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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系统、计算机及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2022-02-21 05:50:27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系统、计算机及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现有的非羁押人员一般是指人身自由较为充分,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以及缺乏相互制约性的人员。现有的刑诉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非羁押人员,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然而,现有技术对于大部分刑事案件的非羁押人员取保候审后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客观判断标准,常常是依据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使得判定结果难免会带有一定得主观因素,从而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无法准确的查询到是否为非羁押人员本人的运动轨迹,从而不利于对非羁押人员的管控。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系统、计算机及可读存储介质,以解决现有技术对非羁押人员的管控缺乏明确的客观判断标准的问题。
5.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对所述人员信息添加第一标识,并建立与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所述人员信息包括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管控期限;在所述管控期限内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并根据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时,则维持所述第一标识,所述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所述第二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轻度威胁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三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三标识,所述第三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重度威胁,其中,所述第一阈值大于所述第二阈值,所述第二阈值大于所述第三阈值;根据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
6.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获取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并对应添加第一标识,与此同时,建立与上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进一步的,在管控期限内向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并根据上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上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并判定当前得分值处于哪一个阈值范围内,并对应维持或者修改标识,最终根据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通过上述方式能够弥补传统的通过工作人员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管的缺陷,能够由被动接收信息变为主动下发信息,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客观评价标准,从而大幅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适合大规模的推
广与使用。
7.优选的,所述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对所述人员信息添加第一标识的步骤包括:建立与监管平台的通信连接,并从所述监管平台中获取所述人员信息,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员名称;对所述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名称添加所述第一标识。
8.优选的,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脸图像以及管控区域;所述在所述管控期限内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的步骤包括:当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管控任务并开始执行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地理坐标,并判断所述地理坐标是否在所述管控区域内;若是,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人脸识别请求,以使所述非羁押人员通过所述移动终端进行人脸识别。
9.优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的步骤包括:若所述移动终端判定所述非羁押人员人脸识别通过,则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打卡请求,所述打卡请求包括对应的扣分值;根据未完成的打卡请求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
10.优选的,所述根据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的步骤包括: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一标识或者第二标识,则在所述管控期限期满后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解控指令;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三标识,则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羁押指令。
11.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获取模块,用于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对所述人员信息添加第一标识,并建立与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所述人员信息包括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管控期限;管控模块,用于在所述管控期限内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并根据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分析模块,用于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时,则维持所述第一标识,所述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所述第二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轻度威胁;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三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三标识,所述第三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重度威胁,其中,所述第一阈值大于所述第二阈值,所述第二阈值大于所述第三阈值;执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
12.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建立与监管平台的通信连接,并从所述监管平台中获取所述人员信息,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员名称;对所述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名称添加所述第一标识,所述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
人员无威胁。
13.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脸图像以及管控区域;所述管控模块具体用于:当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管控任务并开始执行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地理坐标,并判断所述地理坐标是否在所述管控区域内;若是,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人脸识别请求,以使所述非羁押人员通过所述移动终端进行人脸识别。
14.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管控模块还具体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判定所述非羁押人员人脸识别通过,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打卡请求,所述打卡请求包括对应的扣分值;根据未完成的打卡请求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
15.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执行模块具体用于: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一标识或者第二标识,则在所述管控期限期满后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解控指令;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三标识,则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羁押指令。
16.本发明实施例第三方面提出了一种计算机,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面所述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
17.本发明实施例第四方面提出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面所述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
18.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的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的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的结构框图。
20.如下具体实施方式将结合上述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22.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23.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
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4.现有技术对于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行为,缺乏明确的客观判断标准,常常是依据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使得判定结果难免会带有一定得主观因素,从而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无法准确的查询到是否为非羁押人员本人的运动轨迹,从而不利于对非羁押人员的管控。
25.请参阅图1,所示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该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能够弥补传统的通过工作人员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管的缺陷,能够由被动接收信息变为主动下发信息,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客观评价标准,从而大幅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适合大规模的推广与使用。
26.具体的,本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0,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对所述人员信息添加第一标识,并建立与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所述人员信息包括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管控期限;在本实施例中,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是能够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的,其中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具有去中心化、防篡改、可追溯、高可用等特性。
27.在本实施例中,首先需要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并且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利用底层区块链服务提供数据增信功能,实现非羁押人员信息数据链上增信存储,可信校验追溯,促进非羁押人员管理高效、公正、透明。对非羁押人员的个人积分变动情况、打卡信息、申报信息、状态流转进行记录,通过区块链进行数据存证,确保积分变动记录不可篡改、可追溯查询。对非羁押人员信息数据库进行同步,采集更新数据并进行上链增信存储。对区块链上的非羁押人员的积分变动信息、打卡信息、申报信息、状态流转进行查询或追溯,获取羁押人员单次或历史积分变动情况、对应的上链交易信息等。对区块链上存储的非羁押人员积分变动信息、打卡信息、申报信息、状态流转信息,形成校验比对结果,确认数据是否被篡改。
28.进一步的,在本步骤中,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本实施例会对应在人员信息中添加第一标识,其中,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包括非羁押人员的管控期限,更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会立即建立与该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从而能够有效的与非羁押人员建立通信联系。
29.步骤s20,在所述管控期限内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并根据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在本实施例中,可以理解的是,任何非羁押人员都有一个管控期限,而该管控期限的长短能够在人员信息中得到体现。
30.在本实施例中,为了能够有效的对非羁押人员进行管控,本步骤会在上述管控期限内以每隔固定时间或者不定时向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其中,每个管控
任务都有一个对应的扣分值,本步骤最终会根据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每个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从而能够对每个非羁押人员进行明确的客观评价。
31.步骤s30,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时,则维持所述第一标识;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三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三标识;进一步的,在本步骤中,当通过上述步骤s20获取到每个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时,本步骤会对上述得分值进行分析,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会预先设置好第一阈值范围、第二阈值范围以及第三阈值范围,其中,第一阈值大于第二阈值,第二阈值大于第三阈值。
32.更进一步的,本步骤会准确的分析出非羁押人员当前的得分值对应的阈值范围,以判定是否需要修改事先设置好的第一标识还是继续维持该第一标识,从而能够对非羁押人员进行二次的客观评价,其中,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第二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轻度威胁,第三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重度威胁。
33.步骤s40,根据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
34.最后,在本步骤中,当通过上述步骤获取到每个非羁押人员对应的最终标识后,本步骤会根据每个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对应的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从而能够有效、客观的完成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
35.进一步的,在本实施例中,还需要说明的是,当非羁押人员在居住地发生变更时,又或者是监管人员因安排调离岗位后,因此,需要对非羁押人员变更管控人员。
36.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后台服务器执行非羁押人员管控的权限变更,又或者通过将当前非羁押人员分别绑定一个主办管控人员和一个执行人员,其中,一个执行人员可以同时绑定多个非羁押人员,因此,当非羁押人员变更居住位置时,本实施例需要申请或者通过后台管理员处理权限,当非羁押人员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导致发生扣分行为时,可以申请消除,即需要管控人员进行审核后再消除当前分值。因此,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审批模块,该审批模块能够方便数据更好的流转和业务的正常运行,并且后续复杂的流程都需要该审批模块的支持。
37.使用时,本技术通过获取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并对应添加第一标识,与此同时,建立与上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进一步的,在管控期限内向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并根据上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上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并判定当前得分值处于哪一个阈值范围内,并对应维持或者修改标识,最终根据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通过上述方式能够弥补传统的通过工作人员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管的缺陷,能够由被动接收信息变为主动下发信息,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客观评价标准,从而大幅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适合大规模的推广与使用。
38.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实施过程只是为了说明本技术的可实施性,但这并不代表本技术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只有上述唯一一种实施流程,相反的,只要能够将本技术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实施起来,都可以被纳入本技术的可行实施方案。
39.综上,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能够弥补传统的通过工作人
员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管的缺陷,能够由被动接收信息变为主动下发信息,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客观评价标准,从而大幅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适合大规模的推广与使用。
40.请参阅图2,所示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同样能够基于区块链技术进行实施,与此同时,该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还能够应用于各个政法单位,以提升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
41.步骤s11,建立与监管平台的通信连接,并从所述监管平台中获取所述人员信息,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员名称;对所述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名称添加所述第一标识,所述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
42.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为了能够准确的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本实施例首先会建立与监管平台的通信连接,其中,该监管平台为省厅的执法办案系统,在此基础之上,能够获取到办案系统中的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具体的,该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员名称。
43.在本实施例中,为了能够有效的对非羁押人员进行管控,本实施例会在每个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名称旁边分别对应添加第一标识,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每个非羁押人员刚进入监管是都是安全状态,因此,本实施例对每个非羁押人员添加的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
44.另外,在本实施例中,还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脸图像以及管控区域;因此,上述在所述管控期限内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的步骤包括:步骤s21,当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管控任务并开始执行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地理坐标,并判断所述地理坐标是否在所述管控区域内;进一步的,在本步骤中,当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接收到下发的管控任务并准备开始执行时,本实施例为了能够准确的判断出当前的管控任务是否是非羁押人员的本人操作,本实施例会主动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地理坐标,并立即执行步骤s31,即判断该地理坐标是否在预设的管控区域内。
45.步骤s31,若是,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人脸识别请求,以使所述移动终端进行人脸识别。
46.若否,则判定非羁押人员未处于管控期限内,即向执行机关下发羁押指令。
47.更进一步的,在本步骤中,当通过上述步骤s21判断到移动终端处于管控区域内时,即表明非羁押人员目前处于管控区域内,此时即可执行下一步验证操作,即向该移动终端发送人脸识别请求,以进一步确认当前管控任务是否是非羁押人员的本人操作。
48.步骤s41,若所述移动终端判定所述非羁押人员人脸识别通过,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打卡请求,所述打卡请求包括对应的扣分值;根据未完成的打卡请求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
49.在本步骤中,当移动终端判定到非羁押人员人脸识别通过时,即可准确的判定出当前管控任务是非羁押人员的本人操作,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会向该移动终端下发打卡请求,其中,每个打卡请求均包括一个对应的扣分值。
50.具体的,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获取到的每个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的初始状态均对应100分,每个管控任务均对应10分的扣分值,若非羁押人员按时完成了每个管控任
务,则不扣分,若非羁押人员未完成一个管控任务则扣10分,最后根据未完成的打卡请求即可计算出每个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
51.步骤s51,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时,则维持所述第一标识;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三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三标识;进一步的,在本步骤中,会预先设置好第一阈值范围、第二阈值范围以及第三阈值范围,具体的,上述第一阈值范围对应的分值为60-100分,对应的标识为第一标识,即绿码,上述第二阈值范围对应的分值为30-60分,对应的标识为第二标识,即黄码,上述第三阈值范围对应的分值为0-30分,对应的标识为第三标识,即红码。
52.因此,在本步骤中,当通过上述步骤s41获取到每个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时,会立即将实时计算出的得分值与上述第一阈值范围、第二阈值范围以及第三阈值范围进行比对,以判定出当前得分值落入哪个阈值范围内,再对应修改或者维持标识。
53.例如当非羁押人员在管控期限内的得分值为70分时,即落入上述第一阈值范围内,并且仍然对应第一标识,则最终维持初始的第一标识,从而表明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持续显示绿码;当非羁押人员在管控期限内的得分值为50分时,即落入上述第二阈值范围内,则对应将初始的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并且由初始的绿码转换为黄码,仍然表明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当非羁押人员在管控期限内的得分值为10分是,即落入上述第三阈值范围内,则对应将初始的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并且由初始的绿码转换为红码,表明当前非羁押人员具有威胁。
54.步骤s61,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一标识或者第二标识,则在所述管控期限期满后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解控指令;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三标识,则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羁押指令。
55.最后,在本步骤中,会根据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最终对应的标识对当前非羁押人员执行对应的指令。
56.具体的,若最终人员信息息当前对应上述第一标识或者上述第二标识,本实施会在管控期限期满后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解控指令;另外,若最终的人员信息当前对应上述第三标识,则会向对应的执行机关发送羁押指令,从而能够有效的完成对非羁押人员的管控。
57.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其实现原理及产生的一些技术效果和第一实施例相同,为简要描述,本实施例未提及之处,可参考第一实施例提供相应内容。
58.综上,本发明上述实施例当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能够弥补传统的通过工作人员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管的缺陷,能够由被动接收信息变为主动下发信息,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客观评价标准,从而大幅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适合大规模的推广与使用。
59.请参阅图3,所示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获取模块12,用于当获取到非羁押人员的人员信息时,对所述人员信息添加第一标识,并建立与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移动终端的通信连接,所述人员信息包括所述非羁押人员的管控期限;管控模块22,用于在所述管控期限内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管控任务,并根据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分析模块32,用于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时,则维持所述第一标识;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二标识;若所述得分值处于第三阈值范围内时,则将所述第一标识修改为第三标识;执行模块42,用于根据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的标识向执行机关发送对应的执行措施。
60.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获取模块12具体用于:建立与监管平台的通信连接,并从所述监管平台中获取所述人员信息,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员名称;对所述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名称添加所述第一标识,所述第一标识表示当前非羁押人员无威胁。
61.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人员信息还包括非羁押人员的人脸图像以及管控区域;所述管控模块22具体用于:当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管控任务并开始执行时,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地理坐标,并判断所述地理坐标是否在所述管控区域内;若是,则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人脸识别请求,以使所述移动终端进行人脸识别。
62.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管控模块22还具体用于:若所述移动终端判定所述非羁押人员人脸识别通过,向所述移动终端下发打卡请求,所述打卡请求包括对应的扣分值;根据未完成的打卡请求计算出所述非羁押人员对应的得分值。
63.其中,上述非羁押人员管控系统中,所述执行模块42具体用于: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一标识或者第二标识,则在所述管控期限期满后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解控指令;若所述人员信息当前对应第三标识,则向所述执行机关发送羁押指令。
64.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其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面所述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
65.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面所述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
66.综上所述,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提供的非羁押人员管控方法、系统、计算机及可读存储介质能够弥补传统的通过工作人员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管的缺陷,能够由被动接收信息变为主动下发信息,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客观评价标准,从而大幅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效率,适合大规模的推广与使用。
67.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个模块可以是功能模块也可以是程序模块,既可以通过软
件来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来实现。对于通过硬件来实现的模块而言,上述各个模块可以位于同一处理器提供;或者上述各个模块还可以按照任意组合的形式分别位于不同的处理器提供。
68.在流程图提供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提供,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
69.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所述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提供。
70.应当理解,本发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提供,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提供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提供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提供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71.在本说明书的描述提供,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提供。在本说明书提供,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提供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7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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