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背景技术:1、oled(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由于自发光...
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由于自发光、可实现柔性等优点被广泛应用。现有oled显示器件为了实现防窥功能,会设置防窥像素和非防窥像素,通过阻挡防窥像素的大视角的光线,并搭配不同的显示模式实现防窥。且为了降低oled显示器件的制作成本,提高制备效率,会采用喷墨打印的方式形成oled显示器件,但采用喷墨打印的方式形成oled显示器件会导致防窥像素的开口过大,进而导致防窥效果不佳的问题。

2、所以,现有oled显示器件存在防窥像素的开口过大进而导致防窥效果不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用以改善现有oled显示器件存在防窥像素的开口过大进而导致防窥效果不佳的技术问题。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显示面板,该显示面板包括多个防窥子像素和多个非防窥子像素,同一发光颜色的所述防窥子像素和所述非防窥子像素沿第一方向交替设置,不同发光颜色的所述防窥子像素沿第二方向设置于同一行,不同发光颜色的所述非防窥子像素沿所述第二方向设置于同一行,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不同,所述显示面板包括:

3、衬底;

4、像素定义层,设置于所述衬底一侧,所述像素定义层包括对应所述防窥子像素的第一像素开口和对应所述非防窥子像素的第二像素开口;

5、其中,所述第一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

6、根据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包括如上述实施例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

7、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该显示面板通过使像素定义层包括对应防窥子像素的第一像素开口和对应非防窥子像素的第二像素开口,且使得第一像素开口沿第二方向的宽度小于第二像素开口沿第二方向的宽度,从而可以减小防窥子像素的面积,通过像素定义层对防窥子像素的大角度出光进行遮挡,减小防窥子像素的出光角度,从而提高防窥效果。

8、本申请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防窥子像素和多个非防窥子像素,同一发光颜色的所述防窥子像素和所述非防窥子像素沿第一方向交替设置,不同发光颜色的所述防窥子像素沿第二方向设置于同一行,不同发光颜色的所述非防窥子像素沿所述第二方向设置于同一行,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不同,所述显示面板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定义层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像素定义层包括所述延伸部,所述延伸部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且沿所述第二方向间隔设置,所述延伸部连接相邻两个所述第一像素定义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防窥子像素的两侧的所述第一像素定义部通过所述延伸部连接,位于所述非防窥子像素的两侧的所述第一像素定义部间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像素定义层包括所述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与所述第二像素定义部连接并沿所述第二方向设置于所述第二像素定义部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在所述衬底上的投影与所述第一像素定义部在所述衬底上的投影不重叠。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一遮光层,所述第一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像素定义层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一遮光层包括对应所述防窥子像素的第一遮光开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二遮光层,所述第二遮光层设置于所述第一遮光层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二遮光层包括对应所述防窥子像素的第二遮光开口;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第二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一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定义层包括第一像素定义层和第二像素定义层,所述第二像素定义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像素定义层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二像素定义层包括多个第二像素定义部,多个所述第二像素定义部沿第二方向间隔设置,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一遮光层,所述第一遮光层设置于所述像素定义层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一遮光层包括对应所述防窥子像素的第一遮光开口;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二遮光层,所述第二遮光层设置于所述第一遮光层远离所述衬底的一侧,所述第二遮光层包括对应所述防窥子像素的第二遮光开口;

12.根据权利要求7或者10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层还包括对应所述非防窥子像素的第三遮光开口,所述第三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一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

13.根据权利要求7或者10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层还包括对应所述非防窥子像素的第三遮光开口,所述第三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

14.根据权利要求7或者10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层还包括对应所述非防窥子像素的第三遮光开口,所述第三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三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

15.根据权利要求7或者10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层还包括对应所述非防窥子像素的第三遮光开口,所述第三遮光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二方向的宽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像素开口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宽度。

18.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7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