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及其玩具的制作方法
本技术涉及玩具,具体地,涉及一种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及其玩具。
背景技术:
1、目前看到的pvc公仔鞋子上的鞋跟跟鞋头的可转动结构都是通过一根转轴组装起来的,通过将转轴插入到鞋跟跟鞋头的连接处,如图5、图6所示,实现鞋头可以旋转的功能。但现有技术中的转动结构一方面转轴的组装需要机器专门完成,增加了组装成本;另一方面,鞋头的外部留有转轴孔,影响了鞋子的外观,降低了玩具的趣味性。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及其玩具。
2、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包括:
3、第一构件,具有枢转槽以及位于所述枢转槽两侧的轴孔;
4、第二构件,具有连接体以及分别布置在所述连接体两侧的凸轴,所述连接体能够在外力的驱使下从所述枢转槽的一侧拼接到所述枢转槽中且两侧的所述凸轴能够匹配延伸到所述轴孔中使得第二构件与所述第一构件能够相对转动且在自然状态下不允许所述连接体离开所述枢转槽。
5、优选地,所述第一构件、第二构件能够采用如下任一种材质组合:
6、所述第一构件为pvc材质,所述第二构件为abs材质;
7、所述第一构件为abs材质,所述第二构件为pvc材质;
8、所述第一构件、第二构件均为pvc材质。
9、优选地,所述pvc材质的邵氏硬度为80~100°。
10、优选地,所述pvc材质的邵氏硬度为85~95°。
11、优选地,所述pvc材质的邵氏硬度为90°。
12、优选地,所述轴孔的孔深为0.4~0.6㎜,所述凸轴的长度为0.3~0.6㎜。
13、优选地,所述轴孔的孔深为0.45~0.55㎜,所述凸轴的长度为0.4~0.5㎜。
14、优选地,所述轴孔的孔深为0.5㎜,所述凸轴的长度为0.45㎜。
15、优选地,所述凸轴的周向形成斜坡。
16、优选地,拼接时先进入到所述枢转槽中一侧的所述斜坡相对于相对侧的所述斜坡的坡度更小。
17、优选地,所述枢转槽的后侧端呈外张形结构。
18、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
19、优选地,玩具为身体上的装饰件,所述装饰件与身体之间采用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
20、优选地,玩具为鞋子。
21、优选地,所述鞋子包括鞋跟以及鞋头,所述鞋跟与所述鞋头之间采用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
22、优选地,所述鞋跟为第二构件,所述鞋头为第一构件;或者所述鞋跟为第一构件,所述鞋头为第二构件。
23、优选地,所述第二构件相对于第一构件的最大转动角度大于90°。
24、优选地,所述第二构件相对于第一构件的最大转动角度大于120°。
2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26、本实用新型在第二构件上配置连接体以及分别布置在连接体两侧的凸轴,在第一构件中配置枢转槽以及位于枢转槽两侧的轴孔,通过插拔方式即可实现两个构件的拼装和分离,且实现了转动功能,避免了现有技术中采用机器专门组装转轴的工序,降低了组装成本,在第一构件的外部看不到转轴孔,增加了第一构件外部的美观度,提升了玩具的趣味性。
1.一种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构件(1)、第二构件(2)能够采用如下任一种材质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pvc材质的邵氏硬度为80~10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pvc材质的邵氏硬度为85~95°。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pvc材质的邵氏硬度为9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孔(12)的孔深为0.4~0.6㎜,所述凸轴(211)的长度为0.3~0.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孔(12)的孔深为0.45~0.55㎜,所述凸轴(211)的长度为0.4~0.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孔(12)的孔深为0.5㎜,所述凸轴(211)的长度为0.4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轴(211)的周向形成斜坡。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拼接时先进入到所述枢转槽(11)中一侧的所述斜坡相对于相对侧的所述斜坡的坡度更小。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枢转槽(11)的后侧端呈外张形结构。
12.一种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玩具为身体上的装饰件,所述装饰件与身体之间采用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玩具为鞋子。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子包括鞋跟以及鞋头,所述鞋跟与所述鞋头之间采用所述的可拆卸的玩具转动结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鞋跟为第二构件(2),所述鞋头为第一构件(1);或者所述鞋跟为第一构件(1),所述鞋头为第二构件(2)。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2)相对于第一构件(1)的最大转动角度大于90°。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构件(2)相对于第一构件(1)的最大转动角度大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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