端设备可能对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隐私设置,所以核心网执行完定位流程,gmlc网元得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询问终端设备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定位客户端。
3.按照当前协议定义的定位业务计费方案,gmlc网元仅在终端设备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定位客户端的情况下,记录此次定位的定位计费信息,然后将定位计费信息发送给计费功能(charging function,chf)网元生成计费话单(charging data record,cdr)。在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定位客户端的情况下,gmlc网元只给定位客户端返回一个错误原因(error cause),然后结束此次定位,不会对此次定位的定位业务进行计费。然而,对于运营商来说,在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定位客户端的情况下,已经执行了整套定位流程,消耗了网络资源(如核心网资源、空口资源等),但对此次定位的定位业务却没有计费,不符合商业策略。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及装置,用以解决现有定位业务计费方案,对于拒绝向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不计费,不符合商业策略,造成运营商损失的问题。
5.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该方法包括: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定位的事件;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所述第一指示确定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6.采用上述方法,在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时,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仍然可以记录定位业务的定位计费信息,并上报(即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计费功能网元可以根据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用于对第一定位客户端进行收费,使得定位业务计费方案更符合商业策略,避免运营商的损失。
7.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一指示包括区域信息,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允许
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或者,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不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其中,所述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不包括所述定位的结果;或者,所述不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包括所述定位的结果。
8.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根据终端设备指示的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或不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确定终端设备是否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有利于对终端设备隐私(如位置)的保护。
9.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从所述终端设备接收所述第一指示;所述第一指示用于指示所述终端设备拒绝将所述定位的结果发送给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
10.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还可以根据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指示,拒绝将对终端设备的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有利于对终端设备隐私的保护。
11.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定位的结果的个数为一个或多个。
12.上述设计中,网元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在一次或多次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定位计费信息,有利于满足不同的定位业务计费需求,并节约信令开销。
13.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之前,还包括: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所述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
14.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在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时,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定位计费信息,有利于满足不同的定位业务计费需求。
15.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从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所述个数阈值。
16.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根据计费功能网元指示的个数阈值进行定位计费信息的上报,有利于满足计费功能网元对定位业务计费的要求。
17.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之前,还包括: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第二指示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8.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在成功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有利于满足不同的定位业务计费需求。
19.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从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第三指示,所述第三指示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对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
20.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根据计费功能网元的指示,对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有利于满足计费功能网元对定位业务计费的要求。
21.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三指示包括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和/或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其中,所述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所述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22.上述设计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根据计费功能网元指示的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进行定位计费信息的上报,有利于满足计费功能网元对定位业务计费的要求。
23.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定位业务的结果、定位业务时间、定位业务精度、定位业务请求方、定位业务对象、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
24.上述设计中,定位的事件中包括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如次数),有利于计费功能网元对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提供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的事件的识别,并对定位业务进行计费。
25.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该方法包括:计费功能网元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接收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对终端设备定位的事件,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
26.采用上述方法,定位的事件中包括终端设备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如次数),有利于计费功能网元对拒绝向定位客户端提供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的识别,并对定位业务进行计费。
27.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向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个数阈值,所述个数阈值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在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所述个数阈值后,向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28.上述设计中,计费功能网元可以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指示个数阈值,有利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计费功能网元指示的个数阈值进行定位计费信息的上报,满足计费功能网元对定位业务计费的要求。
29.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向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第三指示,所述第三指示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对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
30.上述设计中,计费功能网元可以通过第三指示,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对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有利于满足计费功能网元对定位业务计费的要求。
31.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三指示包括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和/或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其中,所述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所述计费
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所述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32.上述设计中,计费功能网元可以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定位计费信息上报的规则,有利于满足计费功能网元对定位业务计费的要求。
33.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定位业务计费装置,该装置具有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方法的功能,所述功能可以通过硬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执行相应的软件实现。所述硬件或软件包括一个或多个与上述功能相对应的单元(模块),比如包括收发单元和处理单元。
34.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该装置可以是芯片或者集成电路。
35.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该装置包括处理器和收发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收发器耦合,用于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的功能。该装置还可以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处理器执行的用于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的功能的程序。
36.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该装置可以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
37.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定位业务计费装置,该装置具有实现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方法的功能,所述功能可以通过硬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执行相应的软件实现。所述硬件或软件包括一个或多个与上述功能相对应的单元(模块),比如包括收发单元和处理单元。
38.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该装置可以是芯片或者集成电路。
39.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该装置包括处理器和收发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收发器耦合,用于实现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的功能。该装置还可以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处理器执行的用于实现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的功能的程序。
40.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该装置可以为计费功能网元。
41.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定位业务计费系统,该定位业务计费系统可以包括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和计费功能网元,其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执行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计费功能网元可以执行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
42.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有用于执行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或执行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的计算机程序或指令。
43.第七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或指令,当所述计算机程序或指令被执行时,可以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或实现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
44.第八方面,本技术还提供一种芯片,所述芯片用于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或实现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二方面的任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的方法。
45.上述第三方面至第八方面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请参照上述第一方面和第二方面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这里不再重复赘述。
附图说明
46.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通信系统的架构示意图;
47.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定位业务计费场景示意图;
48.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现有定位业务计费流程示意图;
49.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流程示意图之一;
50.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流程示意图之二;
51.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流程示意图之三;
52.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定位业务计费装置示意图之一;
53.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定位业务计费装置示意图之二;
54.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定位业务计费装置示意图之三;
55.图10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定位业务计费装置示意图之四。
具体实施方式
56.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适用于第五代(5th generation,5g)通信系统,以及未来的通信系统等,如6g系统等。
57.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所应用的5g通信系统的架构可以如图1所示,以终端设备为用户设备(user equipment,ue)为例,包括:位置管理功能(location management function,lmf)网元、计费功能(charging function,chf)网元、ue、接入和移动性管理功能(access and mobility management function,amf)网元、网关移动定位中心(gateway mobile location center,gmlc)网元、位置获取功能(location retrieval function,lrf)网元、无线接入网(radio access network,ran)设备和定位服务(location services,lcs)客户端(client)等。例如,所述定位服务客户端也可以称为定位客户端,amf网元可以通过n1接口与ue相连、通过n2接口与ran设备相连、通过nl1接口与lmf网元相连、通过nl2接口与gmlc网元相连,gmlc网元可以通过nl4接口与chf网元相连、通过le接口与lcs client相连,lrf网元通过le接口与lcs client相连。应理解的是,图1中所示的通信系统的架构在这里仅作为一种示例说明,并不作为对本技术的方法适用的通信系统的架构中包括的网元或接口的限定。如在图1所示的网络架构中还可以包括统一数据管理(unified data management,udm)网元、网络开放功能(network exposure function,nef)网元、应用功能(application function,af)网元、策略控制功能(policy control function,pcf)网元、会话管理功能(session management function,smf)网元、用户面功能(user plane function,upf)网元和数据网络(data network,dn)等中的一个或多个。下面对所述通信系统中的部分网元或设备的功能进行简单介绍说明。
58.终端设备(terminal device),是一种具有无线收发功能的设备,该终端设备可以经ran与核心网进行通信,与ran交换语音和/或数据。该终端设备可以部署在陆地上,包括室内或室外、手持或车载;也可以部署在水面上(如轮船等);还可以部署在空中(例如飞机、气球和卫星上等)。所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mobile phone)、平板电脑(pad)、带无线收发
功能的电脑、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终端、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终端、工业控制(industrial control)中的无线终端、无人驾驶(self driving)中的无线终端、远程医疗(remote medical)中的无线终端、智能电网(smart grid)中的无线终端、运输安全(transportation safety)中的无线终端、智慧城市(smart city)中的无线终端、智慧家庭(smart home)中的无线终端等。该终端设备例如可以包括用户设备(user equipment,ue)、无线终端设备、移动终端设备、设备到设备通信(device-to-device,d2d)终端设备、车与外界(vehicle-to-everything,v2x)终端设备、机器到机器/机器类通信(machine-to-machine/machine-type communications,m2m/mtc)终端设备、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iot)终端设备、订户单元(subscriber unit)、订户站(subscriber station),移动站(mobile station)、远程站(remote station)、接入点(access point,ap)、远程终端(remote terminal)、接入终端(access terminal)、用户终端(user terminal)、用户代理(user agent)、或用户装备(user device)等。例如,可以包括移动电话(或称为“蜂窝”电话),具有移动终端设备的计算机,便携式、袖珍式、手持式、计算机内置的移动装置等。例如,个人通信业务(personal communication service,pcs)电话、无绳电话、会话发起协议(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sip)话机、无线本地环路(wireless local loop,wll)站、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等设备。还包括受限设备,例如功耗较低的设备,或存储能力有限的设备,或计算能力有限的设备等。例如包括条码、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
59.作为示例而非限定,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该终端设备还可以是可穿戴设备。可穿戴设备也可以称为穿戴式智能设备或智能穿戴式设备等,是应用穿戴式技术对日常穿戴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出可以穿戴的设备的总称,如眼镜、手套、手表、服饰及鞋等。可穿戴设备即直接穿在身上,或是整合到用户的衣服或配件的一种便携式设备。可穿戴设备不仅仅是一种硬件设备,更是通过软件支持以及数据交互、云端交互来实现强大的功能。广义穿戴式智能设备包括功能全、尺寸大、可不依赖智能手机实现完整或者部分的功能,例如:智能手表或智能眼镜等,以及只专注于某一类应用功能,需要和其它设备如智能手机配合使用,如各类进行体征监测的智能手环、智能头盔、智能首饰等。
60.而如上介绍的各种终端设备,如果位于车辆上(例如放置在车辆内或安装在车辆内),都可以认为是车载终端设备,车载终端设备例如也称为车载单元(on-board unit,obu)。
61.上述终端设备可通过运营商网络提供的接口(例如n1等)与运营商网络建立连接,使用运营商网络提供的数据和/或语音等服务。终端设备还可通过运营商网络访问dn,使用dn上部署的运营商业务,和/或第三方提供的业务。其中,上述第三方可为运营商网络和终端设备之外的服务方,可为终端设备提供他数据和/或语音等服务。其中,上述第三方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可根据实际应用场景确定,在此不做限制。
62.ran是运营商网络的子网络,是运营商网络中业务节点与终端设备之间的实施系统。终端设备要接入运营商网络,首先是经过ran,进而可通过ran与运营商网络的业务节点连接。本技术实施例中的ran设备,是一种为终端设备提供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ran设备也称为接入网设备、网络设备。ran设备例如包括但不限于:5g中的下一代基站(5g nodeb,
gnb)、演进型节点b(evolved nodeb,enb)、无线网络控制器(radio network controller,rnc)、节点b(nodeb,nb)、基站控制器(base station controller,bsc)、基站收发台(base transceiver station,bts)、家庭基站(例如,home evolved nodeb,或home node b,hnb)、基带单元(baseband unit,bbu)、传输点(transmitting and receiving point,trp)、发射点(transmitting point,tp)、wifi接入点(aaccess point,ap)、全球微波接入互操作性(world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 access,wimax)基站(base station,bs)、移动交换中心等。
63.amf网元,主要负责终端设备的认证,移动性管理等,具体可以负责终端设备的注册、位置更新、移动状态切换管理等。
64.smf网元,主要负责终端设备的会话管理(包括会话的建立、修改和释放),如为终端设备分配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ip)地址、选择提供报文转发功能的upf网元等。
65.pcf网元,主要负责策略控制决策,可用于向amf网元、smf网元提供策略,如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qos)策略、切片选择策略等。
66.chf网元,主要负责计费问题,如负责下发计费策略、收集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等。
67.udm网元,主要负责存储用户数据,如签约信息、鉴权/授权信息等。
68.lmf网元,主要负责定位业务时进行定位请求管理以及定位资源调配。
69.upf网元,主要负责对终端设备的报文(或数据包)进行处理,如转发、计费等。
70.gmlc网元,主要负责定位业务的定位请求处理,如为定位业务选择合适的amf网元、或进行定位业务鉴权等等。
71.dn,指的是为终端设备提供数据传输服务的运营商网络,如ip多媒体业务(ip multi-media service,ims)、因特网(internet)等。
72.另外,需要理解的是,上述网元可以为功能模块(软件),也可以为硬件实体。
73.图2为基于5g网络架构的定位业务计费场景示意图,其中网元的功能介绍可以参考图1中相应网元的功能介绍不再赘述。
74.如图3所示,为现有定位业务计费的一种流程示例,该流程包括:
75.s301:gmlc网元接收来自定位客户端的定位请求(location request)消息,所述定位请求消息用于请求对终端设备进行定位(如请求对某一终端设备或特定终端设备进行定位)。
76.s302:第一次隐私鉴权通过后,gmlc网元向chf网元发送计费数据请求(charging data request)消息。
77.具体的,gmlc网元接收到来自定位客户端对终端设备(以ue为例)的定位请求消息后,gmlc网元访问udm网元里面的该终端设备的隐私档案,识别该终端设备是否允许被定位客户端定位,如果该终端设备允许被定位客户端定位,则第一次隐私鉴权通过,gmlc网元向chf网元发送计费数据请求消息。
78.其中,所述计费数据请求消息用于向chf网元发起定位业务计费请求,在计费数据请求消息中,还可以包含定位业务的请求方、定位业务对象(即被定位的目标,如被定位的终端设备)、定位请求类型、定位请求精度等等。
79.s303:gmlc网元接收chf网元返回的计费数据响应(charging data response)消息。
80.s304:gmlc网元向amf网元发送位置提供请求(location provide request)消息。
81.其中,所述位置提供请求消息用于对请求amf网元提供所述终端设备的位置信息。
82.s305:amf网元获取所述终端设备的位置信息。
83.amf网元会为定位业务选择一个lmf网元,lmf网元是定位业务真正的执行主体,lmf网元收到amf网元发送(或透传)的位置提供请求消息后,会选择合适的定位算法(positioning method),positioning method代表一种定位计算方式或者算法,选定positioning method之后,lmf网元会通知ran设备(一个或多个)和终端设备使用何种positioning method,然后终端设备发出探空(sounding)信号,ran设备(一个或多个)测量终端设备发出的sounding信号,如测量终端设备发出的sounding信号的信号强度等等。ran设备(一个或多个)将测量结果发送至lmf网元,lmf网元结合使用的positioning method计算出终端设备的位置信息(location information),并将终端设备的位置信息反馈至amf网元。
84.s306:amf网元向gmlc网元发送位置提供响应(location provide response)消息。
85.其中,所述位置提供响应消息中包括终端设备的位置信息,即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86.s307:gmlc网元向终端设备发送位置验证请求(location verification request)消息。
87.s308:gmlc网元接收来自终端设备的位置验证响应(location verification response)消息。
88.gmlc网元可以通过向终端设备发送位置验证请求消息和接收来自终端设备的位置验证响应消息进行第二次隐私鉴权,终端设备回复的位置验证响应消息中,包含终端设备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定位客户端,如果允许,则gmlc网元进行s309a,如果拒绝(即不允许),则gmlc网元进行s309b。
89.s309a:gmlc网元向定位客户端发送定位响应消息,所述定位响应消息中包含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90.另外,在终端设备允许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定位客户端时,gmlc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并可以通过向chf网元发送携带定位计费信息的计费数据报告(charging data report)消息,将定位计费信息发送给chf网元,由chf网元生成计费话单,对定位业务进行收费。
91.s309a:gmlc网元向定位客户端发送错误原因(error cause),结束此次定位业务。
92.在现有技术中,如果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定位客户端,gmlc网元不会向定位客户端返回定位的结果,只给定位客户端返回一个错误原因,如终端设备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等,然后结束此次定位业务,不会对此次定位业务进行计费。
93.但对于运营商来说,在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定位客户端的情况下,已经执行了整套定位流程,消耗了网络资源(如核心网资源、空口资源等),但对此次定位业务却没有计费,不符合商业策略。
94.本技术旨在对定位业务计费方案进行改进,对于拒绝向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进行计费,使得定位业务计费更符合商业策略,避免运营商的损失。另外,需要理解,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至少一个还可以描述为一个或多个,多个可以是两个、三个、四个或者更多个,本技术不做限制。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表示前后关联的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例如,a/b可以表示a或b;“和/或”可以用于描述关联对象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其中a,b可以是单数或者复数。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采用“第一”、“第二”等字样对功能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进行区分。该“第一”、“第二”等字样并不对数量和执行次序进行限定,并且“第一”、“第二”等字样也并不限定一定不同。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等词用于表示例子、例证或说明,被描述为“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的任何实施例或设计方案不应被解释为比其它实施例或设计方案更优选或更具优势。使用“示例性的”或者“例如”等词旨在以具体方式呈现相关概念,便于理解。
95.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96.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定位业务计费方法流程示意图,该流程包括:
97.s401: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98.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如果定位业务计费方法应用于5g网络架构,网元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为5g网络架构中的gmlc网元、计费功能网元可以为5g网络架构中的chf网元;如果定位业务计费方法应用于其他网络架构,如未来的6g网络架构等,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为该网络架构中与所述gmlc网元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其它网元,计费功能网元可以为该网络架构中与所述chf网元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其它网元。
99.因终端设备在不同的区域可能有不同的隐私设置,例如: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定位的结果,终端设备允许发送给定位客户端,对位于非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定位的结果,终端设备拒绝发送给定位客户端。因此,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接收到来自第一定位客户端对终端设备的定位请求,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需要对终端设备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即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进行隐私鉴权(或判断)。
100.其中,对于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根据与终端设备对应的第一指示来确定。例如,所述第一指示可以是从终端设备接收的,或者,也可以是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本地配置的。其中所述第一指示可以为第一指示信息,也可以为第一指示消息。
101.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例中,第一指示包括区域信息,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终端设备允许返回(即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区域;或者用于指示终端设备不允许(即拒绝)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当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可以根据定位的结果是否在第一指示包括的区域信息所指示的区域内,判断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给第一定位客户端。
102.示例的:以第一指示包括的区域信息用于指示终端设备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为例,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在第一定位客户端发起对终端设备的定位(如接收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的定位请求消息,所述定位请求消息用于请求对所述终端设备的定位),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如通过图3中s306的位置提供响应
消息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终端设备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不包括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确定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
103.在另一种可能的实施中,当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询问终端设备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即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如果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从终端设备接收到用于指示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第一指示,确定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
104.示例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向终端设备发送位置验证请求消息(如图3中s307),其中所述位置验证请求消息中可以包括第一定位客户端的标识信息和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等信息,终端设备在接收到位置验证请求消息后,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回复位置验证响应消息,其中在位置验证响应消息中携带终端设备拒绝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第一指示,则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位置验证响应消息中携带的第一指示,确定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
105.s402: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定位的事件。
106.例如,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定位业务的结果、定位业务时间、定位业务精度、定位业务请求方、定位业务对象以及第四指示等中的一项或多项。其中,第四指示用于指示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例如,第四指示可以为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
107.s403: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所述定位计费信息。
108.不同于现有定位业务计费方法,对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定位不进行计费,仅向第一定位客户端返回一个错误原因,结束定位业务。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对于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定位,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包括所述定位的事件的定位计费信息,并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用于对定位业务进行计费。示例的: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可以通过计费数据报告(charging data report)消息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
109.作为一种示例,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从第一定位客户端接收到对终端设备的定位请求,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并根据终端设备对应的第一指示拒绝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即可生成包括所述定位的事件的定位计费信息,并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
110.s404: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
111.计费功能网元接收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的定位计费信息,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实现对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进行计费。并可以将计费话单发送给计费域(billing domain)对第一定位客户端进行收费。
112.作为一种示例:计费话单(charging data record,cdr)中可以包括记录类型(record type),如第一定位客户端请求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对终端设备进行定位等、网
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的标识信息(gmlc identity),如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的ip地址等、第一定位客户端的标识信息(client identity)、第一定位客户端的类型(client type)、请求的位置信息的类型(location type)、记录时间(record time)等信息。
113.在上述图4的方案中,主要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每次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完成对拒绝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定位业务的计费。可选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也可以在一次或多次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完成对拒绝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定位业务的计费。
114.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在确定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n”(n为正整数)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时,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完成对拒绝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定位业务的计费。
115.示例的,定位业务计费方法流程如图5所示,包括:
116.s501: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17.s502: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所述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
118.不同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每次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还可以在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提供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n”(n为正整数)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时,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119.具体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每次在第一定位客户端发起对终端设备的定位,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实现,可以参照上述图4的相关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进行赘述。
120.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每拒绝一次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可以将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flag number) 1,表示已经成功进行一次对终端设备定位的流程,但是并没有返回给第一定位客户端定位的结果。
121.另外,需要理解的是,如果第一指示包括区域信息,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终端设备允许返回(或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区域;或者用于指示终端设备不允许(或拒绝)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且所述第一指示是由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从终端设备获取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n次根据第一指示确定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无需终端设备多次发送第一指示,仅需终端设备发送有一次第一指示即可;如果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询问终端设备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即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n次根据第一指示确定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则需要终端设备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询问终端设备是否允许将定位的结果返回(即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时(m次),对于拒绝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n次定位,均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用于指示拒绝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第一指示,其中所述m为不小于n的正整数。
122.s503: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定位的事件。
123.例如,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n个定位的事件,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定位业务的结果、定位业务时间、定位业务精度、定位业务请求方、定位业务对象以及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等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可以为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例如:包括定位请求方“第一定位客户端”、定位业务对象“终端设备”、所述n个定位的定位业务时间、n个定位业务精度(当n个定位业务的精度相同时,也可以用一个定位业务精度表示)、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n次”等。
124.s504: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所述定位计费信息。
125.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提供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n)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时,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并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用于对定位业务进行计费。示例的: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可以通过charging data report消息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
126.作为一种示例,所述个数阈值可以由协议等预先定义并配置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中,也可以由计费功能网元根据定位业务计费需要或要求确定,并发送给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
127.s505: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
128.计费功能网元接收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的定位计费信息,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实现对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n次定位进行计费。并可以将计费话单发送给billing domain对第一定位客户端进行收费。
129.在另一种可能的实施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将拒绝将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发送给计费功能网元,完成对拒绝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定位业务的计费。
130.示例的,定位业务计费方法流程如图6所示,包括:
131.s601: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32.s602: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第二指示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33.不同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每次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上报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还可以在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将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上报给计费功能网元。其中所述第二定位客户端可以和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相同,也可以与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不同,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的定位的结果可以和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的定位的结果相同,也可以不同。
134.其中,所述第二指示可以与第一指示相同,如均包括区域信息,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终端设备允许返回(即发送)定位的结果的区域;或者用于指示终端设备不允许(即拒绝)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示例的:以第二指示包括的区域信息用于指示终端设备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为例,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在第二定位客户端发起对终端设备的定位,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如通过图3中s306的位置提供
响应消息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终端设备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包括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确定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二定位客户端。
135.所述第二指示还可以为指示终端设备允许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二定位客户端的指示。示例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向终端设备发送位置验证请求消息(如图3中s307),其中所述位置验证请求消息中可以包括第二定位客户端的标识信息和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等信息,终端设备在接收到位置验证请求消息后,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回复位置验证响应消息,其中在位置验证响应消息中携带终端设备允许将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二定位客户端的第二指示,则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位置验证响应消息中携带的第二指示,确定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二定位客户端。
136.另外,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根据所述第二指示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之前,每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一次,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可以将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flag number) 1,表示已经成功进行一次对终端设备定位的流程,但是并没有返回给第一定位客户端定位的结果。
137.此外,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每次在第一定位客户端发起对终端设备的定位,获取到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实现,可以参照上述图4或图5的相关描述,重复之处不再进行赘述。
138.s603: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拒绝将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定位的事件。
139.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生成定位计费信息,其中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拒绝将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定位(s个)的事件,s为不小于1的正整数。
140.例如,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s个定位的事件,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定位业务的结果、定位业务时间、定位业务精度、定位业务请求方、定位业务对象以及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等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可以为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例如:包括定位请求方“第一定位客户端”、定位业务对象“终端设备”、所述s个定位的定位业务时间、s个定位业务精度(当s个定位业务的精度相同时,也可以用一个定位业务精度表示)、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次数“s次”等。
141.s604: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所述定位计费信息。
142.s605: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
143.计费功能网元接收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的定位计费信息,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实现对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s次定位进行计费。并可以将计费话单发送给billing domain对第一定位客户端进行收费。
144.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中,为了满足不同的定位业务计费请求,计费功能网元还可以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第三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仅在接收到第三指示后,启动对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
145.其中,所述第三指示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对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
146.作为一种示例,所述第三指示可以通过计费数据响应消息发送给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如图3所示,计费功能网元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计费数据请求消息后,可以在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回复的计费数据响应消息中携带第三指示。
147.在一种可能的实施中,计费功能网元,还可以在发送的第三指示中携带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和/或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指示给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计费信息上报的规则,以满足不同定位业务计费的需求;也可以通过向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的个数阈值,指示给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计费信息上报的规则,以满足不同定位业务计费的需求。
148.其中,所述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用于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按照图4所示方案,进行定位业务计费。
149.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用于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按照图6所示方案,进行定位业务计费。
150.个数阈值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在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所述个数阈值后,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将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发送给第一定位客户端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用于指示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按照图5所示方案,进行定位业务计费。
151.上述主要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和计费功能网元之间交互的角度对本技术提供的方案进行了介绍。可以理解的是,为了实现上述功能,各网元包括了执行各个功能相应的硬件结构和/或软件模块(或单元)。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很容易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本技术能够以硬件或硬件和计算机软件的结合形式来实现。某个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计算机软件驱动硬件的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152.在采用集成的单元(模块)的情况下,图7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中所涉及的一种定位业务计费装置的可能的示例性框图,该定位业务计费装置700可以以软件的形式存在。装置700可以包括:处理单元702和收发单元703。
153.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处理单元702用于实现相应的处理功能。收发单元703用于支持装置700与其他网络实体的通信。可选地,收发单元703可以包括接收单元和/或发送单元,分别用于执行接收和发送操作。可选的,装置700还可以包括存储单元701,用于存储装置700的程序代码和/或数据。
154.该装置700可以为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或者还可以为设置在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中的芯片等部件。处理单元702可以支持装置700执行上文中各方法示例中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的动作。或者,处理单元702主要执行方法示例中的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内部动作,收发单元703可以支持装置700与计费功能网元等之间的通
信。
155.具体地,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处理单元702,用于根据第一指示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56.所述处理单元702,还用于生成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所述定位的事件;
157.所述收发单元703,用于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
158.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单元702,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指示确定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59.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一指示包括区域信息,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或者,所述区域信息用于指示不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其中,所述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不包括所述定位的结果;或者,所述不允许返回定位的结果的区域包括所述定位的结果。
160.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一指示用于指示所述终端设备拒绝将所述定位的结果发送给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
161.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定位的结果的个数为一个或多个。
162.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单元702,还用于在所述收发单元703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之前,确定所述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个数阈值。
163.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收发单元703,还用于从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所述个数阈值。
164.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处理单元702,还用于在所述收发单元703向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计费信息之前,根据第二指示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
165.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收发单元703,还用于从所述计费功能网元接收第三指示,所述第三指示用于指示对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
166.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三指示包括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和/或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其中,所述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所述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所述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向所述计费功能网元发送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167.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定位业务的结果、定位业务时间、定位业务精度、定位业务请求方、定位业务对象、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
168.如图8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定位业务计费装置800,该定位业务计费装置800包括处理器810与收发器830,还可以包括存储器820。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存储器820中存储指令或程序或数据,存储器820可以用于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存储单元701的功能。处理器810用于读取存储器820中存储的指令或程序或数据。存储器820中存储的指令或程序被执行时,该处理器810用于执行上述实施例中处理单元702执行的操作,收发器830用于执
行上述实施例中收发单元703执行的操作。
169.在采用集成的单元(模块)的情况下,图9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中所涉及的又一种定位业务计费装置的可能的示例性框图,该定位业务计费装置900可以以软件的形式存在。装置900可以包括:处理单元902和收发单元903。
170.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处理单元902用于实现相应的处理功能。收发单元903用于支持装置900与其他网络实体的通信。可选地,收发单元903可以包括接收单元和/或发送单元,分别用于执行接收和发送操作。可选的,装置900还可以包括存储单元901,用于存储装置900的程序代码和/或数据。
171.该装置900可以为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计费功能网元、或者还可以为设置在计费功能网元中的芯片等部件。处理单元902可以支持装置900执行上文中各方法示例中计费功能网元的动作。或者,处理单元902主要执行方法示例中的计费功能网元内部动作,收发单元903可以支持装置900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等之间的通信。
172.具体地,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收发单元903,用于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接收定位计费信息,所述定位计费信息包括对终端设备定位的事件,所述定位的事件包括拒绝提供定位的结果的第四指示;所述处理单元902,用于根据所述定位计费信息生成计费话单。
173.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收发单元903,还用于向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个数阈值,所述个数阈值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在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个数达到或超过所述个数阈值后,发送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174.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收发单元903,还用于向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发送第三指示,所述第三指示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对拒绝向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生成定位计费信息。
175.在一种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第三指示包括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和/或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其中,所述第一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发送所述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所述第二定位计费信息上报规则用于指示所述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确定向第二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后,发送拒绝向所述第一定位客户端发送对所述终端设备定位的结果的定位对应的定位计费信息。
176.如图10所示,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定位业务计费装置1000,该定位业务计费装置1000包括处理器1010与收发器1030,还可以包括存储器1020。一种可能的设计中,存储器1020中存储指令或程序或数据,存储器1020可以用于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存储单元901的功能。处理器1010用于读取存储器1020中存储的指令或程序或数据。存储器1020中存储的指令或程序被执行时,该处理器1010用于执行上述实施例中处理单元902执行的操作,收发器1030用于执行上述实施例中收发单元903执行的操作。
177.作为本实施例的另一种形式,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指令,该指令被执行时可以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适用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或计费功能网元的定位业务计费方法。
178.作为本实施例的另一种形式,提供一种包含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该指令被执
行时可以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适用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或计费功能网元的定位业务计费方法。
179.作为本实施例的另一种形式,提供一种芯片,所述芯片运行时,可以执行上述方法实施例中适用于网关移动定位中心网元或计费功能网元的定位业务计费方法。
180.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81.本技术是参照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82.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83.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84.尽管已描述了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技术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185.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技术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技术实施例的范围。这样,倘若本技术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技术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技术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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