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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

2022-02-20 14:05:57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到灯具领域,尤其涉及到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


背景技术:

2.灯具是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工具,尤其是在光线较差的环境中,用户需要借助灯具来补充光线。便携式灯具是多种类型灯具中的一种。便携式灯具方便携带,用户可以在多种环境下使用,因此目前受到了市场的欢迎。
3.便携式灯具通常需要被放置在某个位置以在解放用户双手的同时提供稳定的光照。便携式灯具一般被设计带有一个平台式的底座,以方便被稳定地放置在地面或者其他的支撑面上。或者是,便携式灯具被设置有悬挂配件,以使得灯具能够被悬挂使用,比如说上墙悬挂使用。还有一类比较常见的便携式灯具为佩戴式灯具,用户可以将灯具佩戴在身上,灯具可随着用户的移动而移动,比如说灯具可以被佩戴在用户的腰带上或者是衣物的口袋上。
4.目前市场上有一种颈戴式便携灯具1p,可参考附图1a和附图1b所示,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被设计为u型结构,可围绕颈部后方然后分别越过肩部至前胸位置。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朝前设计的两端可分别被安装有发光部件20p,以朝用户的前方辐射光线。
5.在使用过程中,这种灯具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首先,被挂在颈部的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很容易从肩部滑落,尤其是用户的身体有大幅度动作时,比如说朝后仰头,抬升手臂等动作都会影响到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位置,这可能需要用户时刻调整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位置。
6.其次,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依靠颈部被悬挂,对于用户的颈部而言,需要承受较大的压力。另外,由于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两端被设置有所述发光部件20p,所述发光部件20p位置被布置的元件较多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所述发光部件20p位于最低位置,因此用户在长时间使用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后可能会觉得有勒脖感。如果用户本身处于较长时间的低头作业状态,加上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负担,可能会让颈部处于紧张状态,影响到颈部健康。
7.最后,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长度尺寸是固定设计的,只要绕过颈部后来到前胸位置即可,出于两个方面的因素考虑,尺寸一般不会被设计的过长。一个方面是考虑到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长度的增加对于整个重量的影响。另一个方面是长度的增加,使得位于端部的所述发光部件到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中间位置的距离变大。换句话说,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摆动的位置到相对稳定的位置的距离增加,这可能让所述发光部件20p在用户的身体移动时更加容易摆动,从而影响到使用体验。然而,如果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尺寸被设计的较短,可能导致的问题之一是前述的容易滑落的问题,问题之二是对于不同的用户而言,脖颈和肩部位置的厚度是不同的,对于一些用户而言合适的长度,对于另外的用户而言可能是过段的长度,并且增大了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容易滑落的概率。总结而言,不论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长度较短或是较长,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不同的人
群,可能需要使用不同长度的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换言之,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的普适性较差,对于尺寸设计要求高。


技术实现要素:

8.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能够被较为稳定地穿戴于用户,不易随着用户的身体动作而滑落。
9.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于用户的颈部造成过大的压力,甚至是,用户的颈部可以自由活动,并且不会对于所述穿戴式灯具的位置造成过多的影响。
10.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适用于不同脖颈大小的用户,具有较好的普适性。
11.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体提供至少一个发光部件,所述发光部件的位置较为稳定,较难随着用户的身体动作而随意摆动,从而有利于为用户提供稳定的光照环境。
12.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的所述发光部件的两端分别能够被支撑,从而所述发光部件能够被较为稳定地佩戴。
13.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穿戴式灯具及其工作方法,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能够被佩戴于用户的肩部,并且其重量能够被分别分散在用户的两个肩部,从而减轻了用户颈部的负担。
14.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穿戴式灯具,其中所述穿戴式灯具包括
15.至少一发光部件;和
16.一穿戴主体,其中所述发光部件被布置于所述穿戴主体,所述发光部件和所述穿戴主体共同环绕形成一个佩戴空间,在所述穿戴式灯具被佩戴于使用者,使用者的脖颈部穿过所述佩戴空间并且所述穿戴主体围绕使用者的脖颈部,所述穿戴主体的至少部分被支撑于使用者的两个肩部,并且所述穿戴主体分别自使用者的两个所述肩部位置分别朝向前胸和后背延伸,以使得所述穿戴式灯具的重量被分散。
17.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穿戴主体包括一第一连接臂和一第二连接臂,其中所述第一连接臂被连接于所述第二连接臂并且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围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中的至少一个。
18.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连接臂的至少部分是柔软的,所述第二连接臂的至少部分是柔软的,以在所述穿戴式灯具被佩戴于使用者后,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在肩部位置分别沿着使用者前胸和后背的曲线延伸,其中所述第一连接臂和所述第二连接臂分别支撑于使用者的两个肩部。
19.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以允许所述发光部件的光照方向被改变。
20.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具有一第一连接端和一第二连接端,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形成一个缺口,所述缺口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并且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的所述缺口位置,其中所述发光部件的所述第二连接端被可转动地连接于
所述穿戴主体,所述第一连接端被可活动地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以允许整个所述发光部件能够相对于所述穿戴主体转动。
2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的所述第一连接端被可拆卸地磁吸于所述穿戴主体,所述第二连接端被可转动地轴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
22.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具有一第一连接端和一第二连接端,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形成一个缺口,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缺口位置,并且所述第一连接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端分别被可转动地轴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
23.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具有一第一连接端和一第二连接端,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形成一个缺口,所述缺口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并且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的所述缺口位置,其中所述发光部件的所述第一连接端被可转动地磁吸于所述穿戴主体,所述第二连接端被可转动地磁吸于所述穿戴主体,以使得整个所述发光部件能够相对于所述穿戴主体转动。
24.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具有一第一连接端和一第二连接端,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形成一个缺口,所述缺口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并且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的所述缺口位置,其中所述发光部件的所述第一连接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端被分别固定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
25.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具有一第一连接端和一第二连接端,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形成一个缺口,所述缺口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并且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的所述缺口位置,所述发光部件被可打开地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以暴露所述缺口。
26.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穿戴主体的至少部分具有弹性,以允许使用者根据需求拉伸。
27.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穿戴式灯具进一步包括一供能部,其中所述供能部被可供电地连接于所述发光部件。
28.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供能部和所述发光部件被相对设置,在所述穿戴式灯具被佩戴,所述供能部位于使用者的后背位置,所述发光部件位于使用者的前胸位置。
29.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供能部是一可充放电电池,所述穿戴式灯具进一步包括一接口,其中所述接口被可导通地连接于所述供能部,以藉由所述接口为所述供能部供电。
30.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接口是选自组合usb接口、磁吸接口中的一种。
31.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穿戴式灯具,其包括:
32.至少一发光部件;和
33.一穿戴主体,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包括一前胸悬挂部、一肩部悬挂部以及一后背悬挂部,所述肩部悬挂部分别连接于所述前胸悬挂部和所述后背悬挂部,所述发光部件被设置于所述前胸悬挂部,在所述穿戴式灯具被佩戴于使用者,所述前胸悬挂部被支撑于使用者的前胸位置,所述肩部悬挂部被支撑于使用者的肩部,所述后背悬挂部被支撑于使用者的后背位置,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形成一个佩戴空间,在佩戴时允许使用者的脖颈部穿过所述佩戴空间。
34.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穿戴主体和所述发光部件环绕形成所述佩戴空
间。
35.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穿戴主体的至少部分被设置柔软的,以在所述穿戴式灯具被佩戴于使用者,所述穿戴主体自动沿着肩部、前胸以及后背的曲线延伸。
36.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穿戴式灯具,其包括:
37.至少一发光部件;和
38.一穿戴主体,其中所述穿戴主体和所述发光部件形成一佩戴空间,以允许使用者的脖颈部穿过,在所述穿戴主体的两个端部之间形成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的一缺口,所述发光部件被安装于所述缺口位置,其中所述发光部件具有一第一连接端和一第二连接端,其中所述发光部件的所述第一连接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的两个所述端部,并且所述发光部件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以允许所述发光部件的光照方向被调整。
39.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的所述第一连接端被可拆卸地磁吸于所述穿戴主体,所述第二连接端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
附图说明
40.图1a是现有技术的一颈戴式便携灯具的示意图。
41.图1b是现有技术的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的佩戴示意图。
42.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穿戴式灯具的示意图。
43.图3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爆炸示意图。
44.图4a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侧视佩戴示意图。
45.图4b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另一视角的佩戴示意图。
46.图5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光照方向的调整示意图。
47.图6a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另一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48.图6b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另一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49.图6c是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另一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50.图7是根据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示意图。
51.图8是根据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2.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发明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发明。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实施方案、变形方案、改进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其他技术方案。
53.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理解的是,在本发明的揭露中,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其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上述术语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54.可以理解的是,术语“一”应理解为“至少一”或“一个或多个”,即在一个实施例中,一个元件的数量可以为一个,而在另外的实施例中,该元件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术语“一”不能理解为对数量的限制。
55.参考附图2至附图5所示,根据本发明的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穿戴式灯具1被示意。
56.所述穿戴式灯具1能够被方便地佩戴于用户,并且能够随着用户的移动时刻为用户提供光照。
57.所述穿戴式灯具1能够被较为稳定地佩戴于用户,不会随着用户的身体位置的变化而轻易地从用户身上滑落,从而能够为用户提供较为稳定的光照。
58.详细地说,所述穿戴式灯具1包括一穿戴主体10和至少一发光部件20,其中所述发光部件20被设置于所述穿戴主体10。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10。所述发光部件20用于发光,所述发光部件20发出的光线可以是白光、紫外光或者是红外光。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发光部件20的光源类型并不限制于上述的举例,用户可以根据说明来选择满足需求的光源。
59.所述穿戴主体10用于被佩戴于用户,并且能够围绕用户的脖颈部佩戴。所述穿戴主体10和所述发光部件20能够形成一个佩戴空间100,用户的头部适于穿过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佩戴空间100,用户的两个肩部难以同时穿过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佩戴空间100,以使得所述穿戴主体10能够被设置于用户的脖颈部位置。可以理解的是,可以所述穿戴主体10独立围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也可以是所述穿戴主体10和所述发光部件20共同围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
60.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佩戴于用户之后,所述穿戴主体10被分别承载在用户的两个肩部,并且所述穿戴主体10的至少部分被悬挂于用户的前胸位置,所述穿戴主体10的另外至少部分被悬挂于用户的后背位置。相对于附图1a和附图1b中所示意的所述颈戴式便携灯具1p,本实施例中提供的所述穿戴式灯具1施加于用户的压力能够被用户的两个肩部,前胸以及后背位置分担,从而减轻了对于用户脖颈部的压力,有利于用户脖颈部的健康。这一点对于目前长时间伏案工作而存在颈椎问题的人群来说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61.更详细地说,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穿戴主体10包括一肩部悬挂部11、一前胸悬挂部12以及一后背悬挂部13,所述肩部悬挂部11分别连接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后背悬挂部13,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被布置在所述前胸悬挂部12。所述肩部悬挂部11、所述前胸悬挂部12以及所述后背悬挂部13可以是一体成型的,也可以是分体成型的。
62.当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佩戴,所述肩部悬挂部11位于用户的肩部,所述前胸悬挂部12位于用户的前胸位置,所述后背悬挂部13位于用户的后背位置。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后背悬挂部13分别自所述肩部悬挂部11朝下延伸至前胸位置和后背位置。
63.对于用户而言,主要的受力区域分散在肩部、后背和前胸,因此对于用户脖颈部的压力将会减轻,从而有利于用户长时间佩戴所述穿戴式灯具1并且不会对于用户的脖颈部健康造成过多的影响。
64.进一步地,所述穿戴主体10的至少部分被设置为柔软的。当所述穿戴主体10被佩戴于用户之后,所述穿戴主体10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自动沿着用户的两个肩部曲线、前胸曲线和后背的曲线延伸,以使得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重量能够尽可能分散,并且所述穿戴式灯具1能够被较为稳定地悬挂在用户的身体。当用户的头部后仰时,由于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肩部悬挂部11、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后背悬挂部13分别被支撑于肩部、前胸和后背,因此所述穿戴式灯具1难以随着用户姿态的改变而从用户身体滑落,甚至是难以相对于用户身体发生移动。在重力作用下自动下垂的分别位于用户前胸和后背位置的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后背悬挂部13相互限制了对方的移动。
65.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至少部分是柔软的,在收纳时,可以将所述穿戴式灯具1控制在一个较小的尺寸以方便收纳。
66.进一步地,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穿戴主体10和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环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一同环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可以理解的是,也可以是单独由所述穿戴主体10环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
67.可以理解的是,“环绕”并非暗示所述穿戴主体10的形状是圆环形状的,所述围壁主体的形状可以是三角环、四角环、椭圆环或者是不规则形状的。由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开口形成上下方向,使得用户可以从上下方向进入或者是离开所述佩戴空间100,因此当所述穿戴式灯具1相对于用户左右移动时,所述穿戴式灯具1难以自用户的脖颈部脱落。
68.详细地说,当用户的姿态调整过大,导致所述穿戴式灯具1移动,由于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环绕设计,使得所述穿戴式灯具1无法完全自用户的身体滑落,所述穿戴式灯具1仍然保持围绕在用户的脖颈部,所以用户简单调整所述穿戴式灯具1就可以将所述穿戴式灯具1重新佩戴在合适的位置。
69.更详细地说,所述穿戴主体10可以包括一第一连接臂14和一第二连接臂15,其中所述第一连接臂14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二连接臂15的一端,所述第一连接臂14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二连接臂15的另一端,以围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位于前胸位置的部分可以形成所述前胸悬挂部12,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位于后背位置的部分可以形成所述后背悬挂部13,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位于肩部位置的部分可以形成所述肩部悬挂部11。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被安装于所述第一连接臂14、所述第二连接臂15或者是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的连接处。可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可以是一体成型的,也可以是分体成型的。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可以被分别设置为条状的或者是带状的结构。
70.所述第一连接臂14的至少部分可以是由柔性材料制成的,所述第二连接臂15的至少部分可以是由柔性材料制成的。也可以是,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可以完全是由柔性材料制成的。制造材料可以但是并不限制于塑胶、橡胶、硅胶等材料。
71.当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佩戴使用时,所述第一连接臂14可以越过用户的肩部,自用户的后背越过肩部延伸至用户的前胸,所述第二连接臂15可以越过用户的另一个肩部,自用户的后背越过肩部延伸至用户的前胸,以尽可能地分散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重量,以使得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被稳定地悬挂在用户的身体,难以从用户的身体滑落。
72.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围绕于用户的脖颈部,并且所述发光部件20的位置相对于用
户的身体能够被调整,比如说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被调整至用户的前胸位置,以朝向用户的前方为用户提供光照。对于整个所述穿戴式灯具1而言,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发光部件20相对于所述穿戴主体10而言,重量较大,因此当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佩戴,所述发光部件20位于前胸位置时,在重力作用下,所述发光部件20能够位于一个较低位置或者是整个位于前胸位置的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最低位置,从而所述发光部件20能够处于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
73.另外,所述发光部件20的两侧分别受到拉力,以使得所述发光部件20被悬挂。当用户的身体移动甚至是晃动时,所述发光部件20随着用户移动,但是由于限制于两侧的作用力,所述发光部件20的摆动受到限制。换句话说,所述发光部件20能够较为稳定地保持在用户的前胸位置,受到来自于用户动作的影响较小,以有利于为用户提供较为稳定的光照。
74.进一步地,所述穿戴式灯具1在被佩戴之后,所述穿戴式灯具1和用户的脖颈部保持一定的距离,一方面使得用户脖颈部的转动不受到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影响,另一方面对于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尺寸设计要求可以被降低。详细地说,原因之一在于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尺寸相对于用户脖颈部而言可以被设计的较大,做一个较为宽松的设计,因此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适配于较多的脖颈部大小不同的用户。原因之二在于所述发光部件20的稳定性增强,对于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长度的依赖减少。由于所述发光部件20受到了两侧的作用力的限制,较难发生摆动,因此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被设计的较长。
75.更进一步地,所述发光部件20被可活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以允许所述发光部件20的光照方向能够被调整。
76.所述发光部件20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详细地说,所述发光部件20具有一第一连接端21和一第二连接端22,所述穿戴主体10形成有一个缺口101,所述缺口101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100,所述发光部件20被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缺口101位置,以相对封闭所述佩戴空间100。
77.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分别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两端,并且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被可拆卸地连接所述穿戴主体10,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
78.详细地说,所述发光部件20位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缺口101位置,并且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被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当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穿戴主体10分离,所述缺口101位置能够被暴露并且连通所述佩戴空间100,从而用户可以从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缺口101位置进行穿戴或者是拆卸。
79.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使得所述发光部件20可相对于所述穿戴主体10转动更大的角度,从而方便了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缺口101的暴露。
8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可以通过磁吸的方式被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二连接端22可以通过转轴连接的方式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发光部件20分别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拆卸连接和转动连接的方式并不限制于上述的举例。
81.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通过磁吸的方式被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但是所述发光部件20整体相对于所述穿戴主体10保持可转
动。当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转动所述发光部件20以改变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相对位置就可以实现所述发光部件20的光照方向的调整,并且借助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磁吸作用,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相对位置能够被保持在调整后的位置。
82.进一步地,所述缺口101可以形成于所述前胸佩戴部12,所述发光部件20被安装于所述前胸佩戴部12的所述缺口101位置,并且所述发光部件20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前胸佩戴部12的所述缺口101位置。
83.参考附图6a所示,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另一种实施方式被示意。主要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安装方式。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分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两端,比如说通过转轴连接的方式,以使得所述发光部件20的光照方向可调整。
84.参考附图6b所示,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另一种实施方式被示意,主要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安装方式。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分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穿戴主体10,并且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分别可转动地于所述穿戴主体10。
85.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分别磁吸于所述穿戴主体10。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可以是磁吸材料制成的,或者是能够被磁吸的材料制成的,比如说金属铁。
86.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的制造材料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当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是相同的,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的安装可以较为随意,不需要考虑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中的哪一端和所述穿戴主体10之间的对准。
87.参考附图6c所示,根据本发明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另一种实施方式被示意。主要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之间的安装方式。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发光部件20的所述第一连接端21和所述第二连接端22被分别固定设置于所述穿戴主体10,从而使得所述发光部件20和所述穿戴主体10之间的相对位置不可调整。
88.进一步地,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的实施例中,所述发光部件20的数目是一个。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20的数目可以是两个或者是更多个。参考附图8所示,所述发光部件20的数目是两个,并且可以被分别布置于所述穿戴主体10,比如说被间隔地布置于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前胸悬挂部12。
89.继续参考附图2至附图5所示,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供能部30,其中所述供能部30用于为所述发光部件20供能。所述供能部30被设置于所述穿戴主体10并且可以被电连接于所述发光部件20。当所述发光部件20的数目不小于两个时,所述供能部30可以被一一对应于所述发光部件20设置,也可以是,多个所述发光部件20共用一个所述供能部30。
90.所述供能部30和所述发光部件20之间的连接可以通过导线,所述导电可以被布置在所述穿戴主体10的内部,以使得用户在外部难以观察到。
9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供能部30被设置于所述穿戴主体10内部,以使得用户自外部难以观察到所述供能部30。所述供能部30可以是一电池,比如说一可充电的电池。
9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供能部30和所述发光部件20一同被布置在所述穿戴主体10的所述前胸悬挂部12。可选地,所述供能部30和所述发光部件20分别位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的中间位置。
93.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进一步包括至少一接口40,其中所述接口40被可导电地连通于所述供能部30或者是所述发光部件20,藉由所述接口40,所述供能部30能够被充电,或者是,所述发光部件20能够被直接供电以发光。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接口40可以是usb接口,也可以是磁吸式接口。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接口40被设置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供能部30被一同布置,比如说可以位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的中间位置。
94.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进一步包括至少一指示灯50,所述指示灯50可用于指示所述供能部30的剩余电能。当所述供能部30的电能不足时,所述指示灯50可以通过闪烁的方式警示用户及时充电或者是更换所述供能部3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指示灯50被设置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供能部30被一同布置,比如说可以位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的中间位置。
95.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进一步包括一警示灯60,其中所述供能部30可以为所述警示灯60供电。所述警示灯60也可以是一个不需要供电的可反光的元件。所述警示灯60能够用于提示用户之外的其他人,让其他人注意到用户的存在。
96.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进一步包括一开关70,其中所述发光部件20被可控制地连接于所述开关70。藉由所述开关70,用户可以控制所述发光部件20的点亮或者是熄灭。所述开关70可以被设置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并且和所述发光部件20被一同布置,比如说可以位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的中间位置。
97.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应用场景可以是多样的,用户可以在阅读、维修、户外徒步的过程中都可以使用所述穿戴式灯具1。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被设置为防水的,大多数部件可以被设置包裹在所述穿戴主体10内,以减少水分进行的可能性,比如说所述发光部件20的主要部分,所述供能部30等。整个所述穿戴式灯具1结构简单,可达到ip65防水等级,能够在严苛的环境下正常被使用。
98.进一步地,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穿戴主体10的材料可以是柔软并且具有一定弹性的,用户可以通过拉扯所述穿戴主体10的方式扩大所述佩戴空间100。
99.参考附图7所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例的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示意。所述穿戴式灯具1可以包括所述穿戴主体10、所述发光部件20以及具有所述佩戴空间100。
100.所述穿戴主体10可以包括所述前胸悬挂部12、所述肩部悬挂部11以及所述后背悬挂部13,其中所述前胸悬挂部12和所述后背悬挂部13分别延伸于所述肩部悬挂部11的两侧。
101.所述围壁主体可以包括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所述第一连接臂14的首尾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的首尾相互连接。所述第一连接臂14和所述第二连接臂15的至少部分形成所述前胸悬挂部12,至少部分形成所述后背悬挂部13,至少部分形成所述肩部悬挂部11。
102.所述穿戴主体10和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环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也可以是所述穿戴主体10独自环绕形成所述佩戴空间100。
103.所述穿戴式灯具1进一步包括所述供能部30、所述接口40、所述指示灯50、所述警
示灯60以及所述开关70。
104.在附图2至附图5所示的所述穿戴式灯具1中,所述供能部30和所述发光部件20被一同布置在所述前胸悬挂部12位置。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供能部30和所述发光部件20被相对布置,所述供能部30可以被设置于所述后背悬挂部13,所述发光部件20可以被设置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
105.通过这样的设计,整个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重量分别集中在所述后背悬挂部13和所述前胸悬挂部12,使得整体的重量分布均衡,减少了所述穿戴式灯具1移动的概率,以有利于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稳定地穿戴。
106.所述接口40、所述指示灯50以及所述警示灯60可以和所述供能部30被一同布置,所述开关70可以和所述发光组件被一同布置。
107.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工作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108.相对于所述穿戴主体10调整所述发光部件20,其中所述发光部件20被设置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在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佩戴,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肩部悬挂部11被支撑于使用者的肩部。
109.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部件20位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的所述缺口101位置,并且所述发光部件20被可打开地连接于所述前胸悬挂部12。
110.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转动所述发光部件20以暴露所述缺口101,所述缺口101连通所述佩戴空间100。
11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拆卸所述发光部件20以暴露所述缺口101,所述缺口101连通于所述佩戴空间100。
112.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工作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113.自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供能部30通过所述肩部悬挂部11传递电能至所述发光部件20,其中在所述穿戴式灯具1被佩戴,所述供能部30位于使用者的后侧,所述发光部件20位于使用者的前侧,并且所述穿戴式灯具1的所述肩部悬挂部11被支撑于使用者的两个肩部以和使用者的脖颈部保持距离。
114.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上述描述及附图中所示的本发明的实施例只作为举例而并不限制本发明。本发明的目的已经完整并有效地实现。本发明的功能及结构原理已在实施例中展示和说明,在没有背离所述原理下,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可以有任何变形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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