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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遮罩服饰的制作方法

2021-10-16 10:35:00 来源:中国专利 TAG:服饰


1.本实用新型涉及服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遮罩服饰。


背景技术:

2.雨衣、防晒衣、保暖外套能具有面罩附件的遮罩服饰中,面罩一般采用扣件可拆卸安装于服饰本体的衣服上,即在需要使用该面罩时,穿戴者将面罩安装至服饰本体,在不需要使用该面罩时,则需要穿戴者将面罩拆下并妥当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3.鉴于上述,现有遮罩服饰的面罩不便于快速收纳、易丢失,且面罩使用时形态不可变化、遮罩部位单调。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遮罩服饰,以解决现有遮罩服饰的面罩不便于快速收纳、易丢失,且面罩使用时形态不可变化、遮罩部位单调的问题。
5.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遮罩服饰,包括服饰本体及遮罩体,所述服饰本体包括能够穿戴在人体头部的帽体,所述遮罩体的第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帽体内侧的顶部,所述遮罩体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能够沿一折线翻折,以使所述遮罩体形成为所述第二端收纳于所述帽体内侧的帽檐状态,或形成为所述第二端展开于所述帽体前侧的面罩状态。
7.作为优选,所述遮罩服饰还包括第一锁定件,所述第一锁定件被配置为在所述遮罩体处于所述帽檐状态时锁定连接所述遮罩体的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
8.作为优选,所述第一锁定件包括:
9.第一吸合件和第二吸合件,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在所述遮罩体处于所述帽檐状态时相贴合的一侧,在所述遮罩体处于所述帽檐状态时,所述第一吸合件和所述第二吸合件能够吸合。
10.作为优选,所述第一锁定件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第一锁定件分别设置于所述遮罩体的沿穿戴者的左右两侧。
11.作为优选,所述遮罩服饰还包括第二锁定件,所述第二锁定件包括:
12.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分别设置于所述帽体内侧的顶部和所述第一端朝向所述帽体的一侧,所述第一扣件和所述第二扣件能够可拆卸地扣合。
13.作为优选,所述遮罩体沿所述折线的延伸方向离散形成有若干击坑。
14.作为优选,所述击坑形成于所述遮罩体处于所述面罩状态时背向人体的一侧。
15.作为优选,所述遮罩体由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材料制成。
16.作为优选,所述遮罩体在其处于所述面罩状态时至少朝向人体的一侧设置有防雾膜层。
17.作为优选,所述遮罩体在其处于所述面罩状态时至少背向人体的一侧设置有滤光膜层,或者,用于制成所述遮罩体的材料为滤光材料。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9.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遮罩服饰无需通过拆装遮罩体的方式即可形成或取消遮罩穿戴者面部的面罩结构,便于使用及收纳,避免丢失。并且,该遮罩体被折叠后可形成为帽檐状态,其形态的变换不仅提供作用在额头处的局部遮蔽、不影响穿戴者视线,而且具有装饰效果。
附图说明
20.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遮罩服饰中遮罩体处于面罩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遮罩服饰中遮罩体处于帽檐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22.图中:
23.1、服饰本体;11、帽体;
24.2、遮罩体;21、第一端;22、第二端;
25.3、折线;
26.41、第一吸合件;42、第二吸合件。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0.在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右”、等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和简化操作,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仅用于在描述上加以区分,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31.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遮罩服饰,该遮罩服饰泛指能够部分或全部遮罩穿戴者头部前侧的服饰,以实现防晒、防风、防寒等目的,因此,该遮罩服饰不限于为防晒衣、雨衣、保暖服等。
32.请参阅图1和图2,该遮罩服饰包括服饰本体1及遮罩体2,服饰本体1包括能够穿戴在人体头部的帽体11,以在帽体11被穿戴者穿戴至头部时,该遮罩体2能够处于穿戴者的头
部前侧,以实现遮罩目的。
33.具体地,遮罩体2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其第一端21固定连接于帽体11内侧(即接触穿戴者头部的内里)的顶部,其第二端22能够沿一折线3翻折,以使遮罩体2形成为第二端22收纳于帽体11内侧的帽檐状态,或形成为第二端22展开于帽体11前侧的面罩状态。
34.可以理解的是,该折线3介于遮罩体2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之间,并且,该折线3的设置位置更靠近于第一端21,以在第二端22沿该折线3翻折后使遮罩体2的大部分结构收纳至帽体11之内,从而形成帽檐状态。
35.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施例中提供的遮罩服饰无需通过拆装遮罩体2的方式即可形成或取消遮罩穿戴者面部的面罩结构,便于使用及收纳,避免丢失。并且,该遮罩体2被折叠后可形成为帽檐状态,其形态的变换不仅提供局部遮蔽、不影响穿戴者视线,而且具有装饰效果。
36.为避免因处于帽檐状态的遮罩体2意外翻出或窜动,影响穿戴者的穿戴体验,该遮罩服饰还包括第一锁定件,第一锁定件被配置为在遮罩体2处于帽檐状态时锁定连接遮罩体2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
37.本实施例中,第一锁定件具体包括能够磁性吸合的第一吸合件41和第二吸合件42,第一吸合件41和第二吸合件42分别设置于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在遮罩体2处于帽檐状态时相贴合的一侧,从而在遮罩体2处于帽檐状态时,相吸合的第一吸合件41和第二吸合件42即可锁定连接遮罩体2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第一吸合件41和第二吸合件42可选择为具有适配凹/凸嵌合结构的吸扣,当遮罩体2自面罩状态折叠切换至帽檐状态时,第一吸合件41和第二吸合件42之间的磁吸力引导第二端22贴合定位至准确的折叠位置,使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准确对位折叠。
38.为稳固锁定遮罩体2的第二端22,第一锁定件可以设置两个,两个第一锁定件分别设置于遮罩体2的沿穿戴者的左右两侧。当然,第一锁定件可以进一步设置为三个及以上的数量,在此不作限定。并且,在其他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第一锁定件也可以采用诸如能够相互勾接、扣合的锁定部件实现遮罩体2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的锁定,在此亦不做限定。
39.为便于清洗及在换季期间收纳,本实施例,遮罩体2也可设置为与帽体11可拆卸地连接,例如,该遮罩服饰能够可拆卸地连接遮罩体2和帽体11的第二锁定件(图中未示出)。具体地,第二锁定件可以包括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分别设置于帽体11内侧的顶部和第一端21朝向帽体11的一侧,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能够可拆卸地扣合。可以理解的是,第二锁定件用于使遮罩体2和帽体11保持锁定的约束力应大于第一锁定件用于使遮罩体2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保持锁定的约束力,以避免在将遮罩体2的第一端21和第二端22分离时将遮罩体2整体拆卸。
40.上述构成第二锁定件的第一扣件和第二扣件仅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实施者可以按需选取拉链、魔术贴、纽扣等连接件作为第二锁定件可拆卸地连接遮罩体2和帽体11,在此不作限定。
41.本实施例中,上述折线3可以是未被实体结构明确限定形成的,而基于常用于生产遮罩体2的塑料材质,遮罩体2沿折线3折叠后会沿着折线3延伸区域形成不平整的拱起结构,为此,本实施例中,遮罩体2沿折线3的延伸方向离散形成有若干击坑,也即通过这些击
坑使折线3被明确地限定,并且当遮罩体2沿折线3折叠后会形成大体平整的结构。上述击坑可由冲压工具冲击形成于遮罩体2的一侧,或者交替地形成于遮罩体2的两侧。由于不选用去除材料的方式形成击坑,击坑的坑底将凸出于其被冲击侧的另一侧,使面罩在具有压缩击坑的折叠或展开趋势时获得回弹的复位弹力,故而,较佳地,击坑形成于遮罩体2处于面罩状态时背向人体的一侧,以使遮罩体2未被认为折叠时具有稳定保持在面罩状态的效果。
42.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及所应用的具体服饰类型,遮罩体2可以选择为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材质制成,以具体用作户外滤光、防风/雨、休憩避光等用途。
43.为适用于雨水天气或寒冷天气穿戴,遮罩体2在其处于面罩状态时至少朝向人体的一侧设置有防雾膜层,避免穿戴者呼吸时在面罩内侧产生雾滴而影响视线。
44.而为适应于防晒或避免阳光直射,遮罩体2在其处于面罩状态时至少背向人体的一侧设置有滤光膜层,或者,用于制成遮罩体2的材料为滤光材料,上述滤光膜层和滤光材料可以按需选择为过滤紫外线或降低光线透射率等,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45.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再多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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