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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吸入给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2-20 07:52:12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吸入给药装置。


背景技术:

2.吸入给药装置是将药物从使用者(患者)口腔喷入,让药剂随着使用者吸气进入呼吸系统的一种给药设备。现有吸入给药装置的操作方法通常是,使用者(患者)按压药瓶上的定量阀,同时吸气将抛射剂带出的药物吸入肺部或呼吸道中。
3.因此现有技术的吸入给药装置,对使用者(患者)的手部按压和吸气动作的同步性要求很高。但是,对于一部分使用者(患者),尤其是年幼、年老以及需要他人辅助给药的使用者 (患者)来说,现有技术的吸入给药装置会产生极大困扰,往往手、口的配合很难一致,药物很少被吸入呼吸道内,而大量遗留在咽喉部或者口腔中。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吸入给药装置,可确保吸入给药装置在患者吸气时给药。
5.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吸入给药装置,包括压力推进器、第一壳体和和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连接,形成一个容纳空间,所述压力推进器设置在所述容纳空间内;所述压力推进器包括蓄压机构和释放机构;所述蓄压机构具有蓄压和释放两种状态,在蓄压状态下,所述蓄压机构与所述释放机构卡接;在释放状态下,所述蓄压机构与所述释放机构脱离;当所述吸入给药装置内的压强小于外界压强时,大气压驱动所述释放机构释放所述蓄压机构。
6.进一步的,所述蓄压机构包括活塞壳、活塞齿条、按压柱齿条、齿轮和螺旋弹簧;所述活塞壳活动配置在所述第一壳体内;所述活塞齿条一体设置在所述活塞壳内,且朝向所述第一壳体的底板延伸;所述活塞齿条和所述按压柱齿条别设置在所述齿轮周向上相对的两侧,且均与所述齿轮啮合;所述螺旋弹簧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活塞壳之间,所述螺旋弹簧的伸缩方向与所述活塞壳的活动方向一致。
7.进一步的,所述按压柱齿条包括一体连接的按压柱和第二啮合齿条;所述第二啮合齿条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内,所述第二啮合齿条与所述齿轮啮合;所述按压柱通过所述第一壳体底板上的通孔露出所述第一壳体底板。
8.进一步的,按压柱与所述通孔之间设置有密封圈;所述按压柱露出所述第一壳体底板的末端设有按压帽。
9.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壳体的底板上一体设有齿轮架;所述齿轮通过齿轮轴设置在所述齿轮架上。
10.进一步的,所述释放机构包括卡接件和释放件;所述卡接件呈“凹”字形的块状结构,其底部一侧通过销轴枢接在所述齿轮架上。
11.进一步的,所述活塞齿条的末端设有卡勾;所述卡接件在与所述齿轮架枢接一侧
的敞口内侧设有卡槽;在蓄压状态下,所述卡勾与所述卡槽卡接。
12.进一步的,所述释放件为片状;所述释放件设置所述卡接件与所述第一壳体的底板之间;当所述吸入给药装置内的压强小于外界压强时,大气压推动所述释放件挤压所述卡接件远离枢接的一端。
13.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壳体底板与所述释放件的对应位置设置有尺寸小于所述释放件的进气口;所述进气口被所述释放件遮盖。
14.进一步的,所述扭簧的主体固定在所述齿轮架上;所述扭簧的一个扭臂支撑在所述第一壳体的底板上,另一个扭臂压住所述卡接件,将所述释放件压紧在所述卡接件与所述第一壳体的底板之间。
15.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6.本实用新型的吸入给药装置,具有蓄压机构和释放机构,蓄压机构蓄压后由释放机构释放,释放机构的释放动作由使用者吸气引发,将使用者的手部操作与使用者的呼吸节奏完全分离开来;蓄压机构释放后触发配置在第二壳体内的药瓶定量阀,药瓶喷药,因此药瓶定量阀的触发时机仅由使用者的吸气决定,完美实现了药物喷出与使用者的吸气同步,带给使用者良好的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吸入给药装置的主视图;
18.图2是图1沿a-a向的剖视图;
19.图3是图2中b部放大图;
20.图4是图1沿c-c向的剖视图;
21.图5是图4中d部放大图.
22.附图标记说明:
23.1、压力推进器;
24.2、蓄压机构;21、活塞壳;22、活塞齿条;23、按压柱齿条、24、齿轮;25、螺旋弹簧;
25.3、释放机构;30、卡接件;31、释放件;32、扭簧;
26.4、第一壳体;40、齿轮架;
27.5、药瓶;
28.6、第二壳体;
29.7、按压帽;
30.8、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31.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及其附图对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非限制性的详细说明。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h”、“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
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2.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吸入给药装置,包括压力推进器1、第一壳体4 和第二壳体6,第一壳体4和第二壳体6配合,形成一个容纳空间。具体的,容纳空间用于放置药瓶5,该药瓶5可以在容纳空间中上下自由移动。药瓶5为现有技术中的带有定量阀的耐压容器,定量阀的按压部朝向第一壳体4。压力推进器1设置在容纳空间内,位于药瓶5 与第一壳体4之间。
33.第一壳体4为敞口筒体。第二壳体6的一端设有吸嘴,另一端与第一壳体4的敞口端连接。作为优选手段,第一壳体4与第二壳体6通过螺纹连接。
34.如图3至图5所示,压力推进器1包括蓄压机构2和释放机构3。蓄压机构2具有蓄压和释放两种状态,在蓄压状态下,蓄压机构2与释放机构3卡接;在释放状态下,蓄压机构 2与释放机构3脱离。
35.蓄压机构2包括活塞壳21、活塞齿条22、按压柱齿条23、齿轮24和螺旋弹簧25。
36.活塞壳21为带底的筒体,在活塞壳21的板体上设有通气孔。活塞壳21活动配置在第一壳体4内,且活塞壳21的开口朝向第一壳体4的底板。螺旋弹簧25配置在活塞壳21与第一壳体4之间,螺旋弹簧25的伸缩方向与活塞壳21的活动方向一致。作为优选手段,螺旋弹簧25为大口径弹簧,紧贴活塞壳21筒体设置。
37.活塞齿条22一体设置在活塞壳21内,且朝向第一壳体4的底板延伸,活塞齿条22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啮合齿条。
38.按压柱齿条23包括一体连接的按压柱和第二啮合齿条。第二啮合齿条设置在第一壳体4 内,按压柱通过第一壳体4底板上的通孔露出第一壳体4底板。按压柱能够在通孔内往复滑动。作为优选手段,按压柱与通孔之间设置有密封圈8。作为另一优选手段,在按压柱露出第一壳体4底板的末端设有按压帽7。
39.在第一壳体4的底板上一体设有齿轮架40,齿轮24通过齿轮轴设置在齿轮架40上。第一啮合齿条和第二啮合齿条分别设置在齿轮24周向上相对的两侧,且均与齿轮24啮合。活塞齿条22的末端还设有一个卡勾。
40.释放机构3包括卡接件30、释放件31和扭簧32。卡接件31大体呈“凹”字形的块状结构,其底部一侧通过销轴枢接在齿轮架40上,且在该枢接一侧的敞口内侧设有一个卡槽。卡槽能够与前述位于活塞齿条22末端的卡勾配合。
41.释放件31为片状,设置卡接件30与第一壳体4的底板之间。扭簧32的主体固定在齿轮架40上,其一个扭臂支撑在第一壳体4的底板上,另一个扭臂压住卡接件30,将释放件31 压紧在卡接件30与第一壳体4的底板之间。
42.第一壳体4底板与释放件31的对应位置,设置一个尺寸小于释放件31的进气口,进气口被释放件31遮盖。
43.本实用新型的吸入给药装置的使用方法如下:
44.1、在第一壳体4和第二壳体6之间放入药瓶5,使得药瓶5的定量阀按钮朝向第一壳体 4。作为优选手段,药瓶5的喷口可以使用导管连通至第二壳体6的吸嘴附近。
45.2、第一壳体4在上,第二壳体6在下,将药瓶5内的药液(药、附加剂、抛射剂等)混合
均匀。
46.3、按下按压帽7,蓄压机构2蓄压,蓄压机构2的蓄压过程如下:
47.按压柱齿条23驱动齿轮24旋转,带动活塞齿条22及活塞壳21向第一壳体4的底板方向运动,螺旋弹簧25被压缩,直至活塞齿条22的末端的卡勾向下卡住卡接件30上的卡槽。
48.4、第二壳体6在上,第一壳体4在下,药瓶5自由支撑在活塞壳21上。尽量呼气,然后稍微用力对着第二壳体6的吸嘴吸气,释放机构3释放蓄压机构2,蓄压机构2迅速释放,药物喷出。
49.释放机构3的动作过程如下:
50.吸气导致容纳空间内的压强低于大气压,当容纳空间内外压力差大于扭簧32的扭力时,外部大气压将推动释放件31挤压卡接件30的一端,由于销轴的作用,卡接件30另一端的卡槽与活塞齿条22末端的卡勾脱离。螺旋弹簧25存储的势能迅速释放,推动活塞壳21加速冲击药瓶5上的定量阀按钮,从而触发定量阀,药瓶5内的抛射剂带动定量的药物喷出,被使用者(患者)的吸气同步带入呼吸系统。
51.本实用新型的吸入给药装置,具有独特的结构设计,将使用者(患者)的手部操作与使用者(患者)的呼吸节奏完全分离开来。药瓶定量阀的触发时机仅由使用者(患者)的吸气决定,完美实现了药物喷出与使用者(患者)的吸气同步。
5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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