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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蚊拍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2-06-11 11:35:25 来源:中国专利 TAG:


1.本发明涉及电蚊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蚊拍装置。


背景技术:

2.电蚊拍装置是一种高效环保的灭蚊工具;现有的电蚊拍装置包括电蚊拍和充电底座,电蚊拍利用升压电路在正负电网之间产生2500至3000伏的高压直流电,使蚊蝇等害虫触碰电网时,会由电网产生短路电流将其电毙,为了保证电力充足,使用完成后需将电蚊拍进行充电和蓄电,通常是将电蚊拍的手柄底端直接插入充电底座上进行充电,但在放置充电的过程中,不仅存在电网朝向人脸或头发等部位,容易接触电网导致伤害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电网体端重而手柄端轻,不易将电蚊拍固定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电蚊拍装置,能够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电蚊拍放置在充电底座充电的过程中,用户易接触电网和电蚊拍在充电底座上稳定性差的问题。
4.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5.一种电蚊拍装置,包括电蚊拍和充电底座;
6.所述电蚊拍包括抓握端和拍顶端,所述抓握端用于抓握所述电蚊拍,所述拍顶端用于抵接于所述充电底座的上表面,所述电蚊拍可拆卸地倒立竖直安装于所述充电底座,当所述电蚊拍安装于所述充电底座时,所述抓握端位于所述拍顶端的上方。
7.优选的,所述电蚊拍包括手柄和网拍,所述手柄设置有开关按键和档位切换键,且具有所述抓握端,所述网拍设置有电网且具有所述拍顶端;
8.所述手柄和所述网拍的连接处设有充电插头,所述充电插头凸出设置于所述手柄和所述网拍的连接处,所述充电插头的插头端朝向所述拍顶端;
9.所述充电底座包括座体和固定柱,所述固定柱设有充电接口,且具有插接端和充电端,所述固定柱通过所述插接端可拆卸地竖直固定于所述座体,所述充电端设置有充电插座;
10.所述充电插头与所述充电插座可拆卸地插接,所述拍顶端抵接于所述座体的上表面;
11.所述开关按键和所述档位切换键与所述电网电连接,所述充电插头与所述充电插座电连接,所述充电接口通过外部的充电线进行电连接。
12.优选的,所述座体的上表面设有插接槽、限位槽和限位块,所述插接槽与所述插接端相适配,所述插接端插接于所述插接槽,所述限位槽与所述电蚊拍的拍顶端相适配,所述限位槽用于放置所述电蚊拍的拍顶端,所述限位块用于限制所述电蚊拍的倾倒。
13.优选的,所述座体的上表面还设有放置孔,所述放置孔用于放置诱蚊剂。
14.优选的,所述固定柱上设有若干条诱蚊灯,若干条所述诱蚊灯间隔分布在所述固定柱的内部,且均朝向所述网拍的一面。
15.优选的,所述充电插头的外围延伸设有充电外壳,所述充电外壳用于包裹所述充电插座。
16.与现有技术相比,上述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7.(1)本发明通过增设充电底座,既可对电蚊拍充电,又可以稳定放置电蚊拍,特别的是,本发明中的电蚊拍为倒立竖直放置,即拍顶端抵接于充电底座的上表面,能够解决电蚊拍中拍顶端重而抓握端轻,不易将电蚊拍固定的问题,同时用户在抓握住电蚊拍的抓握端,将电蚊拍倒立放置过程中,所述抓握端位于所述拍顶端的上方,也避免了以往电网朝向人脸和头发、或者是接触到人手等安全隐患问题,方便充电时的放置和拿取。在充电完成后,用户握住抓握端向上抽拉电蚊拍即可,安全操作且方便。
18.(2)本发明中插接槽、限位槽和限位块不仅能够辅助电蚊拍平稳放置在充电底座上进行充电,同时还可以进行自动除蚊功能,即无需手持电蚊拍进行手动驱蚊,而是通过与诱蚊灯和放置孔放置的诱蚊剂配合使用,在座体上形成引诱剂(引诱) 电网(灭杀) 诱蚊灯(引诱)的排布顺序,对蚊子的引诱和灭杀作用加大,以提高灭蚊效果。
附图说明
19.图1是本发明电蚊拍装置其中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是本发明电蚊拍装置的电蚊拍的结构示意图;
21.图3是图2的仰视示意图;
22.图4是本发明电蚊拍装置的座体的俯视示意图;
23.图5是本发明电蚊拍装置的固定柱的结构示意图;
24.图6是图5的后视示意图;
25.附图中:电蚊拍1、手柄11、网拍12、抓握端101、拍顶端102、开关按键111、档位切换键112、电网121、充电底座2、座体21、固定柱22、插接槽23、限位槽24、限位块25、放置孔26、充电接口221、诱蚊灯222、插接端2201、充电端2202、充电插头3、充电外壳31、充电插座4。
具体实施方式
26.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27.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28.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9.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
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30.如图1-6所示,一种电蚊拍装置,包括电蚊拍1和充电底座2;
31.所述电蚊拍1包括抓握端101和拍顶端102,所述抓握端101用于抓握所述电蚊拍1,所述拍顶端102用于抵接于所述充电底座2的上表面,所述电蚊拍1可拆卸地倒立竖直安装于所述充电底座2,当所述电蚊拍1安装于所述充电底座2时,所述抓握端101位于所述拍顶端102的上方。
32.本发明通过增设充电底座2,既可对电蚊拍1充电,又可以稳定放置电蚊拍1,特别的是,本发明中的电蚊拍1为倒立竖直放置,即拍顶端102抵接于充电底座2的上表面,能够解决电蚊拍1中拍顶端102重而抓握端101轻,不易将电蚊拍1固定的问题,同时用户在抓握住电蚊拍1的抓握端101,将电蚊拍1倒立放置过程中,所述抓握端101位于所述拍顶端102的上方,也避免了以往电网121朝向人脸和头发、或者是接触到人手等安全隐患问题,方便充电时的放置和拿取。在充电完成后,用户握住抓握端101向上抽拉电蚊拍1即可,安全操作且方便。
33.更进一步的说明,所述电蚊拍1包括手柄11和网拍12,所述手柄11设置有开关按键111和档位切换键112,且具有所述抓握端101,所述网拍12设置有电网121且具有所述拍顶端102;
34.所述手柄11和所述网拍12的连接处设有充电插头3,所述充电插头3凸出设置于所述手柄11和所述网拍12的连接处,所述充电插头3的插头端朝向所述拍顶端102;
35.所述充电底座2包括座体21和固定柱22,所述固定柱22设有充电接口221,且具有插接端2201和充电端2202,所述固定柱22通过所述插接端2201可拆卸地竖直固定于所述座体21,所述充电端2202设置有充电插座4;
36.所述充电插头3与所述充电插座4可拆卸地插接,所述拍顶端102抵接于所述座体21的上表面;
37.所述开关按键111和所述档位切换键112与所述电网121电连接,所述充电插头3与所述充电插座4电连接,所述充电接口221通过外部的充电线进行电连接。
38.电蚊拍1、座体21和固定柱22之间均可拆卸连接,在不使用时将其三者进行拆卸,便于携带以及存放。
39.具体的,在手柄11上设置开关按键111和档位切换键112,通过开关按键111和档位切换键112与电网121的内部线路进行电性连接,手动操作开关便可实现电路的接通以及断开。同时固定柱22设有充电接口221,通过外部的充电线进行电连接,实现对电网121的充电与蓄电。
40.更进一步的说明,所述座体2的上表面设有插接槽23、限位槽24和限位块25,所述插接槽23与所述插接端2201相适配,所述插接端2201插接于所述插接槽23,所述限位槽24与所述电蚊拍1的拍顶端102相适配,所述限位槽24用于放置所述电蚊拍1的拍顶端102,所述限位块25用于限制所述电蚊拍1的倾倒。
41.更进一步的说明,所述座体2的上表面还设有放置孔26,所述放置孔26用于放置诱蚊剂。
42.更进一步的说明,所述固定柱22上设有若干条诱蚊灯222,若干条所述诱蚊灯222间隔分布在所述固定柱22的内部,且均朝向所述网拍12的一面。
43.插接槽23、限位槽24和限位块25不仅能够辅助电蚊拍1平稳放置在充电底座2上进行充电,同时还可以进行自动除蚊功能,即无需手持电蚊拍1进行手动驱蚊,而是通过与诱蚊灯222和放置孔26放置的诱蚊剂配合使用,在座体上形成引诱剂(引诱) 电网121(灭杀) 诱蚊灯222(引诱)的排布顺序,对蚊子的引诱和灭杀作用加大,以提高灭蚊效果。
44.进一步的,若干条所述诱蚊灯222均朝向所述网拍12的一面,使光源集中使诱蚊效果更佳。
45.更进一步的说明,所述充电插头3的外围延伸设有充电外壳31,所述充电外壳31用于包裹所述充电插座4。充电外壳31不仅可以在平时电蚊拍1未充电时将充电插头3包裹而保持隔离状态,以防损伤充电插头3;同时在电蚊拍1充电过程中,利用直插式充电方法,充电外壳31也将包裹充电插座4,实现快速充电连接的同时,使得充电插头3和充电插座4可以较好的加强连接,提高了电蚊拍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6.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发明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基于此处的解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发明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技术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再多了解一些

本文用于企业家、创业者技术爱好者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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